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促进制造业绿色升级培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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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申报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促进制造业绿色升级,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决定联合开展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一、2017年支持的重点方向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97号)要求,重点在机械、电子、化工、食品、纺织、家电、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围绕绿色设计平台建设、绿色关键工艺突破、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三个方向,推进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一)绿色设计平台建设。遴选一批产品应用范围广、设计能力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的行业领军企业

2、作为牵头单位,与相关企业、科研机构等组建联合体,通过产品绿色设计升级拉动绿色研发设计和绿色工艺技术一体化提升,共同开发一批绿色化特征鲜明、相对于传统产品提升显著的产品,创建一批绿色设计示范线和产品验证生产设施,建成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绿色设计信息数据库、绿色设计评价工具和平台等。在联合体内实现绿色设计资源共建共享,制定一批绿色设计标准。提高绿色精益生产能力和产品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绿色产品占比。面向相关行业和领域,分享绿色设计资源,提供绿色设计服务,引领行业提升绿色设计能力和产品绿色化水平。(二)绿色关键工艺突破。由行业领军企业作为牵头单位,与上下游企业、生产制造单位、中介机构、科研机构等组建联合

3、体,在实施覆盖全部工艺流程和工序环节的绿色化改造升级的同时,进一步聚焦高技术含量、高可靠性要求、高附加值特性或服务支撑多行业、多领域的绿色关键工艺技术、核心共性装备材料等,开展绿色制造关键工艺技术装备的创新突破、集成应用和体系化推广,实施一批绿色制造关键工艺技术装备产业化重点项目,解决关键工艺流程或工序环节绿色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制定一批既突出工艺技术创新性、又体现系统集成理念的综合性绿色标准,打造引领行业发展、深具推广潜力的绿色生产新模式、新业态。(三)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由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牵头单位,与供应商、物流商、销售商、终端用户等组建联合体,突出牵头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影响力,围绕采购、

4、生产、销售、物流、使用、回收处理等重点环节,一体化应用模块化、集成化、智能化的绿色产品和装备,联合体共同建设应用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数据收集、分析及评价系统,建设上下游企业间信息共享、传递及披露平台,开发绿色供应链关键技术,采取综合标准化方法批量化制定绿色供应链标准,形成典型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模式和实施路径。二、实施主体与申报要求(一)任务实施主体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以组建联合体的方式协同推进,由行业领军型企业作为牵头单位,与重点企业、上下游企业、中介机构以及研究院所等组成联合体,承担绿色制造系统集成任务。组建的联合体须突出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强化技术、资本等内在纽带,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书,明确组

5、织方式、明晰责权利。(二)项目申报条件1.有意愿承担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的单位,自主成立联合体,由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申报项目。联合体的全部成员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2.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应符合年度指南方向(见附1),在本领域应具有通用性,突出标准引领,能够形成促进该领域整体绿色水平升级的系统化、集成化模式和绿色标准。3.联合体全体成员单位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组织方式或运营机制、成员单位权责利、承担项目的任务分工、资金分配、联合体长期发展计划等。补助资金分配比例应明确量化,并与各单位所承担的任务量、工程量及标准等产出相匹配。不得纳入与达成

6、联合体实施目标无直接关系或关联度不高的成员单位。4.每个牵头单位限申报1个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已获得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支持的牵头单位不得重复申报),项目前期工作应较完善,并应于2019年12月底前实施完毕。项目完成后须达到绩效考核目标要求。5.纳入本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相关项目,具备较好绿色制造工作基础的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绿色设计试点企业等以及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区域的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支持。6.鼓励联合体共同制定实施综合性绿色制造团体标准并积极推动该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支持联合体发展成长为节能环保指标先进、具有长远经济效益、行

7、业引领效果显著、服务带动制造业绿色制造转型的专业机构,逐步形成推动绿色制造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联合体内企业同步实施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三)考核指标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的考核主体为联合体的牵头企业。制造技术绿色化率提高、制造过程绿色化率提高、绿色制造资源环境影响度下降等3项评价指标为综合指标,系统反映了牵头企业及其联合体绿色制造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具体测算方法详见附2)。3项评价指标同时为绩效考核指标,牵头企业须提供3项指标的基期值和预期值,并附上详细测算过程、参考依据等材料,或其他能够说明绩效考核指标测算过程及结果的支撑说明材料。前述基期值、预期值、详细测算过程、参考依据等材料有缺失或不符合要求

8、的,申报材料不进入评审程序。1.制造技术绿色化率提高20个百分点或达到90%以上。反映企业实施期间相对于基期生产工艺技术绿色化水平的提升情况,包括绿色技术改造资金投入、工序绿色化改造等方面。制造技术绿色化率A=(A1+A2)/2100%其中:A1=绿色技术改造资金投入/技术改造资金总投入;A2=已实施绿色化改造的工序环节个数/全部工序环节个数。2.制造过程绿色化率提高20个百分点。反映企业制造过程中物料、装备、产品的绿色化水平。制造过程绿色化率B=(B1+B2+B3)/3100%其中:B1=绿色物料使用量/同类物料总使用量;B2=高效节能装备使用量/同类装备总使用量;B3=绿色产品产值/企业总

9、产值。3.绿色制造资源环境影响度下降15个百分点或低于90%。反映企业生产过程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综合影响,包括能源、水资源等消耗情况和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绿色制造资源环境影响度C=(C1+C2+C3)/3100%C1=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行业基准值;C2=单位产品取水量/行业基准值;C3=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量/行业基准值。三、具体工作程序(一)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向所在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提出项目申请,项目申请文件须附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关键信息确认表、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2)及相关证明材料,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绿色制造系统

10、集成项目绩效申报表(格式见附3),按顺序装订一式10份。项目全部申报文件须附电子版光盘(项目申报书为WORD格式,相关证明材料为PDF格式)。申报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须于2017年6月5日前(过期不候)联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报送推荐文件(须随附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4),推荐文件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式10份,并随附项目申报材料(各一式10份)。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计划单列市)推荐的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不超过6个(其中绿色设计平台类项目不少于三分之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1、、计划单列市不超过2个。中央企业牵头项目通过项目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申报,申报文件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不占地方项目申报指标,但1家企业不超过1个。(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通过竞争性评审择优确定拟支持的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评审重点关注项目技术或标准的先进性及应用示范性、项目方案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可达性,以及联合体组织模式在同业强强联合、上下游协作等方面的有效性、稳固性、创新性等。(四)对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组织评审选定的拟支持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批复文件。中央财政结合年度预算安排、项目总投资等情况确定补助标准,于当年下达

12、启动资金。(五)联合体按照项目申报书组织实施项目,在实施期满前完成项目任务,向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提出项目验收和后续补助资金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应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对照联合体的项目申报书组织考核验收,于2020年2月底前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考核验收情况,提出后续补助资金申请。(六)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将不定期开展项目评估检查,并对地方上报的项目考核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对于通过考核验收及抽查的项目,中央财政下达后续补助资金;对于未通过考核验收及抽查的项目,不再下达后续补助资金,并收回部分直至全部启动资金。四、工作要求(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

13、门、财政厅(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并按照职责分工对项目执行、补助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督,每年12月底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报送项目实施情况。(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申报时明确绩效目标,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申报文件一并报送。项目实施过程中,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监督项目绩效完成情况。项目考核验收时,同时组织绩效评价工作,形成项目绩效目标评价报告,并附绩效自评表(格式见附5),随项目考核验收报告一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对项

14、目总投资、任务目标等进行调整,联合体须按照项目申报书中的内容贯彻实施。如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确需作调整,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当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调整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定后作出调整。(四)联合体内部须建立完备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牵头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对项目实施负总责。项目推进过程中,按时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报送项目实施进展;项目完工后,及时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提出考核验收和后续补助资金申请。(五)对于经评估检查或考核验收发现项目承担单位擅自调整实施内容或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进行业内通报,根据

15、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5年内不得再申报绿色制造项目。联系单位及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郭丰源 010-68205370王孝洋 010-68205357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刁诚诚 010-68552878附:1. 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指南 2. 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申报书 3.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绿色制造系统集成 项目绩效申报表 4.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汇总表 5.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附1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指南一、绿色设计平台建设遴选一批产品应用范围广、设计能力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的行业领军企业作为牵头单位,与相

16、关企业、科研机构等组建联合体,通过在产品设计开发、原料选择、生产工艺验证、包装优化、回收利用等多个环节的实践,构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绿色设计平台,实现产品绿色设计升级拉动绿色研发设计和绿色制造一体化提升,提高绿色精益生产能力和产品国际竞争力。在产品设计开发环节,支持开发、应用一批模块化、仿真化、集成化和高可靠性等绿色设计工具,以绿色设计为核心,实施设计和制造并行工程,提高产品研发效率,开发一批绿色设计产品。在原料选用方面,鼓励充分考虑下游生产、使用、回收利用等环节资源环境影响,开发一批高性能、轻量化、绿色化新材料,突破绿色原料选择、创新设计和应用技术。在制造环节,重点支持绿色设计与制造一体化

17、关键技术突破,创建绿色设计技术产业化示范线,开展绿色设计方案的验证与优化,不断提升产品绿色制造水平。在产品包装方面,鼓励开发、应用和推广一批符合低能耗、低污染、易回收要求的新型绿色包装。在上述绿色设计实践基础上,建立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设计信息数据库,开发、应用和推广产品生命周期资源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和软件工具,应用生命周期评价方法(LCA)优化原料选择、产品设计和制造方案,构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与评价体系。推荐绿色设计众创平台建设,实现绿色设计资源共建共享,制定实施一批绿色设计标准。二、绿色关键工艺突破由行业领军企业作为牵头单位,与上下游企业、生产制造单位、中介机构、科研院所等形成联合体,

18、加大创新研发、推广应用力度,在实施覆盖全部工艺流程和工序环节的绿色化改造升级的同时,进一步聚焦高技术含量、高可靠性要求、高附加值特性或服务支撑多行业、多领域的绿色关键工艺技术或核心共性装备、材料等,开展绿色制造关键工艺技术装备的创新突破、集成应用和体系化推广。除前述重点行业外,鼓励跨行业跨领域绿色关键工艺突破与应用,如近净成形、数字化无模铸造、增材制造等短流程、清洁高效、少或无废弃物的绿色节材基础共性工艺技术,与新品设计制造形成有效反哺互动机制的表面工程、再制造技术及特种材料、加工检测工艺,弥补产业和技术空白、打破尖端技术垄断、提升重大战略性装备运行保障能力的高端装备和重大专用设备多材质关键件

19、再制造,高适应性大型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等。支持联合体统筹实施绿色制造重点项目,开展全流程、全工序绿色化改造,既解决关键工艺流程或工序环节绿色化程度不高问题,又实现系统化、集成化绿色升级。结合绿色制造重点项目实施,通过绿色制造关键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创新突破和集成应用,带动企业实现覆盖全部工艺流程和供需环节的绿色制造系统集成改造。在绿色制造关键工艺项目实施基础上,提炼制定一批既突出工艺技术创新性、又体现系统集成理念的综合性绿色标准,引领行业绿色制造先进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打造引领行业发展、深具推广潜力的绿色生产新模式、新业态。三、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由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牵头单位,与供应商、物流商

20、、销售商、终端用户等组建联合体,突出牵头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影响力,确定和实施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围绕采购、生产、销售、物流、使用、回收处理等重点环节,制定一批绿色供应链标准。选择2-3个绿色化改造潜力大的产品,对产品线进行绿色化改造,采用轻量化、长寿命、易回收、易运输等特性的材料,应用模块化、集成化、智能化的绿色产品和装备。联合体共同建立并应用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数据收集、分析及评价系统,建设上下游企业间信息共享、传递及披露平台等,实现绿色供应链信息化管理,实现上下游企业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物料绿色管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等信息的收集、管理和监测。实施绿色供应商管理,将环境保护、资源能

21、源利用效率纳入采购要求,建立健全供应商认证、选择、审核、绩效管理与退出机制。建设绿色回收体系,采用产品回收电子标签、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建立可核查、可溯源的绿色回收体系,搭建回收、处理与再利用信息发布平台,实现废旧产品在生产企业、消费者、回收企业、拆解企业之间的有效流通。采取综合标准化等方法批量化制定绿色供应链标准,形成典型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模式和实施路径。附2项目编号: 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项目推荐单位:(省级工信部门、财政部门)项目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加盖公章)项目总负责人:(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联系方式:项目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22、业和信息化部制年 月填表说明为建立统一、规范的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制度,请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申报书格式和填写要求,填写表中各项。一、项目编号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交的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汇总表编号一致,由省级主管部门填写。二、申报书由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编写,并报送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三、编写人员应客观、真实地填报申报材料,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规。四、填报字数说明:申报书各项内容填写尽可能详实,充分展现项目信息,作为专家评审打分的重要依据。五、填报格式说明:请用A4幅

23、面编辑打印,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4号楷体,正文字体为小4号宋体,单倍行距。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关键信息确认表填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如,XX绿色设计平台建设项目/XX绿色关键工艺系统集成项目/XX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项目等)项目类型(单选)1.绿色设计平台建设 2.绿色关键工艺突破 3.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项目所属行业(单选)A机械 B食品 C纺织 D化工 E电子F家电 G大型成套装备 预期成果(多选)绿色产品 绿色工厂 绿色供应链 行业标准 团体标准 绿色制造典型模式其他(请注明)项目实施期限 年 月 至 年 月(项目应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总投资XX万元

24、其中申请财政补助资金XX万元(原则上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按项目总投资金额的30%测算,同时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不超过5000万)绩效目标指标基期值预期值制造技术绿色化率(%)(2016年实际值,基期值不为零,新建项目应参考行业平均水平,下同)(目标要求:比基期提高20个百分点或达到90%以上)注:上述两项目标达一即可,下同制造过程绿色化率(%)(2016年实际值)(目标要求:比基期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如从20%提高到40%)绿色制造资源环境影响度(%)(2016年实际值)(目标要求:比基期下降15个百分点或低于90%,如从110%下降到95%)牵头单位基本情况央企请注明总部企业的资产规模及财务状

25、况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项目目标产品/技术/标准水平标准制定基础绿色制造基础联合体组建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国有/民营/三资)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担任务分工补助资金分配比例(%)牵头单位成员单位1成员单位2成员单位3.一、企业基本信息(一)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基本情况(重点体现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行业领军地位,包括企业的资产规模及财务状况、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主要产品/技术/标准的国内外领先水平、标准制定基础,以及绿色制造相关工作基础等)(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基本情况(简要阐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行业地位、经营状况、技术水平,以及绿色制造相关工作基础等,不得纳入与达成联合体实施目标无直接关系或关

26、联度不高的成员单位)(三)项目联合体的组织方式(项目联合体的组织方式和合作机制,产学研用结合,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等;相关内容与附件中的联合体协议相对应) 二、总体思路及目标(一)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的总体思路(二)项目实施总体目标(项目预期解决的绿色发展关键问题,项目对引领行业绿色发展、促进区域绿色转型、提高绿色国际竞争力的推动作用和积极影响等)25(三)考核指标(以表格化方式明确列示3项评价指标具体的测算过程和测算依据,且期初期末测算方法须保持一致)序号指标绩效考核目标值测算公式基期值(2016年)基期值相关要素预期值(2019年)预期值相关要素测算依据参考依据1制造技术绿色化率%

27、目标要求:制造技术绿色化率提高20个百分点或达到90%以上(请填报项目绩效考核目标值,绩效考核指标应达到上述要求,下同)制造技术绿色化率A=(A1+A2)/2100%其中:A1=绿色技术改造资金投入/技术改造资金总投入;A2=已实施绿色化改造的工序环节个数/全部工序环节个数。A=(基期值不为零,新建项目应参考行业平均水平,下同)其中:绿色技术改造资金投入=技术改造资金总投入=A1=已实施绿色化改造的工序环节个数=全部工序环节个数=A2=(请填报上述各项,下同)A=其中:绿色技术改造资金投入=技术改造资金总投入=A1=已实施绿色化改造的工序环节个数=全部工序环节个数=A2=(请填报上述各项,下同

28、)(需提供详细测算依据及具体的测算过程)1. A1、A2采用的绿色技术应选自省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节能节水技术推荐目录、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清洁生产技术目录或推行方案、资源综合利用及再制造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目录等相关绿色制造技术目录,或经国家级行业协会等认定的绿色制造新技术等。2. 绿色技术改造资金投入、技术改造资金总投入由企业相关投资报表计算得出,基期值测算时均取2016年当年值,预期值测算时取实施期(三年)累计值。3.已实施绿色化改造的工序环节个数的基期值和预期值分别指截至2016年底和实施期末的累计情况;全部工序环节个数由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及本企业生产工艺布局情况合理确定,工序划分期初

29、、期末应保持一致。(无上述依据的应提供比照前述原则的行业分析报告、鉴定材料等,并作详细采用说明,下同)2制造过程绿色化率%目标要求:制造过程绿色化率提高20个百分点制造过程绿色化率B=(B1+B2+B3)/3100%其中:B1=绿色物料使用量/同类物料总使用量;B2=高效节能装备使用量/同类装备总使用量;B3=绿色产品产值/企业总产值。B=其中:绿色物料使用量=同类物料使用量=B1=高效节能装备使用量=同类装备总使用量=B2=绿色产品产值=企业总产值=B3=B=其中:绿色物料使用量=同类物料使用量=B1=高效节能装备使用量=同类装备总使用量=B2=绿色产品产值=企业总产值=B3=1.绿色物料应

30、选自省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目录等,或利用再生资源及产业废弃物等作为原料;使用量根据物料台账测算。2.高效节能装备包括高效锅炉窑炉、高效电机、变压器及再制造机电设备等,应列入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能效之星产品目录、再制造产品目录等国家级、省级节能产品设备目录。使用量根据设备台账测算。3.绿色产品包括已通过认证的节能节水低碳产品等,以及经省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评价认定的绿色(生态)设计产品,能效、环保、水效领跑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再制造产品等。3资源环境影响度%目标要求:绿色制造资源环境影响度下降15个百分点或低于90%绿色制造资源环境影

31、响度C=(C1+C2+C3)/3100%C1=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行业基准值;C2=单位产品取水量/行业基准值;C3=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量/行业基准值。C=其中: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行业基准值=C1=单位产品取水量=行业基准值=C2=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量=行业基准值=C3=C=其中: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行业基准值=C1=单位产品取水量=行业基准值=C2=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量=行业基准值=C3=1.能耗、水耗的行业基准值根据国家发布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取水定额标准的先进值等选定。未发布国家标准的,可依序选用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省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行业领跑(标杆)值等。2. 污染物产生量的行业

32、基准值依照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或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I级基准值选定。无相关标准的,参照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确定。污染物类型依据清洁生产标准和行业特点选定。3.单位产品能耗、水耗根据企业物料台账及相关内部统计数据计算得出,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量根据环保监测或清洁生产审核数据核算。注:1. B1、B2及C1、C2、C3采用算数平均法测算多种物料、多种装备、多种产品、多种污染物的指标平均值2. 基期值以2016年作为基准年测算,预期值根据项目实施期末测算;基期值和预期值测算方法应保持一致3. 详细列明测算过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见上表“参考依据”等,可只提供首页和相关页);测算过程、各相关要素来

33、源计算及对应的参考依据、相关证明材料等作为随附材料提供三、实施任务及主要建设内容(一)总体任务1. 构建绿色设计/绿色供应链信息数据库和平台;2. 实施关键工艺技术的创新和绿色化改造;3. 推进绿色装备和材料的创新和集成应用;4. 制定绿色设计/绿色关键技术/绿色供应链标准;5. 生产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构建绿色供应链。(以上内容请结合申报方向及项目实际填报)(二)年度任务分解(明确项目的实施期限及年度任务分解)(三)主要建设内容(为实现绿色制造系统集成总体目标和任务,所实施的重点支撑项目)四、项目技术方案(一)项目技术路线(说明项目是采用国际标准还是自主研发;具体的技术路线介绍,说明技术

34、路线的主要特点及可行性)(二)项目的技术难点和主要创新点(主要技术指标、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体现技术的先进性)(三)项目的市场分析和技术成果应用分析(推广应用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五、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万元)(一)项目投资构成(给出投资概算说明,列出投资概算表;项目投资应与绿色制造核心内容密切相关)(二)项目筹资方案(项目资金来源及可靠性分析;所列项目整体(含子项)未得到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已申报其他渠道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六、绿色制造系统集成模式总结(形成绿色制造系统集成模式及实施路径等,重点描述企业通过实施绿色制造项目所建立的新模式、新机制)七、风险分析及对策(市场

35、、技术、投融资、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分析及其对策)八、随附材料(一)项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合体协议(原件,加盖所有成员单位公章)(协议须由联合体牵头及成员单位共同签署,明确联合体的组织方式或经营机制、权利责任、任务分工、资金分配、联合体长期发展计划等,补助资金分配比例应明确量化,并与各单位所承担的任务量、工程量及标准等产出相匹配,不得纳入与达成联合体实施目标无直接关系或关联度不高的成员单位)(二)项目联合体全体成员单位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 联合体牵头及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2. 联合体牵头单位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3. 联合体牵头单位现有知识产权清单和标准清单;4.

36、联合体牵头及成员单位具有的与绿色制造相关的其他基础条件证明材料。(三)项目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 项目立项备案相关文件,明确项目前期工作情况,项目立项备案文件应涵盖申报项目建设内容;2. 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四)绩效考核指标测算过程、相关要素值来源计算、测算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 3项绩效考核指标须提供详细的测算过程;2. 基期值、预期值各相关要素来源计算及对应的参考依据、相关证明材料;3. 测算依据有标准参照的,须附相关标准及测算依据,没有标准参照的,须提供自身参照依据,并给出相关采用说明;4. 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客观性,将作为

37、绩效考核指标可靠性评价的重要依据。九、声明本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责任单位承诺:项目申报书所有信息真实准确,所有承诺诚信可靠。项目整体(含子项)未得到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如有失实,愿意承担相关责任。项目总负责人签字: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项目责任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3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绩效申报表项目名称所属专项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中央主管部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财政部门XX省(市)财政厅(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单位资金情况(万元)项目总投资:XX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XX万元其他资金XX万元项目投资进度其中:XX年度投

38、资XX万元XX年度投资XX万元XX年度投资XX万元总体目标 (填写项目总体目标、分年度目标)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制造技术绿色化率提高XX个百分点或达到90%以上制造过程绿色化率提高XX个百分点形成绿色制造标准XX项质量指标技术先进性定性描述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达到评价标准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XX个月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绿色标准拟发挥的作用定性描述联合体模式拟发挥的作用定性描述生态效益指标绿色制造资源环境影响度下降XX个百分点或低于90%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行业内专家对项目的评价满意度大于等于90%附4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汇总表推荐单位

39、(省、直辖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盖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总体任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万元)项目联合体牵头企业(央企请注明)牵头单位是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企业联系人职务联系方式(固话/手机)1绿色设计平台建设1-11-22绿色关键工艺突破2-12-23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3-13-2附5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X年度)项目名称主管部门及代码实施单位项目资金 (万元)年初预算数(A)全年执行数(B)分值(10分)执行率(B/A)得分得分计算方法年度资金总额: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他资金年度目标完成

40、情况年初设定目标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得分计算方法得分未完成原因分析产出指标(50分)数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质量指标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50%(含50%)、50-0%来记分。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30分)经济效益指标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5

41、0%(含50%)、50-0%来记分。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总分注: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 4.请在“未完成原因分析”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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