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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2023年度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为充分调动广大医疗卫生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市医疗卫生科技工作深入开展,加快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广州地区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整体科研水平和技术水平,提高对广州地区的重大健康问题和主要疾病的预防控制水平,根据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医疗卫生科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类别及条件 本指南受理的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系指西医类项目(不包含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项目),项目类别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引导项目,县级市和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 (一)
2、重大项目 面向广州地区市属医疗卫生单位、高等院校及其附属医疗单位。旨在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在指定的领域和方向联合攻关,带动广州地区医疗卫生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的整体提高,促进预防、诊疗、保健和康复等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2023年度主要围绕职业病监测与防治、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广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制方案以及精神卫生的社区管理和干预研究开展科技攻关工作。拟资助46项,每项资助 1 3050万元。要求所在单位按1:1配套资助。 (二)一般引导项目 资助广州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副高及以下职称中青年医务工作者在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以及相关领域追踪学科前沿,探索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
3、,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拟资助200项左右,每项资助1万元,要求所在单位按1:1配套资助;同时设立50项立项非资助项目,要求所在单位提供研究经费。 (三)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 申报条件以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23号)规定的地区和人员为准,由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医疗卫生条件,填写广州市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申报书。与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同步申报,经专家评审后给予立项,研究周期1年。次年由广州市卫生局组织专家根据申报书、结
4、题报告和工作总结进行评审,符合条件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作为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 拟资助30项,每项资助1万元。 二、申报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一)申报重大项目和一般引导项目,需填报广州市 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报书(2023年制,附件1-1);申报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需填报广州市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申报书(2023年制,附件1-2)。 申报人必须认真填报申报书,可通过广州卫生信息网(网址:)下载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录入相关内容。 (二)申报材料附件 1、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行性报告) 申报重大项目须提供可行性报
5、告。该报告须按照广州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附件1-3)的要求进行编制,报告中所涉及的有关数据须与申报书一致。 2、科技查新报告 提供具有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的项目名称必须与申报项目名称完全一致,其中至少一份原件,当年有效。 具有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有: (1)广东省医学情报所查新咨询室(电话:81868579) (2)中山大学医学图书馆情报所(电话:87330445) (3)广州市科技查新咨询中心(电话:83491598) (4)广东省科技情报所查新检索中心(电话:83560580) 3、关于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 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以
6、及用户使用报告等复印件;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单位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4、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授权证书(须附专利权利要求书)、专利受理通知书、软件登记证书、新药证书、临床批件、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等复印件。 5、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奖励证明等。 6、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其中一份原件)。 7、申报单位须按要求提供配套资金承诺函(附件1-4,其中一份原件)。 8、其它
7、相关材料。 (三)材料的装订 上述书面材料一律按A4纸张尺寸,按照申报书、申报材料附件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般引导项目、县级市和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一式九份,重大项目一式十七份(其中含原件一份,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要求全部为原件)。 三、限报数量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原则上不受理已有2项以上(含2项)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申报。 (三)原则上不受理已经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科技管理部门立项资助项目的申请。 (四)重大项目每法人单位限报1项。 (五) 一般引导项目: 1、市卫生局各直属单位申报项数为各单位2023年、2023年获得省医学科研立
8、项课题数量总和的2倍10;各区(县级市)卫生局申报项数为各区(县级市)卫生局2023年、2023年获得省医学科研立项课题数量总和的2倍10(附件1-6);省属行业医院和市属行业医院及民营医疗机构由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卫生局统一报送,每单位限报3项。 2、广州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共限报80项,由广州医学院科研处统一报送。 (六)县级市和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限增城市、从化市的县级市和乡镇医疗卫生单位,花都区、番禺区、白云区、萝岗区和南沙区的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申报,每区(县级市)卫生局限报15项。 四、形式审查 (一)严格按照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本指南要求进行形式审查,
9、凡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本身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含录制的软盘),或申报书填写内容不全 (含印、章、签名不全),或超过项目申报受理日期,或申报形式程序有误等情况的项目,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二)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报。 (三)市卫生局对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情形有最终解释权。 五、其它事项 (一)本指南仅作为申报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的指引,不作为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承诺。 (二)从2023年起,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与本项目同步并轨申报,不再单独组织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的评审推荐。我
10、局将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和申报渠道规定,从评审确定的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一般引导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 1、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广东省属行业医院申报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纳入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一般引导项目的评审,按省卫生厅限报项目数量择优向省卫生厅推荐;但不作为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一般引导项目的立项。 2、广州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可以参加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一般引导项目的评审立项,但不通过我局推荐申报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 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申报指南 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申报指南 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申报指南 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推荐 关于申报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 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开展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