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精品资料.doc

上传人:无未 文档编号:68573136 上传时间:2022-12-28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精品资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精品资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精品资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精品资料.doc(6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厂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在本厂范围内实施,品保部负责监督执行。第二条 本规定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计量管理制度、各种标志的用途和定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能源计量管理等规定。 第二章:质量检验制度第三条品保部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负责各种仪器,量具校验及管理。、负责客户之抱怨,分析处

2、理。 5、负责统计技术之运用及各类检验报告整理.6、员工品质教育之规划与训练。7、各种检验标准之制定。、各进料制程品保,检验之执行及分析记录。 第四条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第五条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备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第六条检验人员要努力做好“三员”(质量宣传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分析员)协助分厂,检查工艺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遇到违反操作规程情况

3、应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分厂领导反映,迅速采取措施. 第七条不定期组织抽查库存或已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成品、考查检验工作质量。第八条做好计量理化探伤工作、严格量检具,周期检定,量具维修工作,保证方法准确.第九条参加新产品试制鉴定工作,参与新产品的设计工艺审核,对新产品能否正式投产提出意见.第十条积极配合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国家有关检验(质量)文件的学习。 第十一条原材料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供应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凡不具有合格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人员应拒签

4、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供应处应向供货向单位索赔,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外协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5、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代用,应由供应处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第十二条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随产品工序检验流程卡流入下道工序

5、,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交品保部办手续处理。检验前,检验员须先做到了解产品,了解工序,确定责任区内的检验量,灵活检验方式。 2、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完工检”,操作者“自检”。(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检验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及检验记录本上签字或盖首检章,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录,并对巡检结果的零件负责。巡检时必须同时检查作业员是否按工艺要求作业。()、完工检:工序终结,零件去尽毛刺、铁屑、油污

6、后进行。检验时应作好检验记录,主要零件的关键尺寸按检测记录要求进行。一般零件(或一般项目)抽检不少于10%,抽样检验时如发现不合格品,应加倍抽样复查,若仍不合格则退回生产车间自检处理,重新交验;否则,检验员可以拒检。 (4)、自检: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进行自我检验,起到自我监督的作用。对不合格的产品要随即做好标识,分别隔离。交检验员复验后处理.3、凡跨部门加工的工序(零件)须凭加工部门检验人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上签字,否则,下道工序可以拒检. 第十三条 发现生产过程违反工艺规程,检验员应及时劝阻,若该行为为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且劝阻无效,检验组长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有关厂领导,厂长或总工及品保部门。第十四条 在生产过程中,对按规定应做而没有做好“自检”的产品(零件),检查员可以拒检。第十五条 全厂各生产环节都应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零件不能转下道工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管理手册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