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侦查.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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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侦查侦查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侦查行为侦查行为第三节第三节 律师对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帮助律师对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帮助第四节第四节 侦查终结侦查终结第五节第五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查第六节第六节 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第七节第七节 侦查监督侦查监督本章重点本章重点一、侦查的概念意义一、侦查的概念意义二、侦查的方法与要求二、侦查的方法与要求三、侦查终结的条件三、侦查终结的条件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一、侦查的概念一、侦查的概念二、侦查组织体系与模式二、侦查组织体系与模式三、侦查的任务三、侦查的任务四、侦察的意义四、侦察的意义 一、一、侦查

2、的概念侦查的概念“侦查侦查”是指侦查机是指侦查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制性措施。对侦查的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对侦查的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解:1、侦查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一个独立阶、侦查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一个独立阶段段2、侦查只能由法定的侦查机关进行、侦查只能由法定的侦查机关进行3、侦查的内容包括专门调查工作和有、侦查的内容包括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关的强制性措施4、侦查活动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侦查活动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二、侦查组织体系与模式二、侦查组织体系与模式(一)外国的

3、侦查组织体系(一)外国的侦查组织体系1、侦诉一体的组织体系、侦诉一体的组织体系所谓侦诉一体,是指侦查机关与起诉机关合二所谓侦诉一体,是指侦查机关与起诉机关合二为一或侦查机关从属于起诉机关,受起诉机关为一或侦查机关从属于起诉机关,受起诉机关指挥与监督。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这种侦查指挥与监督。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这种侦查组织体系。组织体系。2、侦诉分离的组织体系、侦诉分离的组织体系所谓侦诉分离,是指侦查机关与起诉机关互不所谓侦诉分离,是指侦查机关与起诉机关互不隶属,它们均具有独立的地位,侦查和起诉分隶属,它们均具有独立的地位,侦查和起诉分别由警察机关和检察机关进行。英美法系国家别由警察机关和检察机

4、关进行。英美法系国家一般采用这种侦查组织体系。一般采用这种侦查组织体系。(二)外国的侦查模式(二)外国的侦查模式1、职权主义的侦查模式、职权主义的侦查模式职权主义的侦查模式又称审问式的侦查模式,职权主义的侦查模式又称审问式的侦查模式,主要为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它注重发挥侦查主要为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它注重发挥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作用,而不强调犯罪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作用,而不强调犯罪嫌疑人的积极性。嫌疑人的积极性。2、当事人主义的侦查模式、当事人主义的侦查模式当事人主义的侦查模式又称抗辩式的侦查模式,当事人主义的侦查模式又称抗辩式的侦查模式,主要为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它强调侦查机关主要

5、为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它强调侦查机关和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作为地位平等的双方当和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作为地位平等的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抗辩,主张法官以第三者身份介事人的对立、抗辩,主张法官以第三者身份介入侦查,监督制约侦查活动的进程。入侦查,监督制约侦查活动的进程。(三)我国的侦查组织体系与模式(三)我国的侦查组织体系与模式我国的侦查组织体系与模式具有双重性。我国的侦查组织体系与模式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实行侦诉分离一方面实行侦诉分离;另一方面又具有侦另一方面又具有侦诉一体的明显特征。诉一体的明显特征。我国的侦查模式是职权主义的单一模式。我国的侦查模式是职权主义的单一模式。即除逮捕外侦查机关采用其他所有

6、强制即除逮捕外侦查机关采用其他所有强制措施时均由其自行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措施时均由其自行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有沉默权有沉默权 等。等。三、侦查的任务三、侦查的任务1、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罪嫌疑人2、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犯罪嫌疑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犯罪嫌疑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不受侵犯利不受侵犯3、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四、侦查的意义四、侦查的意义1、侦查是同犯罪作斗争的重要、侦查是同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手段2、侦查是刑事诉讼的基础环节、侦查是刑事诉讼的基础环节3、侦查是进行

7、社会治安综合治、侦查是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力措施理的有力措施第二节第二节 侦查行为侦查行为一、讯问犯罪嫌疑人一、讯问犯罪嫌疑人二、询问证人、被害人二、询问证人、被害人三、勘验、检查三、勘验、检查四、侦查实验四、侦查实验五、搜查五、搜查六、扣押物证、书证六、扣押物证、书证七、查询、冻结存款、汇款七、查询、冻结存款、汇款八、鉴定八、鉴定九、辨认九、辨认十、通缉十、通缉一、讯问犯罪嫌疑人一、讯问犯罪嫌疑人(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概念和意义(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概念和意义概念:概念: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就案件事实和其他与案件有序以

8、言词方式,就案件事实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问题向犯罪嫌疑人进行查问的一种侦查关的问题向犯罪嫌疑人进行查问的一种侦查活动。活动。意义:意义:第一,讯问是侦查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第一,讯问是侦查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第二,讯问是查明犯罪事实的有效措施。第二,讯问是查明犯罪事实的有效措施。第三,讯问还是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和获得第三,讯问还是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和获得从宽处理的适当机会。从宽处理的适当机会。某年某年6 6月月2727日,新县某乡村女王某向县日,新县某乡村女王某向县公安局报案,控告她的邻居李某多次对公安局报案,控告她的邻居李某多次对她进行强奸。公安局经立案侦查,并掌她进行强奸。公安局经立案侦查,

9、并掌握了一定的证据,依法将李某拘留审查,握了一定的证据,依法将李某拘留审查,在第一次讯问时由侦查员刘一人进行,在第一次讯问时由侦查员刘一人进行,记录如下:记录如下:问:李某,你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拘留吗问:李某,你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拘留吗?答:我不知道,我什么也没有干。答:我不知道,我什么也没有干。问:我们已经做了大量的调查,事情已经问:我们已经做了大量的调查,事情已经很清楚了,你老实交待吧,你犯什么罪很清楚了,你老实交待吧,你犯什么罪?答:我的确没有犯什么罪。答:我的确没有犯什么罪。问:你强奸了王某没有问:你强奸了王某没有?答:完全是诬陷我,我和她曾经谈过恋爱,答:完全是诬陷我,我和她曾经谈过恋爱

10、,只是现在我们关系断了。只是现在我们关系断了。问:你说你没有强奸王某,那你对别的女问:你说你没有强奸王某,那你对别的女孩耍过流氓没有孩耍过流氓没有?或干过什么坏事没有或干过什么坏事没有?答:没有,我敢保证我没干过什么坏事,答:没有,我敢保证我没干过什么坏事,你们可以去调查、了解。你们可以去调查、了解。(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1、讯问的人员及人数。刑事诉讼法第、讯问的人员及人数。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条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侦

11、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人。”2、讯问的时间、地点。刑事诉讼法第、讯问的时间、地点。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条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的指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于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对于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逮捕后的拘留、逮捕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小时内进行讯问。3、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当一、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

12、个别进行。当一个案件有几个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个案件有几个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应当分别讯问,未被讯问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分别讯问,未被讯问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在场,以防止同案犯罪嫌疑人之间不得在场,以防止同案犯罪嫌疑人之间互相串供或影响。此外,在侦查阶段,互相串供或影响。此外,在侦查阶段,一般也不宜在同案犯罪嫌疑人之间进行一般也不宜在同案犯罪嫌疑人之间进行对质。对质。4、讯问前的准备。制定讯问计划,列出、讯问前的准备。制定讯问计划,列出讯问提纲。讯问提纲。5、讯问的步骤、方法。刑事诉讼法第、讯问的步骤、方法。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

13、的时候,应当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他提出问题。”另外,该条还规定:另外,该条还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与本案无关的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即虽然犯罪嫌疑即虽然犯罪嫌疑人没有沉默权,但对于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人没有沉默权,但对于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所谓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所谓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是指与犯罪无关的问题。是指与

14、犯罪无关的问题。6、讯问未成年和聋哑等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未成年和聋哑等犯罪嫌疑人的特殊要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特殊要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条、条、94条和公安部规定第条和公安部规定第182条的规定:条的规定:(1)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针对未)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在方式、地点上采用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在方式、地点上采用灵活措施,并可以通知他的法定代理人灵活措施,并可以通知他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到场。(2)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3)讯问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犯罪)讯问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犯罪嫌疑人时

15、,应配备翻译人员。嫌疑人时,应配备翻译人员。7、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禁止性规定。根、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禁止性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据刑事诉讼法第43条的规定,严禁条的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同他非法方法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同时根据两高的司法解释,以刑讯逼供或时根据两高的司法解释,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供述,不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供述,不能作为指控犯罪或定案的根据。作为指控犯罪或定案的根据。8、讯问笔录的制作。讯问犯罪嫌疑人、讯

16、问笔录的制作。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应当制作讯问笔录。二、询问证人、被害人二、询问证人、被害人某年,某工厂晚上被盗,公安局侦查员某年,某工厂晚上被盗,公安局侦查员王、罗在办理此案时,召集了甲、乙两王、罗在办理此案时,召集了甲、乙两个证人和被害人丙,向他们询问了有关个证人和被害人丙,向他们询问了有关情况。在履行了告知义务后,于是几人情况。在履行了告知义务后,于是几人围在一起,由侦查人员按照已掌握案件围在一起,由侦查人员按照已掌握案件情况逐一询问并加以证实,经宣读后五情况逐一询问并加以证实,经宣读后五人在询问笔录上签了各自的姓名。人在询问笔录上签了各自的姓名。【问题】【问题】本案询问有何

17、问题?本案询问有何问题?询问证人的程序询问证人的程序1、询问的地点和人数,刑事诉讼法第、询问的地点和人数,刑事诉讼法第97条第条第1款规定: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询问证人,可以到人民检察院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证人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机关提供证言。”根据最高检规则第根据最高检规则第158条条规定,询问的时候,检察人员不得少于规定,询问的时候,检察人员不得少于2人人注意:侦查人

18、员询问证人不得另行指定其他地注意:侦查人员询问证人不得另行指定其他地点。点。2、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同一案件有几个、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同一案件有几个证人需要询问的时候,侦查人员应当对每个证证人需要询问的时候,侦查人员应当对每个证人分别进行询问;询问某一证人时,不得有其人分别进行询问;询问某一证人时,不得有其他证人在场,也不允许采用开座谈会的形式,他证人在场,也不允许采用开座谈会的形式,让证人集体讨论和作证。让证人集体讨论和作证。3、询问前的准备。分析研究有关材料和情况,、询问前的准备。分析研究有关材料和情况,拟出询问提纲。拟出询问提纲。4、询问证人的步骤、方法。首先,应当问明、询问证人的

19、步骤、方法。首先,应当问明证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其次,证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其次,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有如实作证的义务。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有如实作证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刑事诉讼法第98条第条第1款规定:款规定:“询问证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人,应当告知他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5、询问未成年证人的特殊要求。刑事诉讼、询问未成年证人的特殊要求。刑事诉讼法第法第98条第条第2款规定:款规定:“询问不满询问不满18岁的证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20、。”6、询问证人的禁止性规定。刑事诉、询问证人的禁止性规定。刑事诉讼法第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这里的收集证据包括询问证收集证据。这里的收集证据包括询问证人。而且一上述非法的方法收集的证人人。而且一上述非法的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也不能作为指控犯罪或定案的根据。证言也不能作为指控犯罪或定案的根据。7、询问笔录的制作。询问证人应当制、询问笔录的制作。询问证人应当制作笔录作笔录。询问被害人的概念和程序询问被害人的概念和程序询问被害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询问被害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

21、以言词方式,就被害人遭受侵害的事序以言词方式,就被害人遭受侵害的事实和犯罪人的有关情况向被害人进行调实和犯罪人的有关情况向被害人进行调查了解的一种侦查活动。查了解的一种侦查活动。被害人陈述是一种重要的证据来源。被害人陈述是一种重要的证据来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条的规定,询问被害人适用询问证人的程序。另外,询问被害人适用询问证人的程序。另外,第一次询问被害人时,应当告知他有提第一次询问被害人时,应当告知他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三、勘验、检查三、勘验、检查前进村村民张小勇在路经村口树林时,发现前进村村民张小勇在路经村口树林时,发现草丛中有一具

22、尸体,立即向公安局报案,当草丛中有一具尸体,立即向公安局报案,当地公安机关接报后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现地公安机关接报后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现场,作实地勘验。侦查人员李某以周围群众场,作实地勘验。侦查人员李某以周围群众妨碍勘验会破坏现场为由,遂要求清场,只妨碍勘验会破坏现场为由,遂要求清场,只留下自己和其他侦查人员。在搜查现场后,留下自己和其他侦查人员。在搜查现场后,发现除一具尸体,一双手套外,没有其他证发现除一具尸体,一双手套外,没有其他证据,便用拍照的手段记录下现场的情况,并据,便用拍照的手段记录下现场的情况,并通知法医解剖检验尸体以检查。通知法医解剖检验尸体以检查。【问题】【问题】公安机关

23、的侦查人员在勘验过程中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勘验过程中的程序都合法吗?的程序都合法吗?勘验、检查的基本程序:勘验、检查的基本程序:(1)勘验、检查由侦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时)勘验、检查由侦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2)侦查人员进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侦查人员进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3)侦查人员应当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侦查人员应当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见证人。的人作为见证人。(4)人民检察院要求复验、复

24、查的,侦查机)人民检察院要求复验、复查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进行复验、复查,并通知人民检关应当及时进行复验、复查,并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察院派员参加。(5)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现场勘查,是侦查人员对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现场勘查,是侦查人员对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地点以及遗留有犯罪痕迹和物品的场所进的地点以及遗留有犯罪痕迹和物品的场所进行勘查的一种侦查活动。行勘查的一种侦查活动。现场勘查的程序:现场勘查的程序:1、犯罪现场的保护。刑事诉讼法第、犯罪现场的保护。刑事诉讼法第102

25、条规定: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2、现场勘查的指挥和执行人员。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的指挥和执行人员。现场勘查,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侦查部门负责。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侦查部门负责。3、现场勘查的具体要求。勘验现场时,要认、现场勘查的具体要求。勘验现场时,要认真观察每个物品和痕迹的特征、位置、状态真观察每个物品和痕迹的特征、位置、状态以及其相互关系,以便客观地判断有关犯罪以及其相互关系,以便客观地判断有关犯罪的情况。的情况。4、现场勘查笔录的制作。侦查人员勘查现场,、现场勘查笔录

26、的制作。侦查人员勘查现场,应当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必要时应制作现场应当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必要时应制作现场图。图。人身检查是指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人身检查是指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对其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对其人身进行检验、查看的一种侦查活动。人身进行检验、查看的一种侦查活动。人身检查涉及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自由,因此,人身检查涉及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自由,因此,检查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检查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人身检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必要时)人身检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必要时可以邀请法医或者医师参加。可以邀请法医或者医师参加。(2)侦查人员

27、在必要时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强)侦查人员在必要时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强制检查,但对被害人不可以。制检查,但对被害人不可以。(3)检查妇女的身体,应由)检查妇女的身体,应由女侦查人员或医女侦查人员或医师师进行。进行。注意:对工作人员要求是女工作人员,对医注意:对工作人员要求是女工作人员,对医师则不要求一定是女医师。师则不要求一定是女医师。人身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人身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尸体检验,是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由尸体检验,是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由法医或者医生对非正常死亡者的尸体进法医或者医生对非正常死亡者的尸体进行检验或者解剖的一种侦查活动。其目行检验或者解剖的一种侦查活动。其目的在于确定

28、死亡的原因,判断死亡的时的在于确定死亡的原因,判断死亡的时间、致死的工具、致死的手段和方法,间、致死的工具、致死的手段和方法,以便分析研究案情,认定案件的性质,以便分析研究案情,认定案件的性质,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刑事诉讼法第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者家属到场。”侦查人员应填写尸体解剖报告侦查人员应填写尸体解剖报告表,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解剖应表,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解剖应严格按照卫生部解剖尸体规则进行,应注严格按照

29、卫生部解剖尸体规则进行,应注意尊重当地群众的风俗习惯,保持尸体外貌的意尊重当地群众的风俗习惯,保持尸体外貌的完整。无论是局部解剖还是全部解剖,均应写完整。无论是局部解剖还是全部解剖,均应写明结论,如确定死亡的时间、原因、损伤情况明结论,如确定死亡的时间、原因、损伤情况及有无病史等。及有无病史等。此外,解剖只能在侦查机关和医院附设的法医此外,解剖只能在侦查机关和医院附设的法医室(科)进行。室(科)进行。注意:对于尸体的检验不一定需要死者家属的注意:对于尸体的检验不一定需要死者家属的同意。同意。注意:注意:1、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检

30、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2、犯罪嫌疑人拒绝检查,必要时可强、犯罪嫌疑人拒绝检查,必要时可强制检查,但对被害人不能强制检查。制检查,但对被害人不能强制检查。3、检查妇女的身体,由女工作人员或、检查妇女的身体,由女工作人员或医师进行。医师进行。搜查妇女身体,应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搜查妇女身体,应由女工作人员进行。四、侦查实验四、侦查实验侦查实验,是指为了确定与案件有关的某一侦查实验,是指为了确定与案件有关的某一事件或者事实在某种条件下能否发生或者怎事件或者事实在某种条件下能否发生或者怎样发生而按照原来的条件,将该事件或者事样发生而按照原来的条件,将该事件或者事实加以重演或者进行试验的一种侦查活动。实加

31、以重演或者进行试验的一种侦查活动。刑事诉讼法第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条规定:“为了查明案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局长批准经公安局长批准,可以,可以进行侦查实验。进行侦查实验。”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进行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进行侦查实验应当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实验应当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1、侦查实验应当经县级以上侦查机关、侦查实验应当经县级以上侦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由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负责人批准,并由侦查人员负责进行;在进行侦查实验时,应当邀请见证人在在进行侦查实验时,应当邀请见证人在场,如果需要某种专门知识,应当聘请场,如果需要某种专门知识,应当聘

32、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要有关专业人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参加。公求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参加。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实验,可以商请人民检安机关进行侦查实验,可以商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察院派员参加。2、侦查实验既可以在现场勘验过程、侦查实验既可以在现场勘验过程中进行,也可以单独进行。在进行中进行,也可以单独进行。在进行侦查实验前,一般应拟定侦查实验侦查实验前,一般应拟定侦查实验计划,确定实验的目的、实验的时计划,确定实验的目的、实验的时间和地点、实验的工具和物品、实间和地点、实验的工具和物品、实验的任务、实验的顺序和方法以及验的任务、实验的顺序和方法以及参加

33、人员等。参加人员等。3、侦查实验的条件应与原来的条件相同、侦查实验的条件应与原来的条件相同或相似,并且尽可能对同一情况重复实或相似,并且尽可能对同一情况重复实验,以保证侦查实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验,以保证侦查实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4、进行侦查实验,根据刑事诉讼法、进行侦查实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第108条第条第2款的规定,禁止一切足以造款的规定,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5、侦查实验应当制作笔录,写明实验的、侦查实验应当制作笔录,写明实验的目的、实验的时间和地点、实验的条件目的、实验的时间和地点、实验的条件以及实验的经过和结果,并由进行

34、实验以及实验的经过和结果,并由进行实验的侦查人员、其他参加人员和见证人签的侦查人员、其他参加人员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实验的照片、绘图应附入名或者盖章。实验的照片、绘图应附入侦查实验笔录。侦查实验笔录。五、扣押物证、书证五、扣押物证、书证张某,无业青年,单身一人住。平时出手阔张某,无业青年,单身一人住。平时出手阔绰、穿着时髦。恰好该区频频发生入屋盗窃绰、穿着时髦。恰好该区频频发生入屋盗窃案,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案,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在张第一次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之后,畏罪在张第一次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之后,畏罪失踪了。侦查员李某、王某认为:张的家中失踪了。侦查员李

35、某、王某认为:张的家中一定还有赃物。为及时地收集证据,获取破一定还有赃物。为及时地收集证据,获取破案线索,决定立即搜查其住所。于是,当天案线索,决定立即搜查其住所。于是,当天在没有惊动周围群众的情况下,侦查员李、在没有惊动周围群众的情况下,侦查员李、王搜查了张的居所。搜出彩电王搜查了张的居所。搜出彩电5 5台,国库券台,国库券30003000元,洋烟洋酒一批。侦查员全部予以扣元,洋烟洋酒一批。侦查员全部予以扣押,并作了登记。扣押物品的清单存入卷宗。押,并作了登记。扣押物品的清单存入卷宗。【问题】【问题】这起盗窃案的搜查与扣押妥当吗这起盗窃案的搜查与扣押妥当吗?(一)扣押物证、书证的概念和意义(

36、一)扣押物证、书证的概念和意义扣押物证、书证是指侦查机关依法强行扣押物证、书证是指侦查机关依法强行扣留和提存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包括视扣留和提存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包括视听资料)和文件的一种侦查活动。听资料)和文件的一种侦查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4条的规定,侦条的规定,侦查机关只能扣押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查机关只能扣押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与案件无关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和文件,不得扣押。的物品和文件,不得扣押。(二)扣押物证、书证的程序(二)扣押物证、书证的程序1、扣押物证、书证必须由侦查机关或、扣押物证、书证必须由侦查机关或其侦查部门

37、的负责人批准,执行扣押物其侦查部门的负责人批准,执行扣押物品、文件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品、文件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人。2、扣押物证、书证必须持有侦查机关、扣押物证、书证必须持有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的证明文件。3、侦查人员应当依法办理扣押手续。、侦查人员应当依法办理扣押手续。4、扣押邮件、电报应严格依法进行。、扣押邮件、电报应严格依法进行。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邮件(含电子邮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邮件(含电子邮件)、电报时应报经件)、电报时应报经县级以上侦查机关县级以上侦查机关负责人批准负责人批准,签发扣押通知书,然后通,签发扣押通知书,然后通知邮电机关或者网络服务单位检交扣押。知邮电机关或者网络

38、服务单位检交扣押。5、扣押物证、书证后的保管和处理。、扣押物证、书证后的保管和处理。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对于不能长期保存损毁或者自行处理。对于不能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拍照后按有关规定处理的物品,应当拍照后按有关规定处理。六、搜查六、搜查(一)搜查的概念和意义(一)搜查的概念和意义搜查是指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搜查是指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索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索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刑事诉讼法

39、第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条规定:“任何单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料。”对于拒不交出的,侦查机关有权决对于拒不交出的,侦查机关有权决定搜查。定搜查。(二)搜查的程序(二)搜查的程序1、搜查由侦查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搜查证,、搜查由侦查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人。2、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

40、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但搜查结束后搜,但搜查结束后搜查人员应及时向侦查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查人员应及时向侦查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有关手续。有关手续。所谓紧急情况一般是指:所谓紧急情况一般是指:(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4)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5)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

41、情况。3、搜查时,应有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或、搜查时,应有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并且对被搜查人或者其者其他见证人在场,并且对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说明阻碍、防碍公务应负的法律责任。家属说明阻碍、防碍公务应负的法律责任。4、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侦查人员女侦查人员进行。进行。(这与检查妇女的身体由一点区别,没有医(这与检查妇女的身体由一点区别,没有医师)师)5、搜查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搜查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三)搜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三)搜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为了防止被搜查人逃跑或者转移、为了防止被搜查人逃跑或者转移、销毁被搜查的物品,必要时可以在被

42、搜销毁被搜查的物品,必要时可以在被搜查的场所周围设置武装警戒或者封锁通查的场所周围设置武装警戒或者封锁通道,以保证搜查的顺利进行。道,以保证搜查的顺利进行。2、搜查应当全面、细致、及时,并应、搜查应当全面、细致、及时,并应根据不同的搜查对象,采取不同的搜查根据不同的搜查对象,采取不同的搜查方法。方法。3、应注意保护公私财物。、应注意保护公私财物。七、查询、冻结存款、汇款七、查询、冻结存款、汇款(一)查询、冻结存款、汇款的概念和(一)查询、冻结存款、汇款的概念和意义意义查询、冻结存款、汇款是指侦查机关根查询、冻结存款、汇款是指侦查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而依法向银行或者其据侦查犯罪的需要而依法向银

43、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邮电机关查询犯罪嫌疑人他金融机构、邮电机关查询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在必要时予以冻结的一的存款、汇款,在必要时予以冻结的一种侦查活动。种侦查活动。(二)查询、冻结存款、汇款应注意的问题(二)查询、冻结存款、汇款应注意的问题1、查询、冻结存款、汇款应经过、查询、冻结存款、汇款应经过县级以上侦县级以上侦查机关负责人批准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通知书通知响应机,制作通知书通知响应机构执行。构执行。2、查询、冻结存款、汇款只限于犯罪嫌疑人、查询、冻结存款、汇款只限于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对于一时难以分清的,可以的存款、汇款。对于一时难以分清的,可以先行查询、冻结。先行查询、冻结。

44、3、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得重复冻结。4、冻结存款、汇款的期限为、冻结存款、汇款的期限为6个月,需要继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每次续期也不得超过续冻结的,每次续期也不得超过6个月。个月。5、冻结存款、汇款后应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冻结存款、汇款后应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八、辨认八、辨认(一)辨认的概念和意义(一)辨认的概念和意义辨认是指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由被害辨认是指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由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

45、别和确认的一种侦查活动。疑人进行辨别和确认的一种侦查活动。(二)辨认的程序和要求(二)辨认的程序和要求1、辨认应由侦查人员主持进行(公安、辨认应由侦查人员主持进行(公安部规定,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部规定,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人)其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侦查机关或其侦查部门的负责人批当经侦查机关或其侦查部门的负责人批准准2、组织辨认前,侦查人员应向辨认人、组织辨认前,侦查人员应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防止无根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防止无根据辨认和先入为主。据辨认和先入为主。3、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

46、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人进行,防止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人进行,防止辨认人之间相互影响,作出错误的辨认。认人之间相互影响,作出错误的辨认。4、辨认时,侦查人员应当将辨认对象、辨认时,侦查人员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让辨认人辨认,并且混杂在其他对象中让辨认人辨认,并且不得给予辨认人以任何暗示。不得给予辨认人以任何暗示。5、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笔录。、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笔录。其中,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公安部规定不得少于7人,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不得少于5人;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而且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对犯罪

47、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时,所提供的照片,公安部规定不得少于10张,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不得少于5张。九、鉴定九、鉴定鉴定,是指侦查机关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鉴定,是指侦查机关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识的人,就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作出结论的一种侦查活动。断并作出结论的一种侦查活动。(一)鉴定人的条件和鉴定的对象(一)鉴定人的条件和鉴定的对象为了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客观性,为了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客观性,鉴定人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鉴定人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必须是具有专门知识或者技能的人。其)必须是具有专门知识或者技能的人。其中

48、,具有专门知识是指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中,具有专门知识是指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专门技能是指具有中级以上技师职称。具有专门技能是指具有中级以上技师职称。(2)必须是获得侦查机关指派或者聘请的人。)必须是获得侦查机关指派或者聘请的人。(3)必须是与案件无利害关系,能够客观公)必须是与案件无利害关系,能够客观公正地作出鉴定结论的人。正地作出鉴定结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鉴定的对象是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对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作出的鉴定结论,经质证后,认为有疑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可以另行聘请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医院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而不能另行聘请其他鉴

49、定机构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二)鉴定的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鉴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刑事技术鉴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指派其刑事技术部门专职人员或者其他专职人员负责进行;其他专门性问题需要聘请有专门知识或技能的人进行鉴定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侦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制作聘请书。侦查机关聘请鉴定人,应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2、侦查机关应当为鉴定人进行鉴定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向鉴定人送交有关检验和对比样本等原始材料,介绍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且明确提出要求鉴定人解决的问题,但不得暗示或者强迫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3、鉴定人应当按照鉴定规则,运用科学方法进行鉴定,出具鉴定结论并签名或者盖章。其

50、中,几个鉴定人对同一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可以互相讨论,共同提出鉴定结论并签名或者盖章;若意见不一致时,则可以分别提出鉴定结论并签名或者盖章。4、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5、侦查人员或者侦查部门认为鉴定结论不确切或者有错误的,经县级以上侦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侦查人员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侦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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