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殡葬管理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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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同市殡葬管理条例你了解大同市的殡葬管理方法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大同市殡葬管理条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须要的挚友!第一条 为了推行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依据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市民政局是全市殡葬管理的行政主管机关。各县(区)民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乡(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居(村)民委员会详细承办殡葬管理有关事宜。公安、工商、环境爱护、卫生、土地、规划、物价、民族宗教等有关部门应协作殡葬管理部门加强全市殡葬管理工作。第三条 殡葬管理工作要坚持主动地,有步骤地推行火葬,

2、改革土葬的原则。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反对大操大办,严禁借办丧事搞封建迷信活动。第四条 各级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居(村)民、职工、学生中广泛开展殡葬改革的宣扬教化。对违反本方法规定的人员和行为,公民有向殡葬管理部门检举、揭发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挡或打击报复。殡葬管理部门应当支持和激励检举揭发违反本方法规定的人员和行为,并应赐予适当嘉奖。第五条 在本市城区、矿区、南郊区城关乡和马军营乡的周家店村、宋庄村居住或暂住的死亡人员均应实行火葬。第六条 本方法第五条规定的火葬区域内,因患传染病死亡或因非正常死亡已经有关部门做出结论的,应在三日和七

3、日内火葬。因患甲类传染病死亡的,应在二十四小时内火化。根据本条第一、二款规定应实行火葬的死亡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土葬或骨灰装棺安葬供应棺木、车辆、墓地及其它任何帮助。国家规定允许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居(村)民死亡后,应在规定地点安葬,对自愿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第七条 在火葬区域内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院应加强太平房管理,禁止尸体外运土葬。尸体运出医院时应持市殡葬管理所出具的运尸火化证。第八条 在火葬区域内,可由殡葬事业单位建立经营性公墓,用于安葬本区域内居(村)民的骨灰。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设单位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经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同级人民的政府审查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4、。其它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建立经营性公墓。在非火葬区域,可建立公益性公墓。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县(区)民政部门审查同意,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土地占用手续。在城市建设区域内建立公益性公墓的,须征得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公益性公墓不得开展经营性业务。第九条 建立公墓应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在水库、湖泊四周以及河流、堤坝、马路、铁路两侧二百米内建立公墓。禁止在公墓内建立家族、宗教墓地或搞封建迷信活动。第十条 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须经市殡葬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发给山西省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制作销售封建迷信丧

5、葬用品。在火葬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棺木。第十一条 严禁在火葬区域内的城镇街道及居民区搭灵棚、摆棺木、发丧送葬沿路抛撒纸钱及其它杂物。第十二条 火葬区域内死亡人员的继承人领取丧葬费、保险金等费用时,须持有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无证领取的,发放单位不得付给。第十三条 殡葬管理部门和服务单位应加强管理,完善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殡葬管理和服务人员应严格执法秉公办事,严禁刁难死者家属,收受财物,巧取豪夺。第十四条 违反本方法,火葬区域内死亡人员实施土葬的,死者安葬地的乡(镇)人民的政府应责令丧主起葬火化。拒不起葬的,乡(镇)人民的政府应在三日内向殡葬管理部门报告,由殡葬管理部门组织强行起葬火化,除所需

6、费用由丧主担当外,并处丧主三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五条 违反本方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外,由殡葬管理部门并处单位负责人和干脆责任人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在火葬区域内生产经营棺木的;(二)未领取山西省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许可证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三)制作、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第十六条 违反本方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殡葬管理部门分别对单位负责人和干脆责任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一)在火葬区域内无运尸火化证将尸体运出医院的;(二)在火葬区域内为土葬和骨灰装棺安葬供应棺木、车辆、墓地及其它帮助的。第十七条 违反本方法第八

7、条规定,对未经批准私自建立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开展经营性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由殡葬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业务,没收非法所得,并处单位负责人和干脆责任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十八条 违反本方法第十二条规定无火化证发给丧葬费、保险金等费用的,由殡葬管理部门责令发放单位追回,并处发放单位负责人和干脆责任人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十九条 违反本方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殡葬管理部门对丧主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因患传染病死亡或非正常死亡已经有关部门做出结论,未在规定时间内火葬的;(二)在城镇街道及居民区搭灵棚、摆棺木、发丧送葬沿路抛撒纸钱及其它杂物的;(三)办丧事请神汉、巫婆、阴阳先

8、生搞封建迷信活动的;(四)少数民族居(村)民死亡后,不在规定地点安葬的。其次十条 对拒绝、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惩罚。运用暴力威逼方法情节严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十一条 殡葬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假公济私、索贿贿赂的,由其主管机关赐予指责和行政处分;情节严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十二条 被惩罚人不服惩罚确定的,可在接到惩罚确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惩罚确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复议确定;复议申请人对复议确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确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被惩罚人也可在接到惩罚确定书三个月内干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惩罚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惩罚确定的,作出惩罚确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次十三条 在本方法实施中的详细问题由市民政局负责说明。其次十四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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