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副主席选举办法.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主席、副主席选举办法.pdf(2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选举办法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选举办法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主席、副主席选举办法如下:一、选举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二、经校党支部和校团委批准,沙田一中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设主席 1 人、副主席 3 人组成,通过选举产生。经正式代表酝酿讨论、预备会选举后,提名学生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正式候选人 5 名(含差额 2 名),差额比例为 40%。三、大会设总监票人 1 人,监票人 3 人,总计票人 1 人,计票人 3 人。监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产生,经全体代表讨论通过后,进行工作,主席、副主席候选人不在提名范围内。计票人工作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
2、。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班别为序。五、因故不能出席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六、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大会选举。投票结束时,当众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或弃权另选他人的均为无效票。七、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对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名字右方空格划“”符号或不划符号,不同意的在候选人名字右方空格内划“”符号,弃权的划“”符号。另选他人时,在另选人姓名空格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划“”符号。
3、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为作废票;八、划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选票上填写错误、符号不清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九、计票结束后,由计监票人宣读选举结果。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到会代表半数的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依据前次选举得票多少为序提出,直到选足为止。十、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依据上级组织有关规定研究处理。以下无正文以下无正文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仅供个人用于
4、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not for commercial use.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Nur fr den persnlichen fr Studien,Forschung,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Pour l 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des fins personnelles;pas des fins commerciales.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not for commercial 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