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管理暂行办法.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62283233 上传时间:2022-11-22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5.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衢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衢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衢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管理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衢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管理暂行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衢州市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管理暂行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为加强地质资料管理,充分发挥工程建设工程地 质资料在全市经济社会开展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保护工程建设 工程地质资料汇交人合法权益,推动地质资料共建、共享,根 据国务院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实施地质资料管 理条例方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工程建设工程形成的工 程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利用,适用本方法。本方法所称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是指为满足工程建设 工程需要,开展地质工作所形成的各类成果地质资料,包括工 程地质勘查(察)、水文地质勘查、工程物探等形成的地质资 料,按存储形式分为文字、图表、声像、电

2、磁等。第三条 市资源规划局是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管理的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利 用和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资源规划局应当协助工程建设 工程地质资料汇交的监督管理,做好汇交义务告知和催促提醒 等工作。各工程业主按照区域地质资料集中统一管理要求做好工 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管理工 作经费纳入年度工作预算。市资源规划局承当以下工作职责:(一)负责接收本市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并根据省地 质资料馆统一要求做好相关地质资料移交接受(收)工作。(二)建立健全本市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 用制度,按规定进行整理、保管,并依法为社会提供地质资

3、料 公益性服务。(三)建立和维护本市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系 统,定期更新成果发布系统,做好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第二章资料汇交第四条 工程业主单位为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汇交责 任人(以下简称汇交人),汇交人可以委托承当地质工作的单 位直接汇交。第五条凡符合浙江省实施地质资料管理条例方法 规定范围应汇交的工程建设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原始档案在完 成立卷归档、整理符合专业技术档案部门的要求、取得相应的 归档证明材料后,应按照本要求汇交;其他工程建设工程地质 资料仍按自然资源部的相关规定汇交。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汇交包含以下内容:(一)报告文本完整的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报告。(二)报告附件按专业

4、惯例报告应包含如审批或验收意见、图审意见等反 映完成相关工程建设工程地质工作所提交成果已正式确认的 证明资料,专业档案部门出具的立卷归档证明材料,及其他的 有关附件资料。(三)报告附图与工程建设工程地质工作相关的各类附图,一般包括全部 的钻孔柱状图实际材料图、各类工程布置图、工程地质剖面图 和工作任务规定应提交的其他专项图件。(四)报告附表反映工程建设工程地质工作成果的各类附表,一般包括综 合成果表、钻孔综合成果表、岩土物理、力学及水理性质综合 成果表等综合性附表,按工作任务规定应提交的各类调查资料 汇总表等表格资料。(五)数据库。根据工程建设工程地质工作需要构建的专业数据库。(六)其他资料。

5、报告其他资料如证明、许可证(复印件、扫描件)等;根 据各专业特点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在汇交地质资料成果时,应提交纸 质和电子文档各两份。汇交内容原那么上按汇交清单进行汇交,做到应交尽交。其 中核心资料为工程勘察报告、工程布置图、钻孔柱状图、实际 材料图、分析测试结果汇总表。第六条汇交的成果地质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编制标 准,内容完整、齐全,制印清晰,着墨牢固,有利于长久保存。 汇交的电子文档资料内容应当与相应的纸质资料内容一致。汇交人在汇交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时,应当同时汇交纸 质资料和电子文档。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向国家部委、省有关部 门转送成果地质资料的,汇交的纸质资料和电

6、子文档相应增加 份数。工作区跨相邻省(市)的工程建设地质工作工程,按照 国家规定需要向相邻省(市)转送成果地质资料的,汇交纸质 资料和电子文档的份数与所跨省(市)数量相同。经过评审、鉴定、验收的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还应当 附有评审、鉴定、验收、备案的正式文件或者复印件。第七条 市、县(市、区)原已接收的工程建设工程地质 资料档案,按原途径自行管理。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自本方法实施以后,遵循如下原那么完成 地质资料汇交:(一)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行政 划拨决定书时应告知受让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履行地质资料汇 交义务。(二)在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阶段,汇交人应将经施 工图审查机构审

7、查合格的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汇交清单以 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市资源规划局地质资料保管专用邮箱备 案。(三)在工程建设工程开工申报或竣工验收阶段,市、县 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催促汇交。(四)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自该工程竣工核实确认前 汇交。因不可抗力,地质资料汇交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汇交地质资 料的,应当提前15日向市资源规划局提出延期汇交的书面申 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汇交,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80日。第八条 市资源规划局应当自收到汇交的工程建设工程 地质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汇交人名单,应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 予以公布,汇交人可自行下载打印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8、验收不 合格的,退回汇交人补充、更正,并在60日内重新汇交,汇 交人逾期未按照要求修改补充的,视为未汇交。需要转送省地质资料馆的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市资源 规划局应当在验收合格后90日内,将汇交的成果地质资料(纸 质资料和电子文档)转送省地质资料馆。第九条 资料内容需要保护的,汇交人在汇交同时办理保 护登记手续,保护期自办理保护登记手续之日起计算,最长不 得超过5年;需要延续保护的,汇交人应提前30日到市资源 规划局办理延期保护登记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对财政出资开展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 料,不予办理保护登记手续。具有公益性质的工程建设工程地 质资料的范围,按照自然资源主

9、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三章资料保管和利用第十条 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由市资源 规划局统一集中保管,并对破损资料开展修复工作,及时做好 有关电子文档的异地备份措施,保障地质资料的完整和平安。只需要汇交目录的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资料,由承当地质工作的单位自行保管。第十一条涉及国家秘密或者著作权的工程地质资料的 保护、公开和利用,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著作权法的有关规 定执行。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保护期内的内容外,工程建设工程地质 资料自汇交合格之日起90日内予以公开。保护期内的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只公开资料目录。但 汇交人书面同意提前公开其汇交的工程地质资料的,自其同意 之日起予以公开。单位

10、和个人可以持单位证明、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查阅、 复制、摘录已经公开的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市资源规划局当建立地质资料信息化服务系统,公布地质 资料的目录信息,提供查询服务。第十二条 保护期内的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可以有偿 利用,具体方式由利用人与汇交人协商确定。利用保护期内财 政出资取得的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利 用人向市资源规划局申请查阅利用,应当提供双方签订的书面 协议。因防灾减灾、国防建设、公共平安、环境保护、交通基础 设施等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无偿利用保护期内 的地质资料。利用人可以向市资源规划局提出申请,经确认后, 由市资源规划局提供。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

11、三条 对违反本方法的行为,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第五章附那么第十四条 本方法实施前,按照规定汇交人应当汇交而没 有汇交的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应在本方法实施之日起180 日内完成补充汇交;其他由各承当地质工作单位自行归档保管 的工程地质资料目录清单,应当于本方法实施之日起180日内 报送市资源规划局。第十五条 本方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附件2衢州市工程建设工程地质资料管理暂行方法(征求意见稿)反应意见表单位名称或个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反应意见如下:1 .建议将第X页中的“XXXXXXXXXXXX修改为xxxxxxxxx”。 理由是XXXXXXXXXXXX。2XXXXXXX (单位名称或个人,并签章)2022年义月义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