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集团公司效能监察暂行规定.doc

上传人:帮**** 文档编号:599847 上传时间:2018-12-14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集团公司效能监察暂行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建设集团公司效能监察暂行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设集团公司效能监察暂行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集团公司效能监察暂行规定.doc(7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建设集团公司效能监察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制定本规定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一) 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企业的贯彻落实。(二)依法管理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监察对象勤政廉政, 尽职尽责地工作。 (三) 堵塞管理上的漏洞,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促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四) 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全面推动企业的经济工作。(五) 促进企业的效能监察工作,使其成为一项规范的、经常性的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 第三条 监察部门和监察对象的责任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监察

2、部门必须依法进行效能监察。各级监察对象应主动、自觉地接受监察。第二章 效能监察的范围和内容第四条 监督检查企业是否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一) 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二) 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按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规划及市场需求安排生产计划。(三) 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依法行政,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与管理科学、规范、顺畅、高效。(四) 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完成计划、任务和预算、合同等预定目标;是否合理、有效地使用人、财、物;是否在施工、生产经营中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施工、生产与经营的决策是否正确、合法。第五条 监督检查企业的科技

3、工作情况(一) 监督检查科技活动是否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在选题、项目引进、技术改造及开发等方面是否合理;是否促进了企业的经济工作。(二) 监督检查是否调动、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使科技工作尽快出成果、出效益。第六条 监督检查企业的工程、产品质量及安全管理情况 (一) 监督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部门关于质量、标准、计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工程和产品的质量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按要求签署合同并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二) 监督检查是否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部门的安全、防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施工现场、生产车间是否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各项措施是否真正落实。(三)

4、 监督检查工程投、招标是否合法、规范;承包和分包合同是否严密、是否符合双方的利益;有无必备的资质证书;是否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分包队伍;有无再分包行为;工程竣工后,竣工图以及相应资料是否齐全;有无工程款项及时到位的措施和责任说明等。 第七条 监督检查物资、设备的采购工作情况(一) 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按质、按量、比价、择优地购进本企业、本工程需要的设备、物资材料。(二) 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严格执行设备、物资材料的入库、出库及保管的项规定,设 备、物资材料是否保管得完好无损。第八条 监督检查财务工作情况(一) 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按国家的财政法规、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进行财务

5、管理和监督,是否按照预算消耗定额和费用标准;是否有对成本降低和控制收支的有效措施。(二) 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按国家、(地、市)工程施工定额、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是否按规定进行决算(包括分包队伍的决算);是否有高估冒算等问题。第九条 监督检查人事、劳动、教育工作的情况(一) 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人事和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二) 选拔任用干部是否遵循选贤任能、德才兼备和“四化“的原则; 是否严格履行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三) 工资、奖金的发放是否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四) 定编、定员是否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

6、出发,合法、合理。 (五) 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企业发展的需要。第十条 监督检查企业行政后勤工作的情况(一) 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二) 是否在职工住房、食堂、治安、医疗、卫生、交通、通讯和办公条件等方面建立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认真执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加强群众监督制度)。积极为本单位各部门进行职能活动提供及时、必要和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第三章 效能监察的方法和程序第十一条 效能监察的方法(一) 方法: 效能监察包括专项监察和综合监察,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具体可分为三种方法:1.事前防范

7、性监察。2.事中跟踪性监察。3.事后改进性监察(责任追究性监察)。第十二条 效能监察的程序(一) 选题立项: 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及领导交办的任务,选出在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出立项建议,填写立项表,经领导批准后,通知被监察单位,并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二) 查清问题:通过查阅有关帐目、会议记录、合同、文件及相关规定,通过对有关人员的调查和询问,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清有关人员的责任。(三) 严格奖惩:监察部门应充分运用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行政处分权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对忠于职守、廉洁勤政、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建议领导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严重官僚主义、失职

8、渎职行为、对分管工作存在的问题长期失察、不落实监察建议导致上当受骗,浪费国家资财,使国有资产流失,或违法乱纪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影响企业的社会效益,在职工中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立案处理。 (四) 提出改进管理建议: 根据查出问题的严重程度,分清责任,提出整改建议和处理意见。(五) 写出终结报告: 效能监察结束,要全面系统地写出终结报告,对较典型的案例,应在本部门、本单位甚至全系统通报。 第四章 效能监察的组织领导第十三条 效能监察由企业的行政领导主管,负责工作的部署、宣传教育、立项、实施方案以及终结报告的审批,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决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监察建议。党委组织协调,督促各项工作

9、的落实。第十四条 纪检监察部门制定效能监察计划,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及时向领导提出立项实施建议;组织、协调企业有关部门参与效能监察工作;查处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各类案件;总结工作情况,评选、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做好立卷归档工作。第十五条 分管有关工作的领导和业务部门,应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做好效能监察工作。认真完成所承担该项工作中的任务,保证监察建议和决定的执行。 第十六条 纪检监察部门所具有的权力(一) 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参加行政领导以下办公会议:1.已被立项进行效能监察的单位、项目、处室的办公会议。2.群众反映强烈的、明显存在问题的单位、项目、处室及有关人员的办公会议。(二)查阅、复

10、制与被立项进行效能监察的单位、项目及人员有关的文件、资料、合同、帐目和会议记录等。(三)要求被立项进行效能监察的单位、项目和有关人员提供与该项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四)要求被立项进行效能监察单位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五)要求被立项进行效能监察的单位、项目及有关人员暂停或终止涉嫌损害国家、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建议有关部门暂停有严重违法违纪嫌疑,并有可能给国家和企业利益造成损害人员的工作或职务。(六)向被立项进行效能监察的单位、项目和有关人员提出整改建议和加强管理促进工作的意见和决定。(七)对阻挠、干扰进行效能监察的单位、项目及有关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无正当理由拒绝、不认真执行监察建议和决定的情况,要追究责任或给以必要的处分。 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七条 本暂行规定与国务院、监察部发布的新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务院、监察部的新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本暂行规定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入,法制(治)观念不断增强及中核建设集团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而不断地充实、细化和完善。第十九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条 本暂行规定由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部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企业管理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