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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水利水电建立集团公司施工用电平安治理方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标准平安用电治理,确保施工用电平安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施工消费现场用电应恪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三条 各单位(工程部、车间、分厂)应明确施工用电平安主管部门,制定用电治理方法。用电治理部门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施工消费用电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二、依照施工工程特点装备相应的专职电气技术人员和专职电工;三、组织编制施工用电平安治理方法和平安技术措施;四、组织编制施工用电平安事故应急预案;五、组织施工用电平安检查和整改。第四条 电气专职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负有以下职责:一、恪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
2、负责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三、负责施工用电平安技术指导和治理;四、负责用电平安检查和电气设备、装置的安装、检测;五、负责编制用电平安作业指导书。第三章 施工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第五条 施工用电应进展专门的施工组织设计。第六条 施工工程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时,应制定用电平安技术措施。第七条 施工工程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相应的施工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第八条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一、消费施工所配置的用电器具数量、规格、容量,分布位置、使用要求等;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三、负荷计算
3、;四、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的依照;五、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六、平安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第九条 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第十条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后,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施行。第四章 用电平安治理规定第十一条 配电屏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施工现场用于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开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装隔离开关。开关箱均应有门可锁、能防雨。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每一路引出线都应有负荷标记。第十二条 变压器周边须设平安围栏,并有醒目的平安警示牌。配电室、动力配电箱、
4、接线开关箱应有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第十三条 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潮湿作业场所、洞内、井下和手持照明灯、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米必须使用平安电压。第十四条 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开工器具(如振捣器、电焊机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匹配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第十五条 闸具、熔断器参数应与设备容量匹配,安装应结实,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第十六条 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严禁购置无消费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物资。第十七条 挪动用电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
5、好开关箱。检修用电器具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开关处悬挂检修警示标志,以防别人误送电导致事故;严禁带电检修作业。第十八条 电气装置、盘柜处必须悬挂醒目的平安警示标识,配置相应数量质量的电气灭火器具。第五章 施工用电平安检查与考核 第十九条 施工消费用电平安检查内容与要求可参照“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99)。应依照季节变化对用电设备和线路、接地、防雷等进展检查。第二十条 施工用电平安检查情况应纳入对平安消费文明施工考核中。第六章 平安事故处置第二十一条 用电事故按其性质分为:电气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电气设备事故由各单位设备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按有关规定
6、报告和调查处理。第二十二条 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积极组织抢救,使触电人员立即脱离电源,就地对触电人员进展人工呼吸,连续不断,并立即通知或送工地医务室或附近医院进展抢救。第七章 用电平安材料台帐第二十三条 施工用电平安治理台帐是企业平安治理材料的组成部分,应认真记录、整理,保存备核。第二十四条 施工用电的平安治理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国家、行业有关的规程标准和标准;用电平安治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平安操作规程;二、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材料;三、电气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材料;四、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五、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单和测试记录;六、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七、平安检查表;八、电工维修工作记录;九、用电平安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演练、平安培训记录。第二十五条 有关施工用电平安技术方面的材料应由主管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治理。有关平安治理、检查整改方面的材料在用电工程撤除后统一交平安消费治理部门归档。第二十六条 对配电箱、开关箱定期检查情况记录应一式二份。一份由分管电工保管,一份张贴于相应的配电箱、开关箱门的背面,以便及时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