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县域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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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四川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开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全省学前教育开展取得显著成效,幼儿园“入园难、入园贵” 得到有效缓解。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第十二 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平安优质 开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根据国家“十四五”学前教育开展提升行动计划,结合我省实际制 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 开展阶段,贯彻新开展理念。坚持“强化公益普惠、坚持巩 固提高、推进科学保教、提升治理能力”的基本原那么,健全 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师资

2、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与本钱 分担等方面保障机制,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城 乡幼儿园布局,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 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巩固普及普惠成果。坚持以幼儿为 本,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推进附件2四川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开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 精神,落实国家“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开展提升行动计划, 整体提升全省县域普通高中(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 以下简称县中)办学水平,更好适应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和高考综合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省实际,特 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

3、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教育方针,健全县中开展提升保障机制,积极服务国 家乡村振兴和人才开展战略,按照“坚持源头治理、强化政 府责任、促进协调开展、深化教学改革”的基本原那么,立足 省情,强化治理责任,注重统筹协调,加大保障力度,深化 教学改革,补齐开展短板,进一步激发县中办学活力,着力 推进县中育人方式改革,全面提高县中教育质量,促进县中 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开展,加快缩小教育差距,推动基础教 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开展,为建设教育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统筹协

4、调 开展,推动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到达95%。公民办普 通高中招生管理全面规范,县中生源流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 教师补充培训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党组织书记、校长和 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健全,县中 办学经费得到切实保障;薄弱县中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 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育人方式改革全面深化,县中省级示 范性校占比明显增加,县中教育质量显著提高。三、工作措施(一)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坚决落实招生管理 省级统筹责任、市(州)主体责任、县级落实责任,全面落 实公民办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各市(州)要全面建立 市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切实加强招生计 划

5、、录取过程和招生录取信息的管理监督,所有学生必须通 过平台录取。严禁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超计 划招生、争抢生源。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 实的“掐尖”行为和跨区域招生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严厉 问责,切实防止生源无序流失。继续完善和实施优质普通高 中指标到校不低于50%的招生方法,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促 进县中多样化有特色开展。严格落实和规范学籍管理要求, 加大入籍别离、空挂学籍、批量转学等治理力度。引导普通 高中切实转变质量观,杜绝片面追求升学率,通过育人方式 变革,变“抢好生源”为“教好学生高校招生有关专项计 划继续对基础教育薄弱地区予以支持。(二)全面加强县中教师队伍

6、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数量 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县中教师队伍。健 全县中教师补充稳定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教职工 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的相关规定,依照标准条件及时补充, 各县中在2023年前,全面到达师生比1: 12.5的国家规定标 准,全面解决总量缺乏和结构性缺员问题。各部门不得挤占 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县中教师,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 民办学校任教,并于2022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整改。丰富县中 教师选聘渠道,加大实施我省“优师专项计划”力度,认真 落实中西部欠兴旺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省属优秀公 费师范生就业向薄弱县中倾斜,市(州)、县(市、区)可制 定相关政策鼓励部属公

7、费师范生等优秀毕业生到县中任教。 针对结构性缺员问题,采取公开招聘、校际流动、购买服务、 “银龄讲学计划”等途径补足配齐。规范县中教师流动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教师流动手续,严禁 兴旺地区、城区学校到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对未经组 织人事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学校抢挖人才 的,责令纠正,并给予停止学校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等 处理。实施“县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提高硕士研究生占比。 中高级教师岗位设置适当向县中倾斜,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 资总额,绩效工资内局部配向优秀人才倾斜。鼓励市、县建 立教师社会优待制度,保障县中教师在健康体检、公共交通、 旅游等社会公共服

8、务方面享受优待,将符合条件的县中教师 纳入保障性住房政策范围。建立健全县中教师准入查询违法 犯罪信息制度,探索建立县中教师从教三十年荣誉制度。(三)全面提升县中教师教育素养。加强师德师风师能 建设,切实增强县中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健全 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完善国、省、市、县、校五级培训模式, 组织优秀县中校长和骨干教师参加教育部示范培训,积极开 展省级县中校长和教师全员培训,构建完善市、县级培训和 校本研修体系。将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和高考综合改 革重点任务以及新方法新技术应用作为培训重要内容,注重 加强政策解读和案例教学,大力实施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 计划,不断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

9、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丰 富培训形式,各级教研部门要配齐普通高中各学科专职教研 员,发挥教科研机构、名师“鼎兴”工作室的引领作用,建 立定期视导制度,开展联合教研、“送培到县”“送培到校” 等活动,以研促教。各县中要同步实施“青蓝工程”“学习成 长共同体”等青年教师校本培养方案。(四)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 等关于印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 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22) 17号)和中共四 川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组团式”帮扶乡 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高中阶段学校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抓好 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帮助引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县 中转变

10、教育理念、更新教学手段、提升办学质量,实现教育 质量整体提升。积极争取教育部县中托管帮扶计划的支持。 教育厅加强统筹,组织有条件的省属师范院校和经济兴旺地 区优质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县中托管帮扶,重点组织托管帮 扶100所薄弱高中。充分发挥托管高校在县中校长选配、教 师招聘、师资培训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地方政府 应给予积极支持和相应保障。托管高校要坚持教育公益性原 那么,不得收取“品牌费”,地方政府可给予托管高校一定管理 费,用于托管工作有关支出。省属师范院校各托管帮扶2所 薄弱县中。成都、绵阳、德阳、泸州、宜宾的城区未承当国 家和省“组团式”帮扶任务的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至少托 管帮扶

11、1所市域外薄弱县中,其他市(州)城区未承当国家 和省“组团式”帮扶任务的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至少托管帮 扶本县或本市域内1所薄弱县中,采取集团化办学、办学共 同体、挂职锻炼、跟岗培训等方式对口支援。按照国家、省 有关规定,对在托管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团队和个 人给予表彰奖励。(五)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省上单列安排地方政 府一般债券资金,支持各地优化普通高中布局、扩容提质加 快开展。继续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工程,重点支 持改善县中基本办学条件,积极推进县中标准化建设。市、 县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标准,针对条件 薄弱学校坚持“一校一案”制订本地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

12、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切实加大地方财政 投入,省、市两级加大对经济开展水平落后县(市)的经费 支持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县中标准化建设。合理保障县中建 设用地,加强县中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心理辅导室、实 验设备与信息化教学条件建设,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改善学 校食宿卫生运动平安等生活条件,确保顺利推进高考综合改 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原那么上常住人口 5万人以上或 初中毕业生2000人以上的县,应建设1所普通高中。要严 格学校建设经费管理,严禁超标建设豪华学校。到2023年 底,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大规 模学校压减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化解大规模学校,到20

13、25年 全面消除5000人以上普通高中校点。优化县中布局调整,严 禁随意撤并县中,防止出现新的大规模学校。保持县中适度 规模,普通高中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新建学校规 模不得超过3000人。(六)实施县中信息化水平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县中智 慧校园和数字校园建设。坚持“深化应用,融合创新”的基 本思想,按照“区域统筹建设、学校按需使用”的原那么,落 实四川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运用与环境建设指南要求, 实现县中互联网全覆盖、网络教学环境全覆盖。充分发挥信 息技术的优势,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 信息技术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方位运用。充分发挥优质教 育资源辐射作用,优化四川省教育

14、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与国家 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市县平台互联互通机制,实现县中班 级“优质资源班班通”。统筹利用好现有资源成果,充分考虑 普通高中学生学习特点,遵循线上学习规律,系统化体系化 建设课程教学资源,加快提升县中教育信息化水平。在巩固 和完善校园安防建设“6个100%”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全面 加强安防信息化建设,依托大数据资源精准赋能,提供信息 研判支撑,打造智慧校园安防升级版。(七)着力提高县中教育教学质量。深化县中育人方式 改革。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 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构建完善县 中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机制,提升县中在“强基计划”“英

15、 才计划”中培养、推选优秀学生的能力水平。深化县中课程 改革,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完善开齐开足课程、选课走 班、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开展指导,严格学分认定管理,加 强课程实施监管。指导县中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农业农村资 源,建设劳动教育基地和综合实践基地,加强劳动教育和综 合实践活动。推进教育质量评价方式改革,建立系统、多元 的评价模式,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制度并开展常 态化监测,坚决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探索建立特色办学 机制,形成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省级示 范性普通高中遴选适当向县中倾斜。(八)着力提高县中经费投入水平。各市(州)要科学 核定县中培养本钱,根据经济社会

16、开展水平,建立完善生均 公用经费标准和本钱分担机制。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 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已经到达的地方,不得降低标准,有条 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标准;省、市两级要加大对欠兴旺县(市) 特别是未到达标准地区的经费投入,确保县中生均公用经费 按时足额拨付到校。要建立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定 价权限及程序适当调整学费标准。继续实施好国家助学金和 免学杂费政策,民族自治地区十五年免费教育政策,不让学 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平安、排 危等工程专项经费。四、组织领导(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市(州)要坚持和加强党 对县域普通高中的全面领导,完善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党组 织

17、领导作用。推进县中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优 配强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结合实际制定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 公会议(校务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那么,将学校党组织建设 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加大对县中党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加 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在工作经费、工作场地和待遇确定等 方面强化保障力度。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县中开展定期 研究”工作推进机制,把县中开展提升工作作为推进区域教 育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解决县中开展中的重大问题。市、县 两级要切实强化办学主体责任,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以市(州) 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促进市域普通高中教育整体协调开展。 树立科学教育观、正确政绩观,严禁给县中下达升学指标, 严

18、禁片面以高考升学率考核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二)加强部门统筹协调。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 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分工协作机制,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推动落实各项任务举措,加强对县中教育教学的指导。开展 改革部门要把县中开展纳入县域经济开展相关规划,支持开 展涉藏州县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公安部门要将校园周边平安 纳入社会治理,完善校园平安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 依法惩治“校闹”行为。财政部门要健全普通高中经费投入 机制,支持改善办学条件。自然资源部门要坚持节约集约原 那么,合理保障县中学校建设用地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 门要会同教育部门修订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加强对 县中的勘察设计、

19、施工、竣工验收、移交等环节的监管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完善 和落实县中教师补充、教师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支 持。(三)加强督导考核评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 室将县中开展和提升情况纳入对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评价内容,重点检查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县中教师配备、生 均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标准化建设、化解大班额和大规模学 校、办学质量提高等方面情况。各市(州)要将县中开展和 提升情况纳入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并建立县 中开展提升情况跟踪督导机制。注重督导评价结果运用,对 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履职不力的地区和学校强化问责 追责。各市(州)要充

20、分考虑县中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完 善的质量评价体系,加大“以入量出”的考核占比。(四)加强正确舆论导向。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 以及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宣传县中开展提升 计划的重要意义,树立正确的素质教育观念,引导发动广大 群众支持县中开展提升工作。严禁炒作高考升学率和高考状 元。要及时总结宣传县中开展提升的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 大力营造政府、社会、家庭关心支持县中开展提升的良好氛 围。各市(州)“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开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于2022年8月底前报教育厅备案。附件3依法治教,依规办园,加强规范监管,推进学前教育治理能 力现代化。到2025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到

21、达92%以上,普惠 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 到86%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达55%以上。学前教育公 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 善,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 基本形成。二、主要措施(一)扩大普惠性幼儿园供给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 兴、城镇化开展趋势和三孩生育政策实施,结合县域内以片 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以规划引领乡镇行政区划 和村级调整改革教育“后半篇”文章,完善县(市、区)普 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各地在老城改造、新建居住区、易地 搬迁安置区应配套建设幼儿园,按要求移交当地政

22、府,保障 幼儿就近入普惠性幼儿园。优化农村幼儿园布局,优先利用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园,办好乡镇公办中心 园,依托乡镇中心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等满足农 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实施乡(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逐步化解和消除幼儿园“大班额”现象。四川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开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二次党代 会精神,推动我省特殊教育高质量开展,按照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开展提升行动 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 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开展规划的通知(川 府发2022

23、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 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促进残疾儿童少年自尊、自信、自 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开展。坚持政府主导、特教特办; 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促进公平、实现共享;尊重差异、多 元融合原那么,到2025年,初步建立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 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到达97%, 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基本建 立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 设进一步加强,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水平和待遇保障

24、进一步得到提高。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保障 机制进一步完善,地区开展差距进一步缩小。二、重点任务(一)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大力度重点提高我 省民族地区、遥远地区、农村地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 及水平。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提 高残疾人接受学前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的 比例。着力开展职业教育,完成国家规定的市县级残疾人中 等职教部(班)、省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盲、聋高中(部) 的任务。(二)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根据国 家要求建立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制度,科学评估特殊教育对象 和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对特殊教育课程标准和教材使用的研 究,

25、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拓展教学模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深入推进融合教育,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 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三)进一步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推进全省特殊教 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缩小地区间开展差异。推进省、市、县 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完善专业指导 机制。健全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大残疾学生资助 力度,减轻残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 建设,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吸引优秀人才。三、主要措施(一)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1 .适宜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入学。以县(市、区)为单位,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开工作机制

26、,充分发挥县 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 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主体 责任,确保区域内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 近就便优先入学。大力支持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保障 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其学籍并入当地特 殊教育学校统一管理。2 .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鼓励并支持20万人口以上 的县(市、区)办好一所到达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 童较多且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学位缺乏的县(市、区),要结合 实际合理规划布局,满足残疾儿童入学需要。20万人口以下 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鼓励在 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

27、校设立特教班。针对孤独症儿童 教育基础相对薄弱的实际,依托当地特殊教育学校资源,开 展孤独症儿童教育研究工作。以市(州)为单位,统筹规划 特殊教育学校开办孤独症儿童教育部。鼓励支持成都市等有 条件的地区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班)。3 .健全送教上门制度。各市(州)要完善送教上门服务 标准,联合多部门采取“普校+特校”“教育+康复”等方式提 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 送教上门范围。到2025年,各市(州)要推动实现送教上门 学生数在已入学残疾学生数中占比降低至15%以内。要完善 送教服务质量追踪体系,提高送教服务工作质量。(二)大力开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1

28、.积极开展学前特殊教育。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 童,积极开展随园就读。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举办学前教育; 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学前部 或附设幼儿园;鼓励各地开办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 幼儿园(班),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 干预服务。加强公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建设,支持 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接受学前康复教育。2 .着力开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各市 (州)要支持并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普通中 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等形式招收残疾学生。支持普 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到2025年,

29、全省至少办好一所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盲、聋高中(部), 每个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都有一个残疾人中等 职教部(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 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3 .稳步开展高等特殊教育。鼓励高校开展残疾人高等教 育,增设适合残疾学生就读的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完 善残疾学生就读普通高校措施。加强高校特殊教育学院建设, 支持特殊教育及相关专业建设。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 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畅通和完善残疾人终 身学习通道。(三)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1 .建立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联盟开展机制。特殊教育学 校要通过和普通学校结对和集团化融合

30、办学,构建开展共同 体等方式联动共建,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实施,探索适应残疾 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动残疾儿童和 普通儿童融合。加强普、特学校资源共享与整合,合力推进 残疾学生信息上报、教育评估、转衔安置和个别化支持等工 作专业化、规范化开展。2 .完善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国家特殊 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用好评价 工具,逐步完善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制度。开展融合教育 示范区、示范校创立工作。定期开展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 案例遴选活动,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展 示、交流活动。3 .不断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严格执行国家公布 的特

31、殊教育学校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应使用 经国家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的教材,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 辅资料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融合教育课程调整和教学改革, 研发特殊教育学前、高中及职业教育课程资源。积极探索科 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培养方式,高校、科研机构、特殊教育 学校联合开展孤独症儿童教育指南研究制定工作;逐步建立 助教陪读制度,为孤独症儿童更好融入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提 供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应为残疾学生制定符 合身心特征和需要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实施个别化教学。落 实第二期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四)推动职

32、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1 .加强职教专业建设。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班) 和职业学校特教部(班)开设适应残疾学生身心特征和市场 需求的专业,同步促进残疾人的教育、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 让残疾学生有一技之长,为将来就业创业奠定基础。2 .重视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养。探索开展面向残疾学生 的“学历证书+假设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支持校企 合作,支持职业教育培训机构面向残疾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 训,积极开展残疾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切实做好残疾 学生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鼓励支持采取“自建+共建+租赁” 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为面向残疾学生开放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

33、地提供支持。(五)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1 .完善多部门联动支撑体系。各地要联合教育、卫生健 康、民政、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协同推进,加强医疗机构、妇 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发挥四 川省康复医院、四川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专业康复优势,信 息共建互通共享,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 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 .积极推进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优先为义务教育不同 年龄阶段残疾儿童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提升各类 残疾儿童青少年接受适宜教育的便利性和平安性。(责任单 位: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3 .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充分应 用

34、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 开发特殊教育数字化课程教学资源,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 智慧课堂建设,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到2025年建成四川省 特殊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各市(州)特殊教育信息管理平台, 实现残疾儿童青少年数据互通、资源共享。(六)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1 .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标准,做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全面完成我省特殊教育 学校标准化建设、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通过学校自查、市 (州)全面检查、省级抽查的形式,对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办 学条件验收,推动学校全面到达特殊教育学校国家建设标准。 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暖心工程”,持续改善薄弱

35、特教学校办学 条件。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配备满足残疾 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和图书。2 .实现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依托现有特殊教育资 源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等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特殊教育 资源中心。鼓励乡镇(街道)义务教育学校因地制宜建设特 殊教育资源中心,逐步实现各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 研制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指南,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规 范化工作模式,积极开展指导、咨询和支持等服务。各地各 校要加强资源教室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资源教室 的使用率。(七)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1 .落实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 残疾学生生均

36、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 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 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和提前到达标 准。各地应落实学前、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政策,继 续向特殊教育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学前教育和高中 阶段教育特教班及随班就读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 学校标准执行。2 .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继续实行残疾学生从 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2年免费教育,将学前教育阶 段残疾儿童全面纳入保教费减免范围,推动实现残疾学生从 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5年免费教育。在此基础上,优 先将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纳

37、入生活补助和助学金范围。高校残疾学生优先获得国家助学 金。3 .加大特殊教育支持力度。统筹中央和省级特殊教育补 助资金,重点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向重度残疾 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等。各地财政可根据实 际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加强对特殊教育困难地区、 薄弱学校和重点工程等的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 殊教育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 人提供特殊教育,强化民办特殊教育规范管理,确保特殊教 育公益属性。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 资助学。(八)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1 .建设高素质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在各级现在编制总量 内合理核定特殊教育

38、学校教职工编制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加强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 人员的配备,并对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可 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职工配备。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 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适当扩大高校特殊教育师资培养规模, 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优化公费师范生招生结构,倾斜支持 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注重培养适应特殊教育需要、具 有职业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师资。到2025年,我省各高校师 范类专业普遍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内容,列为必修课并提高比 例,将特殊教育必修课程开设情况纳入师范专业认证指标体 系,在教师资格考试中要含有一定比例的特殊教育内容。扩 大特殊教育师范专业

39、招生规模,加大特殊教育专业硕士、博 士培养力度。推动建设至少1所高校具有特殊教育专业博士 学位授予资格。完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 组织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的校长、教师全 员培训,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 完善特殊教育教(科)研等机构建设,市级教(科)研机构 应至少配置一名具有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特殊教育教研员, 县级教(科)研机构应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研员。支持残疾 毕业生从事特殊教育,修订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 .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 标准,保障高校、特校和普通学校从事残疾人教育的特殊教 育教师

40、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特殊教育事业。按规定落实 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在核定特校绩效工 资总量时给予适当倾斜。高校、特校、教(科)研机构和 普通学校(幼儿园)等事业单位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中应对 直接承当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 适当倾斜。从事特殊教育累计满十五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 退休的教师,其享受的特殊教育津贴计入退休金。教师职称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实施公办园建设工程,编制“十 四五”公办园建设规划,重点在城市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 中地区且学位紧缺的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扩大公办 园资源。实施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和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 人口集中流入地、民族

41、地区、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片区 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普及学前教育。加大扶持力度, 落实财政补助、划拨方式供地、减免税费和租金等政策,鼓 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 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开展城镇小区配套 园治理“回头看”,对治理成效进行全面复查,各地要落实扶 持政策,完善监管机制,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推进民族地区“学前学会普通话2.0”行动。支持“一 村一幼,、“一乡一园,,建设,租用民房应退尽退,保障学普 基本条件,确保3-6周岁儿童“应普尽普二多渠道补充合格 新师资,持续培训提升现有在职辅导员保教保育水平,依法 落实待遇。强化评估监测,

42、持续提升普通话学习质量,保证 儿童入小学时普通话合格率超过90%o(二)进一步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完善经费投入机制。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 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2022年底前各地全面落实公办 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财政补 助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 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在特级教师评选及各 级评优中分配一定的特殊教育教师指标。将儿童福利机构、 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 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 围,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关心特殊教育教 师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教

43、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党对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 领导,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人民立场,把“十四五”特殊教育开展提升行动计划实 施方案的落实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年度任务, 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统筹安排资金,有效配置资源, 确保各工程标任务落到实处。要抓紧时间制定“十四五”特 殊教育开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经市(州)人民政府批 准后于2022年8月底前报教育厅备案。(二)加强部门协作。要建立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特 殊教育推进机制,明确教育、开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的任务,形成工

44、作合 力。省、市级要加大统筹力度,县级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加 大对欠兴旺地区和特殊教育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各地要加 强学校与科研、医疗、康复等机构的协同,建立健全专业支 撑工作机制。青年志愿者持续开展助残阳光行动。父母或者 其他监护人承当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各地 要积极开办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培训宣传,切实增强家长 育儿意识、提升育儿水平。积极推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 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特殊 教育开展的良好气氛。(三)加强督导评估。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特殊教 育改革开展情况作为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 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开展督导评估认定的重

45、要内容,督导结 果向社会公布,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市(州)、县(市、区)政 府绩效考核,建立激励与问责机制,确保特殊教育开展提升 行动计划有效实施。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和责任督学要将特殊 教育纳入督导范围。持续开展。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 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应助尽助。健全本钱分担机制,各地 要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本钱,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 费政策,合理确定家庭支出水平。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综合考虑经济开展水平、办园成 本、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普惠 性民办园最高收费标准。合理确定非营利性民办园政府指导 价,坚决遏制民办园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严禁幼儿园

46、 变相乱收费。(三)构建幼儿园教师队伍支持体系保障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待遇。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园教 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短期内公办园 教职工需求量大、编制紧缺的地方,可探索采取招聘劳动合 同制教职工、“两自一包”(经费包干、自主管理、自主招聘 教师)等方式解决教职工缺乏问题。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 足配齐教职工。规范学前教育从业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 岗:各地要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 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编内编外教师同工同酬。根据建立基 层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要求,将公办园中属于政府职责范 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 务指导性目录,

47、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民办 园要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 的工资收入。支持普惠性民办园改善教师待遇。各类幼儿园 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农 村集体办园的教职工社会保险可委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代缴, 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由小学代缴。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 务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保情况 组织检查,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质量。加大农村和欠兴旺地区 幼儿园教师培养力度,扩大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 模。加强民族地区“一村一幼”教师培养。各有关高校要深 化学前教育专业改革,完善培养方案,注重培养学生

48、观察了 解儿童、支持儿童开展的实践能力。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 增加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提高师范生的融合教育能力。加大 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培训力度,各地制定培训规划,到2025 年完成全员培训。各地要建立保育员培训机制,加强保育员 培训。鼓励高校、教科研机构和优质幼儿园结对帮扶基层、 遥远和欠兴旺地区幼儿园。(四)完善幼儿园管理机制强化幼儿园监管。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办园行为等方面的动 态监管,进一步规范普惠性民办园办园行为。严格执行审批“先证后照”制度,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完善幼儿园信息 公开制度,将各类幼儿园的基本信息纳入县(市、区)政务 信息系统

49、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幼儿园相关信息。非营利性 民办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要使用在教育行政 部门备案的账户,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 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 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强化幼儿园平安保障。严格落实幼儿园平安主体责任和 有关部门平安监管责任,形成联防联控有效机制。幼儿园要 健全平安防护和检查制度,加强平安隐患排查,严防各类事 故发生。巩固幼儿园门口硬质防冲撞设施、专职保安配备、 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封闭化管理达标成果。公安机 关要优化上下学时段幼儿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强化幼 儿园周边重点巡防,落实好幼儿园“护学岗”机制。加强幼 儿园食品平安管理,落实教师或家长陪餐制度。各地教育部 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幼儿园平安管理工作机制,及时 通报幼儿园平安风险,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 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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