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留抵退税情况说明模板 增量留抵退税情况说明怎么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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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量留抵退税情况说明模板 增量留抵退税情况说明怎么写增量留抵退税情况说明模板1XXXX为我局所管理的一般纳税人,2021年11月15日向我局提交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申请,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一、纳税人所申请留抵退税期间为2020年1月至6月,经核实,纳税人2020年1月至6月,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2021年10月增量留抵税额为XXX万元,满足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条件;二、该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三、该纳税人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四、该纳税人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五、该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六、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一)增量留抵税额的计算。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

3、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2019年3月底的留抵税额为0,因此其增量留抵税额为XXXX元。(二)进项构成比例的计算。该纳税人2019年4月至2021年9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税额为XXX元,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税额为0元,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为0元,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为XXX元,因此其进项构成比例为XXX。增量留抵退税情况说明模板2XX税务局:xx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日,注册资金xx万元,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目前我单位存在大量增值税留抵税额和预缴留抵税额,造成较大资金压力。2019年国家大力推进“减税降费”政策,陆续出台了

4、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我单位符合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条件,特向贵局申请退税。其中:1.我单位2019年3月底期末留抵税额为x元,2020年11月1至2020年4月底连续六个月留抵进项税不为零,且4月30日增量留抵税额为x元(并其他退税条件均满足)。2.我单位2022年9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为

5、x元,2022年9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额为0元,2022年9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为0元,2022年9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全部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为x元,经计算进项构成比例为 99.98%。3. 按照规定,我单位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x*99.98% *60%=x元。以上是我单位根据政策计算出来的符合退税条件的留抵退税额,望贵局能及时受理,为企业带来及时的流动资金,以解资金压力,助推企业高质高效发展。x有限公司20XX年X月15日法律分析:1、留抵税额,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

6、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2、目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法律依据:财

7、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规定 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以下称留抵退税)制度。为方便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四)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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