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计划施工招投标方案范本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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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招 标 编 号:工 程 名 称:招 标 人:招 标 代 理 机 构:日 期: 年 月 日-_目目 录录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格式第一卷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合同格式第二卷第二卷 工程技术要求及施工规范工程技术要求及施工规范第四章 工程技术要求第五章 工程规范第三卷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第四卷第四卷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第五卷第五卷 图图 纸纸第九章 图 纸附:评标办法附:评标办法-_投

2、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 致: (投标人名称)1 (招标人名称)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批准建设。现决定对 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情况为: (1)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 (2)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4)招标范围; (5)工程建设地点;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 标准; (7)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月 日,工期日历天。 3本工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业企业 类别、资质等级)级及以上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或联合体参加招标工程 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

3、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方式、凡具备上述 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 证明文件到本公告 所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处购买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时间为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 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5每份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 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投标人还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元,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该押金同时 退回投标人。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 递交地点为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 元人民币的投标 保证金。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 一时间在

4、 (开标地点)公开进行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8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招 标 人: 办 公 地 址 电 子 信 箱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_传 真 联 系 人招标代理人 办 公 地 址 电 子 信 箱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日期 年月 日-_第一卷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一章第一章 投投 标标 须须 知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规定11工程说明: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筑规模:承包方式:要求质量标准:要求工期: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日竣工招标范围:22资金来源:33.1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

5、:412投标有效期为 天(日历天)513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元(人民币)6 招标说明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地址:7 现场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地点:814投标预备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地址:915.1投标文件正式一份,副本 份1017投标文件递交至:单位:地址: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_1119.1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地址:12 评标办法投 标 须 知一、总则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 1 项所述。1.2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已到 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

6、 构办理招标备案,现通过 招标来择优选定 施工单位。2 资金来源 2.1 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 附表”第 2 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 支付。 3 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见工程安装施工招标公告及“前附表”第 3 项 3.2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非 本国注册的施工企业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取得施工资质。 3.3 为了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 文件中应包

7、括下列资料: 3.3.1 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 质等级证书)。 3.3.2 投标人在过去 3 年完成的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3.3 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施工现场或不在施工现场 的管理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3.3.4 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3.3.5 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包括最近 2 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投标 人向开户银行开具的,由该银行提供财务情况证明的授权书。 3.3.6 有关投标人目前和过去 2 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

8、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 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_二、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效答疑纪要和其 他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二卷第二卷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第四章 工程技术要求 第五章 工程规范 第三卷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9、第四卷第四卷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五卷第五卷 图纸图纸 第九章 图纸 5.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份(页)数等方面应 认真核对,如有缺漏或其他方面问题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澄 清更正,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招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 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人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 自负。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 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在对招标文件做出必 要的澄清后,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10、有投标人。澄 清(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文件发出后,如确需变更的,招标人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 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通知各投标人。 7.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有效性规定-_8.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 均以书面的内容为准,同时须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招标文件、修改 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 为准。 8.2 招标人保证

11、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 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否则,澄清(答疑)纪 要或修改补充通知无效。如果时间来不及或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 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 在修改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工程投标报价 9 工程投标报价要求 9.1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报价中应包括施工设备、人工、管理、材料、设备、安装、维护、保险、利润、 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9.2 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 清(答疑)

12、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要求、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 工器具及设备清单,按照有关定额、价格指数、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取费标准 及辽宁省现行有关规定,编制工程投标预算清单报价,并结合企业自身潜力最 后确定总投标报价。 9.3 本工程投标报价参照的工程预算、费用定额、费用取费标准和有关政 策性文件详见工程招标文件第二卷。 9.4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9.4.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约定由投标人根 据图纸测算工程量并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 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一清单中的其他

13、有单价和合价的项目中。 9.4.2 投标价格采用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 9.4.3 对现行价格信息缺项的部分特殊或贵重材料(设备),为使各投标 人报价统一、可比,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中逐项说明取价标准。 9.4.4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 均应用中文。 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_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两部分内容组成。 11.1.1 商

14、务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书; (4)投标报价预算书或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5)投标人综合业绩资料; (6)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1.1.2 技术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概况; (2)企业近两年竣工主要工程一览表; (3)企业现有主要施工任务一览表; (4)企业计划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 (5)资信(财务)证明资料; (6)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7)施工组织设计: 主要施工方法; 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劳动力安排计划; 确保工程质

15、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8)项目管理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及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 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 样格式扩展。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第 4 项)为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 书签发日期止。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2.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以根据需要以 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

16、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 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_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 长期内本投标须知第 13 条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3 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应提交不少于“前附表”第 5 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13.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3.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 而予以拒绝。 13.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 3 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 息)。 13.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

17、 3 天内予以退还 (不计利息)。 13.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6.1 投标人在通过投标资格审查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撤回其 投标文件; 13.6.2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13.6.3 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14 投标预备会 14.1 投标预备会也称为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应在“前附表”第 7 项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派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 14.2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组织投标人考 察现场,了解情况。 14.3 勘察现场 14.3.1 招标人将同意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

18、 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4.3.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 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 责。 14.4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以书 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 14.5 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招标人将以 正式的书面答疑纪要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投标 须知第 8 条款规定执行。 1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

19、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 8 项规定份数的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_15.2 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打印或编制(书面),字迹应清晰 易于辨认。投标文件要求编制正副本的,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正本”或 “副本”。 15.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书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的第一部分内容中必须填 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 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5.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 修改处应由投标

20、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 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 里,再密封在一个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中。并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的 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 16.2 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工程名 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 上还应注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 退回。 16.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16.1 条款、第 16.2 条

21、款规定加 写标记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 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 投标截止期 17.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9 项所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日期和地点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17.2 招标人可以按本投标须知第 6 条款、第 7 条款、第 8 条款规定以澄 清(答疑)纪要或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 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7.3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拒收并原封退给投标 人。投标截止期满后,投标人

22、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 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8.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 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或“撤回” 字样。否则,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_18.3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 没收。 六、开标六、开标 19 开标事项要求 19.1 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前附

23、表”第 10 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 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和有关部门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在招 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进行。 19.2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 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 19.3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 本投标须知第 21 条款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0 开标会议程序 20.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0.2 主持人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20.3 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监督

24、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和代表名单; 20.4 主持人宣读开标、评标期间的工作纪律等有关事项要求; 20.5 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 标须知第 19.2 条款规定,并由监督部门公布查验结果; 20.6 由投标人、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依据本投标须知第 21.1.1 条款规 定查验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确认。并由监督部门宣布查验结果; 20.7 经确认密封无误的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由工作 人员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逆顺序当众拆封并进行唱标; 20.8 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 15.3 条款规定; 20.9

25、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依据本投标须知第 21.1.4 条款规定检查各投 标文件字迹可辨情况; 20.10 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依据本投标须知第 21.1.5 条款规定检查各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情况; 20.11 开标会议结束。 21 投标文件有效性界定标准 21.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 不得进入评标: 21.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具体指:(1)内层或 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未密封;(2)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未加盖投标 人印签;(3)密封未符合本投标须知第 16.1 条款规定)。 21.1.2 本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

26、按本投标须知第 15.3 条款 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签。-_21.1.3 本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投标须知第 15.3 条款 规定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1.1.4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指投标书中涉及造 价、工期、质量的数字或文字,有关部门觉得难以确认)。 21.1.5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七、评标七、评标 22 评标会议 开标会议结束后,即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工作在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进行,评标委员会负 责评标。 23 评标内容保密 23.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

27、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均不得向投标 或与该工程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23.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 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4 评标定标工作程序 (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投标文件澄清(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 (3)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鉴定,确定实质上响应招 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 错误; (5)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

28、经修正后的投标文件依据本工程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并提交评审意见和提出中标候选人; (6)招标人依据本办法的中标人确定原则确定中标。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 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 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 件的范围和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26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6.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有效投标文件是否在 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6.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

29、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 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7 错误的修改-_27.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 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 27.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后进行评审,评标后,中标候选 人应予确认同意,修正后的内容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中标候选人不接受 修正后的内容,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并不影响原评标工作。 28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8.1 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8.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工程规定的

30、评标定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最低投标 价法),向招标人提交评审意见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八、合同的授予八、合同的授予 29 合同授予标准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本 工程评标定标办法产生的中标人。 30 中标通知书 30.1 定标后,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向 省(市)建设工程招标 投标办公室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 30.2 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后,招标人应当在 3 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并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后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 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

31、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 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 合同签订31.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 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安装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另行订立背 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31.1 条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 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出现此种情形,招标人在报请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下,招标人可以考虑 向第二中标人

32、授权。 31.3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31.1 条款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应返 还中标人双倍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返还得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 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_第二章第二章 合合 同同 条条 款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协议书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 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

33、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_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工程量清单; 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34、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 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 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 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通用条

35、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 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_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 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 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 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

36、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 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 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 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 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

37、包 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 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 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 对或相对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 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

38、批准,满足承包 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 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所承担的责任。-_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 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 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9、。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计算 (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 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 24 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 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

40、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 合同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 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 37 条关 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 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 本合同。

41、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 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 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_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 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 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 执行。发包人要求适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

42、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订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 担。 4 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 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 工程由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 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 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 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1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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