2023年江苏省镇江市交通运输局所属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招聘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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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年江苏省镇江市交通运输局所属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2023年江苏省镇江市交通运输局所属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9:00 11月30日16:00;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39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招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交通运输局所属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

2、以下(1986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3、, 8.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

4、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

5、;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3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时间:2023

6、年11月28日9:0011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8日9:0012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1月28日12月2日每天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1月28日12月3日每天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1月28日9:0012月4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11月30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7、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

8、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12月29日9:00至12月30日24:00期间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在栏目下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面试通知单打印在考试前两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

9、2023年12月2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

10、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2023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

1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附件2)。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

12、,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A类岗位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B类岗位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笔试试卷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

13、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考试由招聘单位委托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2月31日(星期六)。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7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详见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 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

14、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

15、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

16、证)。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所属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511-88808030,考务咨询电话:0511-84425552,监督电话:0511-84411730,举报电话:0511-85340800。 附件点击查看附件1: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未落实工作单位书 附件3: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原文标题:镇江市交通运输局所属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第 11 页 共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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