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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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招生计划2022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563人(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等),其中全日制3028人、非全日制535人。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2022年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推免生实际录取情况以及统考生源情况作相应增减调整。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2022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为25人,最终以国家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

3、通知单)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

4、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

5、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4.报考会计硕士、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科教融合学院的光电信息工程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目录中相关要求。5.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1051开头的专业)限五年制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及与所报考专业相同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建议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如报考,需按照培养方案重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三)报考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教育学、心理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马克

6、思主义理论学术型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目录中相关要求。(四)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内容届时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

7、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 ,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

8、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1)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校一志愿考生以及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均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2)考生应按我校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

9、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招生学院核验。(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

10、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

11、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初试和复试或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3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4.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

12、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8.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具体事项届时详见报考点通知。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所有报考我校考生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信息。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

13、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五、初试(一)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二)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

14、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三)初试地点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六、复试(一)复试基本要求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个别专业视上线生源数量情况,复试实际分数线可能会高于国家分数线的成绩要求。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收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二)复试形式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15、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的形式主要有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时间一般为2022年3-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考试科目和复试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七、调剂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八

16、、体检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复试后拟录取考生应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九、录取(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硕士研究生按其学

17、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于入学前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我校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迁移户口,学校不安排住宿,不负责就业及派遣等事宜。(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四)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

18、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推免生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五)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十、违规处理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

19、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一、学费和奖助政策2022年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和奖助政策详见

20、:十二、相关说明和其他注意事项(一)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所有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的考生均须报考定向就业,否则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不准参加考试。(二)硕士专业学制为2.5-3年,各专业的具体学制,届时可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三)旅游管理(120203)(中法合作)项目,基本学制为3年(2年中国、1年法国),合格的毕业生可同时获得中、法双方颁发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全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一般采用集中(业余时间)面授与自学相结合,不脱产学习,在宁波大学相关校区授课,具体届时见相关学院网站的后续通知。(五)宁波大学昂

21、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位于宁波大学植物园校区;海运学院、海洋学院、食品与药学学院和新药研究院位于宁波大学梅山校区。(六)2022年我校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在机械硕士、电子信息硕士、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详见招生目录中“科教融合学院”。(七)2022年我校与宁波大学科技学院在机械硕士、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详见招生目录中“科学技术学院”。(八)2022年我校与丽水学院在临床医学和教育硕士等学科专业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与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在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和教育硕士等学科专业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等。(九)医学院现有“宁波大

22、学与法国勃艮第弗朗什孔泰大学(UBFC)合作举办临床医学与生命科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在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0200)下招生,项目简介详见医学院网站,网址链接 (十)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所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责任。(十一)招生章程、专业目录、硕士生导师介绍、学院联系方式、近年我校自命题科目真题等信息,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十二)考生应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十三)本招生章程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十四)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学校代码:11646邮政编码:315211电话:0574-87600226,87609136网址: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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