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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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 2 号)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 2 号)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九月 二九年九月 第 1 页 共 114 页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 2 号)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一)本基金经 2008 年 4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

2、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524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8 年 7 月 25 日正式生效。(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五)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六)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

3、止日 2009 年 7 月 24 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09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第 2 页 共 114 页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 2 号)目 录 目 录 一、一、绪 言.4绪 言.4 二、二、释 义.5释 义.5 三、三、基金管理人.11基金管理人.11 四、四、基金托管人.20基金托管人.20 五、五、相关服务机构.25相关服务机构.25 六、六、基金的募集.34基金的募集.34 七、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5基金合同的生效.35 八、八、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转换与赎回.36基金份额的场

4、外申购、转换与赎回.36 九、九、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与赎回.44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与赎回.44 十、十、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和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49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和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49 十一、十一、基金的投资.51基金的投资.51 十二、十二、基金的财产.62基金的财产.62 十三、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64基金资产的估值.64 十四、十四、基金的收益分配.69基金的收益分配.69 十五、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1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1 十六、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3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3 十七、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74基金的信息披露

5、.74 十八、十八、风险揭示.78风险揭示.78 十九、十九、基金的终止与清算.82基金的终止与清算.82 二十、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4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4 二十一、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9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9 二十二、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9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9 二十三、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111其他应披露事项.111 二十四、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13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13 二十五、二十五、备查文件.114备查文件.114 第 3 页 共 114 页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6、2009 年第 2 号)一、绪 言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

7、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第 4 页

8、 共 114 页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 2 号)二、释 义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基金或本基金:基金或本基金:指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托管协议: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

9、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指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基金法: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1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5 日颁布、

10、同年 7 月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 5 页 共 114 页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 2 号)运作办法: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

11、事人: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12、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基金销售业务: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直销机构:直销机构: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第 6 页 共 114 页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 2 号)

13、务的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

14、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募集期: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存续期: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日: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T+n 日: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开放日:开放日:指为投资

15、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第 7 页 共 114 页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 2 号)交易时间: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认购: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场外:场外: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场内:场内: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

16、位作为代销机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场外认购:场外认购:指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场内认购:场内认购:指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场内申购:场内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具备办理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场外申购:场外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场内赎回:场内赎回:指投资人通过具备

17、办理证券交易所场内赎回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申请卖出本基金份额的行为第 8 页 共 114 页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 2 号)场外赎回:场外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请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注册登记系统: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系统内转托管: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

18、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跨系统转登记:跨系统转登记: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基金转换: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元:元: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19、、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第 9 页 共 114 页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 2 号)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

20、体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第 10 页 共 114 页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 2 号)三、基金管理人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7 层

21、 3、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8 层 4、法定代表人:常喆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日期:2006 年 7 月 19 日 7、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8、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6102 号 9、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10、电话:021-68609600 11、传真:021-33830351 12、联系人:陈亮 13、客户服务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 14、注册资本:1.2 亿元人民币 15、股权结构: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出资 5,88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49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

22、司出资 5,64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47 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48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4 上述三个股东共出资 12,000 万元人民币(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常喆先生,常喆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德国基尔大学研究生毕业。12 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曾任中央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系副主任,后赴德国学习并就职于德国石荷洲洲立银行、德国石荷洲建筑储蓄银行。回国后历任万通企业集团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总部总经理、第 11 页 共 114 页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3、2009 年第 2 号)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Gianluca Trombi 先生Gianluca Trombi 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意大利意联银行国际业务部主管,意大利籍。曾任摩根士丹利(米兰)投资银行部总监、意大利金融机构小组主管;摩根士丹利(伦敦/米兰)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监;瑞士联合银行(苏黎世)金融机构小组副总裁;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咨询业务米兰)公司/战略金融服务资深经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米兰)资深审计师。Guido Masella 先生Guido Masella 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意大利意联银行亚太区商务拓展主管,意大利籍。曾任意大利中央

24、银行(罗马)国际研究处、国际金融机构部经济师;意大利驻华大使馆(北京)财务专员;意大利中央银行(布鲁塞尔)本地代表办事处经济师;意大利中央银行(维罗纳)银行和金融系统监管署分析师。陈金占先生,陈金占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籍。历任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成员、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金融总部和证券总部副经理/律师。Barry Livett 先生,Barry Livett 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百库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首席执行,英国籍,硕士学历。历任伦敦证券交易所高级分析员、国际证券咨询有限公司(Internation

25、al Securities Consultancy Ltd.)咨询师、新加坡联合银行高级经理、Morgan Grenfell 亚洲区经理助理、中银国际助理董事,欧中金融服务合作项目协调员/证券部董事。刘桓先生,刘桓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籍,中央财经大学副院长/教授。肖微先生,肖微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君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曾任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律师。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廖海先生,廖海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国籍,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博士后,历任深圳市深华工贸总公司法律顾问,广东钧天律师事务所合

26、伙人,美国纽约州Schulte Roth&Zabel LLP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现任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中先生,刘中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籍,工学博士。历任中国核仪器设备总公司干部;华夏证券发行部市场营销处处长;南方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国信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副总。刘玫女士,刘玫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第 12 页 共 114 页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 2 号)加拿大籍,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掌联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总监、成都

27、市政府外商投资促进中心项目经理、加拿大DESROSIERS-LOMBARDI-DOLBEC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美国GENERAL EASTERN TRADING 公司财务经理。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常喆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常喆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简历同上。刘建平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籍。刘建平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籍。北京大学法学硕士,13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北京大学助教、副科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副处长;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马文胜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中国籍。马文胜

28、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中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技术部经理、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陈鹏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市场副总经理,中国籍。陈鹏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市场副总经理,中国籍。澳大利亚(La Trobe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华东师范大学法学学士,15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天同证券有限公司上海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天同证券研究所副所长、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市场部总监

29、、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总监。自2005年9月起,加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黄桦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运营副总经理,中国籍。黄桦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运营副总经理,中国籍。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19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曾先后就职于上海爱建信托公司、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机构。历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监及信息技术部总监。自2005年8月起,加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杰文先生,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国籍。刘杰文先生,中欧新蓝

30、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国籍。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博士,12 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科员,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室分析师兼交易员,光大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高级经理,上海申能资产管理公司研究策划部总经理。2006 年 8 月加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主管。2008 年 12 月起任公司投资副总监,代行投资总监职责。2009 年 2 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 年 4 月 24 日起任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第 13 页 共 114 页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 2 号)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沈洋先生,中欧新蓝筹灵

31、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国籍。沈洋先生,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国籍。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金融管理硕士,6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埃森哲咨询(上海)公司分析员,天相投资顾问公司研究员,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2006年9月加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5、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为:公司投资副总监刘杰文先生、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及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王磊先生、公司总经理刘建平先生、公司研究部副总监林钟斌先生。其中公司投资副总监刘杰文先

32、生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为:(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基金财产;(2)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3)发售基金份额;(4)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托管费率和管理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33、(6)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7)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8)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第 14 页 共 114 页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 2 号)(9)自行担任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获取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对注册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10)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销售代

34、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11)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12)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13)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为:(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

35、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36、;(12)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第 15 页 共 114 页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 2 号)(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7)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

37、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25)不从事

38、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第 16 页 共 114 页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 2 号)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1)将基金管理人

39、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

40、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

41、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第 17 页 共 114 页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 2 号)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2、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

42、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2)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3)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 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进行定期、不定期报告。(4)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5)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战略和控制政策、协调突发重大风险等事项。(6)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及专项的检查和反馈,使公司在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7)业

43、务部门:具体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及政策,确保各项业务活动合法、合规进行。3、内部控制的措施 (1)部门及岗位设置体现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原则。各部门及岗位均设立明确的授权分工及工作职责,并编制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建立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的监督制衡。(2)严格授权控制。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公司建立了合理的授权标准和流程,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重大业务的授权应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授权内容和实效,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第 18 页 共 114 页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

44、 2 号)(3)实行恰当的岗位分离。建立科学的岗位分离制度,各业务部门在适当授权的基础上实行恰当的岗位分离。重要业务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基金会计与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重叠。(4)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5)建立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风险管理系统包括两方面:一是公司主要业务的风险评估和检测办法、重要部门风险指标考核体系以及业务人员道德风险防范体系等;二是公司灵活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和危机处理机制。通过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

45、防范和化解风险。(6)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及时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记录,完整妥善地保管好会计、统计和各项业务资料档案,确保原始记录、合同契约、各种信息资料数据真实完整。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第 19 页 共 114 页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46、年第 2 号)四、基金托管人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6759 5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 1954 年成立,1996

47、 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4 年 9 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号:HK0939)于 2005 年 10 月 27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 年 9 月 11 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 H 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 年 9 月 25 日中国建设银行 A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 股发行后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33,689,084,000 股(包括 224,689

48、,084,000 股 H 股及 9,000,000,000 股 A 股)。2008 年,中国建设银行的综合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继续同业领先,截止 2008年 12 月 31 日,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 926.4 亿元,较上年增长 34%;平均资产回报率为 1.3%,平均股东权益回报率为 20.7%,分别较上年提高 0.16 个百分点和1.18 个百分点,居全球银行业最好水平;每股盈利为 0.4 元,比上年增长 0.10 元;第 20 页 共 114 页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 2 号)总资产达到 75,554.52 亿元,较上年增长 14.51%;资

49、产质量稳步上升,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实现双降,信贷资产质量持续改善,不良贷款率为 2.21%,较上年下降 0.39 个百分点;拨备水平充分,拨备覆盖率为 131.58%,较上年提升 27.17 个百分点。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 1.4 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及首尔设有分行,在伦敦、纽约、悉尼设有代表处,纽约分行、伦敦子银行正式获颁营业执照。中国建设银行在香港拥有建行亚洲和建银国际两家全资子公司。全行已安装运行自动柜员机(ATM)31,896 台,居全球银行业首位。2008 年,中国建设银行在英国金融时报公布的全球 500 强中列第 20位;在美国财富

50、杂志公布的全球企业 500 强中由上年的第 230 位上升至第 171位;被福布斯(亚太版)评为“亚太地区最佳上市公司 50 强”;被银行家杂志评为“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财务指标)第一名”和“最佳商业银行”;被美国环球金融杂志 评为“最佳公司贷款银行”和“最佳按揭贷款银行”;荣获香港上市公司商会“公司管治卓越奖”、亚洲银行家杂志“零售风险管理卓越奖”、中国民政部颁发的“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内资企业奖”和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境外客户境内托管银行奖”等奖项。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 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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