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的法律问题资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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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经营的法律问题公司经营的法律问题公司法实务问题2 2公司能力问题3 3公司对外投资4 4投资对象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合伙企业)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法)问题: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的运用:利润分配及出资的灵活性5 5程序与额度程序: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依公司章程规定)额度: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额可作限额规定6 6设立全资子公司问题公司形式: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注册资本。公示: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自

2、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强制审计:一人有限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产混同推定: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7 7对外担保8 8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担保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担保事项的表决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实际控制人:虽不是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而能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9 9为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人的担保程序: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章程规定)额度:章程可对担保总额及单项担保额作限额规定问题:可否为公司员工(董事

3、、监事)债务担保?如何控制对关系企业的担保?1010公司提供借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股份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问题:何谓借贷?拆借、委托贷款、委托投资、代偿债务、开具汇票?1111权利滥用1212股东滥用权利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问题:滥用的认定标准?1313关联关系的不当利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问题:什么是控股股东?什么是实际控制人?什么是关联关系?1414控股股东概念1、出资额占有限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515实际控制人概念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问题:1、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的范围?2、什么是“实际支配公司行为”?1616关联关系的概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1717股东滥用有限责任和法人独立地位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问题:滥用的认定标准?(过度控制、财产或业务混同、资本不足、规避义务)公司是否应当对股东的权利人负有义务?能否否认处于同一控制之下的两个公司的人格?股东和公司能否主张公司人格的同一?1818

6、出资问题1919出资财产1、货币2、实物3、土地使用权4、知识产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版权5、其他非货币财产:股权、债权、使用权条件:A、可以用货币估价,并B、可以依法转让例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用于出资,包括信用、商誉、抵押财产2020出资构成放宽无形资产出资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货币出资不得少于30经济意义:1、可取得公司近70的股权2、公司的控制、管理权3、利润分配权有利于技术成果的资本化2121出资手续:非货币财产的评估1、实物的作价评估;2、知识产权的作价评估;3、非专利技术的作价评估;4、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评估问题:如何保证作价评估的科学性、合理性?评估合同的当事方:设立中公司O

7、R 出资人与评估机构?2222出资手续:过户问题:A、交付出资的标志?B、交付出资的时间?C、出资财产权转移时间?D、财产风险转移时间?实际占有 vs.过户完成?E、承继财产的对象:(筹建处)?(承认设立中公司的必要性)2323出资手续:验资由法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问题:虚假验资的法律责任有谁承担?验资合同的当事方:筹建处 vs.验资机构?验资报告的法律意义?A、已经出资B、已达验证的出资数额2424出资责任:不出资1、故意不出资2、客观出资不能3、出资迟延4、未依约定的方式出资5、不全额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价额在公司成立后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价额2525出资责任:责任形式

8、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是发起人相互之间的责任;侵权责任,即对公司的出资补充责任(由该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的连带补充出资责任。根据当然解释原则,遇到虚假出资以及抽逃出资的情形时,解释上第28、31、94条应当可适用于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场合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2626有限公司股份(权)转让2727股份转让方式1、股份的表现形式: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公司登记事项问题:如何确认出让方的交付行为?交付行为的标志?交付行为的完成,应当参考债权转让的方式,即转让股东向公司发出通知,自该通知发出之日起,股权交付给受让人。2828受让人的地位受让人为股东

9、,有权要求公司:(1)注销和签发出资证明书;(2)登记其姓名或者名称于股东名册,公司应当登记,登记应当为备案制,即公司不存在实质审查的权利;(3)修改公司章程(4)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登记股权变更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2929瑕疵股份的转让瑕疵股份的产生:A、原始出资人的瑕疵出资、抽逃出资;B、出让人在取得股份时存在其他瑕疵因素。3030瑕疵股份的转让瑕疵股份转让合同的效力(考虑的因素):1、受让人是否对瑕疵股份的产生事由知情2、是否付出合理的对价。3131转让合同效力的处理如果受让人订约时知道瑕疵产生的事由,则推定愿意与出让人承担连带出资责任。如果缔约时不知情,无偿受让或者以明显不合

10、理的低价受让,则赋予解除权。不行使的,推定愿意与出让人承担连带出资责任。承认转让合同的效力,不影响公司向出让人(如果其为原始出资人)主张出资补充责任。相关问题:未交付出资的股份的转让1、能否转让?2、谁(受让人or 转让人)对公司的出资义务?3232股权转让的限制A、程序限制:向第三人转让股份,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取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收到通知后30日内答复未答复者,法律推定其同意不同意股东,可购买股权,不购买者,法律推定其同意B、其他股东的权利:(1)反对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条件: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2)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均主张购买:协商份额,或者按出资比例3333有限公司

11、股权(份)买回请求权3434场 合1、有限公司:对股东会如下事项的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A、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B、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C、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3535价格及处理价格:合理价格(何时的价格?市场价值 or 公正价值:going concern?何时支付价金?)处理:减少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额3636救济与失效救济: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

12、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失效:相关决议未获通过3737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方面3838股东会具体交易事项的审议权1、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的决议(第16条);2、转让主要财产的决议(第75条);问题:主要财产的含义?功能 vs.价值(总价与单价)3939股东会表决制度1、有限公司股东会书面表决制:对股东会职权范围内决议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2、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行使:按出资比例行使,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040法定代表人制度废止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专任法定代表人的制度允许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

13、担任法定代表人相关问题: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4141监事会职权的变化:实体性权利1、检查权:检查公司财务;2、罢免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罢免3、纠正权: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纠正4242监事会职权变化:程序性权利A、会议召集权:B、提案权C、诉讼权D、列席会议权E、专家聘请权4343董事义务与责任4444忠实义务4545侵占公司财产之禁止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或者挪用公司资金;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4646谨慎处理业务活动不得违反公司章程

14、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其人债务提供担保;自我交易限制: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竞业限制:不得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4747接受监督如果股东会要求其列席会议的,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通过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4848违反忠实义务收益的处理归入权违反以上义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行使问题:A、时间(期限)B、方式4949勤勉义务勤勉义务:又称注意

15、义务,指董事或监事应当为公司的利益勤勉、谨慎的处理业务。合理商业判断:考虑因素:行业惯例、营业常规、操作规程、风险评估、可行性研究局限性:适用董事的积极活动5050股东权利方面 5151股东派生(代表)诉讼5252场 合A、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B、监事损害公司利益C、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害5353股东资格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B、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5454前置程序A、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法院提起诉讼;B、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法院提起诉讼。5555条 件A、监事

16、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B、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C、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5656股东直接诉讼5757股东直接诉讼:撤销决议场合:A、决议无效: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B、决议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诉讼担保: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

17、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5858股东直接诉讼:侵犯股东利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起诉。股东利益:可货币化利益:红利分配权非货币化利益:查阅账簿、表决权5959股东查阅决议、会计账簿的权利股东查阅决议、会计账簿的权利 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的查阅会计账簿权:行使:1、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2、如拒绝,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3、救济: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

18、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060公司的重组6161公司合并6262合并种类公司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订立合并契约,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无需经过清算程序,归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吸收合并:数个参与合并公司中一个公司存续,其他公司均归于消灭 新设合并:参与合并的公司全部消灭,新设一公司6363合并程序1、订立合并协议;2、股东会通过决议;3、编制表册;4、公告债权人;5、登记。6464合并通知与后果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

19、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6565企业收购6666企业收购方式承担债务式购买资产式吸收股份式控制股份式6767企业并购中的法律关系承担债务式:收购人vs.被收购企业购买资产式:收购人vs.被收购企业吸收股份式:收购人vs.被收购企业股东控制股份式:收购人vs.被收购企业股东6868收购的对价1、股票:收购人专门设立的子公司(或者已有子公司)发行的股票收购人发行的股票2、债券:收购人专门设立的子公司(或者已有子公司)发行的债券收购人发行的债券3、贷款:收购人专门设立的子公司(或者已有子公司)贷款收购人贷款4、现金:收购人专门设立的子公司(或者已有子公司

20、)的现金收购人的现金6969公司分立7070分立种类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新设分立:原公司消灭,其资产被分割为若干部分而成立数个公司派生分立:原公司资产的一部分或若干部分分出而成立一个或数个公司,原公司存续7171与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的区别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但与母公司虽然人格相互独立,但两者之间在经济上存在着控制与被控制关系。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分公司并不具有法人资格。7272分立程序1、分立决议;2、编制表册;3、公告债权人;4、订立债务清偿协议;5、登记。7373分立公告及债务的清偿公司应当自

21、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7474公司组织变更7575组织变更的条件与程序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程序:(1)由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2)将公司净资产折合成股份。(3)办理登记手续。7676组织变更的法律后果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7

22、777增资与减资7878公司增资原有股东增资新股东加入增资等比例增资不等比例增资7979公司减资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8080公司解散8181公司自愿解散解散事由:(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公司合并、分立而解散。8282公司强制解散解散事由:(1)破产;(2)行政解散(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3)司法解散。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

23、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问题:何谓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其他途径的范围?8383公司非破产清算8484成立清算组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人员组成:有限公司:股东组成 股份公司:董事或股东会确定的人员逾期不成立,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问题:股东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权?8585债权人保护A、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以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B、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24、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问题:逾期申报的效力?8686后续程序1、清理财产;2、编制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3、清偿公司债务;4、分配剩余财产;5、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6、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问题:清算的最长期限?8787合同法律问题8888对外经营的法律风险8989一、信用风险客户的诚信度客户的财产能力客户信誉的历史记录9090二、缔约风险欺诈与过失客户的缔约意图泄密风险合约的无效合约的撤销9191三、履约风险客户的清偿能力客户的财产结构客户的财产变动客户财产的意外损失欺诈合约的模糊与疏漏9292四、违约

25、风险客户的毁约履行不正确履行不全面履行不及时加害给付根本违约非根本违约9393客户身份识别(信用风险防范)9494一、自然人无行为能力人判断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判断完全行为能力人的判断9595二、法人法人的营业许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越权9696三、非法人组织分公司分支机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9797四、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无权代理人表见代理人9898缔约风险的控制 9999一、防范客户信息的收集缔约人资格审查谈判记录保密声明100100二、治理缔约过失责任追究确认合约无效撤销合约101101履约风险控制 102102一、合约模糊与疏漏的补正协商惯例的作用依法补正103103二、抗辩权的行使先行

26、履行抗辩同时履行抗辩不安抗辩104104三、保全措施代位权撤销权105105违约风险的控制 106106一、防范客户清偿能力的判断约定解除权设置保证人设置物的担保107107二、治理主张担保权行使解除权违约金定金赔偿金108108买卖合同109109出卖人的义务 110110交付标的物现实交付:转移标的物的直接占有 拟制交付(动产):1、简易交付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实际占有标的物的,自合同生效之时即为交付 2、占有改定标的物转让时,双方约定由出卖人继续占有标的物的,转让所有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完成。3、指示交付标的物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标的物的,出卖人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

27、付111111交付期限约定期限:通知买受人 提前交付:同意,否则拒收拒收例外:不损害买受人利益增加费用补偿 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协议补充、按交易习惯补充随时交付,必要准备时间(买受人)112112交付地点约定地点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处理:协议(按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习惯)补充需要运输的,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不需要运输的,且双方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在该地点交付;不需要运输的,且双方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113113交付方式代办托运的:以约定的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交付;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以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履行原则确定交付

28、方式 分期交付的:按约定的批量分批按时交付;约定包装方式的:依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协议补充;依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通用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114114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期转移例外:1、法律另有规定:登记、审批2、当事人另有约定:所有权保留买卖约定出卖人先行交付标的物,在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仍归出卖人所有,以担保买受人合同义务的履行。115115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质量说明书的意义请求减少价款解除合同(退货)修理另行交付赔偿损失 116116权利瑕疵的担保义

29、务 保证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第三人得向买方主张权利。例外: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买方权利:履行抗辩权(可去除情形下)支付违约金、实际履行、解除合同、赔偿损失117117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 提取标的物的单证 标的物的辅助单证和资料 依约定或交易习惯: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保修单、发票、检验单证、检疫单证、保险单、质量保证书、装箱单等。118118买受人的义务119119支付价款 数额的确定:约定,协议补充、相关条款、交易习惯、政府定价;支付时间:约定、协议补充、相关条款、交易习惯、同时履行;支付地点:约定、协议补充、相关条款、交易习惯出卖人营业地以交付提取标

30、的物的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所在地 120120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 约定检验期间的:按期检验并告知瑕疵(数量、质量)怠于通知:推定合格检验期间不明(无)的:合理时间告知,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的,推定合格;保质期条款的适用121121接受标的物的义务 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对于拒绝接收的标的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122122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标的物的所有权一般自交付时起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23123报告结束 谢谢大家!124124结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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