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第二章测试题7篇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测试题讲解.docx

上传人:l**** 文档编号:63949053 上传时间:2022-11-27 格式:DOCX 页数:84 大小:49.8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测试题7篇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测试题讲解.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4页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测试题7篇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测试题讲解.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测试题7篇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测试题讲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法基础第二章测试题7篇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测试题讲解.docx(84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经济法基础第二章测试题7篇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测试题讲解下面是我共享的经济法基础其次章测试题7篇 经济法基础其次章测试题讲解,供大家阅读。经济法基础其次章测试题1学问点: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含义基础养老金和社会统筹养老金有什么区分?1.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和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是不冲突的,此处涉及到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连接。2.实施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社会保险法第15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根据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方法计发。社会保险 法第15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依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2、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 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统筹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的实质其实是一样的。学问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组成基础养老金的组成实施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社会保险法第15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根据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方法计发。社会保险 法第15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依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如何推断题中给出的金额是否含税,以及含税销售额如何进行换算?一、总结含税不含税内容如下:通常状况下,我们认为以下状况是含税的:(1)商业企业零售价为含税价;(2

3、)一般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是含税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价格;(3)价外费用一般为含增值税收入;(4)须要并入销售额一并纳税的包装物押金为含增值税收入(5)除以下不含税的状况外的其他没有明确说明不含税的状况。通常状况下,我们认为以下状况是不含税的:(1)题中明确说明是不含税的;(2)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3)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金额;(5)海关专用缴款书上面的金额;(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面的金额。二、销售额的换算:一般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4、征收率)经济法基础其次章测试题2第1题:下列可以作为中介机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是( )。A.从事投资询问服务的股份有限公司B.担保公司C.证券公司D.银行答案:D解析: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第2题:依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中,属于伪造票据的是( )A.假冒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B.涂改票据号码C.对票据金额进行挖补篡改D.票据密押答案:A解析:票据的伪造,是指对“签章”的伪造。针对签章之外的事项,是变造。第3题:依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存款人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

5、管理和运用而成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是( )A.一般存款账户B.专用存款账户C.基本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答案:B解析: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运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第4题:依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须要在开户后5个工作日到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的是( )。A.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B.个人银行结算账户C.基本存款账户D.临时经营的临时存款账户答案:B解析:选项ACD均属于核准类账户,应由收到存款人开户申请书的银行将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看法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其核准并核发开户许可证

6、后办理开户手续。第5题:依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票日期“3月20日”的规范写法是( )A.零叁月零贰拾日B.零叁月贰拾日C.叁月零贰拾日D.叁月贰拾日答案:C解析:(1)月为“壹”、“贰”和“壹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2)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3)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经济法基础题经济法基础其次章测试题3经济法基础其次章重点基本要求(一)驾驭劳动合同的订立(二)驾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驾驭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时的经济补偿(四)熟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五)熟识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六)熟识集体合同和劳务派遣(七)熟识劳动

7、争议的解决(八)熟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主要(九)了解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十)了解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十一)了解社会保险的种类与基本原则(十二)了解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和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允、同等自愿、协商一样、诚恳信用的原则。(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1.劳

8、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1)劳动者有劳动权利实力和行为实力。(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实力和行为实力。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托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照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平安生产状况、劳动酬劳,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状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干脆相关的基本状况,劳动者应当照实说明。(三)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

9、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四)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1.书面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口头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五)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解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

10、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旧有效。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酬劳。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7.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8.劳动爱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人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二)劳

11、动合同约定条款除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隐私、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但约定事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该约定无效。1.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

12、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服务期。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根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供应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3.保守商业隐私和竞业限制。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赐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

13、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根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一)劳动合同的履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1)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刚好足额支付劳动酬劳。(2)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支配加班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3)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

14、,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5)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状况,原劳动合同接着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接着履行。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二)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劳动合同的解除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样的,必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样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法定解除。(1

15、)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供应劳动爱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刚好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解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

16、者人身平安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2)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运用人单位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

17、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二)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起先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

18、产的;(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确定提前解散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三)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限制性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逝时终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视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丢失或者部分丢失劳动实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且

19、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1)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无须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2)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样而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

20、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确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7)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经济补偿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应得的经济补偿(五)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和双方义务1.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不再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歼灭。2.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

21、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劳动者应当根据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3.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接着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接着履行;劳动者不要求接着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接着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5.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六、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一)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是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的以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

22、、保险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可以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劳动酬劳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酬劳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二)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协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用工单位应当严格限制劳务

23、派遣用工数量,运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与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七、劳动争议的解决(一)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解决劳动争议,应当依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刚好、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爱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解决的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见,有责任供应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驾驭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供应;用人单位不供应的,应当担当不利后果。在法律没有详细规定,根据上述原则也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担当时,仲裁庭可以依据

24、公允原则和诚恳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实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担当。(二)劳动调解可受理劳动争议的调解组织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肯定法律学问、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当。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因支付拖欠劳动酬劳、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

25、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三)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酬劳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隐私、商业隐私和个人隐私的除外。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仲裁庭裁

26、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假如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晰,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下列劳动争议,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酬劳、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四)劳动诉讼劳动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八、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一)用人单

27、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或者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违法应担当法律责任。(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劳动者因过错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以及违反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违反服务期协议时应担当法律责任。经济法基础其次章测试题4物理其次章测试题物理学是探讨物质运动最一般规律和物质基本结构的学科。作为自然科学的带头学科,物理学探讨大至宇宙,小至基本粒子等一切物质最基本的运动形式和规律,以下是“物理其次章测试题”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一、填空题:(38分)1.分子运动论的基本内容是(1);(2);(3)。2.把一小滴红墨水滴入一杯清水中,过一会儿,整

28、个杯子都红了,这种现象叫做现象。液体与液体之间,固体与固体之间发生扩散现象。(填“能”或“不能”)。3.两滴水银相互接近时,能自动地汇成一滴较大的水银,这表明水银分子间存在着力。4.固体分子间距离比液体分子间距离,分子间的作用力比液体。当晶体的温度上升时,分子振动,温度上升到肯定时,分子间作用力已不能把分子约束在位置上,晶体变成液体,这就是。5.温度越高,物体分子的就越大,我们把物体内分子叫做热运动。6.课本中“空气被压缩内能增大”的演示试验,把活塞快速压下去,视察到,这是因为做功,空气的内能,温度的原因。7.变更物体内能的方式有和,它们的区分是。8.在热传递过程中或内能的多少叫热量。9.在国

29、际单位制中热量的单位是,内能的单位是。10.相等的不同物质,温度上升一样时,汲取的热量是的。11.水的比热是,它的物理意义是。12.铝的比热是0.88*103(千克.C),铝块的质量是1千克,当它的温度:1)由20升到70时,汲取的热量是焦耳。2)由170降到70时放出热量是焦耳,13.冬天双手对搓一会儿感到温煦,这是因为。在炉旁烤火身体感到温煦,这是利用的方法使人体温度上升。14.物体温度上升时所汲取的热量,和三个因素有关,用公式表示为。二、推断题:(10分)1.分子之间的引力和斥力是同时存在的2.一切物体都具有内能()3.一个物体温度越高,它含有的热量越多()4.一个物体温度降低了,可能它

30、对外做了功()5.质量相同的物体,降低相同的温度时,放出热量较多的物体比热肯定大()6.比热大的物质汲取热量肯定多()7.克服摩擦做功使物体内能增加,能的总量不守恒()8.一个物体温度上升了,肯定从外界汲取了热量()9.扩散现象只能发生在气体之间()10.点燃自然气给一壶水加热,自然气放出的热量只有65%被水汲取,能的总量仍是守恒的()三、选择题:(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把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里)(36分)1.甲乙两个物体放在一起,甲物体汲取热量,乙物体放出热量,则:()A.甲物体的比热大B.乙物体的.比热大C.甲物体的温度低D.乙物体的热量多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高温物体放热,温

31、度降低,内能减小B.热传递实质是内能从高温物体传到低温物体C.质量相同,温度降低一样的两个物体放出的热量是一样的D.物体放热时,温度肯定降低3.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显微镜下视察墨汁中碳粒做无规则运动,就是分子在运动B.物体的温度降低,它的内能就减小C.物体温度上升,肯定从外界汲取了热量D.物体的温度越高,分子做无规则运动的速度就越大4.下列现象中不能说明分子无规则运动的是()A.香水瓶打开盖,香味充溢房间B.汽车驶过后扬起灰尘C.糖放入水中,一会儿整杯水变甜了D.衣箱里卫生球不断变小,衣服充溢卫生球味经济法基础其次章测试题5经济法其次章讲义其次章 企业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

32、,本章的平均分值为9分,的分值为10分。题型主要为客观题,但、的简答题出自本章。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2020单项选择题3题3分3题3分3题3分多项选择题2题4分3题6分推断题1题1分1题1分1题1分简答题1题5分合计5题9分6题8分7题10分最近3年客观题的主要考点包括:(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2)合伙企业的财产转让、出质;(3)合伙企业的损益安排原则;(4)合伙人的债务清偿;(5)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样同意的重大事项。辅导教材的主要改变20辅导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体现在:(1)删掉了原第四节“全民全部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的全部内容,这一改变值得考生特殊关注;(2)删掉了“

33、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3)删掉了“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4)新增了“合伙人退伙后的相关事务处理”(教材P48-49)。针对年的考试,考生应首先留意合伙企业法的简答题,同时留意以下客观题的考点:(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2)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清算;(4)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出质;(5)合伙企业哪些重大事项必需经全体合伙人的一样同意;(6)合伙企业的损益安排原则;(7)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8)合伙人的债务清偿;(9)入伙和退伙;(10)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本章基本结构框架设立条件(出资方式)1、个人独资企业 事务管理(

34、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 解散和清算(财产的清偿依次)章 财产的转让、出质主 必需经全体合伙人一样同意的重大事项要 2、合伙企业 合伙损益安排原则内 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容 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入伙和退伙本章重点与难点分析一、个人独资企业(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实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投资人甲于年1月1日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2023年4月1日A企业与B银行签订10万元的借款合同。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以A企业的名义,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银行贷款到期后,假如以A企

35、业的全部财产仍不能偿还时,则投资人甲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对企业债务担当无限责任,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实力。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担当。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担当,但个人独资企业自己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实力,因此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当担当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实力。(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对投资人的限制(1)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2)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

36、企业)。2、对企业名称的限制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合伙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运用权、学问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方式基本相同,但只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担当无限责任。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37、,哪些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一般不须要考生界定。须要留意的是,假如试题已经明确指出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出资,则应当依法以其“个人财产”(而不能用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担当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予以清偿。只有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担当无限责任。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2023年)A、投资人可以是中

38、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B、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C、有合法的企业名称D、企业可以不设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C(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3)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担当无限责任C、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D、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B(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实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

39、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因此,选项CD是错误的。(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的有( )。(20)A投资人的学问产权B投资人的劳务C投资人的土地运用权D投资人家庭共有的房屋ACD(1)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运用权、学问产权出资;(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重点)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托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1、投资人的内部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随意限制)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

40、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甲聘用乙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了限制经营风险,甲规定乙在签订合同时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假如乙未经甲的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一份标的为20万元的买卖合同,由于丙为善意第三人,该买卖合同有效。投资人甲不得以乙超越其内部限制为由,主见合同无效。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托付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丙可以确定10万元以下的交易。丙以乙企业的名义向丁购买15万元的商品。丁不知甲对丙的授权

41、限制,依约供货。乙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应履行付款义务B、丙仅对1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确定权,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C、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托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D、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托付书后,付款10万元,其余款项丁只能要求丙支付A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乙的职权予以限制,凡是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合同,必需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2万元的买卖合同。依据我国个人独资企

42、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合同为有效合同,但假如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担当民事赔偿责任B、该合同为无效合同,但假如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担当民事赔偿责任C、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甲可恳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D、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经甲追认后有效A(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投资人托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担当民事赔偿责任。2、对受托人的职权限制(法定限制)(1)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供应担保;(2)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3)未经投资人同

43、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4)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学问产权转让给他人运用。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聘用甲管理企业事务,在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中,甲有权确定将该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给他人运用。( )(年)投资人托付或者聘用的管理人员,“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学问产权转让给他人运用。(四)解散和清算1、解散事由(留意多选题)(1)投资人确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确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和转让,因此当投资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只有投资人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时,个人

44、独资企业才应当解散。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中,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有( )。A、投资人确定解散B、个人独资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C、投资人死亡无继承人D、投资人被依法宣告死亡继承人放弃继承ABCD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和转让,因此当投资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只有投资人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时,个人独资企业才应当解散。2、清算人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3、债权申报期限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4、财产的清偿依次(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

45、欠税款;(3)其他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5、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担当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歼灭。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担当连带清偿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清偿恳求的,该债务人的清偿责任归于歼灭。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担当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肯定期限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债务人的偿还责任歼灭,该期限是( )。(年)A、1年 B、2年 C、3年 D、5年D(1)个人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