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公共基础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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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第一章 卫生法律法规第一节 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即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卫生法上的法律责任即由于行为人违反卫生法的相关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二、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的内容(一)卫生法中的民事责任卫生法中的民事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间因违反卫生法中有关民事方面的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二)卫生法中的行政责任卫生法中的行政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违反卫生法中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三

2、)卫生法中的刑事责任卫生法中的刑事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刑事法律规定,后果严重构成犯罪者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一、法定传染病的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进行管理。(一) 甲类传染病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二) 乙类传染病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 H1N1 流感、麻疹、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百日咳、白喉、猩红热、淋病、梅毒、血吸虫病、疟疾等 26 种。(三)丙类传染病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腮腺炎

3、、风疹、麻风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等11 种。二、传染病防治方针与管理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三、传染病预防、监测预警与疫情报告(一)传染病的预防.卫生行政部门的预防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预防工作;医疗机构的预防工作;其他相关的预防工作。(二)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建立和健全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 ,提高对传染病的监测预警能力的重要措施。(三)传染病的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人:义务疫情报告人和责任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必须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报告时限、方式(日常疫情报告;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的疫情报告;有关部门的疫情报告和通报) 。四、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及

4、医疗救治(一)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传染病的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医疗机构的隔离治疗措施;疾控机构的疫情控制措施;政府的隔离措施;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疫区宣布及封锁。(二)医疗救治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对被传染病污染的相关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五、传染病防治监督(一)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二)卫生部门及其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三)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的规定(四)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六、相关机构及其人员的法律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

5、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三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概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传染病疫情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疫病, 还有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健康的突发公共事件。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重大损失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其他危害公共健康的突发公共事件。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6、的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储备制度;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四、报告与信息发布(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需要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当在 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 2 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 2 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

7、接到报告后 2 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 1 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必要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五、应急处理政府对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职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应急处理职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应急处理职责;公安机关的强制执行职责;其他政府部门的职责。六、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行

8、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第四节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一、药品管理概述二、药品生产经营的管理(一)药品生产企业管理(二)药品经营企业管理(三)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四)药品流通监督管理三、药品管理(一)药品标准管理(二)药品注册管理(三)新药管理(四)仿制药品管理(五)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六)禁止生产和销售假药、劣药.三、相关法律责任(一)行政责任 对于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二)民事责任 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三)刑事责任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受贿罪;渎职罪。第五节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一、医疗事故的概念与分级(一)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二)分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与排除(一

10、)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医疗事故

11、技术鉴定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机构的设置与分工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1.鉴定程序的启动卫生行政部门启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

12、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当事人申请: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委托: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2.成立鉴定专家组3.收集材料 4.听取陈述答辩5.作出结论第六节 医疗侵权法律制度一、医疗侵权责任概述二、医疗侵权的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为主,特殊情况下实行过错推定原则(以下情况:医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13、。 ) ,严格责任原则。三、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医方义务与侵权法律责任告知义务及其法律责任;诊疗义务及其法律责任;医药相关制品质量保证义务及其法律责任;病历资料填写、保管及提供义务与法律责任;对患者隐私的保护义务;不实施不必要检查的义务;紧急情况下的救治义务。四、医疗机构的免除赔偿责任事由(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四)其它法定理由四、患方的法律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

14、,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五、医疗损害赔偿范围(一)对直接受害人的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费(二)对间接受害人的赔偿范围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费第二章 医学伦理道德第一节 医学伦理学概述一、医学伦理学的概念医学伦理学是以医德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是运用一般伦理学原理和主要准则,在解决医学实践中人们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医学与生态之间的道德问题而形成的学说体系,是医学与伦理学相互交叉的新兴学科。二、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一)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医学实

15、践中所有的医德现象。具体研究对象主要涉及医患之间的道德现象、医际之间的道德现象、医社之间的道德现象、医学科研道德现象、生命道德现象五大课题。(二)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医德基本理论;医德规范体系;医德实践规律和医德现实难题。第二节 医德基本原则与规范一、医德基本原则(一)医德基本原则的概念医德基本原则是医德规范体系中居统帅和主导地位的最高规范,简称医德原则。它是某一医学发展阶段及特定社会背景之中的医德基本精神的集中反映,是医德规范体系构建基础和直接根据,是调节各种医德关系都须遵循的根本准则和最高要求。(二)我国当代医德基本原则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

16、(三)医德基本原则内涵1.知情同意2.医疗最优化3.医疗保密4.生命价值(四)生命伦理四原则.1.尊重原则2.不伤害原则3.有利原则4.公正原则二、医学道德规范(一)医学道德规范的概念医学道德规范是在医疗活动中应遵守的伦理标准或准则,它是在医德原则的指导下,协调医务人员人际关系及医务人员与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或具体要求,也是培养医务人员医德品质的具体标准,简称医德规范。(二)医德规范的作用1.医学道德准则体系中的构成主体2.医德规范是进行医学道德评价的直接尺度3.医德规范是实施医院管理的重要依据4.医德规范是医学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三)医德规范的主要内容1.以人为本,救死扶伤2.钻研医术,精益求

17、精3.平等交往,一视同仁4.举止端庄,语言文明5.廉洁行医,遵纪守法6.诚实守信,保守医密7.互尊互学,团结协作8.乐于奉献,热心公益第三节 医疗人际关系伦理一、医患关系伦理(一)医学关系中的医患关系1.医患关系的概念医患关系是指医方与患方在医疗实践活动中基于病人健康利益所构成的的一种医学人际关系。2.医患关系的内容医患关系分为技术关系与非技术关系,非技术关系包括道德关系、经济关系、价值关系和法律关系。3.医患关系的性质医患关系是信托关系和契约关系4.医患关系特征(1)医患双方目的的共同性.(2)医患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3)医患双方利益的一致性。(二)医患关系模式1.医患关系模式概念医患关系模

18、式是指在医疗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描述和概括医患关系的标准样式。2.常见医患关系模式(1)维奇模式:纯技术模式,权威模式,契约模式。(2)布朗斯坦模式:传统模式,人本模式。(3)萨斯荷伦德模式:主动被动型,指导合作型,共同参与型。(三)医患冲突1.医患冲突的原因(1)社会方面的因素(2)医院管理方面的因素(3)医务人员方面的因素(4)患者方面的因素2.医患和谐的伦理诉求(1)完善和谐医患关系的制度设计(2)完善和谐医患关系的医院规章建立(3)强化医师职业伦理精神(四)医患沟通1.医患沟通概念医患沟通是指在医疗卫生保健工作中,医患双方围绕疾病的相关问题,以医方为主导,通过有效的多途径的信息交流,科学地

19、引导病人及家属认定治疗方案及配合治疗,使医患双方形成互信理解的合作关系的过程。2.医患沟通的伦理意义(1)实践“人是目的”的伦理价值(2)发挥道德情感的专递作用(3)推动人道主义精神的发展(4)促进医患双方道德境界的提升3.伦理在医患沟通中的作用(1)奠定医患沟通的思想基础(2)营造医患沟通的良好氛围(3)提供医患沟通的行为准则4.医患沟通的伦理考量(1)沟通缺失,医患之间彼此失去信任(2)沟通简单,患者知情同意权得不到实现(3)沟通不畅,患者对健康期望值过高5.医患沟通的伦理准则.(1)尊重(2)有利(3)公正(4)诚信6.医患沟通的伦理目标(1)增进医患互信(2)体现人文关怀二、医际关系伦

20、理医际关系是指医疗实践中医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医际关系的内容:医生与医生的关系,医生与护士的关系,医护人员与医技人员的关系,医务人员与管理、后勤人员的关系。(一)医际关系的主要特点1.医际关系的协同性2.医际关系的平等性3.医际关系的综合性4.医际关系的同一性(二)医际冲突的主要原因1.医德滑坡2.管理问题3.利益冲突4.传统观念的作用5.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三)医际和谐的伦理诉求1.人格上的相互尊重2.工作上相互支持3.学术上坚持真理三、医社关系伦理医社关系是指医务人员与社会之间、医疗卫生部门与社会有关部门之间的群体性关系。(一)医社冲突的主要原因1.供需矛盾2.行为异常3.生存环境与生活习惯

21、的影响4.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引发的医疗实践中的难题5.社会改革与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影响(二)医社和谐的伦理诉求1.社会公益第一原则2.互惠互利原则.3.社会效益优先原则第四节 临床诊疗伦理一、一般临床诊疗伦理(一)临床诊疗的道德要求1.既要关注疾病,又要关心病人2.既要发挥医务人员的主导性,又要调动病人的主体性3.既要维护病人利益,又要兼顾社会公益4.既要开展躯体疾病服务,又要开展心理和社会服务(二)临床诊断伦理原则1.及时诊断原则2.准确诊断原则(三)临床治疗伦理原则1.生命至上原则2.有效原则3.自主原则4.择优原则二、临床诊断的道德要求(一)问诊的道德要求1.举止端庄、态度和蔼2.语言得当 ,通俗易懂3.耐心倾听,正确引导4.专心致志,慎言守密(二)体检的道德要求1.全面系统,认真仔细2.关心体贴,减少痛苦3.尊重患者,注意保密(三)辅助检查的道德要求1.综合考虑、合理选择2.知情同意、尽职尽责3.科学分析、切忌片面三、临床治疗的道德要求(一)药物治疗的道德要求1.对症下药,因人施治2.合理配伍,适时调整3.药以致用,药尽其用4.忠于职守,从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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