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0-65.pdf

上传人:赵** 文档编号:61771159 上传时间:2022-11-21 格式:PDF 页数:4 大小:282.6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0-65.pdf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0-65.pdf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0-65.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0-65.pdf(4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1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 1030-65 1.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判决是正确的?A.甲销售的假药无批准文号,但颇有疗效,销售金额达 500万元,如按销售假药罪处理会导致处罚较轻,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B.甲明知病死猪肉有害,仍将大量收购的病死猪肉,冒充合格猪肉在市场上销售。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C.甲明知贮存的苹果上使用了禁用农药,仍将苹果批发给零售商。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D.甲以为是劣药而销售,但实际上销售了假药,且对人体健康造成

2、严重危害。法院以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 【答案】ACD 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1 【考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解析】A 项正确。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本项中,甲销售的假药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只能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但其销售金额已达 500 万,按照销售、生产伪劣商品罪定罪的,则要判处 15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 50%以上 2 倍以下

3、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甲的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处断,应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B 项错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三种行为:一是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二是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三是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销售。概括起来说,行为人生产、销售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1 食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

4、全标准的食品罪是特殊法条与一般法条的关系,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行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非食品原料,未达到有毒、有害的程度,但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应以本罪论。本项中,甲销售的是明知有害的病死猪肉,而非在销售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故应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C 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在食用农产品种

5、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本项中,甲明知苹果上使用了禁用农药,仍将苹果批发给零售商,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持放任态度,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D 项正确。甲以为是劣药而销售,实际上销售了假药且对人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1 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在定罪时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由于甲主观上是销售劣药的故意,客观上销售了假药,二者在销售劣药罪的范围内重合,应认定为销售劣药罪。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