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pdf

上传人:l*** 文档编号:72047869 上传时间:2023-02-08 格式:PDF 页数:5 大小:149.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烟草专卖(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pdf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烟草专卖(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pdf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烟草专卖(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烟草专卖(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pdf(5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烟草专卖(公司烟草专卖(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本质要求:奖惩分明贵在激励重在教育,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劳动合同法、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企业,是指,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及县级局;所称员工,是指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书并在合同期限内的在岗员工。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企业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依法制定的、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对外发布公示的企业管理制度.第四条 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管理制度。实行员工奖惩制度,必须坚持“严格制度,公平公正;严肃程序,第五条规范运

2、作;贵在激励,重在教育;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的原则.第二节 奖励第六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企业给予奖励:(一)在生产经营、专卖管理、企业管理的某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市局(公司)以上机关表彰或者推广的;(二)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市局(公司)以上机关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的;(三)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者减少事故损失中作用显著的;(四)同歪风邪气、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作出特殊贡献的;(五)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第七条 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发放一次性奖金。第八条 对

3、受到国家局(总公司)表彰的员工,给予奖金为 3000-5000 元奖励;受到省局(公司)表彰的,给予奖金为 10003000 元奖励;受到市局(公司)表彰的,给予奖金为 500-2000 元奖励;奖金数额在以上幅度内,由市局(公司)行政办公会议根据不同情况研究决定。受到行业外领导机关等其它表彰的员工的奖励,由市局(公司)党组或者行政办公会议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一事一议确定.第九条 对部门、单位的奖励,根据业绩情况和贡献度研究确定.第十条 特殊性质的单项工作的表彰与奖励,或者阶段性的工作的表彰与奖励,根据本办法的原则制定具体表彰与奖励方案,经市局(公司)批准实施.第十一条 受表彰奖励的员工、部门或者

4、单位,凭表彰领导机关或者表彰组织的表彰文件领取奖金。第十二条 受奖励的员工、部门或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消奖励.(一)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二)申报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撤消奖励的情形.第十三条 员工子女考取高等院校的奖励。员工子女在高考中考取国民教育全日制一本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4000 元;考取研究生的,一次性奖励 5000 元;考取博士生的,一次性奖励 6000 元.第十四条 建立企业奖励基金制度。根据省局(公司)要求,结合实际建立企业奖励基金,由市局(公司)党组、法人代表视情对部门、县级局、个人予以具体奖励,企业奖励基金在单位当年工资基金预算

5、范围内执行。第三节 处分第十五条 员工违反行政纪律未构成犯罪的,按照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员工违反企业管理制度尚不构成行政纪律处分的,可以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一)月迟到、早退累计 3 次的处罚 100 元,增加一次加处罚 100 元。迟到、早退年累计十次以上者不参加年终的评先评优。(二)工作时间随意离开工作岗位,离岗一次处罚 50 元,离岗二次处罚 100 元,年离岗五次以上者不参加年终的评先评优。(三)不服从工作安排和分配的,一次处罚 100300 元。(四)请事假未准,擅自离岗的,一次处罚 100-300 元。(五)工作日酗酒、

6、滋事的,当事人经济处罚 100-300 元;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价赔偿。(六)工作期间打架、辱骂的,当事人双方各经济处罚 100300 元。根据影响和后果,追究责任人行政纪律责任和经济损失赔偿责任。(七)员工参与赌博的,经济处罚 100-300 元。(八)员工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如玩游戏、上网聊天等),被查实,给予经济处罚 100300 元;违者(副科以上)先免职后处理,一般员工待岗三个月。(九)员工未按规定要求履行值班职责的,查实一次经济处罚 100300 元,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十)员工与社会人员交往产生矛盾到单位滋事影响正常工作的,经济处罚100-300 元,造成损失的

7、,由该员工给予赔偿。(十一)旷工半天,扣当月绩效工资 20,旷工一天,扣当月绩效工资 30%,旷工两天扣当月绩效工资 50,连续旷工三天,按待岗处理,连续旷工十五天为自动离职。(十二)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或工作失误,未造成重大损失,给予经济处罚100300 元。第十六条 根据ISO9000 质量认证体系标准对员工岗位工作质量的要求,管理干部未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的,对照“问责制”给予处罚;员工未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的,对照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规定给予处罚。第十七条 员工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一)连续旷工时间超过 15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8、时间超过 30 天的;(二)严重失职、违反工作流程、安全规程,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三)凡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诈骗等行为,事实清楚,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四)私放查扣的烟草专卖品等,标值在 10000 元以上的;(五)私分烟草专卖品、罚没款或货款等;(六)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占用企业资产进行营利活动、非法活动的;(七)泄漏商业秘密、专卖管理秘密及其它秘密,使企业蒙受损失,价值在10000 元(含 10000 元)以上的;(八)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向卷烟经营户、单位推销其他商品,牟利在 10000元(含 10000 元)以上的;(九)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

9、损失的;(十)在留用察看处分期间,再次违规违纪的;(十一)被治安拘留、刑事拘留、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十二)受到警告处分的,当月扣绩效工资 50;(十三)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原聘用员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原在册在岗员工实行待岗三个月,按应发工资 70%的标准发放,三个月后按照新岗位待遇执行,如不能上岗,继续实行待岗,按应发工资 50的标准发放,直至重新上岗。第十八条 对员工的行政纪律处分,必须实事求是,证据确凿,严格程序,集体研究;对解除员工劳动关系的处理,应该征求工会意见后决定。第十九条 员工对处分不服的,可以按规定程序向工会、劳动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诉讼。第四节 附则第二十条 市局(公司)其他有关员工奖惩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局、省局(公司)政策不一致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局、省局(公司)政策。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