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11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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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指导委员会 主 任:李眈陆 副主任:龚亚麟、白剑锋 委 员:王松林、王晓浒、刘太宗、刘 剑、刘菊芳、刘 毅 汤兆志、李 昶、吴红秀、邸连柱、张 文、张 鹏 陈宏生、林广海、高 擎、曹红英、龚玉梅、曾燕妮 雷筱云(按姓氏笔画排序)编 写 组 组 长:谢 准、邓仪友 成 员:马增慧、申博文、朱晓东、刘 涛、刘 谦、李 丹 李凤新、杨伟涛、杨钟超、杨朝敏、杨 磊、宋 琳 张 旭、张明强、张怡然、陈 光、陈泽宇、陈泽欣 林 冠、周胡斌、周 航、郑良斌、夏淑萍、崔江浩 梁 炜、雷 怡、魏 然(按姓氏笔画排序)I 前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就知识

2、产权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多项重大政策、行动、规划。2020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2021 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下文简称纲要),对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未来十五年发展作出重大顶层设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党的二十大对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明确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

3、新的基础制度”,为新时代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推进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又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坚实保障。自 2012 年以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对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开展评价研究,编制年度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连续多年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该报告较为全面地收录了知识产权工作的官方数据,通过综合发展指数等形式客观反映我国知识产权总体发展水平和工作成效,为探索我国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规律提供了重要参考。本年度评价报告是纲要发布以后的第一份报告,为更好体现纲要部 II

4、 署要求,突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导向,本年度报告在原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内容及工作机制基础之上,更新了评价指标体系,优化了地区、国际比较测算方法,将全国评价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升级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以更客观、科学的评价体系展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的成效。全国及地区发展评价所采用的指标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的官方数据及中国统计年鉴等权威数据库;国际比较评价所采用的指标数据主要来源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机构数据库,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及可信度。此外,本年度报告标题中的“2022 年”为实际开展评价工作的年份。2022 年评价结果

5、显示,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达到 116.3,较上年基期值 100 增长 16.3。从分项指数来看,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保护体系、市场运行机制、公共服务体系、人文社会环境、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等指数依次为 112.4、119.3、114.8、117.5、121.3、114.1,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及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成效更加显著,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丰富便捷,人文社会环境更加优化,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从地区发展评价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具有明显知识产权发展先行优势,广东、北京、江苏、上海、浙江、山东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排在前六位。四大经济区域中

6、,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平均得分依次为 85.36、80.68、77.10、78.75。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分界线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平均得分及增幅也明显高于其他区域。重大战略区域中,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得分90.41,较上年增长 2.86,区域知识产权发展速度最快;长江经济带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平均得分为 83.39,较上年增长 2.00,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成效显著;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平均得分为 87.23,较长江经济带平均得分高出 3.84,是 III 长江经济带知识产权发展重要优势地区;京津冀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平均得分为 84.31,较上年增长 1.32,知

7、识产权运用效率方面成效突出;黄河流域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平均得分为 78.77,较上年增长 1.50,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从国际比较来看,在 49 个样本国家中,2022 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国际比较指数得分 79.56,排名与上年持平,排在第 8 位。排在我国前面的国家依次分别为美国(89.79)、日本(86.35)、瑞士(82.89)、荷兰(82.59)、韩国(82.55)、法国(80.01)、德国(79.94)。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指数、产出能力指数、市场价值指数排名分别为 8、5、10,均进入世界前 10。2022 年虽然中国国际比较指数排名较上年保持不变,但得分较上年参考得分

8、增长 0.67。总体上,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稳步提升,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本报告编制得到指导委员会专家的具体指导,得到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涉及指标体系构建、数据收集、统计分析等内容,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研究工作,受限于研究水平,难免存在疏漏和不足。我们真诚感谢社会各界对报告的研究和编制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希望对报告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报告编写组 2022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评价方法及主要结论.1 一、评价目的及思路.2 二、本报告涉及指数内涵.4 三、2022

9、年主要评价结论.4 第二章 全国发展评价.7 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8 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分指数主要特征.8 三、从主要指标看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的成效.14 第三章 地区发展评价.17 一、地区指数得分及位次.18 二、地区发展主要特征.23 三、各地区发展情况.44 第四章 国际比较评价.77 一、国际比较指数得分及位次.78 二、国际比较主要特征.85 附录一 评价指标体系.89 附录二 指标释义.97 附录三 指数计算方法.108 第一章 评价方法及主要结论 2021 年 9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下文简称纲要),对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未

10、来十五年发展作出重大顶层设计,我国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报告以纲要明确提出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体系、市场运行机制、公共服务体系、人文社会环境及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六方面重点任务为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核心,以指标数据的发展轨迹来客观反映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状况,通过综合指数法整体反映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成效。第一章 评价方法及主要结论 2 一、评价目的及思路一、评价目的及思路(一)评价目的(一)评价目的 纲要作为新时代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宏伟蓝图,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了整体部署,明确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发展目标,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体系、市场运行

11、机制、公共服务体系、人文社会环境及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六方面重点任务作出明确要求,并提出到 2035 年我国基本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知识产权强国的总体目标。开展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工作对于全面考察、分析和总结纲要实施情况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成效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可以全面呈现 纲要 部署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直观展现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轨迹及趋势;另一方面,对标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通过综合反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最新进展,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凝聚共识、汇聚合力。(二)评价思路(二)评价思路 本报告延续原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的工作思路,采用综合指数法开展评价研究

12、。评价工作以纲要提出的知识产权强国实现路径为核心,注重体现政府与市场、国内与国际、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以及需求与供给的联动关系,评价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在纲要引领下取得的实际进展及成效。为更好体现纲要部署要求,突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导向,在原报告评价体系基础上,本年度更新了评价指标体系,将全国评价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升级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优化了地区、国际比较测算方法,以更客观、科学的评价体系展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的成效。为全面反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发展轨迹,本报告从全国知识产权发展时间序列、国内地区发展以及国际比较三个维度进行评价研究:全国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纲要部署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路径及目标来

13、设计逻辑框架,一级指标设置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保护体系、市场运行机制、公共服务体系、人文社会环境以及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 6 个方面,评价变量的选择注重各重要环节的效率及质量。第一章 评价方法及主要结论 3 地区发展评价综合考虑地区知识产权发展特点,一级指标设置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市场运行机制及发展环境(包括制度、公共服务和人才因素),评价变量的选择在注重各重要环节工作效率及质量基础上,兼顾地区知识产权发展规模。国际比较重点评价国家之间知识产权发展的环境条件及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成效,一级指标设置为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产出效率及市场价值,变量的选择侧重效率和质量。上述指标体系详情详见附录。图 1 知

14、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思路框架 发展环境 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 知识产权制度 保护体系 市场运行机制 公共服务体系 人文社会环境 全球知识产权治理 地区评价 国际评价 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激励创新发展 便民利民 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深度参与 路径路径 目标目标 评价评价 全国评价 第一章 评价方法及主要结论 4 二、本报告涉及指数内涵二、本报告涉及指数内涵 综合指数是用来反映不能直接相加的、代表某事物发展现象或结果的指标数据综合变化的相对数。综合指数的变化能够定量反映出事物随时间变动的方向和变动的程度。本报告所指综合指数包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地区发展指

15、数、国际比较指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是通过测算全国知识产权发展指标体系报告期数据,体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进展及成效综合变动的统计数据,采用了测算加权增速的计算方法。地区发展指数则旨在反映我国知识产权区域发展的差异,国际比较指数主要反映我国在参与评价样本国家中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实力的综合表现,地区及国际比较指数采用了极值法标准化并加权汇总的计算方法。上述指数计算方法详情见附录。2022 年全国及地区评价时采用的指标主要为 2021 年数据,国际比较部分由于国际数据公开较国内普遍滞后,采用指标主要为 2020 年数据。数据缺失值处理采用以下原则:无法获得当年数据的指标,以上一年数据代替;某年度之前的

16、数据缺失,缺失值以空值代替。三、三、2022 年主要评价结论年主要评价结论(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成效显著(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成效显著 2022 年评价结果显示,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达到 116.3,较上年基期值 100 增长 16.3,其中,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保护体系、市场运行机制、公共服务体系、人文社会环境、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等指数依次为 112.4、119.3、114.8、117.5、121.3、114.1,分别较基期值 100 增长 12.4、19.3、14.8、17.5、21.3、14.1,反映出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从纲要预期性发展指标来看,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大幅

17、提升,我国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7.5 件,较上年提高 1.2 件。知识产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 12.13 万亿元(2020年值),同比增长 5.8%,占 GDP 比重达到 11.97%,比上年提高 0.35 个百分点;版权产业增加值达到 7.51 万亿元(2020 年值),同比增长 2.58%,占 GDP 比重第一章 评价方法及主要结论 5 达到 7.39%;2021 年全国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 3783 亿元,同比增长18.6%。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知识产权创造及运用效率发展趋势值得关注。受全球疫情及国际经济

18、社会的不确定性复杂性因素影响,2021 年部分知识产权创造产出及运用规模增速放缓,进入相对平稳发展时期。(二)(二)区域协调发展凝聚更大知识产权发展合力区域协调发展凝聚更大知识产权发展合力 2022 年评价结果显示,经济发达地区具有明显知识产权发展先行优势,我国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排在前六位的地区为广东、北京、江苏、上海、浙江、山东,得分依次为 90.41、89.90、89.02、88.63、88.40、88.15。地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指数、发展环境指数与市场运行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均为 0.97,呈现强正相关性,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环境建设对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能具有明显作用。从四大经济区域来看,

19、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平均得分依次为 85.36、80.68、77.10、78.75,较上年参考得分依次增长 2.12、0.99、1.58、1.22。其中,东部地区得分及增幅远高于其他区域,地区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成效更加显著。在保护体系建设方面,东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指数平均得分 87.17,远高于全国平均值,保护体系建设更加完备、保护能力更加强劲。在知识产权市场运行和发展环境方面,东部地区市场运行指数得分平均值及增幅均高于其他区域,体现出较强的创新活力及较好的发展环境。从重大战略区域来看,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得分为90.41,较上年参考得分增长 2.86

20、,区域知识产权发展增幅最大;长江经济带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平均得分为 83.39,较上年参考得分增长 2.00,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成效显著;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平均得分为 87.23,较长江经济带平均得分高出 3.84,是长江经济带知识产权发展重要优势地区;京津冀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平均得分为 84.31,较上年参考得分增长 1.32,知识产权运用效率方面成效突出;黄河流域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平均得分为 78.77,较上年参考得分增长 1.50,知识产权发展基础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第一章 评价方法及主要结论 6 (三)我国知识产权(三)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综合竞争力稳步提升竞争力稳步提升 2022 年国

21、际比较评价显示,在 49 个评价样本国家中,排在前七位的国家及得分依次为美国(89.79)、日本(86.35)、瑞士(82.89)、荷兰(82.59)、韩国(82.55)、法国(80.01)、德国(79.94),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国际比较指数得分 79.56,排在第 8 位。排名虽然较上年保持不变,但得分较上年参考得分增长 0.67,反映出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从各分项指数来看,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指数得分 83.07,排名第 8;知识产权产出能力指数得分 81.21,排名第 5 位;市场价值指数得分 74.40,排名第 10,我国知识产权发展各分项指数排名均进入世界前 10。第二章

22、全国发展评价 7 第二章 全国发展评价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重点评价我国随时间变化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进展及成效,该指数以基期年份指标值作为基准(设定基期值 100),经测算指标增速加权汇总获得相应得分。评价指标包括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保护体系、市场运行机制、公共服务体系、人文社会环境、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六个方面,相应设置 68 个二级指标。第二章 全国发展评价 8 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 2022 年评价结果显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达到 116.3,较上年基期值 100增长 16.3。从各分项指数来看,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保护体系、市场运行机制、公共服务体系、人文社会环

23、境、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等指数依次为 112.4、119.3、114.8、117.5、121.3、114.1,较上年分别增长 12.4、19.3、14.8、17.5、21.3、14.1。其中,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人文社会环境、公共服务体系相应指数同比增速更快。表 1 2022 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 2021 年年 2022 年年 制度建设指数 100 112.4 保护体系指数 100 119.3 市场运行机制指数 100 114.8 公共服务体系指数 100 117.5 人文社会环境指数 100 121.3 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指数 100 114.1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 100 116

24、.3 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分指数主要特征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分指数主要特征(一)知识产权制度更加完善(一)知识产权制度更加完善 2022 年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指数为 112.4,较上年基期值 100 增长 12.4,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方面,2021 年,我国种子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完成修改,新修订的专利法、著作权法正式实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知识产权相关法规完成修改或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明确新时期建立健全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监管制度等具体任务。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理论研究和

25、实践探索,在浙江、上海、深圳等地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发第二章 全国发展评价 9 布关于规范金融业开源技术应用与发展的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制定开源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和制度。辽宁、山西、上海市浦东新区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印发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条例。管理效能方面,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文件,部署 16 项改革举措。我国在 12 个省市开展改革试点,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审核批准权下放到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全国省、市、县三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基本完成。全国 42 个直属海关实现全部配备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和人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2021 年发明专利

26、审查周期为 18.5 个月,较上年缩短 1.5 个月;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缩短至 7 个月;发明专利审查结案准确率和商标注册实质审查合格率分别达到 92.6%、97.6%,较上年依次提升 0.4、0.9 个百分点;专利审查质量用户满意度指数为 85.7,较上年提高 0.3。(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健全(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健全 2022 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指数为 119.3,较上年基期值 100 增长 19.3,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效能明显提升。司法保护方面,形成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部门为牵引、4 个知识产权法院为示范、27 个地方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为重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知

27、识产权审判庭为支撑的专业化审判格局。2021 年全国各地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一审案件 57.7 万件,较上年增长 23.5%;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案件 54.1 万件,较上年增长 16.1%;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 90.5%,较上年提升 0.2 个百分点。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取得新进展,截至 2021 年底,全国共有北京、海南、陕西等 20 个省份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部门。2021 年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4590 件,较上年增长 16.8%;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6565 件,较上年增长 12.3%。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昆仑”专项行动,2021 年共侦破

28、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 2.1 万起。行政保护方面,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开展“剑网”“网剑”“净网”“铁拳”“龙腾”“蓝网”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了执法保护力度。2021 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知识产权领域违法案件(含专利、商标、商业秘密、仿冒第二章 全国发展评价 10 混淆)5.2 万件,较上年增长 28.0%。其中,查处专利违法案件 1.0 万件,较上年增长 41.7%;查处商标违法案件 4.0 万件,较上年增长 26.2%;查处仿冒混淆案件 2224 件,较上年增长 6.6%;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 50 件,较上年增长 72.4%。各级版权执法部门共查办侵权盗版案件 3

29、095 件,较上年增长 40.8%;删除侵权盗版链接 119 万余条。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共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 4.98万件,较上年增长 17.4%。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量为 6.7 万件,较上年增长 32.7%。协同保护方面,2021 年印发 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量为 1024 件,较上年增长 23.4%。新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17 家,截至年底共建立 57 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保护网络进一步加强。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

30、解工作。2021 年全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共计调解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5 万件,较上年增长 87.0%。全国受理知识产权仲裁案件的仲裁委员会共计办理知识产权纠纷仲裁案件 2947 件,较上年增长 53.3%。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等5 个集体管理协会会员数量合计达到 4.4 万个,较上年增长 4.3%。总体上,我国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效能明显提升,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高至80.61分,保持在较高水平。(三)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成效显著(三)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成效显著 2022 年我国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指数为 114.8,较上年基期值 100 增长14.8,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效益明显提升。高质量创造

31、方面。2021 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7.5 件,较上年提高 1.2 件。我国申请人在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经实质审查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达到 4.6 万件,较上年增长 15.0%,每百亿元贸易出口额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 23.2 件,较上年增长 11.1%。我国受理 PCT 专利申请 7.3 万件,较上年增长 1.5%;每百亿元 GDP 国际专利申请量(PCT)为 6.4 件,较上年下降 0.7 件。我国国内商标有效注册量 3532.2 万件,较上年增长 24.4%;每万家企业商标有效注册量 1.4 万件,较上年增长 4.7%。受理国内申请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第二章 全国发展评

32、价 11 5928 件,每百亿元 GDP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 0.5 件,较上年下降 0.2 件。作品自愿登记量达到 398.4 万件,较上年增长 20.14%;每百万人口作品登记量为0.3 万件,较上年增长 20.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到 228.0 万件,较上年增长 32.3%;每百亿元 GDP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为 199.4 件,较上年增长17.6%。农业、林草植物新品种有效量分别为 1.6 万件、0.3 万件,较上年分别增长 23.6%、31.3%;每百亿元 GDP 农业、林草植物新品种有效量分别为 1.4 件、0.3 件,较上年分别增长 0.13、0.04 件。

33、核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有效量 6562 件,较上年增长 7.8%;每百亿元 GDP 核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有效量 0.6 件,较上年下降 0.03 件。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 2490 件,较上年增长 4.1%;每百亿元 GDP 地理标志产品累计批准量 0.2 件,较上年下降0.02 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发证量达到 1.3 万件,较上年增长 11.6%;每百亿元GDP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发证量 1.1 件,较上年下降 0.01 件。运用机制方面。我国知识产权运用机制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效能持续提升。截至 2021 年底,全国布局建设 11 家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4

34、0 余家技术交易市场、420 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 36 家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启动首批 20 个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2021 年印发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实施为期三年的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达到 11.97%(2020 年值),较上年提高 0.35 个百分点;版权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为 7.39%(2020 年值),与上一年持平。2021 年,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 37.83 亿元,较上年增长 18.6%,占服务贸易比重为 8.3%,较上年增长 2.4 个百分点;输出版权总数为 1.4 万

35、项,每亿元服务贸易出口额输出版权总数为 0.7 项。核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 7677 家,每万家企业核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达到 3.1 家,较上年增长 6 倍。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 1.4 万亿元,较上年增长26.9%;每百亿元GDP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合同成交额1.2万元,同比增长12.8%。专利转让许可数量以及商标使用许可数量分别为 39.3 万件、3.8 万件,较上年分别增长 7.7%、10.2%;分别与专利有效量、商标注册有效量相比,专利转让许可活跃度(2.6%)及商标使用许可活跃度(0.1%)较上年小幅下降。第二章 全国发展评价 12 市场化运营机制方面。202

36、1 年,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高效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达到 3143.6 亿元(含专利、商标和版权),较上年增长 41.6%;每亿元 GDP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达到 27.5 万元,较上年增长 25.8%;专利、商标质押融资普惠贷款惠及企业 1.1 万家,较上年增长35.6%。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专利代理机构达到 3937 家,较上年增长20.9%;每万件专利申请专利代理机构数量达到 7.8 家,较上年增长 1.3 家。全国商标代理机构达到 6.4 万家,较上年增长 16.1%;每万件商标注册申请商标代理机构数量达到 70.9 家,较上年增长 9.2 家。(四

37、)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提升 2022 年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指数达到 117.5,较上年基期值 100 增长 17.5,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基础建设更加完善,供给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力度不断加大,截至 2021 年底,我国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 100%,较上年增长 9 个百分点;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 33%,较上年增长 6 个百分点;遴选认定 80 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较上年新增 20 家;建设 101 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较上年新增 51 家;备案首批 88 家国家

38、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我国知识产权网上政务服务工作持续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超过 90%。我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统一向社会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公共服务事项,推动了服务事项实现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我国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模式不断丰富,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开放种类达到 44 种;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持续优化完善,公共服务网累计访问量达 296.6 万次;新一代地方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累计部署地方端 29 个。截至 2021 年底,我国已全面实现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电子化,2021 年全国专利电子申请

39、率达到 99.1%,商标电子申请率达到 98.4%,分别较上年提升 0.3、0.4 个百分点。第二章 全国发展评价 13 (五)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五)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2022 年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指数达到 121.3,较上年基期值 100 增长 21.3,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我国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纲要提出的“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新时代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知识产权文化传播方面,形成了报刊、杂志、电视等传统媒体,新闻发布会、吹风会、宣传活动等线下渠道,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融合发展的传播矩阵。知识

40、产权人才队伍方面,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从专业技术人员来看,2021 年全国执业专利代理师 26840 人,每万名大专以上人口执业专利代理师为 1.2 人,较上年增长 0.2 人。自 2020 年知识产权专业纳入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来,截至 2021 年底累计通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知识产权证书的人员达到 5852 人,较上年增长 98.7%。从高校人才教育来看,截至2021 年底,全国共有 104 所高校设置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共有 50 所高校设立知识产权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2021 年全国知识产权专业本科毕业生为 3105 人,每万名本科毕业生知识产权专业本科毕业

41、生为 7.4 人,较上年增长 1.6%。(六)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六)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2022 年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指数为 114.1,较上年基期值 100 增长 14.1,我国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取得较好成效。我国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的能力逐步提升。2021 年批准加入 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推进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也取得决定性进展(上述条约均于 2022 年 5 月正式生效)。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正式生效,实现了 244 个中欧地理标志产

42、品互认互保。人民币成为 PCT 国际专利申请相关国际费用定价和结算货币。中文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工作语言。截止 2021 年底,我国累计提出制定并发布 ISO 和 IEC 国际标准 1106 个,较上年提升 19.1%。2021 年,知识产权对外培训 318 人次,“一带一路”知识产权硕士招生 34 名。知识产权领域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开展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第二章 全国发展评价 14 理师资格考试和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改革;截至 2021年底,有 7 家境外著作权认证机构设立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国外创新主体在中国市场开展知识产权布局的意愿不断增强,截至 2021 年底,国

43、外在华专利、商标有效量分别达到 100.3 万件、191.7 万件,较上年依次增长 5.0%、7.7%。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截至 2021 年底,我国共设立 22 家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较上年新增 12 家。三、从主要指标看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的成效三、从主要指标看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的成效 在阶段性发展目标中,纲要明确提出面向 2025 年的四项预期性发展目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版权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这四项预期性指标突出质量和价值导向,其变化趋势反映出我国知识产权

44、高质量发展的特点。(一)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一)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 2021 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7.5 件,较上年提高 1.2 件。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效发明专利 79.2 万件,同比增长 16.8%,维持年限超过 10 年的有效发明专利 32.3 万件,同比增长 27.7%,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有效发明专利为 8.3 万件,同比增长 21.8%。表 2 2021 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主要构成情况 2021 年年 增长率增长率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万件)79.2 16.8%维持年限超过 10 年发明专利有效量(万件)32.

45、3 27.7%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发明专利(万件)8.3 21.8%第二章 全国发展评价 15 (二)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发展作用日益凸显(二)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发展作用日益凸显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指标数据显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作用日益凸显。从 2018 年到 2020 年,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体现出先稳后增的发展趋势,专利对国民经济增长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2020 年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 12.13 万亿元,同比增长 5.8%,占GDP 比重达到 11.97%,比上年提高 0.35 个百分

46、点,其中,新装备制造业占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 28.2%,规模最大,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增长 15.7%,增长最快。图 2 20182020 年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变化情况 2020 年我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 7.51 万亿元,同比增长 2.58%;占 GDP的比重为 7.39%,与上年持平。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书报刊等传统产业有所下滑,但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发展态势良好,版权产业发展体现出新的增长点。10709011463112128911.6 11.6 11.97 10.010.511.011.512.012.505000010000

47、01500002000002500003000002018年2019年2020年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亿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第二章 全国发展评价 16 图 3 20162020 年全国版权产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三)知识产权贸易出口占比持续增长(三)知识产权贸易出口占比持续增长 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使用费的增加反映出我国知识产权价值和综合竞争力的提升。2021 年,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 3783 亿元,同比增长 18.6%。虽然我国知识产权贸易仍以进口为主,但是,近五年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额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明显提高,2021 年占比为

48、 20.1%,较上年提升 1.6 个百分点,较 2016 年提升 15.4 个百分点。图 4 20162020 年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口额、出口额 5.466.086.637.327.517.337.357.377.397.3977.057.17.157.27.257.37.357.47.450.002.004.006.008.0010.0012.0020162017201820192020版权产业增加值(万亿元)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1593 1930 2355 2372 2596 3023 78 322 368 459 599 760 010002000300040002016

49、20172018201920202021进口出口第三章 地区发展评价 17 第三章 地区发展评价 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指数(简称“地区发展指数”)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评价的逻辑框架基础上,综合考虑地区知识产权发展特点,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适应性调整。一级指标设置为地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市场运行以及发展环境,其中,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考虑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及协同保护因素,市场运行综合考虑高质量创造、运用机制、市场化运营机制因素,发展环境综合考虑地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以及人才发展因素,三级指标的选择则侧重于地区知识产权发展质量及效率,同时兼顾地区知识产权发展规模,共包含67 个三级指标

50、。与原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相比较,本年度地区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已全面更新,本章节根据新评价指标体系重新测算了各地区 2021 年得分,该得分仅用作比较地区近两年知识产权发展的变化程度。受统计数据限制,地区发展评价不包含我国港澳台地区。第三章 地区发展评价 18 一、地区指数得分及位次一、地区指数得分及位次(一)地区发展指数(一)地区发展指数 2022年地区发展指数中北京、广东和浙江位列前三,评价得分依次为90.41、89.90 和 89.02。全国各地区发展指数平均得分 80.61,较上年参考得分增长 1.60,各地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明显提升。2022 年全国共有 16 个地区发展指数得分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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