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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吕梁市人社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备注职权类别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追责形式项目行政许可XK-000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法律】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 【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八十八项 【部门规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3号)第四十七条 1.事后监管责任:建立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2.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
2、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第六条、第七条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一)行政处理: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国家、省规定的其它种类。(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四)其他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原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认定和人事部门人才中介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在机构合并后统称为人力资源服
3、务许可吕梁市人社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备注职权类别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追责形式项目行政许可XK-000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法律】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部门规章】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第六条 1.事后监管责任:建立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2.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第六条、第七条
4、【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一)行政处理: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国家、省规定的其它种类。(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四)其他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项行政许可在2013年7月1日根据人社部第19号令开始实施吕梁市人社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备注职权类别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追责形式项目
5、行政许可XK-000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法律】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七项 1.事后监管责任:建立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2.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第六条、第七条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
6、五条 (一)行政处理: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国家、省规定的其它种类。(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四)其他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部分权限下放(冠名吕梁市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吕梁市人社局审批)吕梁市人社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备注职权类别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追责形式项目行政许可XK-0004职业资格证书核发【法律】劳动法第六十九条1.事后监管责任:建立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7、,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2.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法律】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第六条、第七条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一)行政处理: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国家、省规定的其它种类。(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
8、籍。(四)其他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4吕梁市人社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备注职权类别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追责形式项目行政处罚CF-0001对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监察,打击报复举报人员,不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一条【行政法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三十条1.立案责任:发现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监察,打击报复举报人员,不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
9、知所需材料。2.调查责任:遵循客观事实,对应该取证的进行取证。3.审查责任:对取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需补充取证的及时补证。4.告知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被处罚单位处罚理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严格审查。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必备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采取执行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发现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监察,打击报复举报人员,不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
10、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不予受理、立案的;2.对不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立案的或超出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受理、立案的;3.对符合条件的投诉举报人作出不予受理或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察职责或监察不力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6.执法中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行为。【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行政法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三十一条【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第六条、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
11、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一)行政处理: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国家、省规定的其它种类。(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四)其他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吕梁市人社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备注职权类别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追责形式项目行政处罚CF-0002对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1
12、.立案责任:发现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2.调查责任:遵循客观事实,对应该取证的进行取证。3.审查责任:对取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需补充取证的及时补证。4.告知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被处罚单位处罚理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严格审查。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必备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采取执行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发现不办
13、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不予受理、立案的;2.对不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立案的或超出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受理、立案的;3.对符合条件的投诉举报人作出不予受理或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察职责或监察不力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6.执法中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行为。【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行政法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三十一条【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第六条、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
14、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一)行政处理: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国家、省规定的其它种类。(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四)其他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吕梁市人社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备注职权类别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追责形式项目行政处罚CF-0003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
15、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行政法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七条1.立案责任:发现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2.调查责任:遵循客观事实,对应该取证的进行取证。3.审查责任:对取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需补充取证的及时补证。4.告知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被处罚单位处罚理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严格审查。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必备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
16、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采取执行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发现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受理、立案的;2.对不符合条件立案的或超出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受理、立案的;3.对符合条件的投诉举报人作出不予受理或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察职责或监察不力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6.执法中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行为。【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
17、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行政法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三十一条【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第六条、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一)行政处理: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国家、省规定的其它种类。(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四)其他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职工名册包括:姓名、性别
18、、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吕梁市人社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备注职权类别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追责形式项目行政处罚CF-0004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行政法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七条1.立案责任:发现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2.调查责任:遵循客观事实,对应该取证的进行取证。3.审查责任:对取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
19、,需补充取证的及时补证。4.告知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被处罚单位处罚理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严格审查。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必备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采取执行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发现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受理、立案的;2.对不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立案的或超出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受理、立案的;3.对符合条件的投诉举报人作出不
20、予受理或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察职责或监察不力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6.执法中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行为。【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行政法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三十一条【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第六条、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一)
21、行政处理: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国家、省规定的其它种类。(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四)其他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吕梁市人社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备注职权类别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追责形式项目行政处罚CF-0005对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处罚【部门规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1999年劳动保障部令第3号)第
22、十四条1.立案责任:发现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2.调查责任:遵循客观事实,对应该取证的进行取证。3.审查责任:对取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需补充取证的及时补证。4.告知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被处罚单位处罚理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严格审查。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必备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
23、: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采取执行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发现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对符合立案条件不予受理、立案的;2.对不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立案的或超出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受理、立案的;3.对符合条件的投诉举报人作出不予受理或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察职责或监察不力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6.执法中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行为。【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24、、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行政法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三十一条【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第六条、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一)行政处理: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国家、省规定的其它种类。(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四)其他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
25、追究刑事责任。补充依据:【规范性文件】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晋劳社厅发2011130号)第二十四条吕梁市人社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备注职权类别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追责形式项目行政处罚CF-0006对扣押劳动者证件、收取劳动者抵押物和抵押金等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六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条例 第二十九条1.立案责任:发现扣押劳动者证件、收取劳动者抵押物和抵押金等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2.调查责任:遵循客观事实,对应该取证的进行取证。3
26、.审查责任:对取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需补充取证的及时补证。4.告知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被处罚单位处罚理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严格审查。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必备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采取执行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发现扣押劳动者证件、收取劳动者抵押物和抵押金等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受理、立案的;2.对不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立案的或超出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受理、立案的;3
27、.对符合条件的投诉举报人作出不予受理或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察职责或监察不力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6.执法中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行为。【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行政法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三十一条【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第六条、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
28、、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一)行政处理: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国家、省规定的其它种类。(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四)其他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合法身份证件应包括:无就业经历的需身份证和证明原身份的有关证明;有就业经历的需本人身份证和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吕梁市人社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备注职权类别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追责形式项目行政处罚CF-0007对未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公开其个
29、人资料有关信息的处罚【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条1.立案责任:发现未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有关信息的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2.调查责任:遵循客观事实,对应该取证的进行取证。3.审查责任:对取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需补充取证的及时补证。4.告知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被处罚单位处罚理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严格审查。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必备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
30、效的行政处罚决定采取执行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发现未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有关信息的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受理、立案的;2.对不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立案的或超出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受理、立案的;3.对符合条件的投诉举报人作出不予受理或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察职责或监察不力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6.执法中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行为。【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行政法规
3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三十一条【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第六条、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一)行政处理: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国家、省规定的其它种类。(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四)其他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补充依据:【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山
32、西省人大法规)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吕梁市人社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备注职权类别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追责形式项目行政处罚CF-0008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处罚【部门规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十七条 1.立案责任:发现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2.调查责任:遵循客观事实,对应该取证
33、的进行取证。3.审查责任:对取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需补充取证的及时补证。4.告知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被处罚单位处罚理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严格审查。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必备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采取执行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发现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受理、立
34、案的;2.对不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立案的或超出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受理、立案的;3.对符合条件的投诉举报人作出不予受理或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察职责或监察不力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6.执法中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行为。【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行政法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三十一条【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第六条、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
35、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一)行政处理: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国家、省规定的其它种类。(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四)其他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吕梁市人社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备注职权类别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追责形式项目行政处罚CF-0009对招用人员时违规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处罚【部门规章】就业服务
36、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十八条 1.立案责任:发现招用人员时违规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2.调查责任:遵循客观事实,对应该取证的进行取证。3.审查责任:对取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需补充取证的及时补证。4.告知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被处罚单位处罚理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严格审查。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必备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
37、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采取执行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发现招用人员时违规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不予受理、立案的;2.对不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立案的或超出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受理、立案的;3.对符合条件的投诉举报人作出不予受理或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察职责或监察不力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6.执法中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行为。【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
38、十二条【行政法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三十一条【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第六条、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一)行政处理: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国家、省规定的其它种类。(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四)其他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补充依据:【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劳动合同
39、条例(山西省人大法规)第四十一条吕梁市人社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备注职权类别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追责形式项目行政处罚CF-0010对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收费标准、营业执照的处罚【部门规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七十一条 1.立案责任:发现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收费标准、营业执照的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2.调查责任:遵循客观事实,对应该取证的进行取证。3.审查责任:对取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需补充取证的及时补证。4.告知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被处罚单
40、位处罚理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严格审查。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必备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采取执行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发现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收费标准、营业执照的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不予受理、立案的;2.对不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立案的或超出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受理、立案的;3.对符合条件的投诉举报人作出不予受理或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察职责或
41、监察不力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6.执法中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行为。【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行政法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三十一条【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第六条、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一)行政处理: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国家、省规定的其它种类。(
42、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四)其他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吕梁市人社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备注职权类别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追责形式项目行政处罚CF-0011对未建立服务台账或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处罚【部门规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七十二条 1.立案责任:发现未建立服务台账或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43、,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2.调查责任:遵循客观事实,对应该取证的进行取证。3.审查责任:对取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需补充取证的及时补证。4.告知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被处罚单位处罚理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严格审查。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必备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采取执行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发现未建立服务台账或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
44、费情况的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不予受理、立案的;2.对不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立案的或超出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受理、立案的;3.对符合条件的投诉举报人作出不予受理或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察职责或监察不力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6.执法中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行为。【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行政法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三十一条【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第六条、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一)行政处理: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