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和学校德育教育合作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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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如吨年 黏 年 嚣 月器 日 詈 出版 壶 绻牢稚 家 庭 和 学 校 德 育 教 育 合 作 中 的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分 析 刘 爱 芳 初 春 【摘要 】随着经济 和文化的快速发 展,如何培养一个 德智全面发展的 人才成为社会、 学校和家长们面 临 的 重 要 课 题 。 在 当 前 社 会 经 济 和 文 化 的 发 展 环 境 , 家 庭 和 学 校 在 对 下 一 代 发 挥 其 教 育 职 能 时 面 临 着 教 育 资 源 如 何 在 智 育 教 育 和 德 育 教 育 间 分 配 并 由 此 产 生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的 问 题 。 文 章 根 据 家 庭

2、和 学 校 的 教 育 特 点 , 利 用 博 弈 理 论 建 立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模 型 研 究 二 者 在 当 前 教 育 环 境 下 对 下 一 代 德 育 教 育 合 作 中 的 行 为 策 略 , 研 究 结 果 表 明 , 二 者 的 教 育 属 性 及 可 识 别 程 度 是 影 响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演 化 的 重 要 影 响 因 素 。 并 据 此 提 出相 关 建 议 , 以 避 免 家 庭 和 学 校 在 德 育 教 育 合 作 中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的 产 生 。 【关键词】德育教育;博弈;机会主义行为 【作者简介】刘爱芳,金陵科技学院副教授; 初春

3、,金陵科技学院讲师,江苏南京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一一 教 育 在 人 类 社 会 的 发 展 过 程 中 一 直 发 挥 着 重 要 的 作 用 , 其 不 仅 承 载 着 文 化 传 承 的 重 任 。 更 担 负 着 培 养 社 会 发 展 所 需 人 才 的 职 责 而 家 庭 和 学 校 作 为 教 育 的 主 体 机 构 对 德 育 教 育 的 有 效 实 施 担 负 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 ,有必要对家庭和学校在 教 育 合 作 机 制 中 的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策 略 进 行 研 究 , 避 免 任 何 一 方 的 教 育 失 位 对 教 育

4、 体 系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 目 前 国 内 对 于 家 庭 和 学 校 间 合 作 教 育 的 研 究 文 献 主 要 集 中 于 智 育 教 育 合 作 对 德 育 教 育 合 作 研 究 并 不 多 见 。 周 达 章 通 过 对 学 校 与 家 庭 间 的 关 系进行研究。得出学校、社会、家庭问的伙伴关系 对于提高教育效果影响显著【。张涛认为家庭教育 与 学 校 教 育 问 的 良 性 合 作 可 以 有 效 弥 补 二 者 问 的 教育“真 空”】 。高宾鹤 通过对学 校与家庭 教育合作 的 现 状 分 析 认 为 , 二 者 间 的 合 作 观 念 陈 旧 落 后 , 已

5、经 不 能 适 应 现 在 教 育 体 制 下 的 家 庭 学 校 合 作 关 系,并给出相关建议【】。潘洪建和吕玉从博弈的角 度 对 家 庭 与 学 校 间 的 教 育 博 弈 进 行 了 分 析 , 对 二 者间合作关系的改善给出了建议【】。本文则从机会 主 义 行 为 的 视 角 来 分 析 家 庭 和 学 校 在 德 育 教 育 合 作 中 逃 避 教 育 责 任 的 现 象 , 以 避 免 德 育 教 育 缺 位 对 受 教 育 主 体 产 生 的 传 统 道 德 观 念 缺 失 所 带 来 的 万方数据 不 良 影 响 , 从 而 实 现 完 善 现 代 教 育 体 制 培 养 健

6、 全 人才 功能 的 目的 。 一、家 庭和 学校 德育 教育 合作 分析 在 传 统 的 德 育 教 育 中 家 庭 一 直 作 为 教 育 实 施 的 主 体 对 子 女 承 担 教 育 责 任 , 与 此 同 时 , 学 校 作 为 现 代 教 育 体 制 中 的 主 要 教 育 机 构 在 其 社 会 教 育 功 能 的 执 行 中 也 担 负 着 德 育 教 育 工 作 的 责 任 。 因 此 可 以 看 出 , 家 庭 和 学 校 的 德 育 教 育 合 作 在 受 教 育个 体的 成 长过 程中 扮 演着 重 要的 角色 , 是培 养 德、智健全人才的重要保 证,尽管二者在教育合

7、作 的需 求 方 面 还 存 在 着 诸 多 的 差 异 。 (一 ) 家 庭 德 育 教 育 合 作 动 因 分 析 。 家 庭 在 对 下 一 代 的 德 育 教 育 方 面 具 有 特 殊 性 , 其 德 育 教 育 的 目 的 是 隐 形 的 , 教 育 的 方 法 和 手 段 也 没 有 统 一 的 标 准 和 形 式 , 多 依 靠 家 庭 成 员 的 受 教 育 程 度 和 经 验 形 成 。 一 直 以 来 , 家 庭 教 育 扮 演 着 中 国 传 统 文 化资源转化传承平台的角 色,集传统的儒家文化、 道家文化为一体,通过家 庭对下一代的德育进行潜 移 默 化 的 教 育

8、。 但 是 在 现 代 知 识 快 速 更 新 和 学 习 竞 争 压 力 不 断 增 加 的 大 环 境 下 家 庭 德 育 教 育 的 重 要 】 性 和 教 学 方 法 受 到 了 智 力 教 育 的 冲 击 , 在 下 一 代 有 限 的 学 习 容 量 中 对 于 德 育 和 智 育 内 容 的 选 择 成 为 摆在 家 长面 前 的 一道 难 题 。 从 有 限 理 性 的 角 度 来 看 , 家 长 作 为 家 庭 教 育 的主 体对 下一 代 的首 要教 育目 标 应该 是培 养如 何 成为 一个 有道 德 和良 知的 人, 其 次才 是对 智力 教 育 的 开 发 。 但 是

9、 由 于 现 代 社 会 中 教 育 竞 争 和 升 学 压 力 的 逐 渐 加 大 使 得 家 庭 对 孩 子 的 教 育 重 点 逐 渐 由 德 育 开 发 转 为 智 育 开 发 , 而 将 德 育 教 育 的 责 任 寄 希 望 于 学 校 代 为 执 行 , 这 是 家 庭 教 育 在 现 代 教 育 体 制 下 的 无 奈 选 择 , 也 是 家 庭 在 与 学 校 的 德 育 教 育 合 作中 产 生 机 会 主 义行 为 的 主 要 动 因 。 (二 ) 学 校 德 育 教 育 合 作 动 因 分 析 。 作 为 社 会 教 育 体 制 发 展 过 程 中 的 必 然 产 物

10、, 学 校 在 现 代 教 育 体 制 下 以 社 会 机 构 的 身 份 同 家 庭 教 育 紧 密 合 作 。 共 同 承 担 着 对 下 一 代 教 育 的 责 任 。 学 校 在 对 下 一 代 进 行 教 育 的 过 程 中 , 一 方 面 利 用 其 专 业 的 教 育 资 源 和 教 育 方 法 对 下 一 代 进 行 智 育 开 发 , 以 培 养 孩 子 在 知 识 快 速 增 长 的 社 会 环 境 下 的 学 习 及 生 存 能 力 , 以 适 应 现 代 社 会 科 学 技 术 水 平 的 发 展 及 生 活 方 式 的 变 革 : 另 一 方 面 , 学 校 也 担

11、负 着 培 养 社 会 有 用 人 才 的 重 要 德 育 目 标 , 在 注 重 下 一 代 的 以 基 本 道 德 水 平 为 核 心 的 德 育 教 育 基 础 之 上 , 培 养 对 党 和 社 会 主 义 教 育 方 针 的 认 识 和 学 习 , 这 是 法 定的 。 同时 也 是 国家 意 志的 进 一 步体 现 。 但 是 , 从 有 限 理 性 的 角 度 来 看 。 学 校 与 家 庭 同 样 面 临 着 对 下 一 代 教 育 内 容 进 行 重 点 选 择 的 难 题 。 在 目 前 教 育 逐 渐 市 场 化 的 环 境 下 , 学 校 作 为 社 会 构 成 中 的

12、 一 个 普 通 机 构 。 在 承 担 教 育 责 任 的 同 时 也 面 临 着 追 求 自 身 发 展 利 益 的 压 力 , 特 别 是 当 学 生 的 个 人 德 育 发 展 同 学 校 的 升 学 评 价 指 标 相 冲 突 时 。 学 校 也 会 陷 入 对 下 一 代 的 智 育 教 育 和 德 育 教育重点投入的选择困境。当然,从有限理性的角 度出发。学校很难放弃有 硬性评价指标的智育教育 投 入 , 必 然 希 望 将 没 有 硬 性 监 督 指 标 的 德 育 教 育 内 容 转 嫁 到 家 庭 教 育 中 去 , 从 而 成 为 其 在 同 家 庭 德 育 教育 合 作

13、 中 的 机 会主 义 行 为 动 因 。 (三 )家 庭 和 学 校 德 育 教 育 的 博 弈 。 从 以 上 对 家 庭和学校在德育教育合作 动因分析可以看出,二者 对下一代的德育教育重点投人选择上存在着矛盾, 是其德育教育合作冲突的 根源。家庭在教育的目标 上 更 注 重 长 期 教 育 目 标 以 及 对 德 育 教 育 的 投 入 , 将 培 养 一 个 具 有 正 确 道 德 观 念 和 标 准 的 人 作 为 首 要 目标 ,其 次才 是对 其智 育方 面的 投入 和开 发。 因此 , 家 庭 作 为 现 代 教 育 体 制 下 的 一 个 主 体 , 在 教 育 资 源 万方

14、数据 和 精 力 的 投 入 上 倾 向 于 德 育 教 育 , 但 是 在 短 期 的 教 育 目 标 上 也 不 得 不 选 择 加 大 智 育 教 育 的 投 入 , 这 给 家 庭 的 教 育 支 出 带 来 了 压 力 。 对 于 学 校 而 言 , 对 下 一 代 的 教 育 目 标 相 对 家 庭 具 有 短 期 性 , 特 别 是 在 现行 的教 育竞 争 环境 下更 倾向 于 对外 展现 其短 期 的智 育教 育成 果, 从而 易忽 略德 育教 育方 面的 长 期投入。 当 然 对 于 下 一 代 的 德 育 教 育 需 要 家 庭 和 学 校 的 共 同 合 作 缺 一 不

15、 可 。 但 是 从 有 限 理 性 的 角 度 来 看 家 庭 和 学 校 的 理 性 选 择 并 没 有 使 整 体 效 果 达到 最优 。从 而 使 二 者的 教育 策 略选 择陷 入了 困 境嘲 为 机 会主 义 行为 的 产生 创 造了 条 件。 因 此, 在 当 前 教 育 体 制 和 教 育 环 境 下 , 应 建 立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分 析 模 型 。 对 家 庭 和 学 校 的 德 育 教 育 合 作 中 的 博 弈 策略 进 行分 析 以 避 免 机会 主 义行 为 的产 生 。 二、合 作中 机会 主义 行为 演化 模型 建立 (一 )基 本 假 设 条 件 。

16、据 前 文 所 述 , 假 设 建 立 一 个 由 若 干 个 体 组 成 的 教 育 社 会 系 统 , 其 中 主 要 构 成 的 个 体 分 为 两 种 类 型 : 家 庭 和 学 校 , 二 者 在 有 限 理 性 的 情 况 下 对 下 一 代 承 担 全 面 教 育 的 责 任 , 对 下 一 代的 德育 教育 均 不同 程度 地存 在 着机 会主 义行 为 的 倾 向 , 同 时 在 这 个 教 育 体 系 中 只 能 是 二 者 问 的 博 弈 , 为 此 , 将 学 校 和 家 庭 统 一 分 为 机 会 主 义 者 和 合 作 主 义 者 两 种 类 型 , 其 中 机 会

17、 主 义 者 的 数 量 占 所 有 个 体 数 量 的 比 例 为 。 并 根 据 博 弈 理 论 建 立 演 化 模 型进行分析。 在 这 个 教 育 社 会 系 统 体 系 当 中 存 在 着 无 数 个 体 家 庭 和 学 校 之 间 进 行 任 意 的 配 对 合 作 以 便 对 下 一 代 进 行 德 育 教 育 。 其 中 不 同 的 个 体 类 型 在 合 作 时 所 表 现 出 来 的 行 为 将 有 所 不 同 : 机 会 主 义 者 在 合 作 的 过 程 中 倾 向 于 采 取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 破 坏 合作 :合 作主 义 者在 合作 的过 程 中则 倾向

18、于共 同 合 作 , 维 护 二 者 间 的 合 作 关 系 。 具 体 而 言 主 要 有 以 下几种情况: 第 一 种 情 况 : 合 作 主 义 者 间 的 博 弈 (如 表 所 示 )。 若 博 弈 的 家 庭 和 学 校 均 为 合 作 主 义 者 , 则 在 合 作 的 情 况 下 双 方 获 得 的 收 益 均 为 , 若 其 中 一 方 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另一 方继续采取 合作,则假设 表 两 个 合 作 主 义 者 博 弈 收 益 矩 阵 合作 主义 者 合作 背叛 合 作 主 义 者 背叛 (, 一) (,) 采取机会 主义行 为的一 方获得 收益为 。继 续合作 一 方

19、则 遭 受 损 失 为 凡 ; 若 双 方 都 采 取 了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则 双 方 均 不 会 获 得收 益 , 因 此 二 者 收 益均 为 。 其 中 说 明 作 为 合 作 主 义 者 在 合 作 的 过 程 中 采 取机 会主 义 行为 后对 自 己的 谴 责进 而造 成 的负 效 用对 其 所 取 得 收益 的 影 响 。 第 二 种 情 况 : 机 会 主 义 者 同 合 作 主 义 者 间 的 博弈 ( 如表 所示 ) 。 此时 合 作 中 的 家庭 和 学 校 中 将有 一方 为 机会 主义 者 ,若 双 方均 采取 合 作的 态 度将分 别获得 收益 若机 会主

20、 义者采 取机会 主义 行 为 , 则 其 将 获 得 收 益 , 且 有 ( 因 其 为 机 会 主 义 者 不 会 产 生 内 疚 进 而 抵 消 收 益 ), 而 合 作 主 义 者 则 承 担 损 失 露 ; 若 合 作 主 义 者 采 取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 则其 获得 收 益 ,机 会主 义 者承 担损 失 。 若二 者 均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则收益均为。 表 机 会 主 义 者 同 合 作 主 义 者 博 弈 收 益 矩 阵 机 会 主 义 者 合作 背叛 合作 主义 者 背叛 (, 一) (, ) 第三 种情 况 :机 会 主义 者之 间 的博 弈 (如 表 所示 ) 。

21、 此时 合 作 中 的 家 庭 和学 校 均 为 机 会 主 义 者,若双方在合作中不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则各自 获 得 合 作 收 益 为 。 若 一 方 采 取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 而 另 一 方 采 取 合 作 态 度 。 此 时 采 取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一 方 获 得 收 益 , 另 一 方 则 承 担 损 失 ; 若 二 者 都 采 取 了机 会 主 义 行 为 则 双 方 获 得的 收 益 为 。 表 机 会 主 义 者 间 的 博 弈 收 益 矩 阵 机会 主义 者 合作 背叛 合 作 主 义 者 背叛 (,一珏) (, ) 根 据 上 述 三 种 情 况 的 博

22、弈 收 益 矩 阵 可 以 分 别 得到 其博 弈 策略 的纳 什 均衡 : 第一 种情 况 中两 个 合作 主义 者 的纳 什均 衡 为合 作 、合 作和 机 会主 义 行 为 、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两 种 情 况 。 但 是 从 本 文 的 假 设 出发 ,无 论是 作 为合 作主 义者 的 学校 还是 家庭 必 然会 选 择最 大 收益 的 情况 , 即 合作 、 合作 。 同理 , 在 第 二 种 情 况 和 第 三 种 情 况 中 所 得 到 的 纳 什 均 衡 均 为机 会主 义 行为 、机 会 主义 行为 。 (二 ) 个 体 属 性 显 性 情 况 下 的 机 会 主 义

23、 行 为 研 究 。 如 果 学 校 和 家 庭 的 个 体 属 性 能 够 轻 易 地 被 辨 别 , 即 可 以 轻 易 地 分 辨 出 其 是 合 作 主 义 者 或 机 会 万方数据 主 义 者 , 根 据 上 一 节 得 到 的 三 种 博 弈 情 况 下 取 得 的 纳 什 均 衡 结 论 可 以 对 二 者 间 的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演 化 情 况 作 进 一 步 的 分 析 和 研 究 : 对 于 合 作 主 义 者 而 言 , 如 果 博 弈 对 方 也 是 合 作 主 义 者 。 则 其 最 优 策 略 为 合 作 , 取 得 的 收 益 为 ; 若 对 方 为 机

24、会 主 义 者 时, 其 最 有 策 略 为 机 会主 义 行 为 , 取 得 的 收益 为 。 由此 可 以 得 到 合 作 主 义 者 的 期 望 收 益 为 : (一) () 对 于 机 会 主 义 者 而 言 , 如 果 博 弈 对 方 是 合 作 主 义 者,由于合作主义者将采 取机会主义行为的策略, 为 此 机 会 主 义 者 的 收 益 将 为 ; 如 果 博 弈 对 方 是 机 会 主 义 者 , 则 博 弈 双 方 的 最 优 策 略 均 为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 此 时 机 会 主 义 者 的 收 益 为 。 由 此 可 以 得 到 机会 主 义 者 的 期望 收 益

25、 为 : 。( () 综上 可以 得 到教 育社 会 系统 中 所有 个体 的 平均 期 望收益为: (一)扭 () 由 于 本 文 假 设 家 庭 和 学 校 在 对 下 一 代 的 德 育 教育 合作 中 保持 有限 理 性的 态 度, 即其 在 采取 策 略 时 会 根 据 博 弈 双 方 策 略 情 况 不 断 进 行 学 习 和 调 整 进 而 实 现 纳 什 均 衡 。 因 此 学 校 和 家 庭 也 在 不 断 调整 自身 的 策略 来适 应 整个 系 统, 这一 演 化过 程 利用 复 制 动 态 方 程 进 行 描 述 【 可 以得 到 系 统 中 机 会主 义 者的 占 比

26、率 为 : 饵 , ) () 表 示 机 会 主 义 者 收 益 同 个 体 平 均 收 益 间 的 关 系 。 如 果 表 示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的 收 益 大 于 平 均 收 益 , 将 存 进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的 产 生 , 进 而 增 加 系 统 中 机 会 主 义 者 的 数 量 : 反 之 则 会 减 少 机 会 主 义 者 的 数 量 。 为 了 进 一 步 进 行 分 析 , 将 式 ()、 式 ()代 入 式()中得到 : (一) () 此时 可看 出 , 关 于是 单调 递 减的 , 且,说 明 当 教 育 系 统 中 的 家 庭 和 学 校 的 个 体 属

27、性 能 够 被 彼 此 辨 别 时 , 博 弈 双 方 都 会 不 断 调 整 自 身 的 策 略 , 从 而 使 系 统 中 的 机 会 主 义 者 不 断 向 合 作 主 义 者 转 变,进 而杜 绝机 会主 义行 为。 (三 ) 个 体 属 性 隐 性 情 况 下 的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研 究。上一节中假设 的个体属性显性 情况属于一种理 性 状 态 , 毕 竟 在 现 实 生 活 当 中 , 对 于 家 庭 和 学 校 是 否 在 对 下 一 代 的 德 育 教 育 中 采 取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是 难 以 明 确 辨 别 的 。 同 时 由 于 其 他 各 种 因 素 的

28、 影 响 使 得 博 弈 双 方 不 能 充 分 相 互 了 解 , 存 在 着 普 遍 的 信 息 不 对 称 性 , 因 此 , 本 节 对 博 弈 个 体 属 性 隐 形 情 合作 合作 (,) (一,) 况下 的 机 会 主 义 演 化 行 为 进 行 研 究 。 假 设 此 种 情 况 下 系 统 中 的 机 会 主 义 者 占 比 为 , 则 对 于 合 作 主 义 者 而 言 , 其 同 另 一个 合 作 主 义 者 建 议 三、 对家 庭和 学 校在 德育 教 育合 作中 的 博弈 的 概 率 为 一 。 与机 会 主 义 者 博 弈 的 概率 为 。 利 用 前 文 中 三

29、种 情 况 的 最 优 纳 什 均 衡 策 略 结 果 可 知,合作主义者同合作主义者的最优策略为合作, 同 机 会 主 义 者 的 最 优 策 略 为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 因 此 , 在 当 前 不 能 辨 别 对 方 属 性 的 情 况 下 选 择 以 的 概 率 采 取 合 作 策 略 , 以 的 概 率 来 采 取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策 略 。 同 理 可 知 , 机 会 主 义 者 在 同 对 方 进 行 博 弈 的 过 程 中 , 无 论 对 方 个 体 属 性 如 何 。 其 最 优 策 略 均 为 采 取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策 略 。 由 此 , 可 以 得

30、 出 两 种 个 体 在属 性 隐 形 情 况下 的 期 望 收 益 : 对合 作主 义 者而 言 其 与另 一 方博 弈 的期 望 收益为: 五( ( ( (一,母】【一(一) 】 () 对机 会主 义 者而 言, 其 与另 一方 博 弈的 期望 收 益为 : (一)(一)卜 () 同理 , 可 以 得到 机 会 主 义者 在 系 统 中 的占 比 率 为 : (一)【(一,) (一凡一,)(一凡一 )一】 () 继续整理 得到: (一)【(一,功(一)( )(一)凡司 () 其中(儿一,功(一) )(一)凡司,故,说明 此 时 系 统 中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获 得 的 收 益 大 于

31、 平 均 个 体 的 收 益 将 增 加 系 统 中 机 会 主 义 者 的 数 量 进 而 主导 整 个教 育 社 会系 统 。 从 以 上 分 析 可 以 看 到 在 当 前 教 育 社 会 系 统 中 个体 的属 性 及其 可辨 别性 对 于合 作中 的机 会 主 义 行 为 的 产 生 及 发 展 趋 势 的 演 化 具 有 重 要 作 用 。 若 个 体 属 性 可 相 互 辨 别 , 则 在 相 互 博 弈 演 化 的 过 程 中 合 作 主 义 者 的 数 量 会 逐 渐 增 多 。 最 终 主 导 整 个 系 统 。 同 样 , 若 个 体 属 性 不 能 被 相 互 识 别

32、, 则 在 相 互 博 弈 演 化 过 程 中 机 会 主 义 者 的 数 量 会 逐 渐 增 多 , 最 终 主 导 整 个 系 统 。 当 然 , 现 实 中 的 情 况 一 般 介 于 这 两 种 理 想 情 况 之 间 。 而 且 双 方 的 个 体 属 性 处 于 部 分 可 辨 别 的 状 态 。 特 别 是 家 庭 和 学 校 作 为 教 育 的 主 体 , 其 对 于 德 育 教 育 的 重 视 程 度 又 难 以 简 单 地 进 行 量 化 和 辨 别 , 这 就 给 机 会 主 义 者 向 合 作 主 义 者 转 变 增 加 了 困 难 。 为 此 , 应 根 据 家 庭 和 学校 在德 育教 育 合作 中的 特点 , 有针 对性 地对 下 一 代 德 育 教 育 观 念 进 行 建 设 , 同 时 通 过 多 渠 道 和 方 法 来 增 加 其 个 体 属 性 的 可 辨 别 性 , 以 此 从 根 本 上 避 免 二 者 在 德 育 教 育 合 作 中 的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的 发生 并 促 进机 会 主 义 者向 合 作 主 义者 转 变 。 (; 万方数据 从 上 述 对 家 庭 和 学 校 在 德 育 教 育 合 作 中 的 机 会主 义行 为模 型 分析 结果 可以 看 出, 在有 限理 性 条件 下 家庭 和 学校 在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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