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视野下的农村城市化问题之农民权益保护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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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政视野下的农村城市化问题之农民权益保护研究摘 要:依法治国是我党的基本指导方针,依宪治国又是依法治国的基础;而农村城市化是我党带领全民奔小康的既定方针,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然而从近几年的实施过程中,产生出很多问题,着力从宪政视野下的农民权益保护问题这个角度作一探讨论述,以求更好地推进这项伟大事业的开展。【关键词】:p :宪政;农村城市化;农民权益保护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_)01-0089-02宪政是一种以法治为形式、以民主为基础、以分权制衡为手段、以个人自由为宗旨的政治体制。按照学者萨托利的说法,只有当一部宪法是以保障个人自由为目的的

2、“保障性宪法”,并能够得到有效施行和维护的时候,施行这样的宪法才能称之为宪政。宪政的基本原则有:以宪法和法律为最高权威、以人权和人的自由为本位、以宪法和法制约束权力为重心和以司法审查为保障。而农村城市化是我国改良人口结构、创建和谐社会的主要途径,是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一件大事,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现实问题,这其中最突出的是农民权益的保护,也是这一进程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一、农村城市化的概念城市化是由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城市化,也有的学者称之为城镇化、都市化。不同的学科从不同的角度对之有不同的解释,就目前来说,国内外学者对城市化的概念分

3、别从人口学、社会学、经济学等角度进行了阐述。1.人口学人口学把城市化定义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过程。他们所说的城市化就是人口的城市化,指的是“人口向城市地区集中、或农业人口变为非农业人口的过程”。中国的人口中多数是农民,目前我国城镇人口在36左右,因此加快我国人口城市化的步伐对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实现农村经济的增长有着很重要的战略意义。2.社会学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城市化就是农村生活方式转化为城市生活方式的过程。发展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促进人的技能和素质的提高,提高人类社会的整体发展水平,使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达到和谐发

4、展。3.经济学经济学上从工业化的角度来定义城市化,既认为城市化就是农村经济转化为城市化大生产的过程。在现在看来,城市化是工业化的必然结果。一方面,工业化会加快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率,同时工业扩张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农村的落后也不利于城市地区的发展,从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可以发现对城市化的规定其内涵是一致的:城市化就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农村地区逐步演变成城市地区、城市人口不断增长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高,同时城市文化和城市价值观念成为主体,并不断向农村扩散,此外农村中城市特质的增加也属于城市化。

5、城市化就是生产力进步所引起的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价值观念的转变的过程。二、宪政视野下农村城市化存在的问题1.农村城市化整体水平低从统计数据看,20_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突破21万亿大关,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8以上,城市化水平是43.9,但人口城市化远远滞后于经济的非农化。同时考虑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和劳动力人均赡养系数的城乡差别,以及由于种种原因,坚持打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并未真正意义上地完全享受现代城市文明,如教育、就业、就医、养老等优惠政策,可以说明我国城市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与农村乡镇企业及后来民营企业的发展相比较,农村城市化水平也远远滞后。2.农村城市化

6、地域差异大,城镇空间布局急需调整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各地的发展不平衡,人口分布密度差异较大,所以各地农村城市化水平差异也较大。在我国现阶段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大中城市郊区及农村工业发达地区,农村城市化进程快、水平高,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闽南金三角、京津唐、辽中南等城镇密集地区,城市化进入加速阶段,而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城市化进程还很缓慢。3.小城镇建设存在的问题发展建设小城镇在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中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小城镇建设出现的问题制约着农村城市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主要问题如下:小城镇经济结构转换滞后,不适应农村城市化进程的需求。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小城镇一产比重下降,二产比重提高,三产比重

7、提高不明显,农业产业化与小城镇建设未形成联动,脱节现象普遍。同时小城镇就业结构的转换也明显滞后于产业结构。三、农民权益受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突出问题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农民土地产权不明确的背景下所发生的中国城市化,是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并靠行政权力强制性推行的,因此所积累的社会矛盾正在农村、农业和农民等各个方面表现出来,并正在成为影响到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1.由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国家在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政策对农业和农村进行掠夺的同时,还采用户籍等制度对农民的人身自由进行超经济限制。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形成和固化与国家靠牺牲农业换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战略有关。这种于20世纪

8、50年代的发展战略最突出和集中的表现是在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政策方面。国家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和税费制度从农村汲取了大量的资,为以制造业为主要的工业化提供了条件,但同时制约了农村社会的发展。一是实施“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政策。二是实施“城乡倒挂”的税收政策,收入较低的农民成为了国家的纳税主体。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最为直接的表现就是“一国两策”,也就是“对城市、对居民是一套政策,对农村、对农民是另一套政策”,其中“在社会层面,在教育、医疗、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养老、福利等方面,对城市居民和农民的政策更不同”。而这些政策都与户籍制度联系在一起的。把中国居民分为城市和农村的户籍制度最初就是以对

9、农民劳动就业进行严格限制开始的。2.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不明确,农村在向城市转变过程中,国家及强势阶层利用强制性的土地征用政策对农民的土地权益进行剥夺。我国现行法律虽然规定了农村土地三级“农民集体”所有,但却没有明确规定“农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构成要素和运行原则;没有明确产权代表和执行主体的界限和地位;没有解决“农民集体”与农民个人的利益关系。而在实践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本权能已事实上由土地使用权所代替。这种权能替换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地位,使土地所有权高度弱化、使用權对所有权的分割程度很高。特别是国家对“农民集体”行使土地所有权超法律强制,使本来在法律上已虚拟化了的

10、“农民集体”只能是有限的土地所有权人,国家才是农村土地的终极所有者。而且,国家垄断了土地的一级市场,所有土地的转让都要先由国家低价征用变为国有,然后按市场价出售。这种征地办法是具有强制性、垄断性的行政占用方式,把农民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体系之外,农民既不能决定土地卖与不卖,也不能与买方平等谈判价格,而国家和社会强势阶层则可以不受约束地侵吞农民的土地权益,而造成大量的农民成为无地、无业和无社会保障的三无人员。四、建立农民权益保护机制的基本构想1.建立科学公平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实行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中共十六大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这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调整社会利益分配体

11、制,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近50年来,在国家强制性的制度约束下,我国农村居民承受的税费与享受的公共物品供给极不相称,与城市居民相比没有相同的国民待遇,致使农村经济发展严重滞后和农民生活水平难以提高。而要使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就要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这其中“关键是解决好各级政府之间事权划分以及完善各级财政间转移支付等问题,尤其是要建立起根据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基本需求向农村尤其是向落后地区确定转移支付的制度”。2.明确农民土地所有权,运用市场机制实现土地的合理转移对农民土地权益如何保护,目前分歧最大的就是农村土地能否私有化。现在比较主流的提法是“切实保障农民对土地的长

12、期使用权”,就是要“把政策规定、合同约定的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为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具有物权性质的土地财产权”。实际上,如果不改变农村现行的土地制度,就不可能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在城市化进程中免受侵害。3.建立农民自由迁徙的制度关系,实现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随着城市化的推进,部分农民必然要从土地上转移出来,实现由农村人向城里人这样的身份转变。这需要一系列的制度保障。首先就是要允许农民自由寻找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居住地和工作场所。这就要求彻底废止歧视和限制农民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户口管理结构,废除由二元户口管理结构衍生的户口“农转非”计划管理政策及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地方城镇户口、农场商品粮户口等多种

13、户口形式,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4.加强政策调研,制定发展规划,提供政策支撑和服务应有专人专业调研城乡结合部农村的新形势、新问题,准确把握农村现状及发展前景。制定农村城市化近期发展路线图,出台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推进政策及时间表。为基层组织提供务实、高效的法律法规服务,妥善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的诸多问题。5.改革征地制度,给予合理补偿,维护农民持久利益国家征地应是一个与农民财产权利平等交易的过程,要注重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要做到:(1)合理补偿;(2)重新认识安置内涵;(3)预留发展空间;(4)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向社区型企业集团发展。【参考文献】:p :1祁金立.中国城市化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研究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_4.2刘纯彬.农民工需要解决的10个突出问题J.人口研究,20_5,(5).3李德顺.价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_7.4高清海.高清海哲学文存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5赵玉林.創新经济学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_6.(责任编辑/收稿日期:2021-12-16作者简介:乔文川(1982-),男,河南濮阳人,2021级硕士研究生,从事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第 6 页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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