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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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二册,包括: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GYD2012000;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GYD2022000;第三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GYD2032000;第四册 炉窑砌筑工程 GYD2042000;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GYD2052000;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 GYD2062000;第七册 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 GYD2072000;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GYD2082000;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 GYD2092000;第十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GYD2102000;第十一册

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GYD2112000;第十二册 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GYD2122000。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安装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的基础;也可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三、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

3、资料和其他资料。四、本定额是按目前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符合安装要求。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六、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1. 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

4、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2.综合工日的单价采用北京市 1996 年安装工程人工费单价,每工日 23.22 元,包括基本工资和工资性津贴等。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2.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主材,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 )”内所列的用量,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4.施工措施性消耗

5、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5.材料单价采用北京市 1996 年材料预算价格。6.主要材料损耗率见各册附录。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2.凡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定额,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 1998 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其中未包括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等,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计入。九、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1.

6、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作调整。2.凡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仪器仪表等未进入定额,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3.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是按 2000 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1. 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2. 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

7、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十一、本定额适用于海拔高程 2000m 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的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可结合具体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办法。十二、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十三、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和各章说明。(以下摘录第二册、第七册、第八册、第九册、第十一册说明)第二册 说 明一、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一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工程中 10K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梯电气装置、电气调整试验等的安装工程。二、

8、 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92。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

9、172-92。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96。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50256-96。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17电气建设安全工作规程GL-5009.1-92。18民用建筑电气设

10、计规范JGJ/T16-92。19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20电力建设质量等级评定标准。21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 年)。2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GFD-201-1999。2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4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 年)。三、 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施工准备,设备器材工器具的场内搬运,开箱检查,安装,调整试验,收尾,清理,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四、 本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1 10KV 以上及专业专用项目的电气设备安装。2 电气设备(如电动机等)配合机械设备

11、进行单体试运转和联合试运转工作。五、 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脚手架搭拆费(10KV 以下架空线路除外)按人工费的 4%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 25%。 工程超高增加费(已考虑了超高因素的定额项目除外):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 5m 以上、20m以下的电气安装工程,按超高部分人工费的 33%计算。 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 6 层或 20m 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其中全部为人工工资):注:为高层建筑供电的变电所和供水等动力工程,如装在高层建筑的底层或地下室的,均不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装在 6 层以上的变配电工程和动力工程则同样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时,安装工程的总人工

12、费增加 10%,全部为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不含其他费用)。 在有害人身健康的环境(包括高温、多尘、噪声超过标准和在有害气体等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安装工程的总人工费增加 10%,全部为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不含其他费用)。第七册 说 明一、 第一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新建、扩建和整体更新改造工程。二、 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5全国通用给排水标

13、准图集86S164、87S163、88S162、89SS175。6卤代烷 1211 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110-87。7卤代烷 1301 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3-92。8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9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10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11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12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98。13入侵报警工程技术规范。14保安电视监控工程技术规范。15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 年)。1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GFD-2

14、01-1999。1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18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 年)。三、 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1电缆敷设、桥架安装、配管配线、接线盒、动力、应急照明控制设备、应急照明器具、电动机检查接线、防雷接地装置等安装,均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2阀门、法兰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不锈钢管和管件,铜管和管件及泵间管道安装,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等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3消火栓管道、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及水箱制作安装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4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5各种仪

15、表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头、驱动装置及泄漏报警开头的接线、校线等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6泡沫液储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等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7设备及管道除锈、刷油及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四、 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 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 25%。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 6 层或 20m 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其中全部为人工工资):3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 10%计算;4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 10%计算

16、。第八册 说 明一、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二、 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97 版)。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97 版)。4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98 版)。6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7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 年)。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9全国统一

17、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 年)。三、 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 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 25%。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 6 层或 20m 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其中全部为人工工资):3超高增加费:定额中操作高度均以 3.6m 为界限,如超过 3.6m 时,其超过部分(指 3.6m 至操作物高度)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标高(m) 3.68

18、3.612 3.616 3.620超高系数 1.10 1.15 1.20 1.254.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工程人工费的 1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 20%。5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人工乘以系数 1.3。3 主体结构为现场浇注采用钢模施工的工程,内外浇注的人工乘以系数 1.05,内浇外砌的人工乘以系数 1.03.第九册 说 明一、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项目中的通风、空调工程。二、 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97。3暖通空

19、调设计选用手册。4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 年)。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6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 年)。三、 通风、空调的刷油、绝热、防腐蚀,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1薄钢板风管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仅外(或内)面刷油者,定额乘以系数 1.2,内外均刷油者,定额乘以系数 1.1(其法兰加固框、吊托支架已包括在此系数内)。2薄钢板部件刷油按劳取酬其工程量执行金属结构刷油项目,定额乘以系数 1.15。3不包括在风管工程量内而单独列项的各种支架(不锈钢吊托支架除外)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4薄钢板风管、部件以及单独列项的支架,其除锈不分锈蚀程

20、度,一律按其第一遍刷油的工程量执行轻锈相应项目。5绝热保温材料不需粘结者,执行相应项目时需减去其中的粘结材料,人工乘以系数 0.5。6风道及部件在加工厂预制的,其场外运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四、 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 3%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 25%。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 6 层或 20m 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其中全部为人工工资):3超高增加费(指操作物高度距离楼地面 6m 以上的工程)按人工费的 15%计算。4系统调整费按系统工程人工费的 13%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 25%。1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 10%计算。

21、2 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 10%计算。五、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凡未制作和安装分别列出的,其制作费与安装费的比例可按下表划分:第十一册 说 明一、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等的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二、 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设备、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4272-84。2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3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91。4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 年)。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6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

22、1988 年)。三、 一般钢结构(包括吊、支、托架,梯子,栏杆,平台)、管廊钢结构以“100kg”为单位,大于 400mm 的型钢及 H 型钢制钢结构以“10m2”为单位。四、 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拆费,按下列系数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 25%:(1) 刷油工程:按人工费的 8%;(2) 防腐蚀工程:按人工费的 12%;(3) 绝热工程:按人工费的 20%。2超高降效增加费,以设计标高正负零为准,当安装高度超过6.00m 时,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下表系数:3厂区外 110km 施工增加的费用,按超过部分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10 计算。4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

23、10%计算。5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 10%计算。第二章(一)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部、财政部建标 2003 206 号文) 正文 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 2003206 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适应工程计价改革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惯例,在总结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 1993894 号)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项目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了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费用项目组

24、成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费用项目组成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项目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二)为适应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竞争定价的需要,将原其他直接费和临时设施费以及原直接费中属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合并为措施费。措施费可根据专业和地区的情况自行补充。 (三)将原其他直接费项下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列入材料费。 (四)将原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合并为间接费。根据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在规费中列出社会保障相关费用。 (五)原计划利润改为利润。 二、

25、为了指导各部门、各地区依据费用项目组成开展费用标准测算等工作,我们统一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详见附件一、附件二)。三、费用项目组成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原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 号)同时废止。 费用项目组成在施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第二章(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附表)。 一、直 接 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

26、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职工福利费: 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 职工福利费。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

27、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材料运杂费: 是指 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运输损耗费: 是指 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采购及保管费: 是指为组织 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 :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检验试验费: 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 试 验室进行 试验 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

28、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 检验试验的费用。 3 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

29、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

30、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措施费: 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 费用。 包括内容: 1 . 环境保护费: 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 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 费用。 2 . 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 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 费用。 3. 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 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 费用。 4.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

31、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5 夜间施工 费: 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 二次搬运 费: 是指 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 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是指 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8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是指 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

32、(或租赁)费用。 9 脚手架费: 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 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 摊销(或租赁)费用。 10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11 施工排水、降水费: 是指 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二、间接费 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一)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1. 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 养老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

33、 养老保险费 。 失业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 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 医疗保险费。 4. 住房公积金: 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 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 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二)企业 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 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 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

34、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 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 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

35、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 . 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 .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 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 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 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三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第三章(三)附件一: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各组成部分参考计算公式如下: 一、直接费 (一)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 1)基本工资 ( 2)工资性补贴 (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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