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评价标准(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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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评价标准(试行)1 总则 1.0.1 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的建设,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性,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评价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评价,建筑施工类非独立法人机构可参照执行。1.0.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评级,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2 评价内容2.1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2.1.1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应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及贯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2、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履责情况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情况、企业对分包(供)方安全生产控制情况、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管理情况、企业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控制情况等8项内容进行评分。2.1.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立及贯彻情况应对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建立能切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实施状况进行评价。未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2.1.3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应对企业近年来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及完成情况进行评价。2.1.4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责情况应对企业各级各岗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

3、评价。2.1.5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责情况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未建立以企业法人代表为核心的分级负责包括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2 未建立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履责情况考核制度并开展检查考核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2.1.6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按国家法规要求单独设置并独立开展工作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2 企业“三类”人员配备人数未达到法律、法规要求或未持有效证书上岗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2.1.7 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情况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未建立企业安全生

4、产保障资金管理制度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2 未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使用计划且实施无记录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2.1.8 企业对分包(供)方控制情况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企业未建立分包(供)方合格名录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2 将施工任务发包给不具有法定资质的分包(供)方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2.1.9 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情况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企业未根据自身资质等级和范围制定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2 应积救援组织、机构、人员、物资均未落实,职责不清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2.1.10 企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危险源控制

5、情况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未建立适合本企业施工特点、资质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和相应的管理方案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2 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无制度或审批程序违反制度规定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2.2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诚信状况2.2.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诚信状况评价是对企业所属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诚信状况的核准,其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情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资质和资格管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情况等4个评定项目。2.2.2 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情况,应根据施工现场现行的规范、标准进行检查评价,有一个工地未达到合格标

6、准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2.2.3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障情况,应对企业按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考核,有一个施工现场未按规定编制资金计划并有效实施,未做到专款专用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2.2.4 施工现场总包对分包的控制情况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总包单位使用未列入企业合格分包商名录或未经企业评价认定程序及审批通过的分包单位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2 总分包合同中未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总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总交底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3 总包单位将施工任务发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超越其资质范围的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承接的施工任务

7、不符合其所具有的资质条件和安全资质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4 作业人员不符合相应的安全资格,未按规定配备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5 总包对分包未实施监督检查,对应该审查、审批的人员资格、企业证照、持证上岗、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未有效实施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2.2.5 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情况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未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建立并实施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或虽已建立但未经第三方专业审核认证机构审核认证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2 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未有

8、效实施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3 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或人员、物资配备缺失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4 对现场多发、常见或重大隐患的消除、排查缺乏有效措施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3 评价方法3.0.1 施工企业每年度应进行一次自我评价,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企业应再进行复核评价: 1 当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2 企业组织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变化时; 3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 4 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变化时。3.0.2 施工企业自我评价应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各相关管理部门均应参与。3.0.3 评价人员应具备企业安全管理及相关专业能力,评价人员不应少于3人。3.0.4

9、 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评价时应遵循下列要求: 1 当施工企业或新办企业无施工现场时,仅采用本标准附件中表A1进行评价; 2 当施工企业有施工现场时,应采用本标准附件中表A1A2进行评价; 3 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诚信状况评价应依据自评价之月起前13年以来的情况。新办企业应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生效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的情况。施工现场评价应依据工程自开工之日起至评价时的情况; 4 施工现场的评价结论,应取抽查及核验的施工现场评价结果的平均值,其中不得出现一个不合格的项目工程;3.0.5 抽查及核验企业在建施工现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抽查在建工程实体数量,对特级资质企业不应少于8个工程项目,对一

10、级资质企业不应小于5个工程项目,对一级资质以下企业不得少于3个工程项目,企业在建工程实体少于上述规定数量的,则全数检验; 2 核验企业所属其它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诚信状况,应核验总数不少于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50%。3.0.6 对评价时无在建工程项目的企业,应在企业有在建工程项目时,进行跟踪评价。3.0.7 安全生产诚信状况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评价是应按评定项目、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进行,满分分值均为100分,如符合加分条件的,则不受此限; 2 评价时,应采用加权法计算,权重系数应符合表3.0.7的规定。表3.0.7 权重系数评价内容权重系统无施工项目企业状况1有施工

11、项目企业状况0.6施工项目0.4 3.0.8 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评分表的实得分数应为各评定项目实得分之和; 2 评分表中的各个评定项目应采用加减分数的方法,加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目的应得分数; 3 项目遇有缺项时,其评分的实得分应为可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之和与可评分项目的应得分之和比值的百分数; 4 评分表中不得出现实得分数为零的项目。4 评价等级 4.0.1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评定应分为1星5星五个等级,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有在建工程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评定可分为1星5星五个等级; 2 对无在建工程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评定只限于1星3星三个等级; 3 对新

12、办企业,且无在建工程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评定仅限于1星2星等级。 4.0.2 评价等级划分应按表4.0.2核定。表4.0.2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评价等级划分评价等级评价内容各评分表实得分数(分)汇总分数(分)5星99100分99100分4星9198分98分以下3星8190分91分以下2星7180分81分以下1星6070分71分以下附: 表A1: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评分表企业状况 表A2: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评分表施工现场 表B: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评价汇总表表A1: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评分表企业状况企业名称:序号评定项目评分标准应得分扣减

13、分实得分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立与贯标情况1、 企业未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标准(以下简称“规范”)建立符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状况的各项安全管理规范,扣20分。2、 企业已制定的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制度)与规范相比照,每缺一项扣2分,每项不符合扣1分。202企业近三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实现情况1、 近三年来企业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状况:(1) 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扣20分;(2) 发生一般事故的,每起(年)扣5分,在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允许指标值内不扣分。2、 近三年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状况:(1) 年度考核不合格,扣20分。3、 近三年来文明工地创建状况

14、:(1) 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每个加3分;(2) 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每个加1分;(3) 省(市)级文明工地,每个加1分。4、 近三年来社会曝光和安全监管部门处罚状况:(1) 受社会各类曝光与投诉,查实一起扣2分;(2) 受安全监管部门处罚,每起扣2分。20评价人员(签字): 评价日期: 年 月 日序号评定项目评分标准应得分扣减分实得分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1、 未建立企业各领导层、各部门、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分;或已建立但与规范比照有缺失的,每发现一项扣15分。2、 未建立各领导层、各部门、部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履责情况考核制度并开展检查考核的,扣10分

15、。3、 企业领导层未能有效履行既有职责条文,每发现一项扣15分。4、 企业管理部门未能有效履行既有职责条文,每发现一项扣0.53分。10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情况1、 企业未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扣10分。2、 企业未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10分。105企业年度(近三年)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1、 未足额投入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每起(年)扣3分。2、 投入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未能有效使用,每起(年)扣2分。10评价人员(签字): 评价日期: 年 月 日序号评定项目评分标准应得分扣减分实得分6企业分包(供)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1、 企业未实施对分包(供)单位的

16、资格(资质和安全生产管理)评价和选择,建立起合格分包(供)方名录,扣10分。2、 企业已选择的分包(供)方未在合格分包(供)名录中且未能有效说明理由的,每起扣2分。3、 企业未按照有关承发包规定,将工程分发包给超越其资质和承发包能力的分包(供)方,每起扣5分。4、 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未能对分包(供)企业进行全过程的安全控制的,每起扣2分。107企业应急救援管理实施情况1、 企业未能按本企业资质所允许从事的各类生产经营项目进行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分析,制定出满足本企业安全保障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每缺一项扣1分。2、 企业未按年度计划实施应急救援演练的,每缺一起扣2分。108企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17、工程及重大危险源控制情况1、 企业在建工程未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每起扣2分。2、 未按上述文件规定未将符合专家论证要求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的,每项扣2分。3、 施工现场未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每项扣2分。10合 计100评价人员(签字): 评价日期: 年 月 日表A2: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评分表施工现场企业名称:序号评定项目评分标准应得分扣减分实得分1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情况1、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相关现行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每一个工地扣30分。302安全生产、

18、文明施工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1、 未按规定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的,每一个工地扣20分。2、 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使用记录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每缺一项扣2分。203资质和资格管理情况1、 违反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规定的,扣30分。2、 合同未明确双方安全责任,且未履行总分包安全总交底的,扣30分。3、 作业人员不符合相应的安全资格管理要求的,扣30分。4、 未按规定配备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的,扣30分。304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情况1、 未按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DGJ08-903-2010)建立并实施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扣20分。2、 虽已

19、建立体系,但运行后未经外部审核认证的,扣20分。3、 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有效实施的,扣20分。4、 实施中存在偏差的,扣515分。5、 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或人员、物资缺失的,扣20分。6、 对现场多发、常见或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缺乏有效措施的,扣20分。20合 计100评价人员(签字): 评价日期: 年 月 日表B: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评级汇总表企业名称:_经济类型:_资质等级:主项: 增项: 评价内容评价结果零分项(个)应得分数(分)实得分数(分)权重系数加权分数(分)无施工项目表A1企业状况-汇总分数=表A1实得分数有施工项目表A1企业状况0.6表A2施工项目0.4汇总分数=表A1加权分数+表A2加权分数评价等级评价意见评价组长(签字)评价人员(签字)企业负责人(签字)企业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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