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散客旅游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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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桂林市散客旅游合同桂林市散客旅游合同旅行社服务质量投诉电话: NO: 游客姓名(或代表)及电话游客人数 大小巡游日期 年 月 日至月日 游客居处侯车地点刚好间旅游项目及收费 游 览 项 目 及 价 格费用及给付方式 交通费: 元/人 导游服务费: 元/人 住宿费:元/人 景点门票费: 元/人 餐费: 元/人 其他 :元/人 费用总额: 元/人(大人: 元/人,小孩:元/人)大写金额:万 仟佰拾元 角 备注:巡游出行前预交费用元,其余费用元在抵达桂林时一次性付清(勾选:客服人员收取 导游代收 刷卡 )交通支配 拼团游() 包车游() 空调( ) 无空调()轿车( )商务车/小巴()中巴( )大巴

2、()餐饮支配自愿购物场所名称/个数时间其他约定 1、本次巡游接待以散客拼团方式进行,旅行社如不能成团,则交由旅行社接待,联系人: 电话:2、旅行社及游客的合同责任详见本合同合同责任联,请详尽阅读和理解。3、其他:游客确认签字 游客身份证号:游客电话:游客签名: 年月日 旅行社签章 旅行社名称(盖章):许可证编号:经办人及电话:年月日 合同责任第一条:旅行社 1.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平安的旅游项目未旅行告知、警示义务,并实行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平安的情形,旅行社未实行必要处置措施的,应担当

3、相应的赔偿责任。2. 旅行社距约定动身时间 12 小时(含 12 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旅行社距约定动身时间 12 小时之内解除合同,还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3. 旅行社未按合同预定支配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假如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4. 旅行社在行程中弃置旅游者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并担当弃置期间给旅游者造成的必要的住宿费、餐饮费、返回交通费等实际损失。如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5

4、. 旅行社违反合同包车游预定支配合车游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动身前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6. 旅行社及导游员支配旅游者购物(合同中明示景点含购物场所的除外)的,必需符合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要求: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支配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违约金。旅游者要求退货的,旅行社应自旅游者向其交付货物之日起三日内担当退货责任。7. 旅行社及导游员支配另行付费项目的,必需符合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要求;否则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另行付费项目价款。8. 旅行社及导游员擅自缩短巡游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削减旅游服

5、务项目的,应退还旅游者相应旅游费用(预定旅游服务项目未完成时间÷总巡游时间×旅游费用总额),并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9. 旅行社出现其他违反旅游法、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需担当赔偿责任的情形,依照旅游法、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担当赔偿责任。其次条:旅游者 1. 旅游者不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2. 旅游者在距约定动身时间 12 小时(含 12 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在距约定动身时间 12 小时之内解除合同,还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6、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预定集合动身地点,也未能在动身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距约定动身时间 12 小时以内解除合同。3. 旅游者在行程中解除合同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因此造成旅行社其他经济损失的,旅游者还应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4. 旅游者违反合同预定阻碍旅游行程,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5. 旅游者实行拖延行程等不正值方式解决争议,阻碍旅游行程、造成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6. 旅游者其他过错行为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担当相应赔偿责任。第三条:不行抗力 发生不行抗力等不行归责与任何一方的事由,按下述状况处理:1. 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接着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有权解除合同。未实际发生费用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已实际发生费用的,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剩余费用退还旅游者。2. 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平安的,旅行社应当实行相应的平安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3. 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实行相应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担当;增加的返回动身地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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