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国际结算工具——票据.ppt

上传人:s****8 文档编号:67325471 上传时间:2022-12-24 格式:PPT 页数:47 大小:66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二章 国际结算工具——票据.ppt_第1页
第1页 / 共47页
第二章 国际结算工具——票据.ppt_第2页
第2页 / 共4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二章 国际结算工具——票据.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二章 国际结算工具——票据.ppt(47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二章第二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国际结算中的票据票据概述票据概述汇票汇票票据行为票据行为本票本票支票支票思考:思考:汇票:远期,支付尾款的工具汇票:远期,支付尾款的工具出票人:英国出票人:英国B公司公司收款人:上海收款人:上海A公司公司付款人:苏州付款人:苏州C公司公司被背书人:苏州被背书人:苏州D公司公司D公司做付款提示被拒绝,拒付理由为公司做付款提示被拒绝,拒付理由为B公司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该汇票大公司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该汇票大小写不一致小写不一致问:该汇票是否无效?问:该汇票是否无效?B公司和公司和C公司能公司能否对抗持票人的公司?如果你是否对抗持票人的公司?如果你是D公司,公

2、司,你会如何处理?你会如何处理?第一节第一节 票据概述票据概述一、票据的性质和作用一、票据的性质和作用二、票据权利二、票据权利三、票据当事人与基本关系三、票据当事人与基本关系 四、票据法简介四、票据法简介一、票据的性质和作用一、票据的性质和作用(一)票据的概念(一)票据的概念 (二)票据的特性(二)票据的特性(三)票据的职能(三)票据的职能 (一)票据的概念(一)票据的概念1、广义:指所有商业上作为权利凭证的单据和资金、广义:指所有商业上作为权利凭证的单据和资金票据。如发票、提货单、栈单、仓单、保单等。票据。如发票、提货单、栈单、仓单、保单等。2、狭义:资金票据,即依据票据法签、狭义:资金票据

3、,即依据票据法签发和流通的,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发和流通的,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和支票。本课程所讲的票据是指本课程所讲的票据是指狭义的票据狭义的票据。仅用于债权债务的清偿和结算仅用于债权债务的清偿和结算的凭证。的凭证。准确理解狭义票据的含义准确理解狭义票据的含义对该定义的理解:对该定义的理解:(1 1)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2 2)无条件支付)无条件支付(3 3)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流通转让(4 4)转让无需通知债务人或者前手)转让无需通知债务人或者前手(5 5)符合一定条件的受让人可以获得完)符合一定

4、条件的受让人可以获得完整的权利整的权利票据的范围票据的范围票据的范围由各国票据法规定:票据的范围由各国票据法规定:p我国票据法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支票。p德国票据法和意大利商法等德国票据法和意大利商法等规定票据只规定票据只包括汇票与本票,不包括支票。包括汇票与本票,不包括支票。p英美法系英美法系规定票据包括汇票和本票,支规定票据包括汇票和本票,支票属特殊汇票。票属特殊汇票。本课程所指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本课程所指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票。知识点:知识点:票据是出票人委托他人或自己承诺在特票据是出票人委托他人或自己承诺在特定时期向指定人或持票

5、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定时期向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书面凭证,它是汇票、本票和支票的总项的书面凭证,它是汇票、本票和支票的总称。称。上上(二)票据的特性(二)票据的特性1 1、设权性、设权性2 2、无因性、无因性3 3、要式性、要式性4 4、流通转让性、流通转让性 5 5、可追索性、可追索性 其他如文义性、提示性、其他如文义性、提示性、返还性等。返还性等。1 1、设权性、设权性设设设定设定权权票据权利(付款请求权、追索权和票据权利(付款请求权、追索权和转让权)转让权)指持票人的票据权利随票据的设立而产生,指持票人的票据权利随票据的设立而产生,离开了票据,就不能证明其票据权利。离开了票据

6、,就不能证明其票据权利。票据为持票人创设金钱给付请求权,而非票据为持票人创设金钱给付请求权,而非证明原有的债权。证明原有的债权。出票出票票据权利的设立票据权利的设立背书背书票据权利的转移票据权利的转移提示提示票据权利的行使票据权利的行使例:例:A A公司公司出票人出票人B B公司公司收款人收款人C C公司公司付款人付款人出票出票付款命令付款命令付款请求权付款请求权2 2、无因性、无因性因因:票据原因或票据的基础关系,票据:票据原因或票据的基础关系,票据权利与义务关系存在的原因。如:商品权利与义务关系存在的原因。如:商品交易、金融交易、资金借贷等。交易、金融交易、资金借贷等。票据一旦作成,票据权

7、利和义务的执行票据一旦作成,票据权利和义务的执行就与票据原因相分离。就与票据原因相分离。即票据本身与其即票据本身与其基础关系相分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基础关系相分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无需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只要时,无需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只要票据合格,就能享有票据权利。票据合格,就能享有票据权利。如票据的转让过程中,不需要调查票据如票据的转让过程中,不需要调查票据原因是否合理、合法。原因是否合理、合法。例:例:A A向向B B购买货物,购买货物,A A将银行汇票作为支付将银行汇票作为支付货款手段给了货款手段给了B B,B B又因为购买又因为购买C C的原材料给的原材料给了了C C,事

8、后,事后A A发现发现B B提供的货物与双方的合同提供的货物与双方的合同要求不符(票据的基础关系有缺陷),要求不符(票据的基础关系有缺陷),A A不不能因此而要求止付已到能因此而要求止付已到C C手中的汇票。手中的汇票。3 3、要式性、要式性要式:要式:是指票据的作成必须符合法定是指票据的作成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或票据从书面形式上包的形式要求,或票据从书面形式上包含的必要条件,符合票据法的规定,含的必要条件,符合票据法的规定,就是有效的票据就是有效的票据必要记载项目齐全必要记载项目齐全必要项目记载符合规定必要项目记载符合规定处理票据的票据行为符合要求处理票据的票据行为符合要求注:注:(1

9、1)票据的存在不重视其原因,但)票据的存在不重视其原因,但却非常强调其形式和内容。却非常强调其形式和内容。(2 2)只有形式和内容都符合法律规)只有形式和内容都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才是合格的票据。定的票据,才是合格的票据。(3 3)票据行为只有符合票据法的要)票据行为只有符合票据法的要求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求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4 4、流通转让性、流通转让性票据权利通过交付或适当背书及交票据权利通过交付或适当背书及交付进行转让付进行转让票据转让不必通知债务人或者前手票据转让不必通知债务人或者前手票据的受让人获得票据的全部法律票据的受让人获得票据的全部法律权利,可以用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权

10、利,可以用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正当持票人正当持票人的权利优于前手,其权的权利优于前手,其权利不受前手票据权利缺陷的影响利不受前手票据权利缺陷的影响例例:正当持票人(正当持票人(Holder in due Holder in due CourseCourse)即票据的合法持有人,拥有完整的票即票据的合法持有人,拥有完整的票据权利据权利一个正当持票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个正当持票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善意地支付对价取得票据善意地支付对价取得票据例例:所持票据是完整而合格的所持票据是完整而合格的在他成为持票人时票据没有过期在他成为持票人时票据没有过期如果票据曾遭退票,他不知悉如果票据曾遭退票,他

11、不知悉例例:上上例例:场景一:场景一:A A从从B B处偷来了票据,处偷来了票据,A A能否取得票据上的所能否取得票据上的所有权利?有权利?场景二:场景二:A A从从B B处偷来了票据并将偷来的票据转让给处偷来了票据并将偷来的票据转让给C C,C C不知情并支付了对价。不知情并支付了对价。C C能否取得票据上的所能否取得票据上的所有权利?不能否要求有权利?不能否要求C C归还票据?归还票据?分析:分析:A A不是正当持票人,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不是正当持票人,不能取得票据权利;C C是正当是正当持票人,若票据合格,则取得票据上的所有权利。持票人,若票据合格,则取得票据上的所有权利。结论:结论:B

12、B不能要求不能要求C C归还,可以依法要求归还,可以依法要求A A赔偿。赔偿。上上例例:一张出票日后三个月付款的汇票于一张出票日后三个月付款的汇票于1 1月月1818日签发,持票人可能在日签发,持票人可能在2 2月月1818日提示汇票日提示汇票要求承兑,但被受票人拒绝承兑,这就是要求承兑,但被受票人拒绝承兑,这就是不获承兑而遭退票,然而该汇票并未过期不获承兑而遭退票,然而该汇票并未过期仍可流通,在知道曾遭退票仍然接受这张仍可流通,在知道曾遭退票仍然接受这张汇票的持票人不能成为正当持票人。汇票的持票人不能成为正当持票人。上上 例:(一般债权转让)例:(一般债权转让)A A将货物赊销给将货物赊销给

13、B B,同时又向,同时又向C C购进原料。购进原料。A A将其应收赊销款的权利转让给将其应收赊销款的权利转让给C C,以抵偿,以抵偿原料价款,由原料价款,由C C向向B B收取,此时发现收取,此时发现A A所交货所交货物有瑕疵,物有瑕疵,B B以此理由拒付货款,以此理由拒付货款,B B对对A A的这的这种抗辩理由同样可以用来对抗种抗辩理由同样可以用来对抗C C。思考:若此案例中选择以票据作为支付工具,结果思考:若此案例中选择以票据作为支付工具,结果又会怎样?又会怎样?例外例外:我国我国票据法票据法规定: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取得票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取得票据,据,不受给付对价的

14、限制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其票据权利。但其票据权利不得优于不得优于前手。前手。5 5、可追索性、可追索性 指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如果对合格指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如果对合格票据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正当持票人为票据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正当持票人为维护其票据权利,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向所维护其票据权利,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向所有票据债务人起诉、追索,要求得到票据有票据债务人起诉、追索,要求得到票据权利权利上上(三)票据的职能(三)票据的职能1 1、汇兑职能、汇兑职能原始职能原始职能2 2、结算职能、结算职能基本职能基本职能3 3、流通职能、流通职能汇票的显著特征汇票的显著特征4 4、信用职能、信用职能核心功

15、能,核心功能,“票票据的生命据的生命”5 5、融资职能、融资职能第一节第一节二、票据权利二、票据权利(一)票据权利的含义(一)票据权利的含义(二)票据权利的取得(二)票据权利的取得(三)票据权利的行使(三)票据权利的行使(三)(三)(四)票据权利的丧失(四)票据权利的丧失(四)(四)(一)票据权利的含义(一)票据权利的含义我国我国票据法票据法第四条第第四条第4 4款规定:款规定: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也称票据上的债权,是指持票人以请求支付票据金额为目也称票据上的债

16、权,是指持票人以请求支付票据金额为目的而对票据的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的而对票据的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是与票据义务相对存在是与票据义务相对存在的。的。图示票据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图示票据的法律关系当事人:票据权利的特征票据权利的特征:票据权利的性质是债权,但又不票据权利的性质是债权,但又不同于一般民事债权,它的主要特征如同于一般民事债权,它的主要特征如下下:证券性证券性单一性单一性二次性二次性期待性期待性无因性无因性票据权利的种类票据权利的种类 依据行使权利的顺序划分依据行使权利的顺序划分:主票据权利主票据权利第一次请求权第一次请求权 持票人向主义务人(出票人、承兑人等)或委持票人向主义务人(出票人

17、、承兑人等)或委托人(付款人)行使。托人(付款人)行使。对本票出票人的请求权对本票出票人的请求权对汇票付款人的请求权对汇票付款人的请求权对支票付款行的请求权对支票付款行的请求权副票据权利副票据权利第二次请求权第二次请求权 第一次请求被拒后,持票人对主、从债务人的追第一次请求被拒后,持票人对主、从债务人的追索权和再追索权。索权和再追索权。辅助票据权利辅助票据权利 第一次请求被拒后,持票人对第一次请求被拒后,持票人对特定的从义务人特定的从义务人所所享有的请求支付票据金额以及其他有关金额的权利。享有的请求支付票据金额以及其他有关金额的权利。对参加承兑的付款请求权对参加承兑的付款请求权对保证人的付款请

18、求权对保证人的付款请求权(二)票据权利的取得(二)票据权利的取得1 1、取得的条件、取得的条件合法取得合法取得 对价对价2 2、取得的途径、取得的途径 (1 1)原始取得(发行取得,出票)原始取得(发行取得,出票)(2 2)继受取得(受让)继受取得(受让)上上对付对价的理解:对付对价的理解:因为票据的无因性,对价如果全部或一因为票据的无因性,对价如果全部或一部分欠缺并不影响持票人享有的票据权部分欠缺并不影响持票人享有的票据权利利凡无对价或无相当的对价取得票据的,凡无对价或无相当的对价取得票据的,仍虽享有票据权利,却不能享有优于前仍虽享有票据权利,却不能享有优于前手的权利手的权利如果前手的权利无

19、瑕疵,现有持票人虽如果前手的权利无瑕疵,现有持票人虽无对价取得票据,也享有和前手一样的无对价取得票据,也享有和前手一样的权利权利假若前手的权利有瑕疵,此时没付对价假若前手的权利有瑕疵,此时没付对价而获得票据的人就得继受前手所负担的而获得票据的人就得继受前手所负担的票据权利瑕疵,其权利不得优于前手票据权利瑕疵,其权利不得优于前手上上(三)票据权利的行使:提示票据(三)票据权利的行使:提示票据票据权利人向票据义务人提示票据,请求履行义票据权利人向票据义务人提示票据,请求履行义务的行为。务的行为。承兑提示承兑提示 付款提示付款提示上上(四)票据权利的丧失(四)票据权利的丧失1 1、票据记载不合格或已

20、过期、票据记载不合格或已过期2 2、超过保全票据权利的期限、超过保全票据权利的期限 我国我国票据法票据法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消灭:持票人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起 2 年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 2 年年;持票人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的权利,自出票日起 6 个月个月;持票人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起 6 个月个月;持票人持票人对前手

21、的再追索权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起 3 个月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第一节第一节三、票据当事人与基本关系三、票据当事人与基本关系(一)票据当事人(一)票据当事人(二)票据基本关系(二)票据基本关系(二)(二)(三)票据法律关系和基础关系的联系与区(三)票据法律关系和基础关系的联系与区别别(三)(三)(一)票据当事人(一)票据当事人1 1、票据当事人的含义、票据当事人的含义2 2、票据当事人的种类、票据当事人的种类3 3、票据的主要当事人、票据的主要当事人1 1、票据当事人的含义

22、、票据当事人的含义 指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基于票据行指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基于票据行为而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的票据为而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的票据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票据法律关系(简票据法律关系(简称票据关系)当事人称票据关系)当事人,是票据关系的主体,是票据关系的主体2 2、票据当事人的种类、票据当事人的种类(1 1)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A A基本当事人基本当事人:指票据一经出票就存在的当事:指票据一经出票就存在的当事人人一般有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一般有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B B非基本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指在票据出票以后,通过其

23、:指在票据出票以后,通过其他票据行为而加入票据关系的票据当事人他票据行为而加入票据关系的票据当事人如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等。如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等。(2 2)前手和后手)前手和后手A A前手前手:凡位于某人之前的称为某人的前手:凡位于某人之前的称为某人的前手B B后手后手:位于某人之后的即称为某人的后手:位于某人之后的即称为某人的后手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一条第第十一条第2 2款的界款的界定:定:所谓所谓“前手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与此相对应,所谓与此相对应,所谓“后

24、手后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之后,是指在票据签章人之后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或持票人。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或持票人。例:例:出票人出票人A A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B B,B B转让(通过背书,转让(通过背书,或通过简单交付)给或通过简单交付)给C C,C C再转让给再转让给D D。如果。如果D D不再不再转让,转让,D D便成了最后的持票人。便成了最后的持票人。BB是是A A的后手,同时也是的后手,同时也是C C、D D的前手;的前手;CC是是A A、B B的后手,也是的后手,也是D D的前手;的前手;A A、B B、CC均是均是D D的前手的前手3 3、票据的主要当事人、票据的主

25、要当事人(1 1)出票人()出票人(DrawerDrawer)是开立票据的人并交付给他人的人,是开立票据的人并交付给他人的人,即即“签发汇票签发汇票”的人的人(2 2)付款人)付款人/受票人(受票人(DraweeDrawee)是根据出票人的命令支付款项的人,是根据出票人的命令支付款项的人,或者说是被发至而接受票据的人。或者说是被发至而接受票据的人。(3 3)收款人)收款人/受款人受款人/“/“抬头人抬头人”(PayeePayee)是收取票款的人。他是票据的债权人,是收取票款的人。他是票据的债权人,有权向受票人或付款人要求付款有权向受票人或付款人要求付款(4 4)背书人)背书人/让与人让与人(E

26、ndorser/Endorser/IndorserIndorser)是在票据反面签字以将票据转让他人是在票据反面签字以将票据转让他人的人,也称让与人(的人,也称让与人(TransferorTransferor)(5 5)承兑人()承兑人(AcceptorAcceptor)付款人同意接受出票人的命令并在票据付款人同意接受出票人的命令并在票据正面表示承兑,此人即为承兑人正面表示承兑,此人即为承兑人(6 6)持票人()持票人(HolderHolder)即占有票据的人即占有票据的人 A A对价持票人(对价持票人(holder for valueholder for value)取得票据时,付出一定代价

27、的持票人取得票据时,付出一定代价的持票人 B B正当持票人正当持票人/正式持票人正式持票人/善意持票人善意持票人(holder in due courseholder in due course)指一个持票人,他取得一张票据,票面指一个持票人,他取得一张票据,票面是完整而合格的,并具备相应条件是完整而合格的,并具备相应条件 C.C.普通持票人普通持票人 只要持有,不问其来路的持票人只要持有,不问其来路的持票人 上上(二)票据的基础关系(二)票据的基础关系原因关系:出票人和收款人之间的关系原因关系:出票人和收款人之间的关系对价关系:背书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对价关系:背书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资金关

28、系: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的关系资金关系: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的关系 三三(三)票据法律关系和基础关系的联系与区别(三)票据法律关系和基础关系的联系与区别1 1、区别、区别法律的适用法律的适用票据原因和对价关系与法律关系互票据原因和对价关系与法律关系互不影响不影响资金关系存在与否对票据法律关系资金关系存在与否对票据法律关系不产生影响不产生影响2 2、联系、联系 若原因关系与法律关系存在于同若原因关系与法律关系存在于同一对当事人之间,债务人可以利用原一对当事人之间,债务人可以利用原因关系对抗法律关系。因关系对抗法律关系。上上四、票据法简介(看教材)四、票据法简介(看教材)英美法英美法 18821882

29、年英国票据法年英国票据法 19521952年美国统一商法典年美国统一商法典 大陆法系大陆法系 日内瓦统一法:日内瓦统一法: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19301930 日内瓦统一支票法公约日内瓦统一支票法公约19311931 国际流通票据公约(草案)国际流通票据公约(草案)我国的我国的票据法票据法 我国的第一部票据法已于我国的第一部票据法已于19951995年年 5 5月月1010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并于19961996年年1 1月月1 1日起实施。日起实施。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别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别区别区别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大陆法系票据分类票据分类汇票是基本票据汇票是基本票据,派生派生出本票和支票出本票和支票汇票、本票一类,支汇票、本票一类,支票一类票一类持票人权利持票人权利有对价持票人和正当持有对价持票人和正当持票人区别票人区别只要背书连续都是合只要背书连续都是合法持票人法持票人伪造背书的处理伪造背书的处理伪造背书无效,受害人伪造背书无效,受害人是被骗者是被骗者伪造背书签字无效,伪造背书签字无效,其他背书有效,受害其他背书有效,受害人是被窃者人是被窃者票据绝对必要记载票据绝对必要记载项目项目有汇票定义,符合定义有汇票定义,符合定义即是有效汇票即是有效汇票有记载项目的规定,有记载项目的规定,没有定义没有定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生活常识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