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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条例(2009年月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总则则第二章章消防防安全宣宣传教育育第三章章 城城乡消防防规划建建设管理理第一节节编制制和审批批第二节节实施施和保障障第四章章 单单位消防防安全管管理第一一节消消防安全全责任第第二节防火检检查及火火灾隐患患整改第第三节消防演演练第五五章消消防技术术服务第第六章消防组组织第一一节建建设管理理第二节节保 障第七七章灭灭火救援援第一节节 一一般规定定第二节节 应应急救援援第八章章监督督检查第第九章法律责责任第十十章附附则则第一章章 总总 则则制定依据据根据据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消消防法(以以下简称称消防法法),制制定本条条例。消防安安全

2、委员员会及职职责各各级人民民政府应应当建立立消防工工作协调调机制,成成立由有有关部门门负责人人参加的的消防安安全委员员会。消消防安全全委员会会在本级级人民政政府的领领导下,指指导、督督促和综综合协调调政府有有关部门门履行消消防工作作职责,定定期研究究和部署署开展消消防工作作。乡镇镇人民政政府、城城市街道道办事处处应当建建立和落落实消防防安全责责任制,确确定负责责消防工工作的机机构。消防监监督管理理主体法律、行行政法规规规定由由公安机机关实施施的消防防监督管管理工作作,由公公安机关关消防机机构具体体负责实实施。消防日日每年年11月月9日为为全国消消防日。第二章 消防安安全宣传传教育政府宣传传教育

3、要要求县县级以上上地方人人民政府府应当针针对本地地火灾规规律和特特点,每每年制定定并发布布消防安安全宣传传教育计计划,并并组织有有关部门门实施,提提高公民民的消防防安全意意识。乡乡镇人民民政府、街街道办事事处应当当指导、帮帮助村民民委员会会、居民民委员会会开展群群众性的的消防安安全宣传传教育工工作。部门宣宣传教育育职责教育、人人力资源源等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应当当将消防防知识编编入中小小学教材材和职业业培训教教材,督督促各类类学校、公公务员培培训机构构、职业业培训机机构组织织开展多多种形式式的消防防安全宣宣传教育育活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

4、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考核内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科技、司法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内容。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媒体

5、和社团宣传教育要求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栏目,制作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会、妇女联合会应当组织职工、妇女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依法维护职工、妇女的消防安全权益。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经常开展对青少年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青少年参加消防安全活动。单位宣传教育要求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对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养老院、福利院

6、、幼儿园等单位应当对服务对象开展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宣传教育。学校消防宣传教育要求各类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寄宿学生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疏散逃生教育。师范院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村居委和物业公司宣传教育要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经常性地向村民、居民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服务对象进行消防安全宣传。第三章 城乡消消防规划划建设管管理第一节 编制和和审批编制的总总体要求求城乡乡消防规规划编制制应当遵遵循有关关法律、行行政法规规、国家家标准,与与

7、城乡经经济建设设和社会会发展相相适应,并并分别纳纳入城市市总体规规划、镇镇总体规规划、乡乡规划和和村庄规规划。各各级人民民政府及及其城乡乡规划主主管部门门组织审审查城乡乡规划时时,应当当有公安安机关消消防机构构参加;对缺少少消防规规划或者者消防规规划不合合理的城城市总体体规划、镇镇总体规规划、乡乡规划和和村庄规规划,不不得批准准。消消防规划划编制主主体城城市消防防规划由由城市人人民政府府负责组组织编制制;县人人民政府府所在地地的镇消消防规划划由县人人民政府府负责组组织编制制;其他他建制乡乡镇和村村庄消防防规划由由乡镇人人民政府府负责组组织编制制。消消防规划划编制要要求城城市、镇镇应当单单独编制

8、制消防专专项规划划;乡和和村庄应应当根据据人口规规模、经经济社会会发展和和灭火救救援实际际需要,单单独编制制消防专专项规划划或者在在乡规划划、村庄庄规划中中编制消消防专篇篇;经济济开发区区、保税税区、风风景名胜胜区、独独立工矿矿区应当当编制消消防专项项规划或或者消防防专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应当明确近期内实施消防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并作出具体安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落实消防规划确定的公共消防设施具体用地位置和面积,划定公共消防设施用地界线,明确公共消防设施控制指标的地理坐标。消防规划强制性内容城乡消防规划应当将下列内容确定为强制性内容:(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场所及其防灾缓冲

9、隔离地带的布局,(2)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行驶线路;(3)消防站、消防训练和灭火救援装备(4)储备(5)基地布局,(6)消防码头,(7)消防装备(8)配备(9);(10)消防供水,(11)缺水地区或者供水压力不(12)足地区的储水设施;(13)消防通信指(14)挥系统;(15)消防车通道,(16)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和场地;(17)风景名(18)胜区、历史文化遗产的消防保护措施。消防安全布局和旧城改造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位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以及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应当纳入规划优先改造。消防规划审批直辖市的城市消防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其

10、他城市消防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乡镇、村庄消防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城乡消防规划与城乡规划同步编制的,按城乡规划审批程序办理。城乡消防规划审批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建设、规划、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有关专家对城乡消防规划进行技术评审。修改城乡规划时,应当同步研究修改城乡消防规划,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备案和社会公开城乡消防规划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城乡消防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消防规划。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第二节 实施和和保障城乡消防防规划实实施要求求公共共

11、消防设设施应当当与其他他公共基基础设施施统一设设计、统统一建设设、统一一验收。各各级人民民政府及及其有关关部门在在审查城城乡基础础设施建建设、改改造项目目和组织织验收公公共消防防设施建建设项目目时,应应当通知知公安机机关消防防机构参参加。建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在安安排年度度城乡基基础设施施建设、改改造计划划时,应应当根据据城乡消消防规划划的要求求将公共共消防设设施、消消防训练练和灭火火救援装装备储备备基地纳纳入建设设、改造造计划,统统筹实施施。城乡乡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在在实施建建设项目目规划许许可时,不不得违反反城乡消消防规划划的要求求。投资资主管部部门应当当根据城城乡消防防规划的的要求对对

12、公共消消防设施施、消防防训练和和灭火救救援装备备储备基基地建设设予以立立项,并并列入地地方年度度固定资资产投资资计划。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城乡消防规划的要求,提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训练和灭火救援装备储备基地的建设需求,由公安机关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审批;发现公共消防设施不能保证正常使用时,应当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维护、保养。消防规划用地控制 消防站、消防训练和灭火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依法划拨,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依法征收、征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证消防站、消防训练和灭火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用地。城乡土地开发利用和各项建设不得违反城

13、乡消防规划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消防设施用地使用性质或者挪作他用。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市政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由市政供水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和维护。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负责供水区域内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按照城市消防规划利用天然水源作消防水源的,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负责修建通向天然水源的消防车通道和取水设施,并设置醒目标识。乡镇消防水源和消防供水设施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维护。天然水源、集镇供水不能满足火灾扑救需要的,应当建设消防水池。村庄的消防水源应当纳入村庄整治和人畜饮水工程同步建设,并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维护。消防车通道建设和维护城市消防车通道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建设

14、和维护。乡镇、村庄消防车通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和维护。单位投资建设消防车通道的,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维护。消防通信建设和维护电信业务经营单位负责消防通信线路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消防通信线路的畅通。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当保障消防无线通信专频专用,不受干扰。公共消防设施保护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切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灭火救援的,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共消防设施需要拆除、迁移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拆除、迁移以及修复、重建公共消防设施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政府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对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

15、备的建设、维护、管理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城乡消防规划的行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督察员在对城乡规划进行督察时,应当对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实施情况进行督察,对违反城乡消防规划的重大项目行使否决权,对违反城乡消防规划的建设行为责令有关部门查处、纠正。部门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监察部门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城乡消防规划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城乡消防规划的监督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对擅自违反城乡消防规划以及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责任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经

16、费以及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的建设、维护、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城乡消防规划编制以及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维护、管理经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发展改革、公安部门联合制定。第四章 单位消消防安全全管理第一节 消防安安全责任任建设工程程消防质质量责任任建设设工程的的建设单单位应当当选用具具有国家家规定资资质等级级的消防防设计、施施工单位位,选用用合格的的消防产产品和满满足防火火性能要要求的建建筑构件件、建筑筑材料及及室内装装修装饰饰材料;实行工工程监理理的建设设工程,应应当将消消防施工工质量一一并委托托监理。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

17、消防设计文件,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保证消防施工质量。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核查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无施工许可的备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且依法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

18、收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已经依法备案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需要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或者重新备案。消防产品核查检验和检测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对消防产品实施安装前的核查、检验,保存核查记录和检验报告备查;核查、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安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技术检测。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提

19、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二)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组织整改火灾隐患;(三)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单位消防安全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四)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单位应当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应当组织实施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二)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三)开展防火检查,整改火灾隐患;(四)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其完好有效,保

20、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五)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制度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二)消防(控制室)值班,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 (三)消防设施、器材检测、维修,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的检测和管理;(四)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五)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六)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共用建筑物单位责任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

21、或者使用的,应当书面约定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定联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应当确定责任人统一管理,共用各方不得妨碍他人使用。对自动消防系统,应当成立或者委托同一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管理责任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当事人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物业服务企业职责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服务范围内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其他物业服务企业

22、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区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经费应当列入物业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筑物局部改建、扩建或者装修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共同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及使用区域的消防安全。特殊场所禁止性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营业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严禁在

23、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严禁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公众责任险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未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得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不得予以登记。公共娱乐场所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等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第二节防防火检查查及火灾灾隐患整整改防火检查查频次机关、团团体、事事业单位

24、位应当至至少每季季度进行行一次防防火检查查,其他他单位应应当至少少每月进进行一次次防火检检查。防火检检查的内内容防防火检查查主要包包括下列列内容并并应当填填写检查查记录: (一一)员工工消防安安全教育育培训和和消防知知识掌握握情况; (二二)消防防(控制制室)值值班情况况和设施施运行、记记录情况况; (三三)消防防设施、器器材、消消防安全全标志完完好有效效情况,疏疏散通道道、安全全出口、消消防车通通道保持持畅通情情况; (四)用用火、用用电、易易燃易爆爆危险品品、消防防安全重重点部位位安全管管理情况况;(五五)防火火巡查和和火灾隐隐患的整整改情况况;(六六)其他他需要检检查的内内容。防火巡巡查

25、制度度消防防安全重重点单位位应当进进行每日日防火巡巡查;公公众聚集集场所营营业期间间,应当当至少每每二小时时进行一一次防火火巡查,营营业结束束时应当当对营业业现场进进行检查查,消除除遗留火火种;医医院、养养老院、寄寄宿制学学校、托托儿所、幼幼儿园应应当加强强夜间防防火巡查查;其他他单位可可以根据据需要组组织防火火巡查。防火巡查内容防火巡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用火、用电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使用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四)其他消防安全情况。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

26、行为,填写巡查记录。消防设施检测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除本单位具备检测能力外,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记录或者检测报告应当存档备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对整改情况检查确认。火灾隐患消除前,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单位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第三节消消防演练练预案制定定单位位应当结结合实际际制定灭灭火和应应急疏散散预案。预预案应当当包括下下列内容容:(一一)确定定灭火行行动、通通讯联络络、疏

27、散散引导、安安全防护护救护等等人员分分工;(二二)报警警和接警警处置措措施;(三三)扑救救初起火火灾和应应急疏散散措施;(四)通通信联络络、安全全防护救救护措施施。托儿儿所、幼幼儿园、学学校、养养老院、福福利院、医医院等单单位的灭灭火和应应急疏散散预案,应应当包含含在火灾灾发生时时保护婴婴幼儿、学学生、老老人、残残疾人、病病人的相相应措施施。演演练频次次消防防安全重重点单位位应当每每半年至至少进行行一次消消防演练练,其他他单位应应当每年年至少组组织一次次消防演演练。各各类学校校每学期期至少组组织学生生开展一一次应急急疏散和和逃生演演练。寄寄宿制学学校应当当组织寄寄宿学生生进行夜夜间应急急疏散和

28、和逃生演演练。同同一建筑筑由两个个以上单单位管理理或者使使用的,应应当根据据共同制制定的联联合灭火火和应急急救援预预案定期期演练。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范围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演练要求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消防演练;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在开展消防演练时,应当有针对性地培训员工在火灾或者灾害事故发生时组织、引导在场人员有序疏散的技能。单位应当配合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修订预案单位应当结合消防演练情况,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时修订、完善。第五章 消防技技术服务务职业资格格

29、鉴定制制度国国家对自自动消防防系统操操作员、消消防设施施检测维维护员、专专职消防防队员实实行消防防行业特特有工种种职业资资格制度度;对消消防安全全管理人人、防火火检查员员以及志志愿消防防队员推推行消防防行业特特有工种种职业资资格制度度。前款款规定的的实行消消防行业业特有工工种职业业资格制制度的人人员,必必须经职职业技能能鉴定,取取得职业业资格证证书,方方可上岗岗;对推推行消防防行业特特有工种种职业资资格制度度的人员员,经职职业技能能鉴定,取取得职业业资格证证书的,单单位应当当优先录录用。消防技技术服务务许可国家对对从事下下列消防防技术服服务的机机构和执执业人员员的资质质、资格格实行许许可制度度

30、:(一一)建筑筑消防设设施检测测、维护护保养; (二二)建筑筑物电气气线路消消防安全全检测; (三三)消防防安全监监测、评评估。消消防产品品质量认认证按照照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认认证认可可条例的的规定执执行。许可可实施和和监督消防技技术服务务机构资资质和执执业人员员资格由由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公安机机关消防防机构实实施许可可。许可可设立消消防技术术服务机机构,应应当符合合国务院院公安部部门消防防机构规规定的消消防技术术服务机机构总量量和布局局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从业活动实施监督。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消防技术服

31、务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有符合要求的注册资金;有与其申请的消防技术服务相适应的执业人员队伍;经计量认证合格的设施、设备;健全的质量管理、检测、培训教育制度等质量保障体系。执业人员申请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执业人员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两年以上消防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品行良好,身体健康。许可程序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资质、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

32、的申请材料、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进行核查和评审,并在受理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消防技术服务执业人员资格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受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据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同时,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资格证书。资质、资格证书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制作,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证书年检与监督公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许可机关规定的期间每年申报年度检验,提交上一年度的消防技术服务情况等材料。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交的年度检验材料,对其消防技术服务情况等进行审查

33、。年度检验情况应当公示。服务责任和收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在资质、资格许可范围内开展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业道德和准则,公开服务事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等信息,对服务质量负责。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揽技术服务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服务合同,对服务过程作出完整、客观、真实记录,归档留存,并出具书面结论文件。严禁弄虚作假,出具虚假、失实文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收取服务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价格认证规定进行公正性认定,并经当地人民政府物价部门核准。业务回避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不得接受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的服务事项。具备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机构,不得同时承

34、担其所施工项目的消防技术检测;同时具备检测与维护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承担同一消防设施的检测和维护服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业管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应当加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协会,接受消防协会的行业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协会应当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执业准则,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实行行业管理。第六章 消防组组织第一节 建设管管理县级以上上政府建建队职责责各级级人民政政府应当当加强消消防组织织建设。城城市、县县人民政政府所在在地镇的的公安消消防队数数量和布布局达不不到消防防规划要要求的

35、,当当地人民民政府应应当建立立专职消消防队。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建设、财政、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乡镇政府建队职责人口二十万以上或者国内生产总值十亿元以上的镇、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较集中的乡镇,没有建立公安消防队的,其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前款规定以外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一个乡镇建立专职消防队有困难的,可以与邻近乡镇、有关单位联合组建。专职队地位专职消防队应当纳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指挥调度体系。政府专职消防队承担责任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单位专职消防队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

36、构的指令,参加灭火救援工作。专职队条件新建专职消防队,应当按照下列条件组织验收:(一)消防站建设、消防车辆和其他装备、器材配备符合国家规定;(二)具有职业资格的专职消防队员不少于二十人;(三)经考核能够适应灭火救援执勤需要;(四)经费列入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所属单位的经费预算;(五)其他保障灭火救援执勤的必要条件。单位专职消防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建立。撤销专职消防队以及变更专职消防队的车辆、场所等,应当事先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专职队职责专职消防队为了履行灭火救援职责,可以实施下列行为:(一)熟悉责任区的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二)熟悉责任区单位的火灾危险性、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

37、出口等情况;(三)到有关单位实施演练。专职消防队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志愿队工作职责志愿消防队可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参加防火检查、巡查;在发生火灾时,积极开展火灾扑救,组织应急疏散。队伍建设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加强执勤训练,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装备、器材,保证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需要。专职消防队应当严格执行执勤制度。专职消防队的执勤、灭火、应急救援、业务训练,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志愿消防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训练和演练,定期检查、保养消防装备

38、、器材,提高火灾扑救技能。第二节 保 障专职队员员招聘政府专专职消防防队队员员应当实实行合同同制招聘聘,并依依法由劳劳务派遣遣单位与与队员签签订劳动动合同。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的招聘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制定,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聘。专职队的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属于公益性非营利的社会服务组织,其建队经费、业务经费,以及消防队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所需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的工资待遇应当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待遇水平。单位专职消防队队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福利待遇由建队单位保障,应当与其工作

39、性质、劳动强度相适应,其工资待遇应当高于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待遇水平。专职消防队队员属于高危特殊工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一日二十四小时备勤制度,每周不少于一日休假、每年不少于二十日带薪年假,其退休年限享受特殊工种待遇。志愿队的保障志愿消防队所需的经费由建队单位负责。志愿消防队组织队员参加灭火救援、执勤训练活动需要请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准假。志愿消防队员参加志愿消防队的业务活动,组织单位应当提供食宿便利,并适当发放误工补偿和其他补贴。抚恤和优待消防队员在业务训练、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活动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民政部门参照现役军人因战因公的有关规定给予伤残、死亡等抚恤;符合革命烈士申报条件的,按照

40、有关规定申报。 损耗补偿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建设税费减免消防队的建设用地、车辆购置等附加税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减免。消防车、消防艇及灭火救援勤务保障车辆应当按照特种车辆(船艇)上牌,安装、使用警报器和警示灯具,设置专用标识,免缴泊车(岸)费、车辆(船艇)通行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统一规定其外观标识。第七章灭火救救援第一节 一般规规定灭火救援援机制 县级级以上地地方人民民政府应应当依托托公安消消防队建建立

41、综合合性的应应急救援援队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安消防队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等有关单位和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联动机制,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公安消防队与其他应急救援队伍联合实战演练,提高本区域灭火和应急救援的综合能力。国务院公安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灭火和应急救援专家组,为灭火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经费和装备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灭火和应急救援专项经费,用于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的购置与维护、预案编制与演练以及征用物资补偿等各项开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装备纳入应急管理项目,加大消防装备配置力度。地级以上地方人

42、民政府应当建设满足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灭火和应急救援训练需要的培训设施。人员装备运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协调铁路、水路或者航空运输经营单位优先安排运输参加灭火和应急救援的消防人员和调集的消防装备、物资。运输灭火及应急救援装备、器材、油料、压缩气体和其他禁运的药剂、洗消剂等物品时,可以不受常规运输条件的限制。运输单位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装备和物资安全。责任免除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因依法履行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职责,给单位或者个人的权益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法律责任。第二节 应急救救援预案制定定县级级以上地地方人民民政府应应当针对对本行政政区域内内灾害事事故的性性质、特特点和

43、可可能造成成的社会会危害,组组织有关关部门制制定应急急预案。应应急预案案应当包包括下列列内容:(一)应应急管理理工作的的组织指指挥体系系和职责责;(二二)灾害害事故的的防控与与预警机机制;(三三)灾害害事故的的报告、现现场紧急急处置、安安全防护护救护、通通信联络络、指挥挥调动等等处置程程序;(四四)公安安、发展展改革、财财政、交交通运输输、民政政、安全全监管、环环境保护护等部门门和医疗疗救护、供供水、供供电、供供气、通通信等单单位的应应急保障障措施;(五)其其他需要要规定的的内容。应急预案应当适应最不利情况下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组织修订和完善。应急救援范围公安消防

44、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等的应急救援工作。政府领导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加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跨区域的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领导。公安消防队现场最高指挥员应当参加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救援的现场指挥工作。力量调动 灾害事故发生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害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公安消防队现场最高指挥员可以行使消防法第四十

45、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职权。有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供水、供电、供气、石油化工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提供灾害事故现场临近区域地下水、电、气、油管网情况,保障灾害事故现场用水、照明和设备用电,根据灾害事故现场总指挥的决定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电信部门应当协调灾害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保证及时、准确传达灾害事故现场信息和调度指挥命令。卫生部门应当对灾害事故中的受伤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和救治,对可能发生疫情、染毒的灾害事故现场进行防疫、消毒处置。民政部门应当根据灾情规模和响应等级,做好灾情信息管理、灾民紧急转移、灾民临时安置和应急救助工

46、作。气象部门应当对灾害事故现场的气象进行监测,及时为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气压、温度、湿度、雨量等实况和预报。环保部门应当对现场气体、液体、土壤等环境及时进行监测,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正确评估,为现场指挥员决策和消除污染提供科学依据。应急救援储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和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第八章监监督检查查政府消防防工作检检查 县级以以上人民民政府应应当将消消防工作作纳入政政府目标标责任考考核,定定期对下下级人民民政府和和本级人人民政府府有关部部门消防防工作情情况进行行检查、考考评,并并将检查查、考评评情况予予以通

47、报报。检检查考评评内容下列消消防工作作职责落落实情况况应当纳纳入政府府目标责责任考核核的内容容:(一一)消防防工作纳纳入国民民经济和和社会发发展计划划情况;(二)城城乡消防防规划编编制和审审批情况况;(三三)公共共消防设设施、消消防组织织建设情情况;(四四)消防防和应急急救援经经费保障障情况;(五)重重大火灾灾隐患督督促整改改情况;(六)法法律、法法规规定定的其他他消防工工作职责责落实情情况。部门消消防安全全检查教育、民民政、交交通运输输、铁路路、农业业、商务务、文化化、卫生生、司法法、广电电、体育育、林业业、旅游游、宗教教、文物物、人防防等部门门应当根根据本行行业、本本系统的的特点,定定期开展展有针对对性的消消防安全全检查,督督促有关关单位落落实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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