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手册综合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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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实用手册1.说明32 .建筑材料检测32.1 水泥32.2 建筑用砂52.3 建筑用石92.4 混凝土132.5 建筑砂浆202.6 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钢242.7 钢筋焊接件282.8 钢筋机械连接件342.9 砌墙砖和砌块362.10 10道路和基础回填材料432.11 防水材料472.12 12混凝土外加剂582.13 13陶瓷砖632.14 建筑给排水用塑料管材和管件702.15 15电线电缆772.16 16阀门793 .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检测824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915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946 .钢结构工程检测1037 .建筑幕墙

2、和门窗工程检测1118 .建筑节能工程检测1219 .通风与空调工程检测13410 .室内环境污染检测14111 .市政道路工程检测14612 .建筑物和构筑物沉降监测15113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15214 .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15815 .综合布线检测1 .说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是质量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数据及结论应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的质量,这就必须保证检测样品的代表性和检测过程的科学公正性。根据建设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组织技术人员编写了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实用手册。2 .建筑材料检测2.1 水泥2.1.1 概述水泥是一种水硬性无机胶凝材

3、料,水泥加水后拌合城塑性浆体,能胶结砂石等适当材料并能在空气和水中硬化。它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建筑材料之、对工程建设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水泥不但大量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中,而且广泛用于交通、水利、海港、矿山等工程。水泥的品种繁多,按用途及性能分为通用水泥、专用水泥和特性水泥:(1)通用水泥:一般土木建筑工程经常采用的水泥,主要是指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等通用硅酸盐水泥。通用硅酸盐水泥的代号和强度等级详见表2.1-1通用硅酸盐水泥的代号和强度表2.1-1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硅酸盐水泥P I分为42.5、42.5R,52.5、5

4、2.5R、62.5、62.5R六个等级p- II普通硅酸盐水泥P -0分为42.5、42.5R、52.5、52.5R、四个等级矿渣硅酸盐水泥P S A分为32.5、32.5R、42.5、42.5R、52.5、52.5R六个等级P S - B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P - P粉煤灰硅酸盐水泥P - F复合硅酸盐水泥P - C通用硅酸盐水泥的适用范围详见表表2.1-2通用硅酸盐水泥的适用范围表2.1-2水泥品种使用范围适用于不宜用于硅酸盐水泥快硬、高强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道路、低温下施工的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耐热混凝上普通硅酸盐水泥适应性强,无特殊要求的工程都可以使用矿渣硅酸盐水泥地面、水下、水中各种混凝土

5、耐热混凝土快硬、高强混凝土有抗渗要求混凝土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地下工程、大体积混凝土、受侵蚀性介质作用的混凝上收反复冻融及干湿变化作用的结构长期燥环境中快硬、高强混凝土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快硬、高强混凝土(2)专用水泥:专门用途的水泥。如:油井水泥、道路硅酸盐水泥。(3)特性水泥:某种性能突出的水泥。如:快硬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膨胀硫铝酸盐水泥。2.1.2 依据标准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2 .混凝土结构,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4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6、5 .水泥包装袋GB9774-20026 .水泥取样方法GB912573-19907 .1.3检验内容和使用要求1 .检验内容(1)混凝上结构工程用水泥使用前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标准稠度用水量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2)砌体:程用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3)建筑装修装修工程抹灰和勾缝用水泥应时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饰面板(砖)粘贴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2 .使用要求(1)国家水泥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水泥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及其产品可通过国家质监总局网站WWW, aqsiq. gov. cn查询。(2)钢

7、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10,0232.522.525.532.5R215.023.542.5215.0242.523.526.542.5R219.04.052.522L052.524.027.052.5R223.024.52.2建筑用砂2.2.1概述建筑用砂指适用于建筑工程中混凝土及其制品和建筑砂浆用砂,按产源分为天然砂人工砂、混合砂.天然砂指由自然条件作用而形成的、公称粒径小于5.00mm的岩石颗粒,天然砂包括河砂、山砂、海砂;人工砂指经除上开采、机械破碎、筛分而形成公称粒径小于5.00mm的岩石颗粒;混合砂指由天然砂与人工砂按一定比例组合而成的砂。2.2

8、.2依据标准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3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4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o5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2.2.3检验内容和使用要求1 .检验内容混凝土和砂浆用砂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对于海砂或有氯离子污染的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对于海砂,还应检验贝壳含量;对于人工砂及混合砂,还应检验石粉含量;对于重要工程及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耍求增加检测项目;对了长期

9、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应进行碱活性检验;对其他指标的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检验。2 .使用要求(1)上海市对建筑用砂实施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建筑用砂生产企业必须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获证企业及其产品可通过I: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www. ciac. sh. cn “专题专栏”=“建材管理”中查询。(2)砂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防止颗粒离析、混入杂质,并应按产地、种类、规格分别堆放。(3)上海市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特细砂:预拌(商品)混凝十.中禁止使用细砂:外墙粉刷砂浆中禁止使用细砂:楼地面中细石混凝上和水泥砂浆面层禁止使用细砂。(4)砌体砌筑砂浆和预制构件宜采用中砂

10、。情况特殊采用细砂的,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配合比等试验,有能保证强度、和易性的合理配比后方可使用。(5)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用砂质量的监督。对进场使用的砂料应按照市建委“见证取样”的规定要求,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验收批次对工程使用砂的质量、配合比等进行检验。质量不合格的,不得允许其在工程中使用。2.2.4取样要求1 .取样批量(1)使用单位应按砂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应以400nT或600t 为一验收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应以200m”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量者,应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2)当砂或石的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

11、以1000t为一验收批。(3)砂的数量验收,可按重量计算,也可按体积计算。测定重量,可用汽车地量衡或船舶吃水线;测定体积,可按车皮或船舶的容积为依据。采用其他小型运输工具时,可按量方确定。2 .试样数量对于每一单项检验项目,砂的每组样品取样数最应满足表2.2-1的规定。每一单项检验项目所需砂的最少取样质量表2.2-1检验项目最少取样质量(g)筛分析4400含泥量4400泥块含量20000石粉含量1600表观密度2600吸水率4000紧密密度和堆积密度5000含水率1000人工砂压碎值指标分成公称粒径5.002.5mm:2.501.25mm;1.25mm630um;630、315um;31516

12、0 u m 每个粒级各需1000g有机物含量2000云母含量600轻物质含量3200坚固性分成公称粒径5.002.5mm;2.50、l.25mln:1.25mm 630 H m;630315 u m;315160 u m 每个粒级各需100g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50氯离子含量2000贝壳含量10000碱活性200003 .取样方法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组成组样品。(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

13、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晶。(4)每组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防止污染,并附样品卡片,标明样品的编号、取样时间、代表数量、产地、样品量、要求检验项目及取样方式等。2. 2.5技术要求1 .粗细程度及颗粒级配(1)砂的粗细程度按细度模数斯分为粗、中、细、特细四级,其范围应符合卜列规定:粗砂:3.13.7中砂:2.3-3.0细砂;1.62.2特细砂:0.71.5(2)除特细砂外,砂的颗粒级配可按公称直径630阿筛孔的累计筛余量(以质量百分率计),分成三个级配区(表2.2-2),且砂的颗粒级配应处于表2.2-2中的某一区内。砂颗粒级配区表2.2-2累计级筛1区1

14、1区III区5.00mm10010-01002.50mm3552501501.25mm65355010250630Mm857170414016315Mm958092708555160pm10090100-9010090(3)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标准规定的累计筛余相比,除公称直径为5.00mm和630即1的累计筛余外,其余公称粒径的累计筛余可稍有超出分界线,但总超出量不应大于5%。(4)当天然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不符合耍求时,宜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并经试验证明能确保混凝土质量后,方允许使用。(5)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使用II区砂。当采用I区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水泥用量,满足混凝土的和易性;当采

15、用HI区砂时,宜适当降低砂率;当采用特细砂时,应符合相应规定。(6)配制高强度混凝土时,砂的细度模数宜大于2.6。(7)泵送混凝上、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中砂,泵送混凝上用砂通过0.315mm筛孔的颗粒含量不应少于15%。8)砖筑砂浆和水泥砂浆防水层宜选用中砂,其中毛石砌体宜选用粗砂。(9)水泥砂浆层用砂应为中粗砂。2 .天然砂含泥量(1)天然砂中含泥量应符合表2.2-3的规定天然砂中含泥量表2.2-3混凝上强度等级2c60C55-C30WC25含泥量(按质量计,%)W2.0W3.0W5.0(2)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他按特殊要的小于或等于C25混凝土用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0%。(3)配制高强度

16、混凝土时,砂的含泥量不应大于2.0%。(4)砌筑砂浆用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强度等级为M2.5的水泥混合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10%,水泥砂浆防水层用砂含泥量不应大于3 .泥块含量(1)砂中泥块含量应符合表2.2-4的规定砂中泥块含量表2.2-4混凝土强度等级2c60C55C30WC25泥块含量(按质量计,%)W0.5W1.0W2.0(2)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他按特殊要的小于或等于C25混凝土用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1.0机4.人工砂或者混合砂石粉含量人工砂或者混合砂中石粉含量应符合表2.2-5的规定人工砂或混合砂中石粉含量表2.2-5混凝土强度等级2c60C55C30WC25石粉含量(%)

17、MB“建材管理”中查询。(3)石在运输、装卸和堆放的过程中,应防止颗粒离析、混入杂质,并应按产地、种类、规格分别堆放。碎石或卵石的堆料高度不宜超过5m,时于单粒级或最大粒径不超过20mm的连续粒级,其堆料高度可增加到10m。3 .3.4取样要求1 .取样批量(1)使用单位应按石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应以400n?或者600t为一验收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应以200m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量者,应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2)当行的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比较大时,可以1000t为一验收批。(3)石的数量验收,可按重量计算,也可按体积

18、计算。测定重量,可以汽车地量衡或船舶吃水线;测定体积,可按车皮或船舶的容积为依据。采用其他小型运输工具时,可按量方确定。2 .试样数量对于每一单项检验项目,碎石或卵石的每组样品取样数最应满足表2.3-1的规定每一单项检验项目所需碎石或卵石的最小取样重量表2.3-1试验项目最大公称粒径(mm)10.016.020.025.031.540.063.080.0筛分析815162025325064含泥量88242440408080泥块含量88242440408080针、片状含量1248122040-表观密度888812162424含水率22223346吸水率88161616242432堆积密度、紧密密

19、度404040408080120120硫化物及硫酸盐1.03.取样方法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当的石16份,组成一组样品。(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石8份组成组样品。(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石16份,组成一组样晶。(4)每组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防止污染,并附样品卡片,标明样品的编号、取样时间、代收数量、产地、样晶最、要求检验项目及取样方式等。2.3.5技术要求1 .颗粒级配(1)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

20、配,应符合表2.3-2的规定,混凝土用石应采取连续粒级。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范围表2.3-2级配情况公称粒级(mm)累计筛余,按质量(%)方孔筛筛孔边长尺寸(mm)2.364.759.516.019.026.531.537.553637590连续粒级51095100801000150-516951008510030600100-52095100901004080-0100-5259510090100-3070-050-5-31.595100901007090一1545一050-540951007090一3065一一。5-单粒级1020-9510085100-015016-31.5-951008

21、510001002040-9510080100-0100-31.563-951007510045750-1004080-一-9510070100-30600100(2)单粒级宜用丁组合成满足要求的连续粒级;也可与连续粒级混合使用,以改善其级配成较大粒度的连续粒级。(3)当卵石的颗粒级配不符合表2.3-2的要求时,应采取措施并经试验证实能确保工程质量后,方允许使用。(4)配制抗渗、抗冻混凝土时宜采用连续级配,抗渗混凝上K.碎石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mm。(5)对了强度等级为C60的混凝土,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1.5mm,对手强度高于C60级的混凝土,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25mm。(6)泵送混凝土、大体

22、积混凝土碎石宜采用连续级配,泵送混凝土碎石最大粒径与输送管径之比宜符合下列要求:泵送高度小于50m时,小于等于1:3.0;泵送高度50100m时,小于等于1:4.0;泵送高度大于100m时,小于等于1:5.0。2 .针、片状颗粒含量(1)碎石或卵石中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表2.3-3的规定。针、片状颗粒含量表2.3-3混凝十.强度等级2c60C55C30WC25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W8W15W25(2)对于高强混凝上,碎石中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宜大于5.0%。(3)对丁喙送混凝土,碎石中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宜大于10%。3.含泥量(1)碎石中含泥量应符合表2.3-4的规定。碎石或卵石中

23、含泥量表2.3-4混凝土强度等级2c60C55C30WC25含泥量(按质量计,%)W0.5W1.0W2.0(2)对于抗冻、抗渗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所用碎石中含泥量不应大于1.0%。(3)当碎石的含泥是非黏土质的石粉时,其含泥量可由表2.3-4的0.5%、1.0%、2.0%,分别提高到1.0%、1.5%、3.0%。4 .泥块含量(1)碎石中泥块含量应符合表2.3-5的规定。(2)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他特殊要求的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其所用碎石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碎石或卵石中泥块含量表2.3-5混凝土强度等级2c60C55C30WC25泥块含量(按质量计,%)W0.2W0.5W0

24、.75 .强度(1)碎石的强度可由岩石的抗压强度和压碎值指标表示.(2)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或等于C60时,应进行岩石抗压强度检验。岩石的抗压强度应比所配置的混凝土强度至少高20%。(3)岩石强度首先应由生产单位提供,工程中可采用压碎值指标进行质量控制。碎石的压碎值指标应符合表2.3-6的规定。碎石的压碎值指标表2.3-6岩石品种混凝土强度等级碎石压碎值指标(%)沉积岩C60C40W10W35W16变质岩或深成的火成岩C60C40W12W35W20喷出的火成岩C60C40W13W35W30注:沉积岩包括石灰岩、砂岩等;变质岩包括片麻岩、石英岩等:深成的火成岩包括花岗岩、正长岩、闪长岩和橄榄岩等

25、;喷出的火成岩包括玄武岩和辉绿岩等。(4)卵石的强度可用压碎值指标表示,其压碎值指标宜符合表2.3-7的规定。碎石的压碎值指标表2.3-7混凝上强度等级C60C40WC35压碎值指标(%)12166.有需物质含量碎石或卵石的坚固性应用硫酸钠溶液法检验,试样经5次循环后,其质量损失应符合表2.3-8的规定。碎石或卵石的坚固性指标表2.3-8混凝土所处的环境条件及其性能要求5次循环后的质量损失(%)在严寒及寒冷地M室外使用并经常处于潮湿或干湿交杵状态下的混凝:有腐蚀介质作用或经常处于水位变化区的地下结构或有抗疲劳、耐磨、抗冲击要求的混凝土8其他条件下使用的混凝土127.有害物质含量当碎石或卵石中含

26、有颗粒状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后,方可采用碎石或卵石中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以及卵石中有机物等有害物质,应符合表2.3-9要求。建筑用石中的有害物质含量表2.3-9项目质量要求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折算成S03按质量计,%)WLO卵石中有机物含量(用比色法试验)颜色不深于标准色,当颜色深于标准色时,应配置成混凝土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应不低于0.958.碱活性检验(1)对于长期处了潮湿环境的重要结构混凝土,其所用的碎石或卵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2)当判定骨料存在碱-碳酸盐反应危害时,不宜用作混凝上骨料;否则,应通过专门的混凝上试验,做最后评定。(3)当

27、判定骨料存在潜在碱-硅反应危害时,应控制混凝土中的碱含量不超过3kg/m或采用能抑制碱-骨料反应的有效措施。9.含水埴现场拌制混凝土前,应测定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2.4混凝土2.4.1概述混凝土是由胶凝材料、水、粗细骨料,按适当比例配合,必要时掺入定数量的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经均匀搅拌、密实成型和养护硬化而成的人造石材。混凝土的原材料丰富、成本低,具有适应性强、抗压强度高、耐久性好、施工方便,且能消纳大量的工业废料等优点,是各项建设工程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工程材料八根据表观密度分类,混凝土可分为重混凝土、普通混凝土、轻混凝土等;根据采用胶凝材料不同,混凝土可分为水

28、泥混凝土、石膏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聚合物水泥混凝土、水玻璃混凝土等;根据生产工艺和施工方法分类,可分为泵送混凝土、喷射混凝土、压力混凝土、离心混凝土、碾压混凝土等;根据使用功能可分为结构混凝土、水工混凝土、道路混凝土、特种混凝土等。根据拌合方式的不同,混凝土分为自拌混凝土和预拌混凝土。自拌混凝土是指将原材料(水泥、砂、石等)运送到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加水后拌合使用的混凝土有用原材料质量不稳定、施工现场储存环境不良以及混合比例不精确,自拌混凝土质量波动较大,文明施工程度低并容易造成污染环境。预拌混凝土质量是指水泥、砂、石、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集

29、中拌制后出售的并且采用搅拌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2.4.2依据标准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3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4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134-2004)5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1987)6 .预拌混凝上(GB13902-2003)7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8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8-2005)9 .4.3检验内容和使用要求1 .检验内容

30、(1)配合比混凝土应根据混凝上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2)强度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包括立方体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等。立方体抗压强度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系指按照标准方法制作养护的边长为150nlm的立方体试件,在28d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具有95%保证率的抗压强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确定,包括CIO、C15、C20、C25、 C30、C35、C40、C45、C50、C55、C60、C70, C65, C75、C8015个强度等级。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预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31、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标准养护条件F 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H累计达到600Vd时对应的龄期,0C及以下的龄期不计;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了14d,也不宜大于60do抗折强度混凝土抗折强度是指混凝上的抗弯拉强度。根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 08-118-2005),混凝士抗弯拉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抗渗混凝土抵抗压力水渗透的性能,称为混凝土的抗渗性。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分级为P4、P6、P8、PIO、P12。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抗渗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坍落度及坍落扩展度值混凝土拌合物的流动性大小可

32、用坍落度及坍落度扩展度法测定。坍落度及坍落度扩展度法测定适用于骨料最大直径不大于40mm,坍落度不小于10nlm的混凝土拌合物稠度测定。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时,应对坍落度进行检验,确保其满足和易性要求。2 .使用要求(1)上海市市区范围内的以下建设工程(结构部位)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浇捣。钻孔灌注桩(单桩混凝土浇灌量小于15m的除外)、现场预制桩等桩基工程;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基坑围护工程。高层建筑的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单、多层混合结构、框架结构,其混凝土一次浇灌最30以上(含30m)的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混凝土次浇灌量30以上(含3(W)的市政工程。(2)上海郊县(区)(含闵行、宝山、嘉定三区

33、)范围内高层建筑的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浇捣.(3)凡违反(1)和(2)规定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由上海市建筑行业管理办公室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未使用预拌混凝土浇捣的工程部位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非破损检测,鉴定其质量,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4)上海市时预拌混凝土实施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获证企业及其产品可通过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 e. ciac. sh. cn “专题专栏”=“建材管理”中查询。(5)上海市规定供应的每批预拌混凝土必须向用户提交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证明书、混凝土配合比报告、水泥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供需合同应标注产品标准、强度、坍落度等技术指标和强度评定方法.2. 4.4取样要求1 .取样批量和数量(1)结构混凝土强度用于检杳结构构件混凝上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上浇注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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