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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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项目编号: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行规定解答解答2012年年10月月08日日序号序号主要内容主要内容1 1政政 策策 实实 施施 时时 间间 及及 适适 用用 范范 围围2 2申申 请请 人人 定定 义义3 3申申 请请 条条 件件4 4公公 积积 金金 贷贷 款款 额额 度度5 5公公 积积 金金 贷贷 款款 期期 限限6 6公公 积积 金金 贷贷 款款 利利 率率 与与 商商 业业 利利 率率 对对 比比7 7公公 积积 金金 贷贷 款款 偿偿 还还 8 8公公 积积 金金 贷贷 款款 申申 请请 流流 程程9 9公公 积积 金金 贷贷 款款 申申

2、 请请 材材 料料10 10办理地点及时间办理地点及时间11 11其其 他他 说说 明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解读解读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申请人:申请人:(一)(一)职工本人为贷款申请人;配偶及父母可为共同申请人,且职工本人为贷款申请人;配偶及父母可为共同申请人,且 配偶及父母需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配偶及父母需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二)(二)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不能以

3、该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三)(三)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户籍和非户籍职工均可以按照本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户籍和非户籍职工均可以按照本 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实施时间:实施时间:20122012年年9 9月月2828日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解读解读申请条件: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一)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 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 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 存状态;存状

4、态;(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 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 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三)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三)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 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四)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四)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

5、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解读解读申请条件:申请条件:(五)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五)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六)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六)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七)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七)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说明:说明:1 1、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以上条件。2 2、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 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计算;家庭的成员包括夫妻双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

6、套数计算;家庭的成员包括夫妻双 方和未成年子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解读解读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12倍,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一)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 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

7、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 存基数之和。存基数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解读解读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二)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二)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 的首付款比例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应由的首付款比例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应由 申请人委托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申请人委托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

8、评估,取购 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三)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三)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 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 高额度为高额度为9090万元。万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

9、规定解读解读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说明:说明:1 1、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 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10%,但应符合以上要求。但应符合以上要求。2 2、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 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组合贷款(公积金贷

10、款 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的形式向职工发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的形式向职工发放。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解读解读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30年,且贷款期年,且贷款期限与职工(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超过限与职工(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超过7070年。年。公积金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商业贷款利率对比: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商业贷款利率对比:公积金贷款年利率公积金贷款年利率商业贷款年利率商业贷款年利率 1-5 1-5年(含年)年(含年)4%4%1 1年年 6%

11、6%5 5年以上年以上 4.5%4.5%1-3 1-3年(含年(含3 3年)年)6.15%6.15%3-53-5年(含年(含5 5年)年)6.4%6.4%5 5年以上年以上 6.55%6.55%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解读解读 一笔50万元30年期的贷款,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公积金贷款每月比商业贷款节省643元,30年累积下来,节省利息支出约23万元。一笔90万元30年期的贷款,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公积金贷款每月比商业贷款节省1158元,30年累积下来,节省利息支出约41万元。-案例来自住房公积金网站利率对比计算案例:利率对比计算案例:深圳市住房

12、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解读解读(一一)借款人应按照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方式偿还借款人应按照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方式偿还 公积金贷款本息。公积金贷款利息的具体计算方法应当在住房公积公积金贷款本息。公积金贷款利息的具体计算方法应当在住房公积 金借款合同中予以明确。金借款合同中予以明确。(二)(二)借款人可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借款人可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申请提取申请提取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款。公积金

13、贷款偿还:公积金贷款偿还: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解读解读(三三)申请人的父母没有作为共同申请人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申请人的父母没有作为共同申请人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 为共同还款人,扣减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用于提前偿还职为共同还款人,扣减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用于提前偿还职 工的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工的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每年扣减一次。每年扣减一次。说明: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前,借款人可以办理公积金贷说明: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前,借款人可以办理公积金贷 款或

14、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的部分提前还款或提前款或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的部分提前还款或提前 结清贷款。结清贷款。公积金贷款偿还:公积金贷款偿还: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解读解读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提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提交贷款申请交贷款申请申请人在收到决定日的申请人在收到决定日的5 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申请人到委贷银行办理申请人到委贷银行办理贷款贷款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5 5个工作日个工作日给予回复给予回复u委贷银行委贷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

15、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平安银行同意不同意申请人在公积金网站上申请人在公积金网站上进行预约进行预约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解读解读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二)有效身份证件;(二)有效身份证件;(三)婚姻状况证明;(三)婚姻状况证明;(四)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四)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五)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五)公积金贷款申请表。说明:说明:1 1、申请人和父母一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另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申请人和父母一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另

16、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 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2 2、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等材料,由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等材料,由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中 心指定的业务网点当面核对并签署确认,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心指定的业务网点当面核对并签署确认,不能委托他人办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解读解读办理地点及时间:办理地点及时间:(一)办理地点:(一)办理地点:福田、宝安、龙岗福田、宝安、龙岗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贷款受理柜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贷款受理柜台;可就近选择以上任意一家办理地点办

17、理。可就近选择以上任意一家办理地点办理。(二)办理时间:(二)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一至周五 上午上午9:009:0012:0012:00 下午下午2:002:005:00 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节假日除外)温馨提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业务时,请事先查阅相关办事指南温馨提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业务时,请事先查阅相关办事指南办事指南链接:办事指南链接:http:/ 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公积金中心可以自该违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公积金中心可以自该违 规行为认定之日起规行为认定之日起5 5年内不予受理其公积金贷款申请。年内不予受理其公积金贷款

18、申请。(二二)本市范围内的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可以根据国家、省、本本市范围内的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可以根据国家、省、本 市住房政策以及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情况,由公积金市住房政策以及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情况,由公积金 中心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拟订实施方案,报公中心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拟订实施方案,报公 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其他说明:其他说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解读解读(三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

19、调控工作有关问题 的通知,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的通知,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60%。如。如 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 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公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公 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 的历史记录。的历史记录。(四四)按照相关政策,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按照相关政策,停止向

2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说明:其他说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解读解读公积金中心及委贷银行咨询电话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0755-863669990755-86366999七七家委贷银行热线:家委贷银行热线:中行中行9556695566转人工服务转人工服务农行农行95599-1-4-095599-1-4-0或或95599-095599-0工行工行95588-295588-2建行建行95533-095533-0交行交行95559-095559-0招行招行 95555-2-1-4-2 95555-2-1-4-2平安平安95511-395511-3或者或者9550195501住房公积金专办员联系方式姓名:张晗姓名:张晗Email:TEL:83032000-33167本解读根据本解读根据政策进行整理,如有理解异议的地方请以政策为准。政策进行整理,如有理解异议的地方请以政策为准。如果您对以上解答有任何疑问可与专办员或公积金中心取得联系!如果您对以上解答有任何疑问可与专办员或公积金中心取得联系!附: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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