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项目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处理细则.doc

上传人:小** 文档编号:552521 上传时间:2018-10-25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6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项目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处理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公司项目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处理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司项目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处理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项目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处理细则.doc(1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十六、齐齐哈尔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细则2017年6月|齐齐哈尔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 加强 齐 齐 哈 尔 中 石 油 昆 仑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称 公 司 ) 安 全 环保事故隐患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石油、昆仑能源及黑龙江分公司相关管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场站。第 3条 根 据 上 级 公 司 有 关 规 定 , 公 司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管理 工 作 实 行 昆 仑 能 源 公 司 、 二 级 单 位 、 三 级 单 位 分

2、级 负 责 体 制。 我 公 司 是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 治 理 和 监 控 的 责 任 主 体 。第 4条 在 上 级 公 司 的 统 一 领 导 下 ,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事 故 隐 患排 查 治 理 制 度 , 组 织 本 单 位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工 作 , 通 过 采 取技 术 、 管 理 措 施 , 及 时 发 现 并 消 除 事 故 隐 患 。 第 5条 本 办 法 所 称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隐 患 , 是 指 不 符 合 安 全 生产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 标 准 、 规 程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或

3、者 因 其 他 因 素 在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中 存 在 可 能 导 致 事 故 发 生 或者 导 致 事 故 后 果 扩 大 的 物 的 危 险 状 态 、 人 的 不 安 全 行 为 和 管 理上 的 缺 陷 。第 6条 环 境 安 全 隐 患 , 是 指 不 符 合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 法 规 、标 准 、 管 理 制 度 等 规 定 , 或 者 因 其 他 因 素 可 能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导|致 环 境 污 染 和 生 态 破 坏 事 件 发 生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 管 理 上 的 缺陷 或 者 物 的 危 险 状 态 。第 7条 安 全 环 保 事

4、故 隐 患 按 照 整 改 难 易 及 可 能 造 成 后 果 的严 重 性 , 分 为 一 般 事 故 隐 患 和 重 大 事 故 隐 患 。 一 般 事 故 隐 患 ,是 指 危 害 和 整 改 难 度 较 小 , 发 现 后 能 够 及 时 整 改 排 除 的 隐 患 。重 大 事 故 隐 患 , 是 指 危 害 和 整 改 难 度 较 大 , 应 当 全 部 或 者 局 部停 产 停 业 、 或 者 监 控 运 行 , 并 经 过 一 定 时 间 整 改 治 理 方 能 排 除的 隐 患 , 或 者 因 外 部 因 素 影 响 致 使 本 单 位 自 身 难 以 排 除 的 隐 患。第

5、 8条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管 理 工 作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一 ) 环 保 优 先 、 安 全 第 一 、 综 合 治 理 ;( 二 ) 直 线 责 任 、 属 地 管 理 、 全 员 参 与 ;( 三 ) 全 面 排 查 、 分 级 负 责 、 有 效 监 控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 9条 公 司 主 要 负 责 人 是 本 单 位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治理 工 作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 对 本 单 位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工 作 全 面 负责 , 督 促 、 检 查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环 保 工 作 , 及 时 消 除

6、事 故 隐 患 。第 10条 公 司 HSE( 安 全 生 产 ) 委 员 会 负 责 审 定 安 全 环 保 事故 隐 患 整 改 计 划 , 及 时 消 除 事 故 隐 患 , 保 证 安 全 投 入 的 有 效 实施 , 并 督 促 立 项 整 改 。第 11条 公 司 HSE( 安 全 生 产 )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是 安 全 环 保 隐|患 整 改 的 日 常 工 作 机 构 , 履 行 下 列 职 责 :( 1) 负 责 组 织 事 故 隐 患 的 调 查 和 评 估 ;( 2) 编 制 事 故 隐 患 整 改 计 划 ;( 3) 牵 头 组 织 事 故 隐 患 整 改 方

7、案 审 查 ;( 4) 建 立 各 类 事 故 隐 患 动 态 台 帐 ;( 5) 督 查 事 故 隐 患 整 改 , 并 分 级 挂 牌 督 办 。第 12条 公 司 机 关 部 室 的 职 责 :( 1) 生 产 运 行 部 负 责 安 全 环 保 隐 患 整 改 前 后 的 生 产 协 调 ,对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整 改 前 的 监 控 措 施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 2) 市 场 开 发 部 负 责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整 改 资 本 化 项 目 的投 资 计 划 上 报 ;( 3) 财 务 资 产 部 负 责 安 全 环 保 隐 患 整 改 项 目 的

8、 资 金 落 实 ;( 4) 工 程 项 目 部 负 责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整 改 施 工 质 量 管 理和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管 理 ;( 5) 其 它 部 门 应 按 安 全 生 产 职 责 要 求 , 负 责 分 管 工 作 范 围内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整 改 的 相 关 工 作 。第 13条 建 立 安 全 环 保 隐 患 管 理 台 帐 , 实 施 隐 患 立 项 、 销 项整 改 制 度 , 对 排 查 出 的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实 行 分 级 动 态 管 理 。第 14条 作 为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管 理 的 责 任

9、主 体 , 公 司 主 要履 行 以 下 职 责 :( 1) 制 修 订 本 单 位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 逐 级建 立 并 落 实 从 主 要 负 责 人 到 岗 位 员 工 的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和 监|控 责 任 制 ;( 2) 定 期 开 展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 如 实 记 录 和 统 计 分析 排 查 治 理 情 况 , 按 规 定 上 报 并 向 员 工 通 报 ;( 3) 组 织 编 制 和 上 报 本 单 位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治 理 建 议 计划 ;( 4) 负 责 权 限 范 围 内

10、事 故 隐 患 治 理 项 目 审 批 和 组 织 开 展 后评 价 工 作 ;( 5) 编 制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治 理 方 案 , 并 组 织 实 施 ;( 6) 监 督 、 检 查 和 指 导 本 单 位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治 理工 作 ;( 7) 负 责 本 单 位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监 控 措 施 的 落 实 和 事 故隐 患 治 理 的 跟 踪 检 查 , 并 分 级 挂 牌 督 办 ;( 8) 建 立 健 全 本 单 位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信 息 档 案。第 15条 公 司 将 建 设 项 目 、 场

11、 所 、 设 备 进 行 发 包 、 出 租 时 ,应 当 与 承 包 、 承 租 单 位 签 订 安 全 生 产 ( HSE) 合 同 , 并 在 合 同中 明 确 各 方 对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的 排 查 、 治 理 和 监 控 职 责 。 公司 对 承 包 、 承 租 单 位 的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工 作 统 一 协 调 、 管 理, 定 期 进 行 检 查 , 及 时 督 促 整 改 发 现 的 问 题 。第 16条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在 未 整 改 或 销 项 前 , 必 须 采 取 相应 措 施 加 以 监 控 管 理 , 所 属 单 位

12、应 当 明 确 本 单 位 规 划 计 划 、 财务 预 算 、 生 产 组 织 、 工 艺 技 术 、 机 动 设 备 、 工 程 建 设 、 安 全 环|保 等 职 能 部 门 在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工 作 中 的 职 责 , 做到 责 任 明 确 、 任 务 具 体 、 齐 抓 共 管 。第三章 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排查与评估第 17条 公 司 定 期 开 展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工 作 , 对 排 查出 的 事 故 隐 患 进 行 登 记 、 评 估 , 按 照 事 故 隐 患 等 级 建 立 事 故 隐患 信 息 档 案 , 并 按 照

13、职 责 分 工 实 施 监 控 治 理 。第 18条 将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工 作 应 当 与 日 常 管 理 、 专项 检 查 、 监 督 检 查 、 HSE体 系 审 核 等 工 作 相 结 合 , 可 以 采 取 以下 方 式 :( 1) 日 常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 2) 综 合 性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 3) 专 业 性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 4) 季 节 性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 5) 重 大 活 动 及 节 假 日 前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 6) 事 故 类 比 隐 患 排 查 ;( 7) 其 他 方 式 。第 19条

14、 在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时 , 可 以 选 用 现 场 观 察 、工 作 前 安 全 分 析 ( JSA) 、 安 全 检 查 表 ( SCL) 、 危 险 与 可 操 作性 分 析 ( HAZOP) 、 故 障 树 分 析 ( FTA) 、 事 件 树 分 析 ( ETA) 等 技 术 方 法 。第 20条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频 次 :|( 1) 现 场 操 作 人 员 按 照 规 定 的 时 间 间 隔 进 行 巡 检 , 及 时 发现 并 报 告 事 故 隐 患 ;( 2) 基 层 场 站 结 合 班 组 安 全 活 动 , 至 少 每 周 组

15、 织 一 次 事 故隐 患 排 查 ;( 3) 公 司 结 合 岗 位 责 任 制 检 查 , 至 少 每 月 组 织 一 次 事 故 隐患 排 查 ;第 21条 当 出 现 以 下 情 形 时 , 及 时 组 织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排查 :( 1) 颁 布 实 施 有 关 新 的 法 律 法 规 、 标 准 规 范 或 者 原 有 适 用法 律 法 规 、 标 准 规 范 重 新 修 订 的 ;( 2) 组 织 机 构 和 人 员 发 生 重 大 调 整 的 ;( 3) 区 域 位 置 、 物 料 介 质 、 工 艺 技 术 、 设 备 、 电 气 、 仪 表、 公 用 工 程

16、 或 者 操 作 参 数 等 发 生 重 大 改 变 的 ;( 4) 国 家 、 地 方 政 府 有 明 确 要 求 或 者 外 部 环 境 发 生 重 大 变化 的 ;( 5) 发 生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或 者 获 知 同 类 企 业 发 生 安 全 环 保 事故 的 ;( 6) 气 候 条 件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或 者 预 报 可 能 发 生 重 大 自 然 灾害 。第 22条 公 司 质 量 安 全 环 保 部 对 排 查 出 的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进 行 登 记 , 及 时 录 入 公 司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信 息 管 理 子 系 统 ,每 季 、

17、 每 年 对 本 单 位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情 况 进 行 统 计 分 析 , 并|按 照 国 家 和 公 司 的 有 关 规 定 报 告 。第 23条 对 于 重 大 事 故 隐 患 , 公 司 将 结 合 生 产 经 营 实 际 , 确定 风 险 可 接 受 标 准 , 评 估 事 故 隐 患 的 风 险 等 级 。 评 估 风 险 的 方法 和 等 级 划 分 标 准 参 照 公 司 生 产 安 全 风 险 防 控 管 理 规 定 执 行 ,评 估 结 果 应 当 形 成 报 告 。第 24条 重 大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评 估 报 告 应 当 包 括 以 下

18、内 容:( 1) 事 故 隐 患 现 状 ;( 2) 事 故 隐 患 形 成 原 因 ;( 3)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 影 响 范 围 及 严 重 程 度 ;( 4) 事 故 隐 患 风 险 等 级 ;( 5) 事 故 隐 患 治 理 难 易 程 度 分 析 ;( 6) 事 故 隐 患 治 理 方 案 。第四章 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治理第 25条 所 属 场 站 对 发 现 的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应 当 及 时 上 报, 公 司 将 组 织 及 时 治 理 , 对 不 能 立 即 治 理 的 事 故 隐 患 制 定 和 落实 事 故 隐 患 监 控 措 施 , 并 告 知 岗

19、位 人 员 和 相 关 人 员 在 紧 急 情 况下 采 取 的 应 急 措 施 。 监 控 措 施 至 少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1) 保 证 存 在 事 故 隐 患 的 设 备 设 施 安 全 运 转 所 需 的 条 件 ;( 2) 提 出 对 生 产 装 置 、 设 备 设 施 监 测 检 查 的 要 求 ;( 3) 制 定 针 对 潜 在 危 害 及 影 响 的 防 范 控 制 措 施 ;|( 4) 编 制 应 急 预 案 并 定 期 进 行 演 练 ;( 5) 明 确 监 控 程 序 、 责 任 分 工 和 落 实 监 控 人 员 ;( 6) 设 置 明 显 标 志 ,

20、标 明 事 故 隐 患 风 险 等 级 、 危 险 程 度 、治 理 责 任 、 期 限 及 应 急 措 施 。第 26条 对 威 胁 生 产 安 全 、 环 境 安 全 和 人 员 生 命 安 全 , 随 时可 能 发 生 事 故 的 重 大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 公 司 将 立 即 停 产 、 停业 整 改 。第 27条 公 司 主 要 负 责 人 根 据 重 大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评 估 结果 , 组 织 制 定 并 实 施 重 大 事 故 隐 患 治 理 方 案 , 做 到 整 改 措 施 、责 任 、 资 金 、 时 限 和 预 案 “五 到 位 ”。第

21、28条 治 理 方 案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1) 事 故 隐 患 基 本 情 况 , 包 括 事 故 隐 患 部 位 、 现 状 和 治 理的 必 要 性 ;( 2) 治 理 的 目 标 和 任 务 ;( 3) 治 理 采 取 的 方 法 和 措 施 ;( 4) 经 费 和 物 资 的 落 实 ;( 5) 负 责 治 理 的 机 构 和 人 员 ;( 6) 治 理 的 时 限 和 要 求 ;( 7) 安 全 控 制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第 29条 所 属 场 站 在 事 故 隐 患 治 理 过 程 中 , 采 取 相 应 的 安 全防 范 措 施 , 防 止 事 故

22、 发 生 。 事 故 隐 患 排 除 前 或 者 排 除 过 程 中 无法 保 证 安 全 的 , 应 当 从 危 险 区 域 内 撤 出 作 业 人 员 , 并 疏 散 可 能|危 及 的 其 他 人 员 , 设 置 警 戒 标 志 , 暂 时 停 产 停 业 或 者 停 止 使 用; 对 暂 时 难 以 停 产 或 者 停 止 使 用 的 相 关 生 产 储 存 装 置 、 设 施 、设 备 , 应 当 加 强 维 护 和 保 养 , 防 止 事 故 发 生 。第 30条 对 于 因 自 然 灾 害 可 能 导 致 事 故 灾 难 的 隐 患 , 公 司 将按 照 有 关 法 律 、 法

23、规 、 标 准 和 本 办 法 的 要 求 排 查 治 理 , 采 取 可靠 的 预 防 措 施 ,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 在 接 到 有 关 自 然 灾 害 预 报 时 ,应 当 及 时 向 下 属 场 站 发 出 预 警 通 知 ; 发 生 自 然 灾 害 可 能 危 及 企业 和 人 员 安 全 时 , 应 当 采 取 撤 离 人 员 、 停 止 作 业 、 加 强 监 测 等安 全 措 施 , 并 及 时 向 地 方 政 府 和 公 司 有 关 部 门 报 告 。第 31条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隐 患 治 理 资 金 应 当 专 款 专 用 。 资 本 化支 出 项 目 ,

24、在 设 备 设 施 检 测 、 事 故 隐 患 评 估 、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的 基 础 上 , 按 照 公 司 投 资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 履 行 项 目 立 项 审 批程 序 。 费 用 化 支 出 项 目 , 按 照 公 司 有 关 规 定 履 行 审 批 程 序 。第 32条 禁 止 下 列 项 目 挤 占 事 故 隐 患 治 理 资 金 :( 1)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项 目 的 安 全 环 保 设 施 , 以 及 投 产 运行 3年 以 内 的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项 目 产 生 的 事 故 隐 患 ;( 2) 与 事 故 隐 患 无 关 的 搭 车 、 扩 能 增 容 和 技 术 改 造 ;( 3) 借 事 故 隐 患 治 理 新 建 建 ( 构 ) 筑 物 、 新 建 装 置 设 施 、购 置 更 新 生 产 设 备 等 ;( 4) 新 增 工 业 电 视 、 警 示 标 识 等 ;( 5) 购 置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用 具 、 消 防 器 材 等 ;( 6) 安 全 环 保 评 价 、 等 级 评 定 、 检 测 检 验 、 体 系 推 进 、 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教案示例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