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概述说课讲解.ppt

上传人:豆**** 文档编号:60887563 上传时间:2022-11-19 格式:PPT 页数:36 大小:85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卫生监督概述说课讲解.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卫生监督概述说课讲解.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卫生监督概述说课讲解.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卫生监督概述说课讲解.ppt(36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卫生监督概述卫生监督的概念卫生监督的概念n 卫生监督(卫生监督(Health supervision)政府卫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公共卫生法规的授权,对公生行政部门依据公共卫生法规的授权,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卫生法律、规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法规,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一种行政管理活动。卫生监督的分类卫生监督的分类n 按按卫卫生生监监督督过过程程预防性卫生监督预防性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 自自自自由由由由裁裁裁裁量量量

2、量卫卫卫卫生生生生监监监监督督督督行行行行为为为为羁羁羁羁束束束束卫卫卫卫生生生生监监监监督督督督行行行行为为为为依依依依申申申申请请请请卫卫卫卫生生生生监监监监督督督督行行行行为为为为依依依依职职职职权权权权卫卫卫卫生生生生监监监监督督督督行行行行为为为为非非非非要要要要式式式式卫卫卫卫生生生生监监监监督督督督行行行行为为为为要要要要式式式式卫卫卫卫生生生生监监监监督督督督行行行行为为为为按卫生监督行为分类按卫生监督行为分类预防性卫生监督与经常性卫生监督预防性卫生监督与经常性卫生监督 n预防性卫生监督预防性卫生监督(Pretentive health supervision)是指卫生行政机关

3、依据公)是指卫生行政机关依据公共卫生法规对城乡规划和基本建设项目共卫生法规对城乡规划和基本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续建等)所开展(新建、扩建、改建、续建等)所开展的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的监督活动。的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的监督活动。n预防性卫生监督旨在于从规划布局和预防性卫生监督旨在于从规划布局和 建筑设计上贯彻卫生要求,达到保护建筑设计上贯彻卫生要求,达到保护 环境、控制污染和有关公害,增强人环境、控制污染和有关公害,增强人 民体质,保障人民健康,并造福子孙民体质,保障人民健康,并造福子孙 后代。后代。n经常性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Regular health supervision

4、)指卫生行政机关定期或)指卫生行政机关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不定期地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或有关社会组织遵守公共卫生法规个人或有关社会组织遵守公共卫生法规的情况进行的日常性监督活动。的情况进行的日常性监督活动。n经常性卫生监督,重点是了解和掌握健经常性卫生监督,重点是了解和掌握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的持有情况,环境卫康证、卫生许可证的持有情况,环境卫生、产品质量、污染状况以及有无发生生、产品质量、污染状况以及有无发生危害生产经营人员及消费者健康的隐患危害生产经营人员及消费者健康的隐患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查明情况、找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查明情况、找出原因,进而采取措施并

5、及时予以纠正。出原因,进而采取措施并及时予以纠正。羁束卫生监督行为与自由裁量卫生监督行为羁束卫生监督行为与自由裁量卫生监督行为n羁束卫生监督行为羁束卫生监督行为(Restricted action of health supervision),指凡是公共),指凡是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为的内容、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为的内容、形式、程序、范围、手段等作了较详细、形式、程序、范围、手段等作了较详细、具体和明确规定的卫生监督行为。具体和明确规定的卫生监督行为。n自由裁量卫生监督行为自由裁量卫生监督行为(Freely considered action of health supervisi

6、on),是指法律规范在规定行),是指法律规范在规定行为的内容、形式、程序、范围和手段等为的内容、形式、程序、范围和手段等方面留有一定的选择余地或幅度,或者方面留有一定的选择余地或幅度,或者只作原则规定,可以由卫生行政机关根只作原则规定,可以由卫生行政机关根据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和对相对人的行为据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和对相对人的行为状况的了解给予综合考虑,所采取的卫状况的了解给予综合考虑,所采取的卫生监督行为。生监督行为。n划分羁束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的意义在划分羁束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的意义在于,首先是便于对不同的卫生监督行为于,首先是便于对不同的卫生监督行为提出不同的要求;其次是便于在卫生行提出不同的要

7、求;其次是便于在卫生行政诉讼中,对不同的卫生监督行为,进政诉讼中,对不同的卫生监督行为,进行不同程度的司法审查和不同的判决。行不同程度的司法审查和不同的判决。依职权卫生监督行为与依申请卫生监督行为依职权卫生监督行为与依申请卫生监督行为n依职权卫生监督行为依职权卫生监督行为n(Health supervision in accordance with authority),即根据公共卫生法规赋),即根据公共卫生法规赋予的职权,不待相对人的申请而由卫生行政予的职权,不待相对人的申请而由卫生行政机关主动作出的卫生监督行为。机关主动作出的卫生监督行为。n依申请卫生监督行为依申请卫生监督行为(Healt

8、h supervision in accordance with application),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只有),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只有在相对人申请的条件下,才能依法采取在相对人申请的条件下,才能依法采取的卫生监督行为。的卫生监督行为。要式卫生监督行为与非要式卫生监督行为要式卫生监督行为与非要式卫生监督行为n要式卫生监督行为要式卫生监督行为(Essential action of health supervision)系必须依据法)系必须依据法定方式进行或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定方式进行或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和后果的卫生监督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和后果的卫生监督行为为 n非要

9、式卫生监督行为非要式卫生监督行为(Unessential action of health supervision)系卫)系卫生法规未规定一定具体方式或形式,允生法规未规定一定具体方式或形式,允许卫生行政机关依据情况自行选择适当许卫生行政机关依据情况自行选择适当方式或形式进行的卫生监督行为。方式或形式进行的卫生监督行为。划分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便于卫生划分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便于卫生法规对于不同的卫生监督行为作出不同法规对于不同的卫生监督行为作出不同的要求,从而达到既保障卫生监督行为的要求,从而达到既保障卫生监督行为的严肃性,又能保证卫生监督行为效率的严肃性,又能保证卫生监督行为效率的目的

10、。的目的。卫生监督行为的效力卫生监督行为的效力 卫生监督行为有效成立的一般要件卫生监督行为有效成立的一般要件 n行为的主体合法行为的主体合法 n行为不超越权限行为不超越权限 n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内容合法 n行为符合法定形式行为符合法定形式 n行为符合法定程序行为符合法定程序 卫生监督行为的效力卫生监督行为的效力n确定力确定力(Determination)系指卫系指卫生监督行为一经有效成立后,就具有不生监督行为一经有效成立后,就具有不得再行更改的效力。得再行更改的效力。n执行力执行力(Execution)是指卫生行政机是指卫生行政机关依法采取一定手段,使卫生监督的内关依法采取一定手段,使卫生监督的

11、内容得以完全实现的效力。容得以完全实现的效力。n拘束力拘束力(Restriction)系指卫生监督系指卫生监督行为实施后,具有约束和限制的效力。行为实施后,具有约束和限制的效力。有效的卫生监督行为,对卫生行政机关有效的卫生监督行为,对卫生行政机关及相对人具有相同的约束力。及相对人具有相同的约束力。卫生监督行为的变化卫生监督行为的变化n卫生监督行为的撤销卫生监督行为的撤销 n卫生监督行为的变更卫生监督行为的变更 n卫生监督行为的消灭卫生监督行为的消灭 n卫生监督行为的撤销卫生监督行为的撤销(Cancellation of health supervision)是指卫生监督行是指卫生监督行为在适用

12、过程中,发现不符合生效要件为在适用过程中,发现不符合生效要件的情况,由有权机关依法予以撤销,使的情况,由有权机关依法予以撤销,使该行为向前向后均失去效力。该行为向前向后均失去效力。n卫生监督行为的废止卫生监督行为的废止(Abrogation of health supervision)是指卫生监督)是指卫生监督行为在成立时是合法的,后来由于情况行为在成立时是合法的,后来由于情况发生变化,使其不宜继续存在,使它消发生变化,使其不宜继续存在,使它消失了效力,这便是卫生监督行为的废止。失了效力,这便是卫生监督行为的废止。n卫生监督行为的变更卫生监督行为的变更(Alternation of healt

13、h supervision)对已经发生效力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卫生监督行为,发现其不当或因情况的卫生监督行为,发现其不当或因情况变迁,使原行为变得部分不适用,从而变迁,使原行为变得部分不适用,从而对部分行为加以改变或使部分行为失去对部分行为加以改变或使部分行为失去效力,并作出新的规定。效力,并作出新的规定。n卫生监督行为的消灭卫生监督行为的消灭(Elimination of health supervision)是指卫生监督行为的是指卫生监督行为的效力完全停止、不复存在。效力完全停止、不复存在。n导致卫生监督行为的消灭原因:导致卫生监督行为的消灭原因:(1)卫生监督行为的对象已不复存在,如责令)卫

14、生监督行为的对象已不复存在,如责令停业改进的食品加工企业的破停业改进的食品加工企业的破 产或倒闭;产或倒闭;(2)期限届满;)期限届满;(3)科以相对人的义务已充分履行完毕)科以相对人的义务已充分履行完毕。卫生监督应遵循的原则卫生监督应遵循的原则依法行政的原则依法行政的原则(一)以卫生法律、法规为依据(一)以卫生法律、法规为依据 主要应包括以下三个主要方面:主要应包括以下三个主要方面:n1、国家卫生行政机关进行的一切卫生、国家卫生行政机关进行的一切卫生监督活动都必须遵循卫生法律、法规的监督活动都必须遵循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赋予的卫生行政权力。规定,执行法律赋予的卫生行政权力。n2、一

15、切卫生监督活动必须符合卫生法、一切卫生监督活动必须符合卫生法规的规定,不能与卫生法规相抵触,规的规定,不能与卫生法规相抵触,不允许有任何法外特权。不允许有任何法外特权。n3、卫生监督必须按规定的法定程序进、卫生监督必须按规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将同样导致所作出的行为是行,否则将同样导致所作出的行为是无效行为。无效行为。(二)适用卫生法律、法规准确无误(二)适用卫生法律、法规准确无误n1、卫生监督行为所依据的卫生法律、法规必、卫生监督行为所依据的卫生法律、法规必须是现行合法有效的,不得与更高层次的卫须是现行合法有效的,不得与更高层次的卫生法规相抵触。生法规相抵触。n2、一切卫生监督行为,都要在卫

16、生法规所设、一切卫生监督行为,都要在卫生法规所设定的范围之内。定的范围之内。n3、对当事人行为的认定和对事件性质的判断,、对当事人行为的认定和对事件性质的判断,必须符合卫生法规所确定的要件,有所适用必须符合卫生法规所确定的要件,有所适用的具体条款。的具体条款。(三)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正当行使监督权(三)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正当行使监督权n不超越职权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应在法律规定的不超越职权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行使职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行使职权 n不滥用职权是指在法庭权限范围内,卫生监督不滥用职权是指在法庭权限范围内,卫生监督机关正当行使卫生监督权力,并符合法律授予机关正当行使卫

17、生监督权力,并符合法律授予这种权力的目的。这种权力的目的。遵守法定程序规则遵守法定程序规则n遵守卫生监督执法程序的基本目的在遵守卫生监督执法程序的基本目的在于保障卫生监督执法主体依法享有权于保障卫生监督执法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以达到执法工作公开、利和承担义务,以达到执法工作公开、公正、顺序和效率的要求。公正、顺序和效率的要求。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n处理卫生违法案件时,必须一切从实处理卫生违法案件时,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忠于事实真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忠于事实真相,以存在的客观事实为依据,决不相,以存在的客观事实为依据,决不能以主观想象为根据。能以主观想象为根据。独立审理卫生违法案件的原则独立审理卫生违法案件的原则n1卫生违法案件由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卫生违法案件由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审查和处理,其它机关无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审查和处理,其它机关无权处理。权处理。n2卫生监督机关处理卫生违法案件,依据卫生监督机关处理卫生违法案件,依据的是卫生法规,按照法定的程序,原则和处的是卫生法规,按照法定的程序,原则和处罚范围、手段、对相对人进行处理。罚范围、手段、对相对人进行处理。n3其它机关、团体或者个人不得干涉卫生其它机关、团体或者个人不得干涉卫生监督机关具体处理卫生违法案件。监督机关具体处理卫生违法案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小学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