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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单位/公司关于申请办理XX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报上,请予审查。一、项目建设背景项目建设目的该项目(项目代码:)建设是为了解决问题/应对需求等。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已列入规划(文号)(如广西普通省道网规划广西电网建设投资计划等)/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以(文号)批复项目建议书或同意立项/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以(文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建设对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
2、家土地供应政策。按照规定,该项目应由部门审批/核准/已经部门同意备案,按照“同级审查”的原则,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二、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市县(市、区)乡(镇)。项目选址过程中,依据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文号),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多个方案的比选,最终确定选择本方案。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举例如新建公路项目,表述为线路起自市县(市、区)乡(镇),终于市县(市、区)乡(镇),沿线途径市县(市、区)乡(镇)。项目线路全长公里,其中路基长度公里,桥梁长度公里,隧道长度公里,交叉工程公里;全线设置桥梁座、交叉工
3、程座、沿线设施座。公路主要技术标准为)。项目投资总额该项目总投资约为亿元。三、项目申请用地和符合规划情况项目用地现状分类该项目用地总规模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围填海公顷(或项目不涉及围填海)(涉及跨行政区项目,需分别列出各行政区域内用地面积及现状分类用地情况)。项目用地合规性情况该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项目建设清单,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县(市、区)已按规定编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
4、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情况说明该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或法定城乡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经相关部门审批的专项规划);与自然保护地、文物古迹保护单位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关系;组织过规划选址论证的,要说明专家审查意见。项目踏勘论证、节地评价情况该项目涉及占用耕地公顷,按照有关规定,已请组织开展踏勘论证或节地评价工作。项目用地功能分区该项目总用地面积公顷,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为(对于国家和自治区有相关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按照相关土地使用标准、建设标准分别列出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以及与土地使用标准对比情况,如工业类项目,需按照广西
5、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修订稿)(桂国土资发201578号),说明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建筑系数、绿地率等五项控制指标情况;对于国家和自治区尚未出台相关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以预审阶段确定的总平面布局图为基础罗列出各功能分区用地情况,并对项目用地规模合理性进行说明)。项目用地规模合理性情况该项目申请总用地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均符合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文号)的规定项目用地规模超过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文号)的,须说明超标准用地规模确定的依据;项目未颁布相关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需说明项目用地规模确定的依据。四、其他情况我单位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等有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五、小结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为确保项目按期推进,特向贵厅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手续,请给予审查批复。 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联系人及电话:)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