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专业考试内容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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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 年学习新保密法知识测试题一、单项选择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_修订通过,自_起施行。( B )A、1999 年 8 月 5 日,2010 年 4 月 29 日B、2010 年 4 月 29 日,2010 年 10 月 1 日C、2010 年 4 月 30 日,2010 年 10 月 1 日2、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_知悉的事项。( C )A、县处以上领导干部B、共产党员C、一定范围的人员3、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保守国家秘密的日常工作,由_管理。 ( B

2、)A、上级机关和上级单位B、本机关和本单位C、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4、 新保密法共有_。 ( C )、五章三十五条 、六章四十条、六章五十三条5、 新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_的义务。 ( A )A、国家秘密 B、党和国家秘密 C、商业秘密、工作秘密 6、 新保密法的立法依据是( A ) 。A、宪法 B、刑法 C、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指示7、_主 管 全 国 的 保 密 工 作 。 _主 管 本 行 政 区 域 的 保 密 工 作 。 _管 理 本 机 关和 本 单 位 的 保 密 工 作 。 ( A ) 、 国 家 保 密 行 政 管 理 部

3、 门 ;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保 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 国 家 机 关 和 涉 及 国 家 秘 密的 单 位 ( 简 称 机 关 、 单 位 ) 、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保 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 国 家 机 关 和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单 位 ( 简 称 机 关 、 单 位 ); 国 家 保 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 国 家 保 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 国 家 机 关 和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单 位 ( 简 称 机 关 、 单 位 ) ; 县 级 以 上地 方 各 级 保 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8、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

4、具体范围,由_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 B)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9、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_提出具体意见,经_审核批准。(B )、本机关、单位负责人;定密责任人、承办人;定密责任人、承办人;本机关、单位负责人0、机关、单位应当按照_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不能确定保密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B).、重要程度、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C、解密的条件1、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_,机密级不超过_,秘密级不超过_。(B )、四十

5、年;三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二十年;十年、二十年;十五年;十年D、十五年;十年;五年2、国家秘密解密方式包括自动解密和审查解密。在审查解密过程中,机关、单位对一些保密期限即将届满、仍需继续保密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在_重新确定保密期限。(A )、原保密期限届满前 、原保密期限届满后3、国 家 秘 密 的 知 悉 范 围 , 应 当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限 定 在 _。 国 家 秘 密 的 知 悉 范 围 能 够 限定 到 具 体 人 员 的 , 限 定 到 具 体 人 员 ; 不 能 限 定 到 具 体 人 员 的 , 限 定 到 机 关 、 单 位 , 由 机 关 、 单 位 限定 到 具

6、 体 人 员 。 ( A ) 、 最 小 范 围 ; 、 最 大 范 围 ; 、 最 合 适 范 围 ; 4、国 家 秘 密 的 知 悉 范 围 以 外 的 人 员 , 因 工 作 需 要 知 悉 国 家 秘 密 的 , 应 当 经 过 _批 准 。( B )、本机关、单位的涉密载体管理人、机 关 、 单 位 负 责 人、本机关、单位的定密责任人5、涉密信息系统按照_实行分级保护。(C )、系统范围大小、机关、单位保密程度、系统涉密程度6、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载体外出,要经_批准;禁止携带_涉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 C )、本机关、单位的涉密载体管理人;秘密级、本机关、单位的定密责任人;机密级、

7、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绝密级、本机关、单位的定密责任人;绝密级7、根据现有规定,机关、单位经批准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外提供_以下国家秘密,_国家秘密不得对外提供。( B )、绝密级;机密级、机密级;绝密级、秘密级;机密级8、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_,重要人员的脱密期为_,一般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_。( A )、年到年;年到年;年到年、年到年;年到年;年以下、3 年到 4 年;2 年到 3 年;年以下、3 年到 4 年;年到年;年到年19、机 关 、 单 位 应 当 将 涉 及 绝 密 级 或 者 较 多 机 密 级 、 秘 密 级 国 家 秘 密 的 机 构 确 定 为_, 将

8、集 中 制 作 、 存 放 、 保 管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的 专 门 场 所 确 定 为 _, 按 照 国 家 保 密 规 定和 标 准 配 备 、 使 用 必 要 的 技 术 防 护 设 施 、 设 备 。 ( B ) 、 保 密 要 害 部 位 ; 重 要 保 密 单 位. 、 保 密 要 害 部 门 ; 保 密 要 害 部 位C、 保 密 监 管 单 位 ; 重 要 保 密 单 位D、 保 密 监 管 单 位 ; 保 密 要 害 部 位 0、 从 事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制 作 、 复 制 、 维 修 、 销 毁 , 涉 密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 或 者 武 器 装 备

9、科 研 生 产等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业 务 的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 应 当 经 过 _, 应 当 与 受 委 托 的 机 关 、 单 位 签 订_, 采 取 必 要 的 保 密 措 施 。 ( A ) 、 保 密 审 查 核 发 资 质 证 书 ; 保 密 协 议 、 上 级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 保 密 协 议C、 上 级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 合 同D、 保 密 审 查 核 发 资 质 证 书 ; 合 同1、互 联 网 及 其 他 公 共 信 息 网 络 运 营 商 、 服 务 商 发 现 利 用 互 联 网 及 其 他 公 共 信 息 网 络 发

10、 布 的 信息 涉 及 泄 露 国 家 秘 密 的 , 应 当 立 即 _, 保 存 有 关 记 录 , 向 公 安 机 关 、 国 家 安 全 机 关 或 者 保 密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报 告 ; 应 当 根 据 公 安 机 关 、 国 家 安 全 机 关 或 者 保 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的 要 求 , 删 除 涉 及 泄露 国 家 秘 密 的 信 息 。 ( A ) 、 停 止 传 输 、 保 存 、 删 除 2、 保 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的 工 作 人 员 在 履 行 保 密 管 理 职 责 中 滥 用 职 权 、 玩 忽 职 守 、 徇 私 舞 弊 的 ,依 法 给

11、 予 _; 构 成 犯 罪 的 , 依 法 追 究 _。 ( A ) 、 处 分 ; 刑 事 责 任 、 警 告 ; 行 政 责 任 、 警 告 ; 刑 事 责 任3、这次保密法修订改_为_,不论是否产生泄密实际危害后果,只要发生了列举的种严重违规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 )、结果论;事实论、行为论;事实论C、结果论;行为论24、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_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予以处罚。( C )A、工商部门B、税务部门C、公安机关25、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

12、技能,签订_,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B )A、保密责任状B、保密承诺书C、保密协议书26、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_管理。( A)A、脱密期B、定期汇报C、行政监督27、_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 B )A、机密级B、绝密级C、秘密级.28、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予以_。( C )A、查封B、销毁C、收缴29、机关、单位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_确定。( A )A、保密行政管理部门B、安全部门C、公

13、安部门30、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_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C )A、指派专人通知B、电话通知C、书面通知31、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_。( B )A、专门保护B、分级保护C、区别保护32、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_。( A )A、自行解密B、经正式公布解密C、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公布解密33、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_时即视为解密。( C )A、会议决定B、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C、正式公布34、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_规定。( A

14、 )A、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B、国家安全行政管理部门C、全国人大常委会35、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_,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B )A、保密责任状B、保密承诺书C、保密协议书二、多项选择题:、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_的方针,既依法管理,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ABC )A积极防范、突出重点 依法管理C(D)确保国家秘密.(E)、又便利各项工作(F)、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我国保密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依据,由_共同构成。( ABCD )、保密法、保密行政法规、保密规章、其他法律中涉及保密管理的法律规范、国家秘密是指涉 及 国

15、家 安 全 和 利 益 , 泄 露 后 可 能 损 害 国 家 在 政 治 、 经 济 、 国 防 、 外 交 等 领域 的 安 全 和 利 益 的 的 事 项 。它包括( ABCDEFGH )。、国 家 事 务 重 大 决 策 中 的 秘 密 事 项 ; 、 国 防 建 设 和 武 装 力 量 活 动 中 的 秘 密 事 项 ; 、 外 交 和 外 事 活 动 中 的 秘 密 事 项 以 及 对 外 承 担 保 密 义 务 的 秘 密 事 项 ; 、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中 的 秘 密 事 项 ; 、 科 学 技 术 中 的 秘 密 事 项 ; 、 维 护 国 家 安 全 活

16、 动 和 追 查 刑 事 犯 罪 中 的 秘 密 事 项 ; 、 经 国 家 保 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确 定 的 其 他 秘 密 事 项 。 、 政 党 的 秘 密 事 项 中 符 合 前 款 规 定 的 , 属 于 国 家 秘 密 。 、 国 家 秘 密 及 其 密 级 的 具 体 范 围 , 由 国 家 保 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分 别 会 同 _规 定 。军 事 方 面 的 国 家 秘 密 及 其 密 级 的 具 体 范 围 , 由 中 央 军 事 委 员 会 规 定 。 ( ABCD) 、 外 交 、 公 安C、 国 家 安 全D、 其 他 中 央 有 关 机 关、机关、

17、单位的定密责任人是指_,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AC )、机关、单位负责人、文件起草人员、机关、单位负责人指定的人员、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_国家秘密。( ABC )、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包含_等载体。( ABC )、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机关、单位在定密过程中,对不明确和有争议的事项,由_确定其密级。( CD )、机关、单位定密责任人、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机 关 、 单 位 确 定 密 级 时 , 应 当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18、, 确 定 具 体 的 _。 ( ABC) 、 保 密 期 限 、 解 密 时 间 、 解 密 条 件 、 国 家 秘 密 的 密 级 、 保 密 期 限 和 知 悉 范 围 的 变 更 , 由 _决 定 。 ( AB ). 、 原 定 密 机 关 、 单 位 、 原 定 密 机 关 、 单 位 的 上 级 机 关C、 上 级 机 关 、 单 位 、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的 _, 应 当 符 合 国 家 保 密 规 定 。 ( ABCDEFG) 、 制 作 、 收 发 、 传 递 、 使 用 、 复 制 、 保 存 、 维 修 和 销 毁 、 绝 密 级 国 家 秘 密 未 经 _批 准

19、, 不 得 复 制 和 摘 抄 ; 收 发 、 传 递 和 外 出 携 带 , 应 当 指定 人 员 负 责 , 并 采 取 必 要 的 安 全 措 施 。 ( AB )、原 定 密 机 关 、 单 位 、 上 级 机 关 、 同 级 保 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涉密信息系统配备的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 ABC )。、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下列_行为违反了涉密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 ABCDE )、将 涉 密 计 算 机 、 涉 密 存 储 设 备 接 入 互 联 网 及 其 他 公 共 信 息 网 络 ; 、 在 未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 在 涉

20、 密 信 息 系 统 与 互 联 网 及 其 他 公 共 信 息 网 络 之 间 进 行 信 息交 换 ; 、 使 用 非 涉 密 计 算 机 、 非 涉 密 存 储 设 备 存 储 、 处 理 国 家 秘 密 信 息 ; 、 擅 自 卸 载 、 修 改 涉 密 信 息 系 统 的 安 全 技 术 程 序 、 管 理 程 序 ; 、 将 未 经 安 全 技 术 处 理 的 退 出 使 用 的 涉 密 计 算 机 、 涉 密 存 储 设 备 赠 送 、 出 售 、 丢 弃 或 者 改 作其 他 用 途 。、制作涉密载体要在_进行。( BC )、环境良好、管理严格的印刷、复印单位、机关、单位内部、

21、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有 下 列 ( ABCDE ) 违 反 保 密 规 定 的 行 为 :、非 法 获 取 、 持 有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 、 买 卖 、 转 送 或 者 私 自 销 毁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 、 通 过 普 通 邮 政 、 快 递 等 无 保 密 措 施 的 渠 道 传 递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 、 邮 寄 、 托 运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出 境 ; 、 未 经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 携 带 、 传 递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出 境 。 、在国内传递涉密载体必须通过_传递;在市内传递机密级、秘

22、密级涉密载体,也可通过机要交换站进行;向境外传递涉密载体,应通过外交信使传递。( ABD )、机要交通、机要通信、邮寄、托运、专人专车、涉密信息系统与公共信息系统的区别在于( ABCD )。、信息内容不同.、设施、设备标准不同、检测审批要求不同、使用权限不同、机关、单位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或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报_批准,并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AB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涉密会议、活动的保密管理应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涉密会议、活动的主单位应采取的保密措施

23、包括( ABCDE )。、严格参加人员审查、严格涉密载体管理、严格场所设备检查、严格保密要求、严格新闻报道审查、机关、单位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坚持_原则。( BD )、谁使用、谁确定、分级确定、最大化、最小化22、涉密人员应当具有( BCD )。、良好的人际关系、良好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3、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 ABC )。、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一般涉密人员4、涉密人员保密管理主要包括( ABCD )。、分类管理、上岗审查培训、出境管理、脱密期管理 5、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或 者 其 他 公 民 发 现 国 家 秘 密 已 经 泄 露

24、或 者 可 能 泄 露 时 , 应 当 ( AB ) 。 、 及 时 报 告 有 关 机 关 、 单 位 、 立 即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 立 即 作 出 处 理 6、 有 _行 为 之 一 的 , 依 法 给 予 处 分 ; 构 成 犯 罪 的 ,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 ABCDEFGHIJ ) 、 非 法 获 取 、 持 有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的 ; 、 买 卖 、 转 送 或 者 私 自 销 毁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的 ; 、 通 过 普 通 邮 政 、 快 递 等 无 保 密 措 施 的 渠 道 传 递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的 ; 、 邮 寄 、

25、托 运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出 境 , 或 者 未 经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 携 带 、 传 递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出境 的 ; . 、 非 法 复 制 、 记 录 、 存 储 国 家 秘 密 的 ; 、 在 私 人 交 往 和 通 信 中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 、 在 互 联 网 及 其 他 公 共 信 息 网 络 或 者 未 采 取 保 密 措 施 的 有 线 和 无 线 通 信 中 传 递 国 家 秘 密 的 ; 、 将 涉 密 计 算 机 、 涉 密 存 储 设 备 接 入 互 联 网 及 其 他 公 共 信 息 网 络 的 ; I、 使 用 非 涉

26、密 计 算 机 、 非 涉 密 存 储 设 备 存 储 、 处 理 国 家 秘 密 信 息 的 ; J、 将 未 经 安 全 技 术 处 理 的 退 出 使 用 的 涉 密 计 算 机 、 涉 密 存 储 设 备 赠 送 、 出 售 、 丢 弃 或 者 改 作 其他 用 途 的 。7、机关、单位违反保密法规定,_,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 AB )、发生重大失泄密案件、对应当定密的不定密,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C、发生泄密隐瞒不报8、军 事 禁 区 和 属 于 国 家 秘 密 不 对 外 开 放 的 其 他 场 所 、 部 位 , 应

27、当 采 取 保 密 措 施 , 未 经 有 关 部门 批 准 , 不 得 擅 自 决 定 ( AB ) 。 、对 外 开 放 、 扩 大 开 放 范 围 、 有 条 件 开 放29、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_国家秘密。( BC )、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30、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 ABD )。A、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B、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C、机密级不超过十五年D、秘密级不超过十年31、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 ACD )。A、同步规划B、同步投资C、同步建设D、同步运行三、判断题:、法律法

28、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工作秘密。 ( )、新修订的保密法从行政层级和密级两方面对定密权做了限定,不再授予县级机关定密权,取消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机关绝密级定密权。 (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大范围。 ( )、绝 密 级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应 当 在 符 合 国 家 保 密 标 准 的 设 施 、 设 备 中 保 存 , 并 指 定 专 人 管 理 ; ( ) 、 禁 止 在 互 联 网 及 其 他 公 共 信 息 网 络 或 者 未 采 取 保 密 措 施 的 有 线 和 无 线 通 信 中 传 递 国

29、家 秘 密 。( )、办案过程中的密级鉴定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定。( )8、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 ).9、根据新保密法规定,县级机关、单位拥有定密权。 ( )10、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 )11、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只能确定秘密级国家秘密。 ( )12、新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30、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四级。 ( )13、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 )14、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经定密机构审定后方可解密。 ( )15、机关、单位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或者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报市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 )16、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 ( )17、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存在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应当要求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 )18、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鉴定有关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以及属于何种密级。( )19、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 ( )20、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就不能改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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