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产业政策、规划相符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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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产业政策、规划相符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14.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锂电池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检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十九、轻工”中的“16、锂二硫化铁、锂亚硫酰氯等新兴锂原电池;锂离子电池。氢镍电池、新型结构(卷绕式、管式等)密封铅蓄电池等动力电池;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和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超级电池和超级电容器”的产业,属于鼓励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淘汰和限制项目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本项

2、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的限制、淘汰行业,且未做能耗限额规定,符合江苏省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产业政策。14.2 项目选址与规划相容性分析项目选址位于江苏省仪征经济开发区内,根据仪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开发区是以一类、二类工业为主的现代化工业园区,主要发展电子信息、机械加工产业,适当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环保产业,形成一批高技术产品群。本项目为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项目属于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

3、013年修正),“十九、轻工”中的“16、锂二硫化铁、锂亚硫酰氯等新兴锂原电池;锂离子电池。氢镍电池、新型结构(卷绕式、管式等)密封铅蓄电池等动力电池;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和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超级电池和超级电容器”的产业,属于新能源新材料,符合江苏省仪征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根据仪征市高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即仪征高新技术创业园投资公司)的土地证(仪国用2011第01070号),该创业园土地利用类型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租用该高新技术创业园内厂房及办公楼进行建设,符合土地规划。因此,本项目与仪征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相符。14.3 与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符合性分析国家工信部于2015年9月7日发布了

4、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因此本项目需对照该规范条件分析与该规范条件的相符性,具体见表14.3-1。14 / 14表14.3-1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符合性一览表(摘录与本项目有关内容)序号内容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一、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1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本项目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环

5、境保护规划等要求符合2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省级以上人民批准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锂离子电池行业项目本项目周边无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符合3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技术水平低的锂离子电池行业项目。对促进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等确有必要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组织论证本项目扩大产能主要为技术水平国际先进的锂离子动力电池,对促进技术创新等具有重要意义符合二、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1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

6、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锂离子电池行业相关产品的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主要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建设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锂离子电池行业相关产品的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其动力电池具有技术发明专利,专利号为:2.1,2.5,2.7。符合2企业应满足以下规模要求:电池年产能不低于1亿瓦时(其他与本项目无关,不再摘录)本次扩建完成后电池电池总产能7000万安时/年,2.3亿瓦时/年符合3应具有电池正负极材料铁、锌、铜等金属有害杂质检测能力,检测

7、精度不低于1ppm具有电池正负极材料铁、锌、铜等金属有害杂质检测能力,检测精度在1ppm以下符合4应具有涂覆厚度和长度检测手段,涂覆厚度的测量精度为2um,涂覆长度的测量精度不低于1mm具有涂覆厚度和长度检测手段,涂覆厚度的测量精度为1um,涂覆长度的测量精度为0.1mm符合5应具有电池电极剪切后产生的毛刺抽样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为1um具有电池电极剪切后产生的毛刺抽样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为0.1um符合6应具有电池电极卷绕/叠片后的对齐度抽样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为0.1mm具有电池电极卷绕/叠片后的对齐度抽样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为0.1mm符合7应具有电池电极烘干后的含水量抽样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为1

8、0ppm具有电池电极烘干后的含水量抽样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为1ppm符合8应具有电池装配后的内部短路在线检测能力(如采用HI-POT测试)具有电池装配后的内部短路在线检测能力,测试技术为高电压冲击符合9对于多芯电池组的组成电池,应具有开路电压和内阻在线检测能力,检测精度分别为1mV和1m多芯电池组的组成电池,开路电压和内阻在线检测能力,检测精度分别为1mV和1m符合10应具有保护板功能在线监测具有保护板功能在线监测符合三、产品质量及性能1消费性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5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20Wh/kg,聚合物单体电池体积能量密度550Wh/L,循环寿命4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无符合动力性

9、电池分能量型和功率型,其中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2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85Wh/kg,循环寿命1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功率型单体电池功率密度3000W/kg,电池组功率密度2100W/kg,循环寿命2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动自行车用电池循环寿命6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动工具用电池组循环寿命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动力型电池分能量型和功率型,其中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2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85Wh/kg,循环寿命1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功率型单体电池功率密度3000W/kg,电池组功率密度2100W/kg,循环寿命2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动

10、自行车用电池循环寿命6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动工具用电池组循环寿命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符合储能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1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75Wh/kg,循环寿命2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储能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1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75Wh/kg,循环寿命2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符合四、资源利用及环境保护1企业及项目用地应符合国家出台的土地使用标准,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项目用地符合土地使用标准,为工业用地符合2企业生产设备、工艺能耗和产品应符合国家各项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企业应设立专职节能岗位、制定产品单耗指标、制定能耗台账项目产设备、工艺能耗和产

11、品应符合国家各项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正常生产过程中企业将会设立专职节能岗位、制定产品单耗指标、制定能耗台账符合3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企业和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企业或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应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企业应有健全的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制定有效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建立企业环保台账,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本次评价即为该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体现,同时本次评价对企业做出要求,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必须申请竣工环境保

12、护验收,必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同时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暂定符合(目前仅为环评阶段,尚且到达要求的步骤阶段)4企业应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获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废气、废水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大气及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要依法贮存、处置或综合利用本项目为接管市政污水管网,因此无排污许可证要求,但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需获得污水处理厂接纳许可(或排入市政管网许可等)后方可排放。废气、废水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大气及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依法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贮存场所进行储存,并按照本评价要求进行合理处置

13、、综合利用暂定符合(目前仅为环评阶段,尚且到达要求的步骤阶段)5企业应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本次评价已对建设单位作出制定自行监测方案的要求,并按照要求进行公开监测信息暂定符合(目前仅为环评阶段,尚且到达要求的步骤阶段)6企业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有效应对废气、废水正常排放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制定相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向主管部门及社会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状况,采取有效的避免突发环境事件状况的措施暂定符合(目前仅

14、为环评阶段,尚且到达要求的步骤阶段)结合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中的相关要求。14.4 项目选址与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相容性分析根据大气监测及评价结果,评价区对应的SO2、NO2、PM10等小时浓度或日均浓度值大部分能达到二类区的功能要求。据水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长江仪征段水质各监测因子均没有出现超标现象(除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200米处断面的SS指标外),各监测因子达到相应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现状评价表明,该地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据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评价区域内的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能达到功能区标准,声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评价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其各监

15、测因子(氨氮除外)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本项目评价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其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14.5 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工程分析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源强,通过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噪声环境影响预测预测分析、固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表明本项目实施后,大气中的SO2、NOx、烟尘、粉尘、NMP废气等浓度均可以满足对应的环境质量标准浓度的要求;本项目的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经过厂内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管进入仪征实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深度处理,尾水排入长

16、江;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场所有污水沉淀池、废品间和危险品库等,以上场所均采用粘土铺底,水泥硬化和铺环氧树脂防渗,其中废品间和危险品库四周还设置了围堰,围堰底部采用耐碱水泥浇底,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预计本项目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建成后,其厂界噪声强度可以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不会改变现有的生环境功能要求;固体废物全部经过妥善处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因而,工程实施后对附近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14.6 建设条件相符性分析 区位优势:项目位于江苏省仪征经济开发区内,本次为改扩建项目,在原厂范围内进行改扩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利于本项目

17、原料及产品的运输。 供电条件:供电来自仪征市供电部门的供电专线,供电有保障。 供水条件:供水由仪征市自来水公司提供,供水有保障。 用地条件:本次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原有项目厂址内进行改扩建,用地符合相关要求。14.7 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分析14.7.1 总平面布置的主要原则 (1)满足生产工艺流程要求。(2)尽量做到物流线路顺畅。(3)尽可能合理利用地形条件,减少工程量,节省投资。物料搬运尽可能利用重力自流,节省动力,降低成本。(4)有利于项目的环境保护。(5)项目各组成部分功能分区明确,既能有机联系,又不相互干扰。14.7.2 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分析厂区由生产区、办公生活区等组成。功能分区明

18、确,有利于厂区的环境保护和美化办公、生活环境。本项目位于江苏省仪征经济开发区内,厂区总用地呈东西走向规则的矩形分布,其办公区位于厂区的东部且位于楼顶,生产区位于厂区的办公区楼下及西部,根据仪征市多年气象资料可知,项目所在地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偏东风,则本项目办公区位于生产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上。厂区主入口在东侧。因此其总平布置合理。1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5.1 项目概况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由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公司在江苏仪征经济开发闽泰大道9号于2011年9月建设年产2000万Ah磷酸铁锂动力电池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880m2,于2013

19、年7月1日获得仪征市环境保护局的批文(仪环审【2013】190号),并于2014年5月获得了仪征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批文(仪环验【2014】22号),目前该公司已形成10Ah软包电池500万Ah、20Ah软包电池500万Ah、25Ah软包电池1000Ah的年生产规模,全厂目前共计2000万Ah/a的产能规模。现今,考虑到公司的发展以及锂电池行业的飞速发展,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决定投资3800万元人民币,在原有2880m2的基础上,外扩建设用地(租用仪征高新技术创业园场地及车间)4220m2,建成后总占地面积7100m2,新增建筑面积3360 m2,建成后总建筑面积12000 m2。本次扩建规

20、模为新增5000万Ah/年锂电池,其中25Ah软包锂电池2800万Ah/年、37Ah软包锂电池1200万Ah/年、2.5Ah圆柱锂电池500万Ah/年、3Ah圆柱锂电池500万Ah/年。15.2 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15.2.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锂电池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检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十九、轻工”中的“16、锂二硫化铁、锂亚硫酰氯等新兴锂原电池;锂离子电池。氢镍电池、新型结构(卷绕式、管式等)密封铅蓄电池等动力电池;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和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超级电池和超级电容器”的产业,属

21、于鼓励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淘汰和限制项目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的限制、淘汰行业,且未做能耗限额规定,符合江苏省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产业政策。15.2.2 环境质量现状和主要环境问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长江仪征段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除

22、了总大肠菌群外,其余皆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III类区标准,总大肠菌群超标主要原因为周边农田粪肥的使用;周围声环境昼间、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土壤环境皆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15.2.4 污染物处置措施及达标排放分析1、废气(1)NMP废气根据工程分析,本次扩建单独的NMP污染物排放情况为18.3mg/m3、0.275kg/h(处理后汇总到同一根排气筒排放,因此排放情况为汇总数据),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的排放

23、标准要求(粉尘30 mg/m3、非甲烷总烃5 0 mg/m3)(NMP经计算单独NMP标准应为430mg/m3,但本次评价从严执行,执行表5中非甲烷总烃标准50mg/m3),同时NMP的排放速率亦符合按照要求计算的速率要求(2.15kg/h);考虑到本项目废气与原有项目废气一同排放,因此本项目还需要考虑与原有项目叠加后的排放情况,以判断原有项目排气筒处的污染物浓度是否会因本项目的建设而超标,具体经工程分析叠加后,涂布排气筒H2排放的NMP浓度为25.3mg/m3、速率为0.379kg/h,最终叠加后排放亦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的排放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5

24、0 mg/m3)(NMP经计算单独NMP标准应为430mg/m3,但本次评价从严执行,执行表5中非甲烷总烃标准50mg/m3),同时NMP的排放速率亦符合按照要求计算的速率要求(2.15kg/h);(2)制片粉尘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粉尘利用原有项目的处置措施处理,本次扩建单独的直排粉尘污染物排放情况为17.45mg/m3、0.0349kg/h,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的排放标准要求(粉尘30mg/m3);考虑到本项目废气与原有项目废气一同排放,因此本项目还需要考虑与原有项目叠加后的排放情况,以判断原有项目排气筒处的污染物浓度是否会因本项目的建设而超标,具体经

25、工程分析叠加后,制片排气筒H1排放的粉尘浓度为23.1mg/m3,最终叠加后排放亦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的排放标准要求(粉尘30mg/m3)。2、废水全厂进行雨污分流,软水制备尾水直接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锅炉清下水收集后部分回用于设备冲洗、部分外排园区雨水管网,循环冷却系统尾水收集后部分用于设备冲洗,部分用于绿化,设备冲洗水目前经沉淀预处理,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使设备冲洗水经沉淀+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再与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一同由园区污水管网接入仪征实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26、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长江。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危险废物中NMP废液及其包装物由原料供应公司回收,其他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可综合利用一般固废外售相关废品回收公司再利用。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皆得到有效的处置,不对外进行排放,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4、噪声项目对噪声源均采取了相关的隔声、降噪措施,经本项目预测,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标,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15.2.5 环境影响预测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在各类气象条件下H1排气筒排放的粉尘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27mg/m3,占标率为0

27、.60%,出现在下风向242m处,H2排气筒排放的NMP废气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3mg/m3,占标率为0.56%,出现在下风向219m处;燃气锅炉尾气排放的烟尘、SO2、NOx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157mg/m3、0.000835mg/m3、0.01711mg/m3,占标率分别为0.35%、0.17%、7.13%,出现在下风向154m处;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和NMP污染物下风向最大浓度均不超标,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低于10%。故项目废气正常排放时,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低于相应质量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本项目扩建完成后的废水经预处理后最终排入仪征实

28、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因此,本项目充分利用仪征实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环评报告书中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来论述本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根据仪征实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环评报告书中的预测评价结果,该污水处理厂尾水正常排放在排放口上下游形成范围为438/408m(落潮/涨潮)的COD混合带。正常排放情况下,仪征实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排放对排口上游的水体和仪化水源地的水质无影响。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简单,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4、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本项目噪声源强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使用个各种机器器械等,在项目采取消声隔声、平整路面、

29、采用先进低噪设备、绿化降噪等一系列降噪措施后,昼夜间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5、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经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不直接对外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15.2.6 环境风险的可接受性根据风险分析结果,本项目风险类型为火灾、爆炸、尾气事故排放。发生尾气事故排放情况时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其影响的区域主要是在厂区范围内,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通过风险防范措施的设立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可以较为有效的最大限度防治风险事故的发生和有效处置,并结合企业在下一步设计、运营过程中不断制定和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

30、和应急预案。在落实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采取火灾、爆炸、尾气事故排放等事故预防管理措施和实施有效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前提下,事故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15.2.7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拟建项目原料转化率高,废物产生量少,单位产品能耗较低,在获得较高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好的环境效益,项目从原料、生产工艺过程,产品的后期处理处置、能源使用、污染治理、废物综合利用等方面均体现了较好的清洁生产水平,与国际国内同类行业比较达到了同类企业先进水平,符合清洁生产以及循环经济的要求。15.2.8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项目情况,本次扩建项目实施前原有项目已获得总量并符合相关要求,原有项目无需增加总量,因此

31、本次评价不再列入原有项目总量分析,而是仅列出本次扩建项目总量,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见表15.2-1。表15.2-1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考核)建议指标(t/a)种类污染物名称产生量排放量建议考核量有组织废气粉尘0.6330.0310.031NMP396.661.981.98烟尘0.0560.0560.056SO20.0300.0300.030NOx0.6120.6120.612无组织废气粉尘0.060.030.03TVOC(NMP以TVOC控制)0.5560.5560.556废水(接管考核量)废水量351035103510COD1.5930.541.053氨氮0.09200.092S

32、S0.7340.0610.673TP0.01200.012固废废残渣3-报废电池2.65NMP废液396.71包装物3废边角料1.3废极片0.2废胶纸1废极耳边角料1.3废铝塑膜1.2沉淀污泥0.9生活垃圾60废抹布1废R/O膜棒2.515.2.9 公众参与调查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用公告告知、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被调查的公众97%对建设项目持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大部分公众和团体皆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可以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就业保障。15.3 总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产品政策;项目选址可行;拟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可以保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

33、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本项目的生产设备、工艺和消耗在国内同行业中居于较先进水平;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以内;环保投资可满足环保设施建设的需要,能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的支持率较高。因此在下一步工程设计和建设中,如能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既定的污染控制措施和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建议,本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15.4 要求及建议(1)建议建设单位在项目技术升级改造建设过程中,应确保环保资金的投入量和合理使用,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使“三同时”工作落到实处。工程竣工后,应按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向环保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经有审批权的环保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2)该项目的环保工程的处理设施不得擅自停用,如确需停用,必须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环保部门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负责处理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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