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生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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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赠与合同生效篇一:赠与合同生效时间篇一:赠与合同生效问题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未交付赠与财 产相关法律问题辨析赠与合同是最常见、常用的民事合 同之一,我国关于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 与民间交易习惯多有契合。但正因为如 此,与赠与合同有关法律细节问题也最 容易被忽视或者错误理解,导致合同当 事人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现择要 摘录一则如下,与朋友们共飨,也欢迎朋 友们批评指正。咨询案例:2012年10月,陈某与 张某夫妇与李某签订书面赠与合同,约 定由陈某和妻子张某将其夫妻共有的坐 落于广州市海珠区的一套房产无偿赠与 李某,双方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有关过户登记费用由李某负担等等。同明标的物)赠送给

2、乙方,其所有权证明 为:(写明证明甲方所有 权的证据名称)二、赠与财产的状况:1 名称:2 .数量3. 质量:4 .价值:三、赠与目的:四、合同生效时间:(写明将来合同生效的具体时间,也可 以写明当事人约定的以将来必然会发生 的某一事件为合同生效时间,如乙结婚 之日或乙满50周岁生日等)五、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 关的任何争议,由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解决。六、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七、其他约定事项。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 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一月日 年一月日1篇三:赠与合同赠与合同赠与人:受赠人:一、甲方自愿将上述座落于属于其 所有的

3、产权份额无偿赠与乙方,乙方表 示接受赠与。二、甲方保证该房屋未被查封、抵 押、亦无与该房屋有关的任何债务。上 述房屋未曾出租,亦未签订任何出租意向 的文件,至今亦未接到有关部门对该房 屋拆迁,户主被冻结的通知。三、赠与合同生效后,乙方承担上 述房屋本次赠与的各项费用、税款;无 论何时发生本合同第二条“甲方保证”情 况的出现,视作甲方故意隐瞒,其法律 责任和经济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四、本赠与合同由甲、乙双方 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应依法履行本 合同并依法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过户登记 手续。若甲方违约、或因甲方故意造成 乙方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五、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 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4、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六、本赠与合同一式伍份,甲、乙 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房地产登记部门 备案,一份财税局,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留存一份。赠与人:受赠人:年月日篇二:赠与合同,你可能不知道的 1。件事赠送合同你可能不知道的1。件事“赠出去的礼物,泼出去的水。” 如果东西送出去,还能要回来吗?1、口头赠与合同真的有效力吗?答:赠与合同是需要公证的,没有 公证的赠与合同需要当事人有实际的所 有权转移行为才能使合同生效。但是社会捐助,公益捐助虽然可以 口头赠与,但是它们可是有特殊“金刚 罩”的“特种赠与”哦。只要当事人进行口 头承诺就生效哦,这是为了保护公益事 业

5、的原因。2、赠与的东西还能要回来吗?答:可以撤销的合同:1、赠与财产在转移所有权之前是 可以撤销的。2、严重侵害了赠送人和近亲属的 利益。3、抚养义务没有履行的。4、赠与附加的义务没履行撤销权的期限是知道撤销理由后 的一年内。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 义务性质的合同不适合前面那几项。3、为了得到赠送,而对赠与人进 行伤害,该怎么办?答:因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 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 人的继承人和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 与。继承人和代理人撤销的期限是6 个月内。4、赠与的东西有瑕疵,这个责任 谁负责?答:赠与人负责的情况:1、赠与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 财产损失的。2、赠与人

6、故意不告知缺陷的。3、赠与人保证没问题的。5、负担不起,还要继续赠送吗?答:赠与人经济显著恶化的,严重 影响其生产经营和正常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的赠与义务。6、送给未成年人的行为,有效吗?答: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与 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赠与有效, 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7、赠与需要受赠人接受才能成立 吗?答:赠与合同需要受赠人表示接受 赠与后才能成立。且受赠人应当以书面 形式明确表示接受赠与,消极沉默不产 生接受赠与的法律效果。受赠人接受赠 与的,赠与合同自受赠人接受赠与之日 起生效。附加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履行 义务时生效。8、附义务赠与与目的赠与的区别答:目的赠与,是指

7、为实现一定目 的、达到一定结果而为的赠与。目的赠 与的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请求结果的实 现,而只能于结果不实现时请求受赠人 返还不当得利。如为结婚而赠与对方财 物就属于目的赠与。而附义务赠与,当受赠人不履行义 务时,赠与人可以请求受赠人履行义务, 以求得结果的实现。9、附义务赠与与附条件赠与的区 别答: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 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 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 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 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 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 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与赠 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无关,不能因为附义

8、务而延缓或解除赠与的效力。10、附义务赠与与附期限赠与的区 别答:附期限赠与,是指当事人为赠 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来 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 提。在附期限的赠与中,期限的到来与 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期限尚未 到来时,赠与合同虽已成立,但效力却 处于停止状态。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除违 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外,并不影响赠 与合同的效力,赠与人不能因为受赠人 未履行所附义务而对合同的效力进行抗 辩。篇三:赠与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篇一:赠与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赠与合同一、赠与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赠与合同的概念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 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9、受赠人表示接受该 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 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向受赠人移转 的一般是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并不限于 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经营权、股权、 债权等也可以成为赠与的财产),因此, 买卖合同作为典型的移转财产所有权的 合同,其相关规定对于赠与合同具有参 照适用效力。赠与属典型有名合同的一 种,而非单方法律行为,因此赠与合同 与遗赠、捐赠不同。(二)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赠与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 合同;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 同;3、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赠与自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时 生效,不以接受赠与物为生效条件。但

10、这种诺成合同的效力较弱,如合同法 第1 8 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 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在其 他诺成合同中,合同成立以后不是随意 可以撤销的。篇二:1法律特征1法律特征编辑其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 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 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 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 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 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 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 价。(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 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 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 算生效。但

11、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 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 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 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 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 登记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 手续,根据合同法第44条、1999 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 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 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2相关规定编辑月,该赠与合同经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 公证。2013年1月,在房产没有办理过 户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之一的陈某去 世,没有留下遗嘱。咨询人称,陈某生 前与张某育有

12、子女三人,均已成家,现 另一赠与人张某及其子女表示不再同意 为李某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为当事 人隐私,隐去具体的姓名、房屋坐落等)。 笔者已为咨询人作了解答,现以上述案 例穿针引线,探讨以下几个有关赠与合 同的法律问题。一、赠与合同的成立。赠与合同什么时候成立?需要哪 些要件?回答这个问题,涉及到理论界对赠 与合同成立要件的界定。赠与合同要件 的构成,直接关系到案例中当事人权利 义务的架构和利益得失,不得不谨慎对 待。咨询人在向笔者咨询之前,已经向法律服务网站、律师事务所、亲朋好友等多方咨询,得到的答案竟截然不同。有人认为赠与关系没有成立,理由是房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 房屋有关个人

13、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 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 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通知全文如下: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 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 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 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 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 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 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 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 人或者受遗赠人。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 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 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 1

14、44 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 证件;(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 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 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 (原件)。(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 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 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 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 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税务机关 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 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 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 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 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三、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 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 与他

15、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 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 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 税,税率为20%。四、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 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 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 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 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 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 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 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 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五、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 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 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 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 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

16、法计 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 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 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 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3协议格式编辑赠与合同房屋赠与协议书范赠与人:、男、岁、住(下称 甲方)受赠人:、男、岁、住(下称 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就房屋赠与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一、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位于房 屋赠与乙方,乙方自愿受赠。二、赠与房屋的四至界邻为:三、赠与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四、乙方必须尽心尽力赡养甲方, 为甲方养老送终。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 甲方不得随意撤销。六、

17、本协议签订的同时该房的所有 权随即转移给乙方。七、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 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 各执一份。九、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 即生效。赠与人:受赠人:见证人:年 月日4程序编辑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 1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 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3、赠与的理由;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 基本状况、坐落地点;。5、赠与人对 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 签名日期。二、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 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

18、的规定, 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 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 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 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 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 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2、赠与书;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 房产证、存单等;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 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 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 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 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 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 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1、房屋赠

19、与申请表;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 供共有权证);3、房屋户型平面图;4、房屋赠 与公证书;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 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6、契 税收据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 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 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 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 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 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篇三: 合同法期末考试题附答案合同法试题(二)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 合同的有。a.买卖合同b.委托合同c.保

20、管合同d.借贷合同2 .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米用:。a.格式条款b.诚信原则c. 非格式条款d.法律规定3 .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 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ca.承诺生效的地点b.经常居住地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d.合同签订地4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 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 销权,1年的性质为。a.诉讼时效b.除斥期间c. 履行期间d.以上都不是5 .违约行为是当事人。a.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b.违 反合同约定的行为c.应当对合同不 能成立负有责任的行为d.给对方当事 人造成人身和其他财产损失的行为6 .买卖合同标的

21、物的毁损、灭失 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a.买受人承担b.出卖人承担 c.担保人承担d.第三人承担7 .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 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c的, 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a. 3个月 b. 6个月c. 12个 月d. 24个月8 .共同承担人对定作人。a.不 承担连带责任b.承担连带责任c. 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d.由法律作出规 定9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 利属于。a a.研究开发人所有b.委 托开发人所有c.研究开发人与委托 开发人共同所有d.国家所有10 .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 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

22、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于。a二、多项选择题1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a.平等、自愿原则b.公平原 则c.合法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e. 保护公序良俗原则.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 b.因显 失公平而订立c.因一方受欺诈而订 立d.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e.恶意 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2 .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 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bdea.支付定金b.赔偿损失c. 中止履行合同 n继续履行合同e. 采取补救措施3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 的财产有。acdea. 土地所有权b.国有土地使 用权c.宅基地土地使用权d.某大学校舍e.夫妻离婚 涉及有争议的财产5.仓储

23、合同的法律特征有。abde a.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 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b.其保管 的对象是动产c.其保管的对象是不 动产d.为诺成、双务合同e.为有 偿、不要式合同三、填空题产没有过户;有人认为赠与合同已经成 立,理由是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并经过 了公证;有人更敢断言,赠与合同无效, 理由是房产没有过户、赠与人之一已经 死亡,诸如此类。其实,回答赠与合同 成立要件问题,首先应当对赠与合同的 性质,即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 合同的理论争议作出明确解析。(一)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概念的 澄清。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区分,以合 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一 般情况下,人们实践中不会刻

24、意区分诺 成合同和实践合同。在理论上及具体的 案例中进行区分,显著的意义主要在于 合同成立的时间、标的物所有权、使用 权转移时间及交易风险转移时间几个方 面。所谓诺成合同,是指不以标的物交 付为要件,只要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 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合同法及实践中大 多数合同为诺成合同,合同成立的要件 为“要约+承诺”式。1 .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息称。2 . 一般来说,承诺生效的地点就 是合同的地点。3 .意思表示瑕疵依瑕疵是否基于 表意人自身的原因,分为和两 种类型。乙合同的移转包括、?5 .混同的原因有承受和6 .根据赠与合同成立和履行的时 间关系可分为赠与合同和赠与 合同

25、。7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的 标的可分为合同和合同。8 .从技术合同成立是否以一定的 形式为要件来看,技术开发合同是 合同。9 .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 和办理委托业务。四、名词解释1.可撤销的合同2o合同的承受3o侵权责任4 .合同解释.房屋租赁合同五、简答题1 .简述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表 现在哪些方面?2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3 .简述赠与合同任意撤销的主要 内容。4 .简述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六、论述题试从法律责任竞合的概念分析法 律责任竞合的意义。七、案例分析题中学生赵某,16周岁,身高175 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岁。 赵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

26、套 闲房卖掉筹购车款。后托人认识李某, 与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支付定金5 万元,双方遂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 屋产权转让手续。不久,赵某父亲发现 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试分析: 该房 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请结合所学的合 同法学理论说明理由。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 lo分)c 2. c 3. c 4. b 5. b6. b ?7. c 8. b 9. a 10. a 二、多项选择题1. abcde 2. ab 3. bde 4. acde 5 . abde三、填空题1 .合同法律2.成立3.意思 表示不一致意思表示不自由 4.债权让与债务承担5.概括 特定6.现实?非现实7.总 承包

27、分项承包9.要式9.名义费 用四、名词解释题1 .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 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 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 请求撤销的合同。2 .合同的承受,是指合同当事人 一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 于第三人,第三人承受其在合同中的地 位,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3 .侵权责任,是指当事人的行为 违反了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损 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的法律责任。4 .合同解释,是指在合同生效及 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理解合同 条款的涵义发生歧义时应当如何适用法 律的一种制度。5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和 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

28、交付承租 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 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五、简答题1 .答题要点: 合同的一般法律 约束力主要表现为: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当事人应按合同 约定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义务;当事人 应依法或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 同外义务。2 .答题要点: 先履行抗辩权的 行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双方当事人 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须双方 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 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 约定。3 .答题要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 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 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由于赠与合同 具有无偿性,所以法律允许赠与人任意 撤销。

29、由于这种撤销具有任意性,如果 不对其加以限制,则等于赠与合同对当 事人没有任何约束力,因此,对赠与合 同的任意撤销有以下几方面的限制: 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 赠与合同。撤销必须在赠与财产权利 转移之前作出。4 .答题要点:融资租赁合同的 法律特征有: 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 须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选 定的标的物。 融资租赁合同的出卖人 须将出租人购买的标的物直接交付给承 租人。(2所谓实践合同,另一种叫法是要物 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 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实践 合同的范围很小,传统民法认为的实践 合同,如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管合 同等因立法的进步

30、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实践合同成立要件为“要约+承诺、交付 标的物”式。(二)赠与合同为什么是诺成合同 而非实践合同?在司法实践中,之所以 出现这种不同的认识,源于相关法律规 定的冲突及对法律适用的误判。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第128规定:“公民之间赠与 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 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 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 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 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 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 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 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 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

31、与人 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 表示接受的合同工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 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 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上述法律的规定对赠与合同成立 规定了不同的要件,民通意见认为,赠 与合同除赠与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 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是实践合 同;合同法则认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赠与当事人双方就赠与 意思达成一致即可成立,没有规定赠与 合同的成立必须以交付赠与财产为要 件,这与大多数诺成合同并无二致。况 且,根据上下文的法律解释,赠与合同 只有在成立的情况下才有撤销的意义, 如果赠与合同不是诺成合同,即赠与合 同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不成 立的话,那么,何

32、来赠与人任意撤销赠 与呢?可见,民通意见的规定与合同法 的规定冲突,如何选择认定赠与合同成 立的法律适用是关键,适用的法律不同, 案例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纠纷处理结果 也会迥然不同。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没有 废止民通意见第128条,但合同法是新 法、上位法,根据新法优于旧法、上位 法效力高于下位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最 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128条因与合同 法第185条的规定冲突而不能适用。因 此,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认定赠与合 同的成立要件应当以合同法的规定为依 据,即赠与合同自双方赠与意思表示达 成一致就已经成立。故在1999年合同法实施后,多人 历来认为赠与财产没有交付时,赠与合 同不成立的观点是

33、错误的。二、赠与合同的效力。案例中的赠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吗?讨论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应当以合 同法的具体法律规定为范畴。那么,根 据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合同确实存在合 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情形及因 存在第五十四条合同可撤销的情形而被撤销的情况下,合同无效。除此之外,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不能以其他原因宣 告合同无效的。所以咨询案例中的赠与 合同,如果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四条的情况,那么该赠与合同是 合法有效的。合同的有效与合同的成立 是不同的概念,赠与合同的有效无效与 赠与财产的交付也不能混为一谈,人们 在讨论赠与合同的问题上经常将二者混 淆。强调的是,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与受 赠人意思

34、表示一致时即成立,与赠与财 产交付及当事人一方是否死亡没有关 系。三、赠与合同的赠与财产交付请求 权。受赠人是否可以请求赠与人交付 房产?答案是肯定的:经公证的赠与合 同,赠与人死亡的仍应继续履行。(一)赠与合同交付的特别规定。 因为赠与行为是无偿的,所以合同法在 赠与合同成立后受赠人的交付标的物请 求权问题上,作出了与其他诺成合同不 同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 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 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 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标的物的,受赠 人可以要求交付:因此,赠与合同中, 虽然赠与人负有将赠与财产按照赠与合 同的约定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但 是除了第一

35、百八十八条规定的两类赠与 行为外,法律又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赠与 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任意撤销赠与,而受 赠人则无权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二)赠与合同受赠人的交付标的 物请求权。根据合同法一百八十八条的规 定,在赠与合同经过公证、赠与合同具 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 质的情况下,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交 付赠与财产。故,咨询案例中的受赠人, 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三)赠与人死亡的赠与合同,赠 与人的继承人仍负交付赠与财产的义 务。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受赠人的交付 赠与财产请求权并不随着赠与人的死亡 而消灭,继承赠与财产份额的继承人, 有继续履行交付赠与财产债务的责任。 根据上面分析,赠与合同已经合法成立 并经公证,受赠人得请求赠与人交付赠 与财产,赠与人负向受赠人交付财产债 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 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 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 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 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 的不在此限。继承人篇二:附期限赠 与合同附期限赠与合同甲方(赠与人):(写明 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 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赠送(写明 赠与标的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将其所有的(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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