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务(侵权法律实务)国家赔偿法律实务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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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国家赔偿赔偿法律法律实务实务2010 年 4 月,全国人大对国家赔偿法进行了修订,简化了赔偿的程序,将原来不赔的障碍,从立法技术上消除。对于赔偿的范围也有所增加。对赔偿义务机关,从立法上增加了可操作性的程序规定。一、国家赔偿:一、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其违法行为或出现国家赔偿法出现的赔偿情形,所导致的对被侵权人的国家责任。国家赔偿责任并不是侵权行为发生单位的责任,而是国家责任。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

2、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诉讼法六十七至六十九条:第六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

3、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第六十八条 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第六十九条 赔偿费用,从各级财政列支。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有责任的行政机关支付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二、归责原则二、归责原则新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新国家赔偿法将原来的

4、违法规则过渡到结果规则和过错规则。1.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肯定要进行赔偿。2.从结果上看,只要出现了相关的结果,不管程序是否合法,均要给予赔偿。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造成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要给予赔偿。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授权组织、委托组织等);(2)行为(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情形);(3)损害结果(人身权、财产权遭受损害);(4)因果关系。三、行政赔偿三、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情形,造成受害人损失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一)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

5、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

6、法征收、征用财产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二)免责情形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1.赔偿请求人(1)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2)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3)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2.赔偿义务机关原则上谁侵权、谁赔偿。(1)单独赔偿义务机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

7、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3)授权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4)委托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5)被撤销情形: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复议机关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8、,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四)赔偿程序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取消了确认程序,新法规定的赔偿程序是:1.单独提出(先行处理)2.复议、诉讼一并提出3.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先予赔偿与连带责任(五)赔偿申请书递交与收讫、赔偿义务机关处理时限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规定,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

9、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

10、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六)行政赔偿诉讼与诉讼中举证责任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赔偿义务机关采取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11、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七)行政追偿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追偿原则:以赔偿金额为限、与过错相适应、与工资收入相适应。四、刑事赔偿四、刑事赔偿(一)赔偿范围1.人身权(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

12、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2.财产权(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二)免责情形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

13、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

14、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

15、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4.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的情形: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死亡原因由国家机关承担举证责任。(三)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与行政赔偿一致;拘留决定机关、逮捕决定机关、生效判决或一审判决法院(四)赔偿程序取消确认、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复议、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时:先行处理、

16、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无复议程序)不服赔偿委员会决定: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检察监督(上级检察院提出意见,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五、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五、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一)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二)计算标准:日平均工资(侵犯人身自由)侵犯生命健康权:与民事侵权基本相同增加:精神损害赔偿侵犯财产权:金钱处罚:支付银行利息六、赔偿金支付六、赔偿金支付国家赔偿法第 37 条规定,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七、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赔偿七、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赔偿: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对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所至损害的赔偿;八、赔偿请求时效八、赔偿请求时效赔偿请求时效为 2 年;时效中止、复议和诉讼中的请求时效适用复议、诉讼法的时效规定。九、其他九、其他国家赔偿不收费、不征税。国家赔偿法实施时间 1995 年 1 月 1 日,修改后条文的生效时间是 2010 年 12 月 1 日。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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