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隔离点设计导则(试行)2022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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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集中隔离点设计导那么(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2 ) 2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发 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防控体系,优化防控措 施,建立以收治、隔离为中心的风险人员排查管控联动机制, 加强集中隔离点建设,现将集中隔离点设计导那么(试行) 印发给你们,供各地结合实际参考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开展改革委办 公厅国家疾控局综 合司2022年7月21日(3)对于空调机房等季节性地面排水,以及需要排放冲 洗地面、冲洗废水的区域,应采

2、用可开启式密封地漏,且水 封应符合4.5条的规定;(4)地漏应采用带过滤网的无水封直通型地漏加存水弯, 地漏的通水能力应满足地面排水的要求。4.7集中隔离点污水处理应采取平急结合的方式,保证 平安可靠,经济合理。当集中隔离点污水排入的城市污水系统下游无城市污水 处理厂时,其污水处理应采用二级生化处理,消毒后出水满 足当地要求后排入自然水体;当有城市污水处理厂时,集中 隔离点的污水处理宜充分利用化粪池实施集中消毒处理,并 符合以下规定:(1)化粪池的格数不应少于2格;(2)消毒剂投加位置应在化粪池的第二格进水处,接触 消毒时间不应小于2h。五、供暖、通风及空调5. 1集中隔离点各功能房间室内设计

3、温度冬季宜为18- 20,夏季宜为26-28。5.2 供暖系统宜采用散热器供暖系统或地板辐射供暖 系统;空调系统应采用各室独立的分体式空调系统、多联式 空调系统或风机盘管系统。5.3 隔离观察区、工作服务区、卫生通过区的通风系统 应按区域独立设置。5.4 工作服务区各房间设置新风系统的,新风量宜不小 于2次/h。5.5 隔离观察房间设置新风系统的,新风量宜按30 50m3/ (h 人)设计。隔离观察房间卫生间应设置机械排风系 统,排风量应大于房间新风量150m/ho5.6 隔离观察房间卫生间排风应通过排风立管排至屋 面,各卫生间接至立管的支风管上应设置止回阀,屋面应设 总排风机。排风立管不应与

4、送风立管共用竖井。5.7 工作人员由隔离观察区返回工作服务区的一脱、二 脱、淋浴、更衣等房间应设置机械通风,并应控制周边相通 房间空气顺序流向一脱房间。一脱房间排风换气次数不应小 于20次/h,室内气流组织应采用上送风、下排风。5.8 垃圾暂存间、污水处理等设施应设机械排风。5.9 隔离观察区、卫生通过区排风系统的室外排出口不 应临近人员活动区,排风口与新风系统取风口的水平距离不 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缺乏20m时,排风口应高出进风口 不小于6mo5. 10隔离观察区空调的冷凝水应集中收集,并应采用 间接排水的方式排入污水排水系统统一处理。六、电气6.1 隔离观察房间内的照明及排风负荷等级应

5、为二级; 卫生通过区的照明及通风设备、入住接待和结算办理区照明 及入住接待和结算设备、平安防范系统负荷等级应为一级。6.2 集中隔离点应在变电所等适当的位置预留应急柴 油发电机接口。6.3 配电系统宜按隔离观察区、卫生通过区、工作服务 区独立设置。6.4 配电柜、配电箱宜设置在专用配电间或管理用房内。6.5 隔离观察房间内一般活动区照度宜为lOOlx,书写、 阅读区域照度宜为3001X,其他用房照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垃圾暂存间 宜设置紫外线消毒器或紫外线消毒灯。6. 6隔离观察房间内电源插座应采用平安型。6.7 公共区域应设置清扫及智能设备用插座。6

6、.8 电线电缆宜采用低烟、无卤、低毒类线缆。6.9 隔离观察房间内的淋浴间应设置等电位端子箱,房 间内外露可导电物体应进行等电位连接。6. 10集中隔离点的防雷与接地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6.11当利用既有建筑设置集中隔离点时,应评估其电 气系统是否满足要求,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改造。七、智能化7.1 集中隔离点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在隔离点各 出入口、隔离观察区、隔离观察单元、卫生通过区、垃圾暂 存间等重要部位应设置监控摄像机。卫生通过区应采用双向 语音对讲摄像机,便于院感值班或护士站相关人员进行远程 监督和指导。7.2 集中隔离点出入口控制系

7、统应根据管理流程和隔 离区域设置,采用非接触式控制方式。当火灾等紧急情况发 生时应联动解除。7.3 集中隔离点宜在隔离观察房间设置双向对讲系统, 主机宜设在隔离观察区的值班室。值班室宜设置一键报警按 钮,报警信号传至安防监控中心或指挥中心。7.4 集中隔离点宜设置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室内应实 现Wi-Fi全覆盖、手机信号全覆盖;工作服务区宜分别设置 内网和外网信息插座。7.5 隔离观察房间的卫生间宜设置紧急呼叫按钮,安装 于便器旁易于操作的位置,底边距地宜为400mm500mmo7.6 隔离观察房间的卫生间总排风机宜采用集中控制 和工作状态监控的方式。7.7 集中隔离点应根据防控工作要求,设置

8、与疾控中心、 应急指挥中心等主管部门的专用通信接口。应为隔离人员提 供所在地区的心理援助热线号码,方便有需求人员及时拨打 求助。7.8 集中隔离点宜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和物联网应用技 术,实现“无接触式”体温监测及人脸识别、心理疏导、场 所消毒、物资配送、重点人群体征监测和污物跟踪管理等安 全防疫功能。集中隔离点设计导那么(试行)一、总那么1.1 为完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体系,优化防控 措施,建立以收治、隔离为中心的风险人员排查管控联动机 制,加强集中隔离点建设,制定本设计导那么。1.2 集中隔离点是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 病症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 的密

9、接)、入境人员及高风险职业人群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人 员,进行集中隔离和医学观察的建筑及其配套设施。本导那么 适用于新建集中隔离点工程工程的设计工作,既有建筑改造 为集中隔离点的工程工程设计可参照执行。1.3 各地应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医学隔离观察工作总体 要求和具体资源情况,制定区域集中隔离点规划,高效、均 衡布局,构建科学、合理的集中隔离点设施网络。1.4 集中隔离点的设计,应根据具体情况兼顾平时使用, 做到平急结合。1.5 集中隔离点的设计,应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要 求,结合当地资源、功能要求、建设条件、管理模式等具体 情况,科学、合理、经济地确定建设规模。1.6 集中隔离点的设计,应在满足

10、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 前提下,综合功能、本钱、工期等方面因素,合理确定设计 工作年限和结构形式。1.7 集中隔离点的设计,应满足国家及地方医学隔离观 察的相关工作流程,做到防疫平安、环境平安、结构平安、 消防平安、运行可靠。1.8 集中隔离点应按照隔离观察区、工作服务区、卫生 通过区合理分区,各区的建筑布局、机电系统设置应满足疫 情防控要求,并兼顾平时使用功能。应制定平时与应急时功 能及系统快速转换方案,做好物资储藏、日常演练工作。1.9 集中隔离点的设计,应为隔离人员提供平安、实用 的生活居住环境,应为工作人员提供平安、便捷的工作条件。 场地环境、材料、室内色彩等设计和选择,应适应使用人群 的

11、生理和心理需求。1.10 集中隔离点应设置具有明确引导、管理等功能的 标识系统。1.11 集中隔离点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平安防 范、健康监测、心理干预、感染控制、物资配送、设备运行 维护等动态管理,在保证隔离观察工作效果、效率基础上, 降低工作人员工作强度。1. 12集中隔离点建筑、结构、机电、消防、环保、节能、 无障碍等各专业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文 件要求。二、选址和建筑2.1 集中隔离点的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疫情防控 工作等的要求,宜预留扩展条件。2.2 集中隔离点的选址应满足以下要求:1.1 地形较平坦,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流通,地质条件良 好,市政设施完备;1.2

12、 交通方便,与传染病医院、定点救治医院等医疗机 构之间交通联系便捷;1.3 环境安静,应远离人口密集区域以及幼儿园、学校、 老年人照护设施等易感人群场所;1.4 应远离污染源和易燃、易爆产品的生产、储存区域, 远离噪声、振动和强电磁场等区域。2.3 集中隔离点应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包括:(1)隔离观察区:隔离人员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区域, 由假设干隔离观察单元组成,并根据需要设置管理用房、服务 用房、应急医疗用房及垃圾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等配套用 房。根据管理需要,按建筑单体、楼层等,可将隔离观察区划 分为不同的隔离观察单元。隔离观察单元包括假设干隔离观察 房间,及为本单元服务的管理用房、服务

13、用房、储藏间、设 备机房、垃圾暂存间、污洗间等附属用房。同一隔离观察单 元应安排同一类型的隔离人员。隔离观察房间是隔离人员隔离观察期间居住、生活的房 间。(2)工作服务区:隔离观察区外工作人员工作及休息的 区域,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值班室、休息室、物资库房, 开水间、备餐间、设备机房(含视频监控室)等,可根据需 要设置警务工作站、厨房、工作人员餐厅、宿舍等用房。(3)卫生通过区:设于隔离观察区与工作服务区之间, 供工作人员及物资由工作服务区进入隔离观察区、由隔离观 察区返回工作服务区时进行卫生处置的区域。包括工作人员 换鞋、更衣、洗手、沐浴,以及穿戴、卸去防护用品的操作 空间,并应安排物资配送

14、通道。2.4 集中隔离点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互相匹配的 隔离观察区、工作服务区、卫生通过区的建设规模,各区宜 预留扩展条件。2.5 集中隔离点出入口不应少于2处,隔离观察区、工 作准备区应分设出入口,且相互距离不宜小于10m;宜设置 独立的污物出口;出入口附近宜设置车辆洗消场地、物资接 收区及消毒区、警卫室、管理办公室及休息室等。2.6 隔离观察区内的建筑及设施与院区外周边相邻建 筑、及工作服务区内建筑之间的绿化隔离距离不宜少于20m, 当不具备绿化条件时,其隔离距离不宜小于30m。2.7 集中隔离点应合理规划内部道路、绿化系统,隔离 人员、工作人员、物资配送及垃圾运输流线应清晰、便捷,

15、防止交叉。有条件的可设置室外活动场地。2.8 隔离观察区内各建筑宜分别设置隔离人员和工作 人员出入口;隔离人员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停靠、落客的场 地,并宜设雨雪遮蔽设施;工作人员出入口结合需要设置车 辆停靠场地。2.9 隔离观察区应设入住接待和结算办理区,并应设服 务台、隔离人员等候区、公共卫生间等设施。根据隔离人员 规模和使用需求,在隔离观察区内设置必要应急医疗用房等 功能用房。2.10 10三层及三层以上隔离观察单元宜设电梯;应根据 流线、规模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电梯数量。隔离人员和工 作人员电梯应分别设置;宜设置专用的污染物品电梯。2.11 隔离观察单元应以单人隔离观察房间为主,单人 隔离

16、观察房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4平方米。应设置一 定比例的多人隔离观察房间和无障碍隔离观察房间,满足未 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陪护照料需求。2. 12隔离观察房间内应设置卫生间,配置洗漱、厕位、 淋浴等基本设施,并应设存储空间;不宜与电梯井道贴邻布 置;外窗应安装防蚊虫纱窗。应设置必要平安防护设施。2.13工作服务区宜根据不同工作性质和风险等级,将 各类用房合理分区,合理规划人员、物资等流线。不同的办 公区域和宿舍区域可设置各自独立的出入口。宿舍宜采用单 人间,房间内宜设置卫生间,配置洗漱、厕位、淋浴等基本 设施。2. 14厨房、备餐间的面积和平面布局应根据管理流程、 隔离人员和工作人员规

17、模合理确定。应采取措施防止噪声、 油烟、气味及食品储运对其他区域造成干扰。2.15卫生通过区附近宜设置运送工作人员及物资车辆 的停靠场地。应综合集中隔离点规模、管理流程、工作人员 通过卫生通过区消耗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卫生通过用房建 设规模。2. 16工作人员进入隔离观察区应经过更衣、穿戴防护 装备、缓冲等房间;由隔离观察区返回工作服务区,应经过 一脱、二脱、淋浴(可根据需要设置)、更衣等房间。应设 置物资进入隔离观察区的专用通道。卫生通过区医疗废弃物 的外运通道应相对独立、便捷。2.17根据需要设置的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燃气、供 暖、变配电、网络通信、消防控制及平安防范等设备用房的 位置应

18、符合感染控制的要求,宜靠近负荷中心,噪声和振动 不应对隔离人员、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干扰。设备用 房应设置或预留安装和检修大型设备的通道。管道穿越不同 房间处应采取密封措施。2. 18集中隔离点的材料选择和构造设计,应满足耐擦 洗、防腐蚀、防渗漏、便于清洁和维护的要求。三、结构3.1 集中隔离点结构平安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抗震设防 分类不得低于标准设防类。3.2 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结构设计工作年限。永久 使用的建筑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50年,应急建设的 临时性建筑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5年。3.3 结构作用及楼面和屋面活荷载取值,应执行现行国 家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

19、及建筑结构荷载规 范GB50009的规定。3.4 应急建设的临时性建筑结构形式的选择应因地制 宜,满足方便加工、运输、安装及快速建造的要求。3.5 主体结构及围护结构应满足密闭性要求,其结构材 料应满足防渗、防漏要求。四、给水排水4.1 集中隔离点的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规定;当采用既有建 筑改造时,其给水排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工业给水 排水系统平安评价标准GB/T51188进行平安评估,且其安 全评价等级应为HI级或IV级。4.2 给水系统应采取防水质污染的技术措施,并应符合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规定。4.3 应根据集中隔离点规

20、模、建设条件合理确定生活热 水系统方案,永久性建筑宜采用集中式生活热水供应系统; 临时建筑宜采用分散式生活热水供应系统。4.4 结合功能需要和建设条件,生活饮用水可采用集中 供应或瓶装水供应方式。4. 5排水系统应采取防止水封破坏的技术措施,并应符 合以下规定:(1)排水立管的最大设计排水能力取值不应大于建筑 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规定值的0. 7倍;(2)存水弯的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且不得大于100mm;(3)当地漏附近有洗手盆时,宜采用洗手盆排水给地漏 水封补水的措施。4.6地面排水地漏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浴室和空调机房等经常有水流的房间应设置地漏; (2)卫生间等有可能形成水流的房间宜设置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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