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2022年三季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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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共 17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10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

2、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24,657,605.30 3.02% 1,538,628,824.11 5.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393,163.75 114.41% 13,161,174.02 126.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413,307.88 112.66% 9,166,418.67 116.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12,051,369.56 -91.08%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0125 114.41% 0.0175 126.35%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0125 114.41% 0.0175 126.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6% 4.43% 0.83% 3.8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656,113,459.21 3,697,207,504.90 -1.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598,630,663.45 1,585,469,489.44 0.83%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4、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7,143.23 106,017.2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854.70 1,605,038.1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35,612.01 4,673,300.68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8,651.49 1,035,392.2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98,102.58 1,354,208.48 合计 979,855.87 3,994,755.35

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8,364.95 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121.84%,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预付研发材料款所致

6、。 2、 开发支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1,823.52 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 32.39%,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开发支出减少所致。 3、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4,586.69 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31.4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期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4、 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6,647.47 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 48.0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四通国际科技商城物业公司合同负债减少所致。 5、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8,833.76 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 41.37%,主要是由于本公司

7、之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6、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249.84 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 57.15%,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四通国际科技商城物业公司合同负债减少同时其他流动负债相应减少所致。 7、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19,350.00 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236.5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取得南京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8、 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1,497.79 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 64.65%,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本期融资租赁减少所致。 9

8、、 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2,461.5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8.3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上年同期缴纳土地增值税所致。 10、 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8,075.4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82.05%,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研发费用投入所致。 11、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4,676.3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0.8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按租赁准则调整租赁负债的融资费用所致。 12、 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497.0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0.96%,主要是本公司之孙公司多多药业有限

9、公司本期其他收益增加所致。 13、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6.8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25.3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去年同期处置北京华素堂有哎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70%股权所致。 14、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2,313.8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771.07%,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江苏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本期计提坏账所致。 15、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0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10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去年同期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减值所致。 16、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2

10、4.4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29.3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17、 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2,075.4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4.29%,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本期所得税费用同时增加所致。 18、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2,038.5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187.25%,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医药版块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收到的税收返还所致。 1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18.98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2.2

11、1%,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去年同期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2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294.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86.0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去年同期支付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股权款所致。 2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30,8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20.39%,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取得长期借款所致。 22、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194.22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7.41%,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

12、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去年同期票据贴现所致。 2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发生额为 0.3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775.3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外币账户本期汇率变动金额导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6,64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 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78% 209,21

13、3,228.00 0 质押 124,101,400.00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37% 55,500,355.00 0 质押 50,000,000.00 #北京天鑫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鑫医药价值成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3.04% 22,896,808.00 0 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国有法人 0.66% 5,000,000.00 5,000,000.00 #林飞燕 境内自然人 0.34% 2,552,111.00 0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26% 1,967,108.00 0 徐万成 境内自然人 0.26% 1,935,900.00

14、0 朱以宏 境内自然人 0.25% 1,894,100.00 0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25% 1,866,752.00 0 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24% 1,800,000.00 1,800,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9,213,228.00 人民币普通股 209,213,228.00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55,500,355.00 人民币普通股 55,500,355.00 #北京天鑫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鑫医药价值成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15、基金 22,896,808.00 人民币普通股 22,896,808.00 #林飞燕 2,552,111.00 人民币普通股 2,552,111.00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967,108.00 人民币普通股 1,967,108.00 徐万成 1,935,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35,900.00 朱以宏 1,894,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94,100.00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866,752.00 人民币普通股 1,866,752.00 #尹兆旭 1,647,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47,200.00 陈芙蓉 1,500,000.0

16、0 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无限售条件股东)、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第二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与林飞燕(第四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其他未知。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1、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4,101,400 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85,111,828 股。 2、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00 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500,355 股。 3、 北京天鑫

17、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鑫医药价值成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2,896,808 股。 4、 林飞燕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552,111 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重大事项 1、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等事宜;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18、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具体情况如下: (1) 第八届董事会组成人员:许钟民(董事长)、黄秀虹、侯占军、陈萍、张晔、邹晓春、毕克、董磊、史录文; (2) 第八届监事会组成人员:曹永刚(监事会主席)、司洪伟、刘伟; (3) 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审计委员会:毕克(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黄秀虹、史录文、董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史录文(主任委员),黄秀虹、陈萍、董磊、毕克;协理:李斌(副总裁)。战略委员会:许钟民(主任委员),侯占军、董磊、史录文、毕克。提名委员会:董磊(主任委员),黄秀虹、陈萍、史录文、毕克; (4) 高级管理人

19、员:聘任侯占军为公司总裁,聘任李斌、王熙红、车德辉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黄志宇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宋学武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5) 证券事务代表:聘任相皓冉、胡秀梅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6) 调整独立董事津贴: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及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税前 9 万元/年拟调整为税前 12 万元/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

20、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详见 2022 年 2 月 23 日,公告编号:2022-013、014;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告编号:2022-012、022)。 2、 关于增加信息披露媒体的事宜; 为扩大公司信息披露的覆盖面,加强同市场的沟通互动,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增加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增加后,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详见 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告编号:2022-024)。 3、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事宜;(1)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关于股份

21、质押的告知函,获悉:2022 年 4 月 21 日,国美控股与杭爱平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并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将所持有公司股份 17,500,000 股予以质押,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国美控股质押股份总计为 111,601,4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3.3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81%(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告编号:2022-045)。 4、 关于公司与优迅医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事宜; 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与北京优迅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甲方: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

22、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北京优迅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1) 合作背景鉴于甲方在医药生产、销售、研发及养老大健康等方面的布局、发展及运作经验以及乙方在全生命周期的基因检测能力与服务,为有效利用双方优势资源,发挥线上线下渠道和品牌优势,满足不同年龄阶段人群尤其中、老年人的健康需求,双方将集合各自优势,在医药大健康领域展开战略合作,签署本次合作框架协议。本次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框架性协议,是双方实施具体业务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未明确具体合作规模或金额,由实际业务开展中届时签署的具体协议中进一步明确。 (2) 协议主要内容:利用甲方在运营和渠道方面的优势及乙方在检测领域的专业优势,于乙方取得的病

23、毒(2019-nCoV)核酸检测点内,开展病毒核酸筛查合作,取得的相关收益,双方协商分成;利用甲方在生物医药领域的研发生产能力及中医医院、养老院的专业背景、医药销售渠道及网络布局和乙方现有产品在基因检测方面开展多层次合作;利用甲方上市公司背景及在医疗、养老方面的优势与乙方的专业检测能力和社会资源,开展在资本市场的合作。 双方就推进具体合作事宜另行签署相关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上述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战略合作,有助于提升公司业务发展空间,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政府会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防控要求,采集样本数量受北京市海淀区疫情防控政策的影

24、响会产生较大变动,本次合作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但具体金额需视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详见 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告编号:2022-048)。 5、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债权人告知函的事宜; (1)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获悉: 国美控股现持有公司 209,213,228 股流通股。2022 年 4 月 21 日,国美控股与杭爱平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将所持有公司股份 17,500,000 股予以质押,近日将上述股份进行质押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A.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展

25、期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展期 数 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 否为 限售股 是否为补充质押 原 质押 起始日 原 质押 到期日 展 期后 质押 到期日 质 权人 质押用途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是 17,500,000 8.36% 2.32% 否 否 2022-04-25 2022-07-25 2022-10-23 杭 爱平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17,500,000 8.36% 2.32% B.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 2022 年 8 月 26 日,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 股 数 量(

26、股)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展期前质押股份 数 量(股) 本次质押展期后质押股份 数 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 售 和 冻结、标记数量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未 质 押股 份 限售 和 冻结数量 占 未质 押股 份比例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9,213,228 27.78% 111,601,400 111,601,400 53.34% 14.82% - -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55,500,355 7.37% 50,000,000 50,000,000 90.09% 6.64% 20,490,020 注 40.98% - -

27、林飞燕 2,552,111 0.34% - - - - - - - - 合计 267,265,694 35.49% 161,601,400 161,601,400 60.46% 21.46% 20,490,020 40.98% - - 注:被标记股份为 17,540,167 股,包含在被司法冻结的 20,490,020 股内。 (2) 关于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债权人告知函 公司收到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的告知函,具体如下: “贵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与我司签署了合同编号为雪松国际信托2021-029-02 的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为

28、雪松国际信托2021-029-03 的股票质押合同,并进行了强制执行公证。 我司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的“雪松国际信托长惠 112 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成立,总规模 219,100,000.00 元,上述款项分 14 期打款至国美控股指定账户。 2022 年 8 月 18 日为第二期贷款到期日,国美控股未能按时足额还款。为保障信托计划投资人的利益,我司将根据经强制执行公证的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质押物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7,410.14 万股流通股股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鉴于强制执行可能引起贵司股价和股东变化,请及时公示相

29、关风险信息。” 国美控股现持有公司 209,213,228 股流通股,上述事项涉及 7,410.14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票的 35.42%,占公司总股本的 9.84%(详见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告编号:2022-075)。 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电器)送达的关于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告知函及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 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现持有公司 209,213,228 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 27.78%;国美电器作为公司控股

30、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现持有公司 55,500,355 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 7.37%。国美控股、国美电器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法院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 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被司法冻结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否为限售股 起始日 到期日 司法冻结执行人 原因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是 2,949,853 5.32% 0.39% 否 2022/8/12 2025/8/11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是 12,000,000 21.62% 1.59%

31、 否 2022/8/18 2025/8/17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注1 财产保全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是 5,540,167 9.98% 0.74% 否 2022/8/19 2025/8/18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注2 财产保全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是 1,460,497 2.63% 0.19% 否 2022/9/7 2025/9/6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司法再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是 1,460,497 2.63% 0.19% 否 2022/9/7 2025/9/6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司法再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是 1,460,497 2.63% 0.19% 否 2022

32、/9/7 2025/9/6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司法再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是 9,890,661 17.82% 1.31% 否 2022/9/7 2025/9/6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司法再冻结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是 12,500,000 5.97% 1.66% 否 2022/9/19 2025/9/18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司法冻结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是 39,200,000 18.74% 5.20% 否 2022/9/19 2025/9/18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司法再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是 7,993,250 14.40% 1.06% 否 2022/9/28

33、2025/9/27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司法再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是 7,244,550 13.05% 0.96% 否 2022/9/28 2025/9/27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司法再冻结 合计 101,699,972 38.42% 13.50% 注 1:被司法标记股份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 7,000 万元;执行人实际需要冻结的本证券的数量为 1,200 万股。 注 2:被司法标记股份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 4,000 万元;执行人实际需要冻结的本证券的数量为 5,540,167 股。 (2) 股份新增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

34、次被轮候冻结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否为限售股 委托日期 轮候期限 轮候机关 原因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是 5,500,400 9.91% 0.73% 否 2022/9/6 36 个月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是 5,500,400 9.91% 0.73% 否 2022/9/6 36 个月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是 7,300,736 13.15% 0.97% 否 2022/9/20 36 个月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是 7,341,080 13.23% 0.97% 否 2022/9/20

35、 36 个月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轮候冻结 合计 - 25,642,616 46.20% 3.40% - - - - (3)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被司法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股) 累计被标记股份数量(股)注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9,213,228 27.78% 51,700,000 0 24.71% 6.86%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55,500,355 7.37% 49,999,972 17,540,167 90.09% 6.64%

36、合计 264,713,583 35.15% 101,699,972 17,540,167 38.42% 13.50% 注:被标记股份数量包含在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内。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被轮候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55,500,355 7.37% 25,642,616 46.20% 3.40% 合计 55,500,355 7.37% 25,642,616 46.20% 3.40% (详见 2022 年 8 月 31 日、9 月 14 日、9

37、 月 24 日、10 月 1 日,公告编号:2022-075、083、087、090)。 (二)子公司重要事项 1、 关于北京华素盐酸羟考酮原料药通过 CDE 审批及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事宜; 下属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盐酸羟考酮原料药及注射液”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CDE)技术审评,“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 盐酸羟考酮原料药通过 CDE 审评审批,表明该原料药符合中国相关药品审评技术标准,已批准在国内上市制剂中使用,提高了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盐酸羟考酮

38、注射液获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强化了公司麻醉性镇痛药的国内领先地位,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详见 2022 年 1 月 8 日,公告编号:2022-002)。 2、 关于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被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的事宜;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收到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下发的新增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结果告知书,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医保发(2017)17

39、号)、关于开展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21)61 号)文件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评估,确定你单位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该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后,与公司所属的照护中心、养老驿站等养老服务设施,形成医、康、养、护、娱五位一体的全生命周期的养老服务体系(详见 2022 年 2 月 9 日,公告编号:2022-011)。 3、 关于多多药业氨酚曲马多片一致性评价申报、仿制药蒙脱石散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 (1)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

40、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下发的氨酚曲马多片一致性评价受理通知书。多多药业的氨酚曲马多片(规格:每片含盐酸曲马多 37.5mg 和对乙酰氨基酚 325mg)于 2012 年获批上市,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120040。本次申报产品适应症为用于中度至重度急性疼痛的短期(5 天或更短)治疗。 多多药业的氨酚曲马多片一致性评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入审查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通过一致性评价,将增加该品种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详见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告编号:2022

41、-025)。 (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化学仿制药蒙脱石散药品注册申请的受理通知书,相关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蒙脱石散;剂型:散剂;申请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受理号:CYHS2200581 国;结论: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多多药业的蒙脱石散仿制药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研制工作进入审查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获得生产批件,将增加消化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详见 2022 年 4 月21 日,公告编号:2022-033)。 4、 关于多多药业

42、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事宜;报告期内,多多药业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一种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和盐酸曲马多的包衣片剂的制备方法;专利申请日:2021 年 9 月 17 日; 授权公告日:2022 年 5 月 10 日;专利号:ZL 2021 1 1091121.8;授权公告号:CN 113694051 B;专利权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上述发明专利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详见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告编号:2022-047

43、)。 5、 关于北京华素、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一种预防口腔溃疡和加速口腔粘膜修复的牙膏及工艺专利;申请日:2020 年 8 月 4 日;授权公告日:2022 年 5 月 3 日;专利号:ZL 2020 1 0774276.0;授权公告号:CN 111888308 B;专利权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 上述发明专利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

44、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详见 2022 年 5 月 7 日,公告编号:2022-046)。 6、 关于山东华素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号 授权公告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一种 1-苄基-3-哌啶醇的合成方法 2020 年 6 月 2 日 2022 年 6 月 21 日 ZL 2020 1 0490389.8 CN 111848495 B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发明专利证书 一种制备 1-苄基-3哌啶醇的反应釜 2020 年 6 月 2 日 2021 年 7 月 27 日 ZL 2020 2 0983377.4 CN 213791673 U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实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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