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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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2环保岗位环保责任制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5环保事故管理制度6环保培训教育制度7环保奖惩管理制度8环境治理管理制度9原料装卸管理制度10 “三废”管理制度11 ”跑、冒、滴、漏”管理制度12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13检修、清洗、置换、取样环节“三废”管理制度14环保奖罚管理制度15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6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7污染物排放及环保统计工作管理制度18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19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19.1 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19.2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19.

2、3 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危险废物分类、贮运管理制度19.4 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19.5 危险废物人员培训制度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19.6 危险废物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参加公司环保会议及环境检查,并对环保管理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4.7. 3及时组织进购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 负责。474及时组织进购环境监测仪器、药品。及时收集分类和处置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4. 8化验室负责人环保职责4.8.1 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 法。4.8.2

3、 全面负责化验室的环保管理工作。4.8.3 领导和组织本室化验员配合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三废成分分析技能, 努力改善化验室工作条件。4.8.4 负责化验室仪器、物品的使用保管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环保事故 的发生。4.8.5 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4.9车间主任环保职责4.9.1 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班组长是本车间环保工作 直接责任人。4.9.2 对于公司环保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有向下属员工传达、宣传的 责任。4.9.3 在车间主任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相关环保工作由现场最高职位人员负 责调配、落实。4.9.4 有对所在车间的巡检工日常环保工作的监督责任。4S.5加强环保

4、设备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防止污染环境。对车间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和培训。4. 10班组长环保职责4.10.1 班组长是本班组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4.10.2 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重点巡检环保设备运行情况,负责本班日常的 环保管理工作。做到日常文明生产、清洁生产。4.10.3 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对所属设备加强管理,保持良好运行状 态。4.10.4 设备、设施发生意外事故,要积极组织力量抢救,并立即报告生产 领导,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4.10.5 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参 与当班发生的环保事故调查。4.10.6 检查工艺指标、设备运行中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情

5、况。4.10.7 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和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遵守适用的环保法 律法规,杜绝违章,并积极支持车间的环保工作。4. 11车间巡检工环保职责4.11.1 车间巡检工是本巡检区域内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4.11.2 巡检工应对车间所产生的垃圾按照生产部指定地点统一堆放、集中 处理。4.11.3 严格执行岗位工艺操作规程,认真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及时 报告处理生产异常情况和各种环境隐患,以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4.11.4 认真维护保养区域内的环保设备,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4.11.5 积极参与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4.11.6 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

6、境污染事故,要及时、实事求是地向领导汇 报,要及时处理和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4.11.7 对生产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和事,有义务向上级领导反映。4.11.8 严格遵守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 熟练本岗位操作技能,不断的提高处理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4. 12职能部门人员环保职责4.1.1 职能部门人员应对所在办公地点所产生的办公废物应由打扫人按照 指定地点堆放,并由办公室负责人监督。4.1.2 对于因业务关系所在公司范围内的外来人员,职能部门人员有责任 对其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劝说,情况严重的追究其责任。4.1.3 对于环保部门对公司的环保宣传,职

7、能部门人员应以身作则,起带 头作用,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司环保工作的进程。4.1.4 职能部门人员应对公司环保工作多提宝贵可行性意见,共同关注公 司环保工作。4. 13专职安环员环保职责4. 13.1工作责任4.13.1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制定本公司的环 保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13.2 组织环保新技术的学习和交流,推广环保新技术的应用,促进环保 工作的开展;4.13.3 负责结合公司内有关单位制定企业环保工作制度、计划和企业长远 规划,并组织贯彻实施;4.13.4 负责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提出考核意见;4.13.5 严格落实“三同时”的规定,确

8、保环保工作的开展;4.13.6 定期对车间冲洗废水取样,严禁超标排放;4.13.7 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各种污染事故,并认真向公司汇报。4.13.8 13. 2工作权限4.13.1 对不执行环保工作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超标者,有权责令停止 排放,进行整改;4.13.2 对企业技术改造或新上项目,有权审查是否执行了 “三同时”规 定;4.13.3 对随意倾倒废液、废渣的部门及个人有权制止,并提出批评或处 罚;4.13.4 有权对单位或个人提出环保工作的意见。4. 13. 3工作关系1.1 3.1与环保相关的岗位密切联系,搞好工作衔接,完成有关工作任务;1.2 3.2定时向公司办公会汇报环保工作。

9、5、监督与检查5.1 本制度由安环部、生技部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5.2 安环部有权对不落实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5.3 各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本责任制度进行目标责任分解,并纳入公司经济 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中进行考核。为搞好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保护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源、 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1、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 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的要求。2、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 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3、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

10、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 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 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5、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 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6、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 影响登记表。7、有建设项目时,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8、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 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9、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

11、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10、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 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 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 算。11、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 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12、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13、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12、,申请该建设项 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 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 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a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14、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保护设施 应当分期验收。15、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 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

13、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 规,制定本制度:1、环境保护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 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 行监控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废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 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利用设施、自动监测系统等设施。未经 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用、拆迁或损坏。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 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3、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行等规章制度。4、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包括以下两种方式:5.4 自行运行:是

14、指污染物产生单位对自己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运行、 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处置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5.5 委托运行:分为代理运行和社会化运行。代理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对其环境保护设施运 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社会化 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 托,利用社会投资或自己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为其提供污染物的处理处置和 利用的社会化服务,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5、自行运行环境保护设施达不到污染排放标准要求的,必须实行委托运 行。6、各班组应加强对环保设

15、施的巡检,并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 对环保设施进行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100%,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 同步运转。7、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7.1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施施工和建设,无工艺设计缺陷和工程质 量问题,设施建设应优先采用“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推荐的技术;7.2 能满足所处理处置污染的需要并能连续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 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7.3 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7.4 配备设施故障或污染事故发生时的预警和污染预防应急处置设施;7.5 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应按照上述条件(但不仅限于上述条件)。组织 对将投入运

16、行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考核,符合上述条件的设施方可投入运行。 不符合运行条件的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的,由设施运行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 相关环境责任;8、已建成的环境保护设施,严重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应限期进行技术改 造,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9、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实行资质许可制度。所有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的单 位必须取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未取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资质许 可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活动。10、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 度,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的人员必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 书;未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环境

17、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 理岗位的工作。11、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制定,并组织实施。12、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环境保护施投入运行后,应 保证设施无故障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与环境保护设施配套的自动 监控设施应符合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1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责任、操作规 程、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运行记录台帐、监测报告、运行信息公开,做好运 行记录,确保与主体生产设施的同步运行率达到100%。14、要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 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出现故障时,

18、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因不可抗 拒原因,设施必须停止运行时,应当事先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说明停止运行的原因、时段、相关污染预防措施等情况,并取得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恢复设施运行的,环保部门责令污 染物产生单位停止生产,待环保设施修复后,经环保部门批准,方可恢复生 产。15、因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污染事故时,必须在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消除环境污染,确保 环境安全。16、定期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设施运行情况。主要 内容包括:设施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取样和监测情况。主

19、要内容包 括:设施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取样和监测情况、连续运行记录等。公司有义务将设施的运行状况、日常监测数据和各项管理制度向社会公 开,自觉接受公从监督。17、必须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现场检查,如 实报告情况,提供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得隐瞒情 况,提供虚假材料。18、环境保护设施委托运行服务合同必须按照合同法的要求明确有关各方 的权利责任义务和服务要求与承诺。合同正式签署后,合同正式文本应于10天 内向当地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9、环境保护设施委托运行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运行合同的内容进行,违反合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合同一方承

20、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关责任。为加强公司环保事故管理,及时汇报和处置环保事故,避免事故进一步扩 大,依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标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1、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 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 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突发性事件。2、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污染事 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等。根据危害程序,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以下几类:2.1 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 万元(含1

21、0万元)以上,使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出现人员中毒死亡或使当地 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事故;2.2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人群发生中毒症状,人员 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或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对环境造成较 大危害的事故;2.3 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在万元(含万元)以上,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人员发生中毒症状,引起工厂与群 众冲突,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 故:2.3.1 一般

22、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 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事故;2.3.2 由于环境污染,使附近车间或工段人员感官受到刺激,影响正常工作的 事故称为环境污染事故。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 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 门和有关部门报告。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4.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 受害情况、事故类型、现场情况等;4.3 事故的简要经过;4.4 己经采取的措施;4.5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5、事故发生

23、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环保事故应急预 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降低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6、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要按“三同时”的原则,由总经理和技术人员、环 保员召开会议,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防范措施。7、一般环保事故发生后,当班人员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重大或 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速报从发现事 故后起,48小时以内上报;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 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速报可通过电话、电报,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确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 报告。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报告应采取适当的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

24、 中造成影响。8、速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 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 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 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9、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应当保证报告内容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当发现报告内 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应立即纠正如实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 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10、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均应记入环保事故台帐。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

25、查处理。12、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环保管 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 理。1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为保护环境,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杜绝各类环保事故的发生,经公司 研究,制定如下环境保护目标,望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1、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2、杜绝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采购 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时要索取相关证明和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说明书 的要求使用或安装、调试、运行。3、新建、改扩建项目时,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新建、改扩建

26、项目时,应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条件不符合禁止 建设和施工。5、新建、改扩建项目试生产运行正常后3个月内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价, 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禁止继续生产。6、严禁向生活水体排放各种含有害物质的污水。7、污水排放的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13、凡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市级环境保护部门除应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 府外,还应同时报告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凡属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市环境保护 部门除应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外,还应同时报告国家环 境保护局。14、对违章操作,不听劝阻,而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引起人身伤亡或造成 巨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27、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刑 事、司法部门处理。6环保培训教育制度为提高公司员工环境保护的意识,防止和减少各类环保事故,制定本制 度: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进入公司各单 位和部门的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参观和实习的人员。2、公司安环部负责对各部门的环保教育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3、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环保工作全面 负责。安环部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安环部设专职环保员一名。4、新入厂的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环保知识培训,主要内容为:4.1 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章制度;4.2 环保知识;4.3 公司环保情况及物料危险特性介绍;4.

28、4 公司环保事故应急预案以及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4.5 环保设施、设备岗位操作规程;4.6 典型环保事故案例。5、环保培训的形式分为脱产培训和自学两种形式,脱产培训时间一般不少 于一周。6、公司职工每年至少应接受一次环保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7、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环保教育工作负责。8、每年初公司制订环保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不断了 解职工对环保工作的需求,每年总结一次,根据汇总结果及时修改培训计划。 保证环保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9、建立健全职工环保教育管理档案,并由从业人员和考核人员的签 名。10、对认真开展环保教育并在防止环保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

29、绩 的单位和职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11、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环保教育的单位进行处罚,环保教育不到位造 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12、公司各级领导应积极引导、鼓励各级人员加强交流,不断学习环保专业知识。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管理,规范公司员工环境保护行为,防止污染事故 发生,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落实环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及台州市、临海市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1、公司安环部要认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教育,深刻理解搞好环境保护是 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环境。2、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种类:2.1 警告;2.2 罚款;2.3 开除;2.4 发生重大

30、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一次性罚款3000-2000元;发生一般污 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1000-2000元。发生较小或小污染事故的;一次性罚 款500-1000元;罚款额从事故部门当月奖金扣除。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 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污染事故的人,由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2.5 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3.1 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目标,单位环保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核取得优 异成绩的;3.2 在环保管理、竞赛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现的;3.3 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 则,对环保作出特殊贡献者;3.4 精心操作,保持生产稳定,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31、及时发现和消除事 故隐患成绩显著者;3.5 对于及时发现、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处理果断、及时,奋勇 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为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和周边环境,杜绝环保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基本概念1.1 毒害品: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 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正常的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 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本公司毒害品主要有溟、苯酚,2, 4- 二硝基苯酚。1.2 粉尘:粉尘是指能够较长时间飘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生

32、产过程中 形成的粉尘叫做生产性粉尘。吸入生产性粉尘对身体会造成一定的危害。本公 司粉法主要为染料尘。1.3 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声音都可以称为生产性噪声。我国工业 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L-2002)中规定: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 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dB (A),对于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 8小时的场合,可根据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 增加85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但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15dB (A) o1.4 工业废水: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水和废液,其 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和产品以及

3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 染。本公司废水主要为酸碱腐蚀性。1.5 工业废气:指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 的含有污染物的气体总和。本公司废气有害物主要为氮氧化物。1.6 工业废渣:在工业生产中,排放出的有毒的、易燃的、有腐蚀性的、传 染疾病的、有化学反应性的以及其他有害的固体废物均属工业有害废渣。本公 司危险固废主要有蒸储残渣、污水处理污泥、废弃包装物。危害特性为有毒。2、公司环境治理目标: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实现“三废”达标排 放。3、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安环部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安环部有两名专职安环员。公司各部门和每位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34、,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 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检举、控告。4、污水预处理站,每月30日前向安环部上报本月污水排放月报;5、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对环境有污 染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闲置的,必须征 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6、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有关部门应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

35、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大气污染的产生。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 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施、设备。7、根据有关标准,为岗位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装 备。8、环境治理主要措施:8.1 禁止向雨水排放系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废液、工业废渣;8.2 禁止在厂区内清洗油类、酸液、碱液或废液贮罐和容器;8.3 罐区排污系统阀门平时要处于常关状态。排污时,严禁错开通往雨排的 阀门;大雨时,先开通往污水池的阀门,将初期雨水排入污水池,地面无污油 时,再将通往污水池的阀门关闭,打开通往雨排的阀门。本厂区目前无雨水排 放口,原则上雨水污水统一进入污水预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8.4 定期进行环

36、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8.5 各车间及时清理所辖区域内地沟、地井,防止杂物堵塞地沟、地井,造 成污水外溢现象的发生;8.6 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9、本公司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按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组织,并定期组织 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环境保护应急预案。针 对事故演练和实际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预案中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订完 整。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应报区环境保护部门备案。10、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接到报告的领导应立即 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 民,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境保

37、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环境事故调查时,应采取积极 主动配合的态度,严禁隐瞒、说谎和拒绝调查情况的发生。11、各部门环保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定期考核。为了确保原料安全装卸,杜绝装卸过程中跑冒滴漏现象的出现,我公司特 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装卸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具,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2、卸料管理。在来料后,首先由仓库管理员核对无误,并由装卸人员检测 原料是否正确,方可卸料3、在装卸过程中,必须确保原料包装的密封性,防止泄露。以确保环境不 受污染及人身安全。4、原料由仓库管理员统一指挥,放入规定位置。5、各类原料应由仓库管理员贴好标签,分门

38、别类摆放整齐。为了确保我公司生产场所环境无异味,现根据生产现状及工艺条件,制定 如下管理制度:1、与原、辅材料供应方、协作方签订的原料供应服务协议中要按照危险 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明确危险化学品包装、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环保要 求。2、挥发性原料、产品的储存必须采用密闭设施,储罐必须设置呼吸阀、压 力调节装置或采用内浮顶储罐,原料、产品装卸要采取回收处理措施,减少废 气排放。3、挥发性原料、产品在输送、储存过程中,安全阀、管道、容器中排放的 气体必须回收或采用其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取样分析要采用在线闭路采 样。静密封点泄漏率保持

39、在0.5%。以下。4、对排放的废气必须采用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生产原料、产品的装卸要采 用自动密闭装卸设施。生产设备所有排气口排放废气必须全部收集并采用回 收、吸收、吸附、催化燃烧等合理的措施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严禁 不经处理直接排放。5、对散发恶臭污染物等化工异味的设施必须采取密闭处理,并对恶臭污染 物采取净化回收措施处理,以达到企业厂界外无化工异味的要求。6、各生产装置排出的废水,必须在清污分流的前提下进行有效处理并达标 排放。废水输送管道及废水储存、处理设施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并设置废气回收 处理设施,防止化工异味气体挥发。7、产生的固体危险废弃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5

40、 版)进行分类。厂内固体废弃物的临时储存场要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 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和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的要求建设,固体废弃物在场内的临时贮存场应设置防止渗漏、 密闭防止化工异味气体挥发以及污水、废气回收处理设施。固体废弃物应及时 清运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o8、对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可用尾气,不参加化学反应或反应过剩的化学介质,要回收利用或处理,严禁直接排放。9、对生产和设备检修中产生的废酸液、废碱液、残液或有机溶剂,必须做 到分档、循环套用于生产,或者经过加工处理后出售给具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 理,不得随意排放。

41、对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要统一收集处理,不 得造成二次污染。1、目的为明确公司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简称环保)的职责,加强对环保的领导 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及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 染事故/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 定本责任制。2、适用范围2.1 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环保管理。2.2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管生产, 必须抓环保”的原则,公司、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是公司、部门、车间环保 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部门、车间的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即“一把手 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公司、部门、

42、车间下属人员贯彻执行本规定负 责,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负其责。2.3 总经理为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总经 理授权公司安环部管理环保工作。安环部是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3、各级部门环保责任3.1 安环部环保职责3.1.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 施。3.1.2 根据国家环保部门排放标准,确定控制检测点,布置检测项目,汇集 检测数据,遇有超标情况及时调整。3.1.4 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环保指令。监督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 发现问题组织有关部门

43、协商讨论,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随时向公司领导汇 报。3.1.5 负责组织起草各项环保制度,并负责组织评审。3.1.6 负责对公司的环保设备、电器等申请技术改造。3.1.7 参加公司新建、扩建、技改项目的方案研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严把“三同时.”关。归口管理建设项目环保工作。为加强生产技术和设备管理,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净化环境, 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杜绝“跑、冒、滴、漏”,改善职工的工作和 生活环境,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我公司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1、充分利用好各种资源、能源,提高原料、能源利用率,不产生或少产生 废弃物。2、生产过程严格按工艺要求稳定工艺操作,减少无序排

44、放,避免对大气造 成污染。3、加强各物料机泵的维护保养,定期换机械密封,凡是通过检修、更换设 备能够解决污染问题的,要及时停产检修、更换设备,绝不能带“病”作业。4、必须认真按照生产工艺要求,加强巡检,发现各阀门、液位计、流量 计、控制仪表、工艺管线等有滴漏现象,应及时处理,杜绝“跑、冒、滴、 漏”现象,保证静密封点在0.5%。以下。5、原料、产品装卸物料完毕后,将连接管中余料放入容器中回收,严禁泄 漏到地下。6、一旦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工作人员应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补 救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7、生产装备符合相关清洁生产标准中国内清洁生产先进要求,设备运行无故障,设备完好率要保

45、持在98%以上。1、目的为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同时防止环保设施 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2、职责各车间负责环保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等的管理。行政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环保设施运行。3、要求台帐建立1)各车间建立运行台帐2)各车间建立检(维)修台帐4、检(维)修计划1)各车间在每年11月制定下年度设备、设施检(维)修、费用、备品备 件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5、检(维)修期间监督1)各车间在检(维)修期间前要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设备、设施 检查、现场安全监管人员落实。2)办公室要督促检查检(维)修现场安全措施落实状况。6、环保设备、设施的使用1)各车间在环保设施投入

46、使用前,组织相关人员制定设备设施操作规程。2)设备、设施操作人员操作前,由设备所在部门对其进行设备操作规程的 培训。7、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点检1)各车间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点检,并保存点检记录。2)环保设备点检内容:(1)环保设备、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2)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正常;(3)环保设备、设施润滑、清洁情况;(4)其他需要点检的项目。8、环保设备、设施的定期保养1)环保设备、设施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做好日常的清洁、润滑 等工作。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监督。2)环保设备、设施保养过程中发现异常,必须马上查明原因;报各车间维 修。9、环保设备、设施的维修1)环保设备、设

47、施维修人员按年度检修计划或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对环保 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并保存检修记录。检修完成应由设备使用人签字确认。2)正在修理的环保设备、设施在环保设备、设施显著位置放置安全警告标 志标牌。并在设备开关处设置“禁止合闸”等标识牌。有必要时拉出警戒区 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10、检测环保设备、设施的定期检验、校正1)各车间负责按规定的周期实施检测环保设备、设施的检验、校正。2)各车间保管好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将检验合格的标签张贴在 检测设备的醒目位置,并注明有效期限。3)年度检验情况必须记录在检测设备台帐中。各车间按照备件的磨损和需求情况,购买必要的备件,每月对设备的备 品、备件进行盘点。为保证在检修、清洗、置换、取样环节中的“三废”合理处置,保护公司 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检修、清洗、置换、取样环节中的“三废”的管理部门为公司安环部。2、在作业时,作业部门要到安环部办理“三废”处置手续,有专职环保员 到现场检查确认物料收集、处置设施的配备情况,并和施工队签订安全环保承 诺书,然后出具环保作业许可证,专职环保员要随时抽查监督执行情况。3、在检修时,要用氮气把物料(特别是易挥发、易燃、易爆的)置换倒 空,物料集中收集入储罐中,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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