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净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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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净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一、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抽查数量:每款产品抽取2组样本,第1组用于检验,第2组用于备样。第1组抽取样品1个,第2组抽取样品1个。二、主要检验项目及检验项目属性划分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强制 性非强制性重要 项较重 要项次要 项1对触及带电部件 的防护GB 4706.1-20052输入功率和电流3耐潮湿4泄漏电流和电气 强度5机械强度6结构(不包括第 22.46条试验)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抽查数量:每款产品抽取2组样本,第1

2、组用于检验,第2组用于备样。第1组抽取样品1个,第2组抽取样品1个。二、主要检验项目及检验项目属性划分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强制 性非强 制性重要 项较重 要项次要 项1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GB 4943.1-2011 条款 2.12接地导体及其连接的电阻GB 4943.1-2011 条款3电气绝缘GB 4943.1-2011 条款 2.94电气间隙、爬电距离GB 4943.1-2011 条款、5导体的端接GB 4943.12011 条款6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GB 4943.1-2011 条款 5.17抗电强度GB 4943.1-2011 条款 5.28电源端子骚扰电压/交流电GB/

3、T 9254-2008 5.1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强制 性非强 制性重要 项较重 要项次要 项源端口的传导发射或 GB/T 9254.1-2021 条款A.391GHz以下辐射骚扰GHz以下辐射发射GB/T 9254-2008 条款 5.1或 GB/T 9254.1-2021 条款A.210谐波电流GB 17625.1-2012注: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若抽样产品明示GB/T9254-2008标准,则按照GB/T925

4、4-2008进行检验;若抽样产品明示GB/T9254.1-2021标准,按照GB/T9254.1-2021进行检验;若产品明示标准的版本与CCC证书不一致时,如果生产日期在2022年7月1日 之前的按GB/T 9254-2008,生产日期在2022年7月1日之后(含)的按GB/T 9254.1-2021, 无生产日期的按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若抽样产品无明示GB/T 9254-2008及GB/T9254.1-2021中的任一标准,则按照 GB/T9254.1-2021进行检验,但相关指标不参与判定。三、判定规则(一)依据标准1 .强制性标准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

5、分:通用要求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 每相输入电流W16A).推荐性标准GB/T 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 法GB/T9254.1-2021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 电 磁兼容第1部分发射要求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 要求。(二)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抽取的样本所检项目未 检出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 查产品不合格。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优于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依据 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劣于

6、或不包含监督抽查实施细 则中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中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如相应检验结果不符合相关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在检验报告中 予以说明;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不包含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依 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指标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 作出说明;当被检样品未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标准时,按相关国家或行业 标准进行判定;当被检样品标签标识中执行标准信息和产品类别信息不明 或有误,影响检测和判定时,可根据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 结合产品特点等信息判断和选择相关标准进行检验,并应在检验 报告中作出相关说明;按照产品质量相关法

7、律法规的规定判定。检验中发现因样品失效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检验 人员应如实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组织监督抽查的市 场监管部门。广东省投影机产品质量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一、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抽查数量:每款产品抽取2组样本,第1组用于检验,第2 组用于备样。第1组抽取样品1个,第2组抽取样品个。二、主要检验项目及检验项目属性划分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强制 性非强 制性重要 项较重 要项次要 项1电击和能量危 险的防护GB 4943

8、.12011 条款 2.12接地导体及其 连接的电阻GB 4943.12011 条款 2.63电气绝缘GB 4943.12011 条款 2.94电气间隙、爬电 距离GB 4943.12011 条款5导体的端接GB 4943.12011 条款6耐异常热GB 4943.12011 条款7接触电流和保 护导体电流GB 4943.12011 条款 5.18抗电强度GB 4943.12011 条款 5.29电源端子骚扰 电压或交流电源端 口的传导发射GB/T 92542008 条款 5.1GB/T 9254.12021 条款A.310辐射骚扰 (1GHz以下) 或1GHz以下 辐射发射GB/T 9254

9、2008 条款 6.1GB/T 9254.12021 条款A.211投影光效GB 320282015 条款 4.1/附录A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强制 性非强制性重要 项较重 要项次要 项12被动待机功率GB 320282015 条款 4.2/ 附录B注: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 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若抽样产品明示或CCC证书上使用GB/T9254-2008标准,则按照GB/T9254-2008 进行检验;若抽样产品明示或CCC证书上使用GB/

10、T9254.1-2021标准,按照GB/T9254.1-2021进行检验;若产品明示标准的版本与CCC证书不一致时,如果生产日期在2022年7月1日 之前的按GB/T9254-2008,生产日期在2022年7月1日之后(含)的按GB/T9254.1-2021, 无生产日期的按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若抽样产品无明示GB/T9254-2008及GB/T9254.1 -2021中的任一标准,则按照GB/T 9254.1-2021进行检验,但相关指标不参与判定。三判定规则(一)依据标准1 .强制性标准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20282015投影机能效限定值

11、及能效等级2 .推荐性标准GB/T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T9254.12021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 电 磁兼容第1部分:发射要求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 要求(二)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抽取的样本所检项目未 检出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 查产品不合格。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优于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依据 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劣于或不包含监督抽查实施细 则中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

12、量要求劣于或包含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中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如相应检验结果不符合相关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在检验报告中 予以说明;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指标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 作出说明;当被检样品未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标准时,按相关国家或行业 标准进行判定;当被检样品标签标识中执行标准信息和产品类别信息不明 或有误,影响检测和判定时,可根据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 结合产品特点等信息判断和选择相关标准进行检验,并应在检验 报告中作出相关说明;按照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判定。检验中发现因样品失效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 检验人员应如实记录,并提

13、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组织监督抽查 的市场监管部门。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强制 性非强制性重要 项较重 要项次要 项7电源连接和外部 软线8螺钉和连接9电气间隙、爬电距 离和固体绝缘注: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三、判定规则(一)依据标准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 用要求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 要求。(二)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抽取的样本所检项目未 检

14、出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 查产品不合格。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优于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依据广东省液晶显示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一、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抽查数量:每款产品抽取2组样本,第1组用于检验,第2组用于备样。第1组抽取样品1个,第2组抽取样品1个。二、主要检验项目及检验项目属性划分序 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强制 性非强 制性重要 项较重 要项次要 项1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GB 4943.1-2011 第 2.1 条2接地和连接保护措 施GB 4943.1-2011 第 2.6 条3电气

15、绝缘GB 4943.1-2011 第 2.9 条4电气间隙、爬电距 离和绝缘穿透距离GB 4943.1-2011 第 2.10 条序 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强制 性非强 制性重要 项较重 要项次要 项5耐异常热GB 4943.1-2011 第 455 条6接触电流和保护导 体电流GB 4943.1-2011 第 5.1 条7抗电强度GB 4943.1-2011 第 5.2 条8电源端子骚扰电压或交流电源端口的 传导发射GB/T 92542008 条款 5.1GB/T 9254.12021 条款A.39辐射骚扰(1GHz 以下)或1GHz以下辐射 发射GB/T 92542008 条款 6.1GB/T

16、 9254.12021 条款A.210能源效率GB 215202015 条款 4.1/附录A3211睡眠状态功率GB 215202015 条款 4.4/附录12关闭状态功率GB 215202015 条款 24/附录A34注: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若抽样产品明示或CCC证书上使用GB/T9254-2008标准,则按照GB/T9254-2008 进行检验;若抽样产品明示或CCC证书上使用GB/T9254.1-2021标准,按照GB/

17、T9254.1 -2021 进行检验;若产品明示标准的版本与CCC证书不一致时,如果生产日期在2022年7月1日 之前的按GB/T9254-2008,生产日期在2022年7月1日之后(含)的按GB/T9254.1-2021, 无生产日期的按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若抽样产品无明示GB/T 9254-2008及GB/T9254.1-2021中的任一标准,则按照 GB/T9254.1-2021进行检验,但相关指标不参与判定。三、判定规则(一)依据标准1 .强制性标准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21520-2015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推荐性标准GB

18、/T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T9254.12021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 电 磁兼容第1部分:发射要求(二)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抽取的样本所检项目未 检出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 查产品不合格。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优于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依据 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劣于或不包含监督抽查实施细 则中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劣于或包含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中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

19、定, 如相应检验结果不符合相关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在检验报告中 予以说明;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不包含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依 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指标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 作出说明;当被检样品未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标准时,按相关国家或行业 标准进行判定;当被检样品标签标识中执行标准信息和产品类别信息不明 或有误,影响检测和判定时,可根据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 结合产品特点等信息判断和选择相关标准进行检验,并应在检验 报告中作出相关说明;按照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判定。检验中发现因样品失效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 检验人员应如实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组织监督抽查 的

20、市场监管部门。广东省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一、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抽查数量:每款产品抽取2组样本,第1组用于检验,第2组用于备样。第1组抽取样品1个,第2组抽取样品1个。二、主要检验项目及检验项目属性划分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强制 性非强 制性重要 项较重 要项次要 项1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GB 4943.1-2011 条款 2.12接地导体及其连接的电阻GB 4943.1-2011 条款 2.6343电气绝缘GB 4943.1-2011 条款 2.94电气间隙、爬电距离GB 4943.

21、1-2011 条款 、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强制 性非强 制性重要 项较重 要项次要 项5导体的端接6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GB 4943.1-2011 条款 5.17抗电强度GB 4943.1-2011 条款 5.28电源端子骚扰电压/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GB/T 9254-2008 条款 5.1 或GB/T 9254.1-2021 条款 A.391GHz以下辐射骚扰/1GHz以下辐射发射GB/T 9254-2008 条款 5.1 或GB/T 9254.1-2021 条款 A.210谐波电流GB 17625.1-2012注: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

22、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若抽样产品明示GB/T9254-2008标准,则按照GB/T9254-2008进行检验;若抽样产品明示GB/T9254.1-2021标准,按照GB/T9254.1-2021进行检验;若抽样产品无明示GB/T 9254-2008及GB/T9254.1-2021中的任一标准,则按照 GB/T9254.1-2021进行检验,但相关指标不参与判定。三、判定规则(一)依据标准1 .强制性标准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7625.1-

23、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 每相输入电流W16A).推荐性标准GB/T 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 法GB/T9254.1-2021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 电 磁兼容第1部分发射要求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 要求。(二)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抽取的样本所检项目未 检出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 查产品不合格。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优于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依据 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劣于或不包含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依据的强

24、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劣于或包含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中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如相应检验结果不符合相关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在检验报告中 予以说明;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不包含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依 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指标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 作出说明;当被检样品未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标准时,按相关国家或行业 标准进行判定;当被检样品标签标识中执行标准信息和产品类别信息不明 或有误,影响检测和判定时,可根据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 结合产品特点等信息判断和选择相关标准进行检验,并应在检验 报告中作出相关说明;按

25、照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判定。检验中发现因样品失效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 检验人员应如实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组织监督抽查 的市场监管部门。广东省牙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一、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抽查数量:成人牙刷抽取样品35个,其中30个为检验样品(物理性能 25个,化学性能5个),5个为备用样品。儿童牙刷抽取样品40个,其中35个为检验样品(物理性能 25个,化学性能5个),10个为备用样品。二、主要检验项目及检验项目属性划分本次抽查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依据见表1表4。表1牙刷产品检验项目(适用

26、于2021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序号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检验方法重要程度分类A类a B类b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劣于或不包含监督抽查实施细 则中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劣于或包含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中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如相应检验结果不符合相关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在检验报告中 予以说明;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不包含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依 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指标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 做出说明;当被检样品未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标准时,按相关国家或行业 标

27、准进行判定;当被检样品标签标识中执行标准信息和产品类别信息不明 或有误,影响检测和判定时,可根据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 结合产品特点等信息判断和选择相关标准进行检验,并应在检验 报告中做出相关说明;按照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判定。检验中发现因样品失效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 检验人员应如实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组织监督抽查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检验方法重要程度分类A类,B类b1卫生要求GB 19342-2013GB 19342-20132感官安全要求GB 19342-2013GB 19342-20133有害元素GB 19342-2013GB

28、 19342-20134毛束拉力GB 19342-2013GB 19342-20135颈部抗弯力GB 19342-2013GB 19342-20136单丝弯曲恢复率GB 19342-2013GB 19342-20137磨毛GB 19342-2013GB 19342-20138规格尺寸GB 19342-2013GB 19342-20139柄部抗弯力GB 19342-2013GB 19342-201310耐温性能GB 19342-2013GB 19342-201311外观质量GB 19342-2013GB 19342-2013表2儿童牙刷产品检验项目(适用于2021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序号

29、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检验方法重要程度分类A类,B类b1卫生要求GB 30002-2013GB 30002-20132感官安全要求GB 30002-2013GB 30002-20133有害元素GB 30002-2013GB 19342-20134毛束拉力GB 30002-2013GB 19342-20135颈部抗弯力GB 30002-2013GB 30002-20136单丝弯曲恢复率GB 30002-2013GB 19342-20137磨毛GB 30002-2013GB 19342-20138饰件GB 30002-2013GB 30002-20139规格尺寸GB 30002-2013GB 30002

30、-201310柄部抗弯力GB 30002-2013GB 30002-201311耐温性能GB 30002-2013GB 19342-2013表3磨尖丝牙刷产品检验项目(适用于2021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序号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检验方法重要程度分类A类,B类b12外观质量GB 30002-2013GB 30002-2013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检验方法重要程度分类A类,B类b1卫生要求GB 30003-2013GB 30003-20132感官安全要求GB 30003-2013GB 30003-20133有害元素GB 30003-2013GB 19342-201

31、34磨尖丝GB 30003-2013GB 30003-20135非磨尖丝部分刷毛GB 30003-2013GB 30003-20136毛束拉力GB 30003-2013GB 19342-20137颈部抗弯力GB 30003-2013GB 30003-2013序号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检验方法重要程度分类A类,B类b8单丝弯曲恢复率GB 30003-2013GB 19342-201310规格尺寸GB 30003-2013GB 3()003-201311柄部抗弯力GB 30003-2013GB 30003-201312耐温性能GB 30003-2013GB 19342-201313外观质量GB 3000

32、3-2013GB 19342-2013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表4牙刷产品检验项目(适用于2022年1月1日起生产的产品)序号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检验方法重要程度分类A类,B类b1单丝弯曲恢复率GB 19342-2013GB 30002-2013GB 30003-2013GB 19342-2013序号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检验方法重要程度分类A类,B类bGB 19342-2013GB 19342-20132规格尺寸GB 30002-2013GB 30002-2013GB 30003-2013GB 30003-2013GB 19342-2013GB 19342-20133柄部抗弯力GB 3000

33、2-2013GB 30002-2013GB 30003-2013GB 30003-2013GB 19342-20134耐温性能GB 30002-2013GB 19342-2013GB 30003-2013GB 19342-2013GB 19342-20135外观质量GB 30002-2013GB 30002-2013GB 30003-2013GB 30003-2013序号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检验方法重要程度分类A类,B类b6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GB 39669-2020GB/T 220487有害元素GB 39669-2020GB 39669-20208磨尖丝刷毛pHcGB 39669-2020GB

34、39669-20209毛束拉力GB 39669-2020GB 39669-202010颈部抗弯力GB 39669-2020GB 39669-202011儿童牙刷刷头dGB 39669-2020GB 39669-202012磨毛GB 39669-2020GB 39669-202013磨尖丝CGB 39669-2020GB 39669-202014边缘、尖端GB 39669-2020GB 39669-202015儿童牙刷及口腔器具饰件dGB 39669-2020GB 6675.2-2014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c为磨尖丝牙刷要求。d为儿童牙刷要求。注: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

35、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 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三、判定规则(一)依据标准GB 19342-2013牙刷GB 30002-2013儿童牙刷GB 30003-2013磨尖丝牙刷GB 39669-2020牙刷及口腔器具安全通用技术要求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 要求(二)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抽取的样本所检项目未 检出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 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

36、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优于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依据 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劣于或不包含监督抽查实施细 则中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劣于或包含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如相应检验结果不符合相关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在检验报告中 予以说明;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不包含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依 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指标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 作出说明;当被检样品未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标准时,按相关国家或行业 标准进行判定;当被检

37、样品标签标识中执行标准信息和产品类别信息不明 或有误,影响检测和判定时,可根据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 结合产品特点等信息判断和选择相关标准进行检验,并应在检验 报告中作出相关说明;按照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判定。检验中发现因样品失效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 检验人员应如实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组织监督抽查 的市场监管部门。广东省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一、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抽查数量:每款产品抽取2组样本,第1组用于检验,第2 组用于备样。第1组样本需抽取样品2个,第2组样本需抽取样 品1个。

38、二、主要检验项目及检验项目属性划分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强制 性非强 制性重要 项较重 要项次 要 项1制动性能GB3565-20052把立管GB3565-20053车把 部件把立管力矩试验GB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强制 性非强 制性重要 项较重 要项次 要 项的强 度3565-2005把立管弯曲试验GB3565-2005把横管和把立管的力矩试验GB3565-2005把立管和前叉立管的力矩试验GB3565-20054车架/前叉组合件冲击试验(重物落下)GB3565-2005冲击试验(车架/前叉组合件落下)GB3565-20055车轮静负荷试验GB3565-20056脚蹬地面距离GB的市场监管部门。

39、广东省彩色电视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强制 性非强 制性重要 项较重 要项次 要 项间隙3565-2005足趾间隙GB3565-20057鞍管鞍座插入深度GB3565-2005鞍座插入标记GB3565-20058鞍座调节夹紧装置GB3565-20059链条拉断力GB3565-200510反射器GB3565-2005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 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三、判定规则(一)依据标准GB 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 要求。(二)判定原

40、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抽取的样本所检项目未 检出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 查产品不合格。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优于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依据 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劣于或不包含监督抽查实施细 则中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劣于或包含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中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如相应检验结果不符合相关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在检验报告中 予以说明;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不包含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依 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指标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 做出说明;当被检样品未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标准时,按相关国家或行业 标准进行判定;当被检样品标签标识中执行标准信息和产品类别信息不明 或有误,影响检测和判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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