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新修增订条文对照表blod.docx

上传人:you****now 文档编号:63081038 上传时间:2022-11-23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33.4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税法新修增订条文对照表blod.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税法新修增订条文对照表blod.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税法新修增订条文对照表blod.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法新修增订条文对照表blod.docx(9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稅法新修(增)訂訂條文對照表表課本頁次法條內 容第46頁稅捐稽徵法第28條納稅義務人自行行適用法令錯錯誤或計算錯錯誤溢繳之稅稅款,得自繳繳納之日起五五年內提出具具體證明,申申請退還;屆屆期未申請者者,不得再行行申請。納稅義務人因稅稅捐稽徵機關關適用法令錯錯誤、計算錯錯誤或其他可可歸責於政府府機關之錯誤誤,致溢繳稅稅款者,稅捐捐稽徵機關應應自知有錯誤誤原因之日起起二年內查明明退還,其退退還之稅款不不以五年內溢溢繳者為限。前二項溢繳之稅稅款,納稅義義務人以現金金繳納者,應應自其繳納該該項稅款之日日起,至填發發收入退還書書或國庫支票票之日止,按按溢繳之稅額額,依繳納稅稅款之日郵政政儲金一年期期定期儲

2、金固固定利率,按按日加計利息息,一併退還還。本條修正施行前前,因第二項項事由致溢繳繳稅款者,適適用修正後之之規定。第92頁所得稅法第5-1條綜合所得稅之標標準扣除額、薪薪資所得特別別扣除額及身身心障礙特別別扣除額以第十七條規規定之金額為為基準,其計計算調整方式式,準用第五五條第一項及及第四項之規規定。前項扣除額及第第五條免稅額額之基準,應應依所得水準準及基本生活活變動情形,每每三年評估一一次。第8691頁頁所得稅法第17條按前四條規定計計得之個人綜綜合所得總額額,減除下列列免稅額及扣扣除額後之餘餘額,為個人人之綜合所得得淨額:一、免稅額:納納稅義務人按按規定減除其其本人、配偶偶及合於下列列規定

3、扶養親親屬之免稅額額;納稅義務務人及其配偶偶年滿七十歲歲者,免稅額額增加百分之之五十。但依依第十五條第第二項規定分分開計算稅額額者,納稅義義務人不得再再減除薪資所所得分開計算算者之免稅額額:(一)納稅義務務人及其配偶偶之直系尊親親屬,年滿六六十歲,或無無謀生能力,受受納稅義務人人扶養者。其其年滿七十歲歲受納稅義務務人扶養者,免免稅額增加百百分之五十。(二)納稅義務務人之子女未未滿二十歲,或或滿二十歲以以上,而因在在校就學、身身心障礙或因因無謀生能力力受納稅義務務人扶養者。(三)納稅義務務人及其配偶偶之同胞兄弟弟、姊妹未滿滿二十歲者,或或滿二十歲以以上,而因在在校就學、或或因身心障礙礙或因無謀生

4、生能力受納稅稅義務人扶養養者。(四)納稅義務務人其他親屬屬或家屬,合合於民法第一一千一百十四四條第四款及及第一千一百百二十三條第第三項之規定定,未滿二十十歲或滿六十十歲以上無謀謀生能力,確確係受納稅義義務人扶養者者。但受扶養養者之父或母母如屬第四條條第一項第一一款及第二款款之免稅所得得者,不得列列報減除。二、扣除額:納納稅義務人就就下列標準扣扣除額或列舉舉扣除額擇一一減除外,並並減除特別扣扣除額:(一)標準扣除除額:納稅義義務人個人扣扣除七萬三千千元;有配偶偶者加倍扣除除之。(二)列舉扣除除額:1.捐贈:納稅稅義務人、配配偶及受扶養養親屬對於教教育、文化、公公益、慈善機機構或團體之之捐贈總額最

5、最高不超過綜綜合所得總額額百分之二十十為限。但有有關國防、勞勞軍之捐贈及及對政府之捐捐獻,不受金金額之限制。2.保險費:納納稅義務人、配配偶或受扶養養直系親屬之之人身保險、勞勞工保險、國國民年金保險險及軍、公、教教保險之保險險費,每人每每年扣除數額額以不超過二二萬四千元為為限。但全民民健康保險之之保險費不受受金額限制。3.醫藥及生育育費:納稅義義務人、配偶偶或受扶養親親屬之醫藥費費及生育費,以以付與公立醫醫院、全民健健康保險特約約醫療院、所所,或經財政政部認定其會會計紀錄完備備正確之醫院院者為限。但但受有保險給給付部分,不不得扣除。4.災害損失:納稅義務人人、配偶或受受扶養親屬遭遭受不可抗力力

6、之災害損失失。但受有保保險賠償或救救濟金部分,不不得扣除。5.購屋借款利利息:納稅義義務人、配偶偶及受扶養親親屬購買自用用住宅,向金金融機構借款款所支付之利利息,其每一一申報戶每年年扣除數額以以三十萬元為為限。但申報報有儲蓄投資資特別扣除額額者,其申報報之儲蓄投資資特別扣除金金額,應在上上項購屋借款款利息中減除除;納稅義務務人依上述規規定扣除購屋屋借款利息者者,以一屋為為限。6.房屋租金支支出:納稅義義務人、配偶偶及受扶養直直系親屬在中中華民國境內內租屋供自住住且非供營業業或執行業務務使用者,其其所支付之租租金,每一申申報戶每年扣扣除數額以十十二萬元為限限。但申報有有購屋借款利利息者,不得得扣

7、除。(三)特別扣除除額:1.財產交易損損失:納稅義義務人、配偶偶及受扶養親親屬財產交易易損失,其每每年度扣除額額,以不超過過當年度申報報之財產交易易之所得為限限;當年度無無財產交易所所得可資扣除除,或扣除不不足者,得以以以後三年度度之財產交易易所得扣除之之。財產交易易損失之計算算,準用第十十四條第一項項第七類關於於計算財產交交易增益之規規定。2.薪資所得特特別扣除:納納稅義務人、配配偶或受扶養養親屬之薪資資所得,每人人每年扣除數數額以十萬元元為限。3.儲蓄投資特特別扣除:納納稅義務人、配配偶及受扶養養親屬於金融融機構之存款款利息、儲蓄蓄性質信託資資金之收益及及公司公開發發行並上市之之記名股票之

8、之股利,合計計全年扣除數數額以二十七七萬元為限。但但依郵政儲金金匯兌法規定定免稅之存簿簿儲金利息及及本法規定分分離課稅之利利息,不包括括在內。4.身心障礙特特別扣除:納納稅義務人、配配偶或受扶養養親屬如為領領有身心障礙礙手冊或身心心障礙證明者者,及精神衛衛生法第三條條第四款規定定之病人,每每人每年扣除除十萬元。5.教育學費特特別扣除:納納稅義務人就就讀大專以上上院校之子女女之教育學費費每人每年之之扣除數額以以二萬五千元元為限。但空空中大學、專專校及五專前前三年及已接接受政府補助助者,不得扣扣除。納稅義務人或其其配偶之薪資資所得依第十十五條第二項項規定,分開開計算稅額者者,該薪資所所得者之免稅稅

9、額及薪資所所得特別扣除除額,應自分分開計算稅額額之薪資所得得中減除;其其餘符合前項項規定之免稅稅額或扣除額額,不得自分分開計算稅額額之薪資所得得中減除,應應一律由納稅稅義務人申報報減除。依第七十一條規規定應辦理結結算申報而未未辦理,經稽稽徵機關核定定應納稅額者者,均不適用用第一項第二二款第二目列列舉扣除額之之規定。第99頁各類所得扣繳率率標準第2條條納稅義務人如為為中華民國境境內居住之個個人,或在中中華民國境內內有固定營業業場所之營利利事業,按下下列規定扣繳繳:一、薪資按下列列二種方式擇擇一扣繳,由由納稅義務人人自行選定適適用之。但兼兼職所得及非非每月給付之之薪資,扣繳繳義務人得按按給付額扣取

10、取百分之六,免免併入全月給給付總額扣繳繳:第100頁各類所得扣繳率率標準第3條條二、薪資按給付付額扣取百分分之二十。但但符合下列各各款規定之一一者,不在此此限:(一)政府派駐駐國外工作人人員所領政府府發給之薪資資按全月給付付總額超過新新臺幣三萬元元部分,扣取取百分之五。(二)自中華民民國九十八年年一月一日起起,前目所定定人員以外之之個人全月薪薪資給付總額額在行政院核核定每月基本本工資一點五五倍以下者,按按給付額扣取取百分之六。第172頁所得稅法第39條以往年度營業之之虧損,不得得列入本年度度計算。但公公司組織之營營利事業,會會計帳冊簿據據完備,虧損損及申報扣除除年度均使用用第七十七條條所稱藍色

11、申申報書或經會會計師查核簽簽證,並如期期申報者,得得將經該管稽稽徵機關核定定之前十年內內各期虧損,自自本年純益額額中扣除後,再再行核課。本法中華民國九九十八年一月月六日修正之之條文施行前前,符合前項項但書規定之之公司組織營營利事業,經經稽徵機關核核定之以前年年度虧損,尚尚未依法扣除除完畢者,於於修正施行後後,適用修正正後之規定。第317頁營業稅法第8條農會、漁會、工工會、商業會會、工業會依依法經營銷售售與會員之貨貨物或勞務及及政府委託其其代辦之業務務,或依農產品品市場交易法法設立且農會會、漁會、合合作社、政府府之投資比例例合計占百分分之七十以上上之農產品 批發市場,依依同法第二十十七條規定收收

12、取之管理費費。增訂貨物稅條例第112-1條汽缸排氣量在二二千立方公分分以下之小客客車、小貨車車、小客貨兩兩用車於本條條文生效日起起至中華民國國九十八年十十二月三十一一日期間購買買並完成登記記者,應徵之之貨物稅每輛輛定額減徵新新臺幣三萬元元。汽缸排氣量在一一百五十立方方公分以下之之機車於本條條文生效日起起至中華民國國九十八年十十二月三十一一日期間購買買並完成登記記者,應徵之之貨物稅每輛輛定額減徵新新臺幣四千元元。第530頁遺產及贈與稅法法第7條贈與稅之納稅義義務人為贈與與人。但贈與與人有下列情情形之一者,以以受贈人為納納稅義務人:一、行蹤不明。二、逾本法規定定繳納期限尚尚未繳納,且且在中華民國國

13、境內無財產產可供執行。三、死亡時贈與與稅尚未核課課。依前項規定受贈贈人有二人以以上者,應按按受贈財產之之價值比例,依依本法規定計計算之應納稅稅額,負納稅稅義務。第517頁遺產及贈與稅法法第10條遺產及贈與財產產價值之計算算,以被繼承承人死亡時或或贈與人贈與與時之時價為為準;被繼承承人如係受死死亡之宣告者者,以法院宣宣告死亡判決決內所確定死死亡日之時價價為準。本法中華民國八八十四年一月月十五日修正正生效前發生生死亡事實或或贈與行為而而尚未核課或或尚未核課確確定之案件,其其估價適用修修正後之前項項規定辦理。第一項所稱時價價,土地以公公告土地現值值或評定標準準價格為準;房屋以評定定標準價格為為準;其

14、他財財產時價之估估定,本法未未規定者,由由財政部定之之。第526頁遺產及贈與稅法法第13條遺產稅按被繼承承人死亡時,依依本法規定計計算之遺產總總額,減除第第十七條、第第十七條之一一規定之各項項扣除額及第第十八條規定定之免稅額後後之課稅遺產產淨額,課徵徵百分之十。增訂遺產及贈與稅法法第17-1條被繼承人之配偶偶依民法第一一千零三十條條之一規定主主張配偶剩餘餘財產差額分分配請求權者者,納稅義務務人得向稽徵徵機關申報自自遺產總額中中扣除。納稅義務人未於於稽徵機關核核發稅款繳清清證明書或免免稅證明書之之日起一年內內,給付該請請求權金額之之財產予被繼繼承人之配偶偶者,稽徵機機關應於前述述期間屆滿之之翌日

15、起五年年內,就未給給付部分追繳繳應納稅賦。第522頁遺產及贈與稅法法第18條被繼承人如為經經常居住中華華民國境內之之中華民國國國民,自遺產產總額中減除除免稅額一千千二百萬元;其為軍警公公教人員因執執行職務死亡亡者,加倍計計算。被繼承人如為經經常居住中華華民國境外之之中華民國國國民,或非中中華民國國民民,其減除免免稅額比照前前項規定辦理理。第534頁遺產及贈與稅法法第19條贈與稅按贈與人人每年贈與總總額,減除第第二十一條規規定之扣除額額及第二十二二條規定之免免稅額後之課課稅贈與淨額額,課徵百分分之十。一年內有二次以以上贈與者,應應合併計算其其贈與額,依依前項規定計計算稅額,減減除其已繳之之贈與稅

16、額後後,為當次之之贈與稅額。第533頁遺產及贈與稅法法第22條贈與稅納稅義務務人,每年得得自贈與總額額中減除免稅稅額二百二十十萬元。第527頁遺產及贈與稅法法第30條遺產稅及贈與稅稅納稅義務人人,應於稽徵徵機關送達核核定納稅通知知書之日起二二個月內,繳繳清應納稅款款;必要時,得得於限期內申申請稽徵機關關核准延期二二個月。遺產稅或贈與稅稅應納稅額在在三十萬元以以上,納稅義義務人確有困困難,不能一一次繳納現金金時,得於納納稅期限內,向向該管稽徵機機關申請,分分十八期以內內繳納,每期期間隔以不超超過二個月為為限。經申請分期繳納納者,應自繳繳納期限屆滿滿之次日起,至至納稅義務人人繳納之日止止,依郵政儲

17、儲金一年期定定期儲金固定定利率,分別別加計利息;利率有變動動時,依變動動後利率計算算。遺產稅或贈與稅稅應納稅額在在三十萬元以以上,納稅義義務人確有困困難,不能一一次繳納現金金時,得於納納稅期限內,就就現金不足繳繳納部分申請請以在中華民民國境內之課課徵標的物或或納稅義務人人所有易於變變價及保管之之實物一次抵抵繳。中華民民國境內之課課徵標的物屬屬不易變價或或保管,或申申請抵繳日之之時價較死亡亡或贈與日之之時價為低者者,其得抵繳繳之稅額,以以該項財產價價值占全部課課徵標的物價價值比例計算算之應納稅額額為限。本法中華民國九九十八年一月月十二日修正正之條文施行行前所發生未未結之案件,適適用修正後之之前三

18、項規定定。但依修正正前之規定有有利於納稅義義務人者,適適用修正前之之規定。第四項抵繳財產產價值之估定定,由財政部部定之。第528頁遺產及贈與稅法法第44條納稅義務人違反反第二十三條條或第二十四四條規定,未未依限辦理遺遺產稅或贈與與稅申報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處二倍以下之罰鍰。第528頁遺產及贈與稅法法第45條納稅義務人對依依本法規定,應應申報之遺產產或贈與財產產,已依本法法規定申報而而有漏報或短短報情事者,應按所漏稅額處以二倍以下之罰鍰。增訂遺產及贈與稅法法第58-1條本法中華民國九九十八年一月月十二日修正正之條文施行行後,造成依依財政收支劃劃分法規定應應受分配之地地方政府每年年度之稅收實實質損失,於於修正現行財財政收支劃分分法擴大中央央統籌分配稅稅款規模之規規定施行前,由由中央政府補補足之,並不不受預算法第第二十三條有有關公債收入入不得充經常常支出之用之之限制。前項稅收實質損損失,以各地地方政府於本本法中華民國國九十八年一一月十二日修修正之條文施施行前三年度度遺產稅及贈贈與稅稅收之之平均數,減減除修正施行行當年度或以以後年度遺產產稅及贈與稅稅稅收數之差差額計算之,並並計算至萬元元止。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其他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