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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材料由网络搜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材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平安治理煤矿平安监察行政执法需留意的征询题 当前行政执法中有以下几个征询题值得留意:第一,在建立和完善平安监察行政执法机制上下功夫不够。平安监察是执法行为,必须尽快改变单纯靠行政命令的治理方式,尽快走上平安监察法制化轨道监察执法人员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认真学习掌握执法的根本依照;二是要执行监察程序,依法监察,按执法程序办事;三是要运用好煤矿平安监察条例给予的各种行政处分的有效手段;四是要正确理解和使用煤矿平安监察执法文书。第二,平安监察行政执法思想、职能职责、工作方式上转变不够。不少省级煤矿平安监察局根本上
2、仍沿用单纯靠行政命令的治理方式,说的是地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该说的话,而不是煤矿平安监察执法部门该说的话,对一年来终究下了多少市县、跑了多少路、监察了多少矿、觉察了多少隐患、下达了各类执法文书各多少份、罚了多少款、出了多少平安事故、查处多少起、结案多少起、事故结案率到达多少、向地点人民政府提出了多少行政执法建议等心中无数,从思维方式到工作方式仍然老套路,治理多、监察少,检查多、执法少。第三,行政执法中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处分必严不够。由于缺乏经历和对使用执法文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现场检查无笔录、调查不取证、行政处分不制造文书的现象,在一些地点还比较普遍,行政处分力度不大,该处分时不处分、该罚款时
3、不罚款。第四,行政执法实践中法律责任认识不浓。一些省(自治区)自行印制了执法文书。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垂直治理的派出机构是不能未经批准,本人制造某种格式执法文书的,这涉及到该种执法文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各省局可以提出国家局应制造、补充哪些执法文书,但不能自行制造,一旦打起官司,极易造成败诉。第五,平安监察人员业务素养不能适应行政执法的需要。现有各级平安监察人员大部分来自煤矿企业,长于平安治理,短于行政执法,执法经历缺乏,法律知识生疏,因底气缺乏,依法行政中缺乏果断决策,大胆执法。第六,煤矿平安监察量化效果信息调度不畅通。目前,有一些企业治理行为、部门治理职能仍由煤矿平安监察机构承担,主要负担平安消费专项整治、关井压产和消费许可证治理等工作,阻碍和制约了平安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处理当前平安监察中治理多监察少、检查多执法少的场面,从20xx年起,各省局、办事处都应围绕平安监察的主要工作按月进展量化效果分析,并进展信息调度,以此推进煤矿平安监察思想、职能、工作方式的根本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