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拆迁通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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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同市拆迁通告大同市拆迁通告(通用5篇) 大同市拆迁通告 篇1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建设及道路交通网,市政府确定20xx年新建恒源路南延二期等四条道路项目。为了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现将上述项目用地征收(拆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及征收范围:1.恒源路南延二期,开源街至开源街南二路,全长0.85千米,红线40米;2.友情街西侧路,昌宁街至源茂街,全长0.26千米,红线20米;3.北苑路联络线东延道路建设工程,御河西路至滨河路,全长0.36千米,红线24米;4.同泉里前街西延,云冈路至宏洋美第规划二路,全长0.23千米,红线15米。二、征收(拆迁)人: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

2、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收补偿(拆迁)工作。通信、电力、燃气、热力、自来水管线等设施由产权单位迁移。三、上述范围内全部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运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征收(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心、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建筑物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根据相关的补偿标准赐予合理补偿。四、上述范围内全部国有土地无偿收回。五、上述范围内集体土地以及地面建筑物按政府相关规定予以补偿。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禁各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七、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全部权人、运用权人携

3、有效证件于20xx年2月25日前到所在南郊区政府现场征收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由所属单位、个人于20xx年3月25日前搬迁、拆除。八、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听从城市建设的须要,主动主动协作土地征收(拆迁)工作,确保土地征收(拆迁)工作顺当实。特此通告xx市人民政府xx年2月25日 大同市拆迁通告 篇2 20xx-20xx年大同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拆迁补偿标准第一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须要,征收国有土地(包括市政府确定将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上单位、集体、个人的房屋,对被征收房屋全部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赐予公允补偿。其次条市政府确定的区级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

4、行政区域房屋征收工作。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的职责分工,相互协作,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当进行。第三条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促进城市发展和建设,需征收房屋的,由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确定。第四条区级房屋征收部门依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人民政府。第五条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确定后刚好公告。公告须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扬、说明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运用权同时收回。第六条被征收人对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确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七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

5、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变更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第八条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运用权人)以房屋全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公房、经租房)等有效房证,按房证面积补偿。单位产、宗教产等无正式房证面积的以财政评审中心实际测量为准。被征收房屋全部权不明确的由市政府组织监察、国土、规划、建设、房管、工商、税务、审计、评审、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进行认定。第九条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评估结果赐予货币补偿。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房屋征收确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结合成新率,由具有相

6、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评估确定。3、评估机构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或随机抽取。4、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评估结果公布后不再进行产权调换。选择产权调换的:按市政府制定的产权调换实惠方法,在规定的安置区依照搬迁先后依次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第十条产权调换的实惠方法1、被征收房屋认定为私有房屋原则上实行征一还一、以旧换新,不结算差价。(1)征收不足45的房屋,45以内补贴价保障住房;60以内成本价以小换大;超出60部分按市场价结算。(2)征收45以上不足60的房屋,赐予成本价加政府限价不超20的实惠,超出实惠的面积按市场价结算。(3)征收60及60以上的房屋赐予20政府限价实惠

7、,超出实惠的面积按市场价结算。2、被征收的房屋认定属国有产、同屋异产房屋的公产部分、未返还经租产、单位产、宗教产等的,原则上均按800元/的价格回购原房屋、回购后的房屋产权归被征收人全部,补偿按私有房屋补偿。3、对社会主义私房改造期间国家经租产房屋(1)符合政策返还产权的房屋,按私有房屋征收补偿;被征收人没有居住的,搬迁补偿及临时安置补偿不予补偿。(2)对持有原大同市公产房屋租赁证(符合政策已返还产权)的承租人,经大同市房产主管部门认定确无其他住房,且符合安置条件的,原则上按国有产房征收赐予补偿。4、被征收人的房屋属国有土地上自建的房屋并持有国有土地运用证,原则上对国有土地上登记的房屋面积按市

8、财政评审中心及现场验收人员共同认定赐予货币补偿。确无住房的0-45按补贴价结算,45-60按成本价结算赐予安置补偿,超出60部分按市场价结算。5、被征收的房屋属营业性商铺(1)对手续齐全的营业性商铺,原则上按征一还一,以旧换新的原则进行补偿;(2)对已办理房屋全部权证或执商品房销售合同、不动产发票且有规划手续,土地属划拨的营业性商铺,被征收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原则上按征一还一,以旧换新的原则进行补偿;需置换住宅的,按市房管局供应的置换系数进行置换。6、偏房及其他房屋按房屋结构砖混、砖木、简易分类按市评审中心和现场验收人员共同认定,执行20xx年以前补偿价格。第十一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

9、房保障条件的,可优先赐予住房保障,实惠政策如下:1、对公产房(含单位产、宗教产)假如无实力回购,又符合廉租房屋保障标准的,经公示后可支配一套廉租房,原房屋收回。2、对于自建自住,房、户对应,调查确无其他住房的被征收户,对经济状况相对较好的按政府限价购一套60左右的经济适应住房;对特困户、低保户,按800元/回购45廉租房,产权为私产;对无实力回购的特困户、低保户,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可申请配租廉租房。3、对于私产房被征收户,假如为低保户、特困户,无力缴纳安置房差价的,按同屋异产安置。4、对公产房一证多户按有效手续安置后可优先租赁公租房,经济状况相对较好的可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无实力且符合廉租条件的

10、可申请廉租保障住房。5、被征收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认定条件、价格标准及安置标准。认定条件:(1)属城市居民、中低收入家庭的。(2)要求必需是被征收人的直系亲属。(3)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及相应房改的。(4)申请人必需和被征收房屋全部人或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两代或两代以上的。价格标准:按市政府出台的各安置区分类价格中的政府限价执行。每户按政府限价安置至60;安置房超过60部分按政府确定的市场价结算。第十二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自建房屋申请保障住房的原自建房屋不予补偿。第十三条非住宅房屋补偿对手续不齐全的营业性商铺或其他手续不齐全的房屋按原始购买金额加利息进行补偿。第十四条对于逾期临

11、建及违章建筑一律不予补偿。第十五条各安置区分类价格迎宾街东南角(晨光花园南侧)安置区、平城街东南角(农牧机械厂)安置区、平城街西南角安置区、御河西岸(迎宾桥北侧)安置区、御河西岸(迎宾桥南则)安置区、御河西路北段(北岳中学东)安置区、滨河路西侧(五爱预制厂)安置区、商业学校安置区、高寒所安置区、魏都大道东侧(橡胶厂)安置区、魏都大道西侧(利群制药厂)安置区、黄花街东侧安置区:补贴价按1100元/结算,成本价按2100元/结算,政府限价按2800元/结算,市场价按3600元/结算。南环路南侧安置区、云波里东侧安置区、云波里南侧安置区、西环路西侧安置区、南环路西延南侧(新三中南)安置区、城北(东风

12、里、酱菜厂)安置区、同泉路安置区:补贴价按900元/结算,成本实惠价按1200元/结算,政府限价按2600元/结算,市场价按3400元/结算。开源西街安置区:补贴价按900元/结算。成本实惠价按1200元/结算,政府限价按1800元/结算,市场价按2600元/结算。北辰西苑安置区、北辰花园安置区本区域内被征收人就地安置的,补贴价按900元/结算;古城爱护及旧城改造范围内被征收人选择在该区域安置的补贴价按600元/结算。成本实惠价按1200元/结算,政府限价按1800元/结算,市场价按2600元/结算。以上是20xx年各安置区的分类价格,以后每年各安置区的分类价格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行

13、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于每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布。第十六条搬迁补偿被征收的房屋不足30按300元补偿,被征收的房屋超过30的按每平米10元进行补偿,补偿按两次支付。先安置后搬迁的被征收人支付一次搬迁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支付一次搬家费。第十七条临时安置补偿1、被征收人选择自行过渡,被征收房屋属平房及土楼房面积在30以下的,临时安置补偿按300元/月;30以上的按每平米每月10元进行补偿。2、被征收房屋属配套设施齐全的住宅楼,面积在60以下的,按600元/月补偿;超出60面积按每平米每月10元进行补偿。3、被征收房屋属商业铺面房的,面积在30以下的按800元补偿;面积在30以上的按20-30

14、元/月补偿。4、地下商铺按15-20/月补偿。5、二、三层商铺按15-25元/月补偿。临时安置补偿期限从搬迁之日至安置房交付运用之时。第十八条搬迁时间嘉奖在市政府通告规定的时间内搬迁的每户赐予3000元搬迁时间嘉奖。第十九条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订立征收协议并搬迁的,10个工作日内原则上可领取房屋征收补偿款,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家费、时间嘉奖。其次十条被征收人腾空房屋后,须保持原房屋结构完整,设施齐全,不得损坏和拆除门、窗、暖气、管网线及各类用表等设施,违者赔偿。其次十一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

15、停业损失、其次十二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全部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确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确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其次十三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确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确定的同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其次十四条本规定所提及到的面积均指建筑面积。其次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

16、行。同政发【20xx】81号公布的大同市城市住宅拆迁安置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施行前的房屋拆迁项目,接着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xx年xx月xx日 大同市拆迁通告 篇3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城墙广场二期(楼房)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方案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大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规定(同政发20xx43号)、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看法(同政发【20xx】88号)、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古城南城墙广场二期房屋征收的通告及大同市政府城居指发文件精神,立足于实际状况,经市政府探讨同意,特制定如下征收补偿方案。一、征收范围东至佳瑀小区西侧规划路,西至南关街道

17、办事处东侧规划路,南至大同市试验幼儿园北侧规划路,北至北都街,上述范围的公建、楼房及其附属等。二、征收时间征收时间:从20xx年12月28日起至20xx年1月28日止搬迁并办理征收手续的赐予时间嘉奖。 上述征收范围方案公布时间:20xx年11月28日至20xx年12月27日。征收时间按属地政府房屋征收部门下发的通知书为准。三、征收原则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产权的认定按同政发20xx43号文件第八条执行。 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运用权人)以房屋全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公房)等有效房证,按房证面积补偿。被征收房屋全部权不明确的由市政府组织监察、国土、规划、建设、房管、工商、税

18、务、审计、评审、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进行认定。选择产权调换的,依照排号依次依次进行安置。征收楼房区域内的平房、土楼房,按古城内棚户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四、征收补偿方式(一)货币补偿方式该区域涉征住宅楼房房屋补偿价格为:20xx年以后(含20xx年)建立的4000元/平方米;1990年至1999年建立的3900元/平方米;1989年以前建立的3800元/平方米(包含市场评估平均平方米单价和每平方米货币补偿嘉奖)。建立年头以市建委竣工备案时间或者以相关管理部门认定竣工时间为准。商业部分按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执行。(二)住宅产权调换方式被征收房屋认定为私有房屋,原则上实行征一补一,以旧换新,不结算差价

19、。 被征收的房屋认定属国有产、同屋异产、单位产等房屋的公产部分,原则上均按8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原房屋,回购后的房屋产权归被征收人全部,补偿按私有房屋补偿。1.选择市保障办供应的回购安置房源的,按同政发20xx43号文件执行,以市房管局供应安置地点及安置价格为准。回购房安置区为:A类:御锦源B类:同煤新苑、富力城、绿地世纪城、睿和锦城C类:东方名城好旺角、东信国际、北都丽园D类:天锐益城、五州帝景、观澜华府各安置区分类结算价格:A类:被征收房屋原面积征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不足45平方米的补贴到45平方米价15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价2500元/平方米;政府限价3200元/平方米。再

20、增加面积部分按每个区域购买的市场价执行。B类:被征收房屋原面积征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不足45平方米的补贴到45平方米价11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价1800元/平方米;政府限价2800元/平方米。再增加面积部分按每个区域购买的市场价执行。C类:被征收房屋原面积征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不足45平方米的补贴到45平方米价9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价1500元/平方米;政府限价2600元/平方米。再增加面积部分按每个区域购买的市场价执行。D类:被征收房屋原面积征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不足45平方米的补贴到45平方米价6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价1200元/平方米;政府限价1800元/平

21、方米。再增加面积部分按每个区域购买的市场价执行。上述各类区域安置房的物业管理费按所在小区现行标准执行。2.选择政府建设安置区的,按同政发20xx43号文件执行。政府建设安置区为:枫林逸景、福盛园、锦华家园、文博苑(1)征收不足45平方米的房屋,45平方米以内补贴价保障住房;60平方米以内成本价以小换大;超出60平方米部分按市场价结算。(2)征收45平方米以上不足60平方米的房屋,赐予成本价加政府限价不超20平方米的实惠,超出实惠的面积按市场价结算。(3)征收60平方米及6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赐予20平方米政府限价实惠,超出实惠的面积按政府市场价结算。福盛园:被征收房屋原面积征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不

22、足45平方米的补贴到45平方米价9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价1200元/平方米;政府限价1800/平方米;市场价按2600/平方米结算。锦华家园:被征收房屋原面积征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不足45平方米的补贴到45平方米价11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价2100元/平方米;政府限价2800/平方米;市场价按3600/平方米结算。文博苑:被征收房屋原面积征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不足45平方米的补贴到45平方米价9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价1200元/平方米;政府限价2600/平方米;市场价按3400/平方米结算。枫林逸景结算价格参照文博苑价格执行。(三)营业性商铺补偿方式20xx年大

23、同市拆迁公告原则上按征一补一,以旧换新进行补偿;选择御东政府指定商铺安置的在原面积基础上嘉奖原面积的20%(以市保障办供应房源为准);选择同泉路安置区商铺安置的在原面积基础上嘉奖原面积的10%(以市保障办供应房源为准)。(四)车库和车位按货币化补偿(以评估机构供应价格为准)为主,也可在政府安置区内调换。(五)偏房及其他房屋按房屋结构砖混、砖木、简易分类按市评审中心和现场验收人员共同认定,执行20xx年以前补偿价格。五、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一)搬迁费用被征收房屋不足30平方米按300元结算费用,被征收房屋超过30平方米的按每平方米10元进行结算费用。选择期房安置的被征收人搬迁费用按两次支付。选择

24、现房安置的被征收人和选择货币化补偿的被征收人支付一次搬迁费。(二)临时安置费用被征收房屋属配套设施齐全的住宅楼,被征收房屋面积在60以下的,按600元/月补偿;超出60面积按每平米每月10元进行补偿,选择现房安置的被征收户和选择货币化补偿的被征收户不支付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用结算期限从搬迁验收之日,至安置房交付之日。六、搬迁嘉奖1.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赐予时间嘉奖,选择政府回购商品房的住户,御河以西安置的赐予3000元嘉奖,御河以东安置的赐予6000元嘉奖,选择政府建设安置区的赐予3000元嘉奖。2.按规定时间搬迁的被征收楼房住户选择货币补偿赐予提前搬迁嘉奖(不再享受时间嘉奖)。自补偿公告发布

25、征收之日起第一个月内主动搬迁并验收房屋的,每平方米赐予500元提前搬迁嘉奖;自补偿公告发布征收之日起其次个月内主动搬迁并验收房屋的,每平方米赐予200元提前搬迁嘉奖;自补偿公告发布征收之日起两个月以后搬迁并验收房屋的,不享受提前搬迁嘉奖。七、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自盖房屋申请保障住房的原自盖房屋不予补偿。 困难户确无实力进行产权调换的,可同屋异产或者保障性住房安置。八、被征收人腾空房屋后,须保持原房屋结构完整,设施齐全,不得损坏和拆除门、窗、暖气、管网线及各类用表等设施,违者赔偿。九、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由租赁双方自行解除租赁关系;设有抵押权的,由

26、产权人自行解除抵押;产权权利人到征收现场办公室登记;存在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解决。征收人不担当房屋租赁、抵押及产权纠纷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十、为保证征收工作如期完成,被征收人要主动协作,按期搬迁。对逾期未迁出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在征收过程中,对无理取闹、阻挠、干扰征收人员正常工作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惩处。十一、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若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确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城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十二、在征收工xx年xx月xx日 大同市拆迁通告 篇4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府

27、对位于北都街南侧地块;开源街北侧亚宝药业地块实施依法征收,为了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按期对上述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现将上述地块项目用地征收(拆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项目征收(拆迁)范围:1.北都街南侧地块四至范围为:东邻红旗北街;南邻规划居住用地及现状建筑;西邻魏都大道;北邻北都街。2.开源街北侧亚宝药业地块四至范围为:东邻空地;南邻开源街;西邻规划路;北邻空地。二、征收(拆迁)人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城区人民政府、南郊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收补偿(拆迁)工作。通信、电力、燃气、热力、自来水管线等设施由产权单位迁移。三、上述范围内全部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运用证的建筑

28、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征收(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心、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建筑物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根据相关的补偿标准赐予合理补偿。四、上述范围内全部国有土地无偿收回。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禁各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六、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全部权人、运用权人携有效证件于20xx年2月26日前到所在城区政府和南郊区政府现场拆迁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由所属单位、个人于20xx年3月31日前搬迁、拆除。七、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听从城市建设的须要,主动主动协作土地征收(拆迁)工作,确保土地征收(拆

29、迁)工作顺当实施。特此通告大同市人民政府20xx年2月15日 大同市拆迁通告 篇5 因新城开发建设须要,经X开发区管委会探讨确定,对XX村、X村联建房住户进行动迁,现就拆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拆迁期限:X年X月X日X年X月X日。二、拆迁范围:依据规划红线,包括:1.XX村东起地方铁路煤炭专场、南到X厂、西至XX村和XX村的村主干道、北及范围内的联建房;2.XX村东起原X村宅基地、南到原宅基地、西至、北及范围内的联建房。三、拆迁政策依据:按X开发区X、联建房拆迁补偿安置方法执行。四、安置地块:、安置组团。五、过渡期限:过渡期暂定20个月。六、签约地点:X村委、X村委。七、本次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产权和运用纠纷应在拆迁期内解决,逾期不解决也不终止拆迁。特此通告。XX市XX区XX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拆迁管理办公室二X年X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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