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规与实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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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法规与实务,主编:魏震铭,主编,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 旅游法概述,第二章 旅行社管理法规,第三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第四章 饭店管理法规,第五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章 旅游资源法律保护,第八章 合同法与旅游合同,参考书目,第九章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第十章 旅游争议的诉讼与非诉讼解决,第十一章 地方旅游法规,第十二章 服务贸易总协议与中国旅游业,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 旅游法概述,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第一节 旅游法的含义与法律地位,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第一节 旅游法的含义与法律地位,一、旅游法的含义,旅游法是调整旅游活动中各种旅游行为的法,是调整各种旅游行为的法

2、律规范总称。,(一)旅游法是法,(二)旅游法是调整旅游行为的法律规范总称,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第一节 旅游法的含义与法律地位,一、旅游法的含义,1.法是调整人的社会行为的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3.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 4.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二、旅游法的形式,(一)制定法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际条约,(二)旅游法的形式,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第一节 旅游法的含义与法律地位,1.法的效力位阶,(一)法的效力位阶与规则,三、旅游法的法律地位,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第一节 旅游法的含义与法律地位,2.法的效力位阶的一般规则,旅

3、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第一节 旅游法的含义与法律地位,(一)法的效力位阶与规则,三、旅游法的法律地位,(1)凡是与宪法相抵触的法都是无效的 (2)上一级法的效力高于下级任何一种法的效力,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第一节 旅游法的含义与法律地位,3.法的效力位阶的特殊规则,(二)旅游法的法律地位,(一)法的效力位阶与规则,三、旅游法的法律地位,(1)特别法律优于一般法律 (2)新法优于旧法,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第二节 旅游法律关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第二节 旅游法律关系,一、旅游法律关系的含义与范围,旅游法律关系的含义是指旅游法律法规确认和调整的旅游活动参加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第

4、二节 旅游法律关系,旅游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旅游法律关系的不可缺少的必要部分,它包括旅游法律关系主体、内容、客体。,二、旅游法律关系的要素,二、旅游法律关系的要素,(一)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第二节 旅游法律关系,1.旅游法律关系主体的含义 主体是旅游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在旅游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旅游权利和承担旅游义务的人和组织。,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第二节 旅游法律关系,二、旅游法律关系的要素,(一)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第二节 旅游法律关系,3.旅游法律关系主体,旅行社旅游者旅游行政管理机关旅游相关部门,二、旅游法律关系的要素,(一)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

5、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第二节 旅游法律关系,1.权利的含义与种类 2.义务的含义与种类 3.旅游权利与义务,(二)旅游法律关系的内容,二、旅游法律关系的要素,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第二节 旅游法律关系,(三)旅游法律关系客体,物行为精神产品,二、旅游法律关系的要素,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第二节 旅游法律关系,三、旅游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条件,法律规范法律事实,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第三节 旅游法律责任,一、旅游法律责任的含义与种类,(一)旅游法律责任的含义,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第三节 旅游法律责任,1.旅游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对其实施违反旅游法律法规行为,或违反旅游合同约定行为造成的损害所必须承担

6、的赔偿、补偿、接受惩罚的不利后果。,(二)旅游法律责任的种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第三节 旅游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一、旅游法律责任的含义与种类,二、旅游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第三节 旅游法律责任,(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二)行为的违法性,(三)违法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三、旅游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一章第三节 旅游法律责任,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 旅行社管理法规,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一节 旅游社的含义、分类、设立,旅行社是什么?它是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旅游法规与实务第

7、二章第一节 旅游社的含义、分类、设立,(一)旅行社的含义,一、旅行社的含义、分类,以营利为目的是法人企业从事旅游业务,旅游业务是旅行社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或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导游等服务的经营活动。,表1旅行社的分类及其经营范围,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一节 旅游社的含义、分类、设立,(二)旅行社的分类及其经营范围,一、旅行社的含义、分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一节 旅游社的含义、分类、设立,(二)旅行社的分类及其经营范围,一、旅行社的含义、分类,国内旅行社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服务。 国际旅行

8、社:国际旅行社是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是组织大陆地区公民出国旅游,大陆地区以外的旅游者到中国旅游,大陆地区公民国内旅游,并为他们服务。,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一节 旅游社的含义、分类、设立,(一)设立条件,二、旅行社的设立,1.要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要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要有符合规定的经营管理人员 4.要有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一节 旅游社的含义、分类、设立,(二)申请、审批程序,二、旅行社的设立,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一节 旅游社的含义、分类、设立,(一)旅行社的非法人分社及设立,三、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与审批,1.旅行社的非法人

9、分社 旅行社的非法人分社是指由旅行社设立,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设立社名义开展旅游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 2.设立旅行社的非法人分社的条件 3.设立旅行社的非法人分社的程序,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一节 旅游社的含义、分类、设立,(二)旅行社门市部及设立,三、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与审批,1.旅行社门市部 旅行社门市部是指旅行社在注册地的市、县行政区域以内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设立社招徕游客并提供咨询、宣传等服务的收客网点。 2.旅行社门市部的设立,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一节 旅游社的含义、分类、设立,(一)外商投资旅行社及设立,四、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设立与经营范围,1.外商投资旅行社 2.

10、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设立条件 (1)外商投资旅行社的中国投资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2)外商投资旅行社中的外国旅游经营者应当具备的条件,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一节 旅游社的含义、分类、设立,四、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设立与经营范围,(二)外商投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二节 旅游社的权利与义务,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二节 旅游社的权利与义务,一、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的权利义务,1.旅行社有进行旅游业务经营的权利 2.旅行社有向旅游者收取服务费的权利 3.旅行社有要求旅游者按照合同旅游的权利 4.旅行社有索赔权,(一)旅行社的主要权利,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二节 旅游社的权利与义务,(二)旅行社

11、的主要义务,一、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的权利义务,1.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约定的各项服务 2.旅行社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 游者人身,财物安全要求 3.旅行社应聘用合格导游和领队,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二节 旅游社的权利与义务,(二)旅行社的主要义务,案例2-1:2002年夏季,广州某小学20名教师参加广州某旅行社的武夷山五日游,五日游中包括漂流。到漂流那天,有位客人因为带了两个小孩,想让孩子乘同一条船,该船超载,导游当时劝告游客这样做很危险,但这位游客说:“一个小孩没有问题”,结果船在途中翻了,幸好水位浅,游客自行上了船,但是这位游客的手表、相机进水造成损坏,经协商,船务公司和旅行社各

12、承担一半由于翻船造成的相机、手表损失费。此案中,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因是旅行社导游对漂流中客人的危险做法没有坚决阻止,即没有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一、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的权利义务,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二节 旅游社的权利与义务,(二)旅行社的主要义务,一、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的权利义务,案例2-2:某旅行社在2003年“五一”黄金周期间组团去杭州旅游,导游人手不够,旅行社就聘请有导游资格证的3年级大学生张某为该团导游。张某带团到西湖乘船游览时,因人多拥挤,一位张姓游客掉入湖中,后虽被救起,但由于受惊吓,心脏病发作被送入医院,花医疗费3000元。旅行社因聘用不合格导游,没有履行为旅游者聘用合

13、格导游的义务而承担赔偿医疗费的责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二节 旅游社的权利与义务,(一)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利,二、旅行社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间的权利义务,审批权 监督检查权 行政处罚权,1.依法检查监督的义务 2.检查人员应当向受检查旅行社出示证件,不得泄露旅行社商业秘密,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二节 旅游社的权利与义务,(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义务,二、旅行社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间的权利义务,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三节 旅游社经营的法律,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三节 旅游社经营的法律,一、旅行社业务经营规则,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三节 旅游社经营的法律,一、旅行社业务经营规则,案例2-3:20

14、03年5月上海某旅行社通过报刊广告推出“老年之福”云南、昆明、丽江双卧11日游,特价1580元(全包)。但当20人的老年旅游团到昆明后,当地接待社声称对老年团队的优惠政策已取消,要求每名游客补交门票380元,否则不予游览。上海旅行社先垫付门票款,旅游返沪后,旅行社要求老人们补交门票,老人们以旅行社发布虚假广告,以“大包”应当包括交通、住宿、门票等费用为由,拒绝交付票款。,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三节 旅游社经营的法律,(一)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二) 旅游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三)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三节 旅游社经营的法律,(一)价格法规定的

15、价格违法行为,三、价格法,(二) 旅游市场价格违法行为,(三) 违反价格法的法律责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三节 旅游社经营的法律,(一)我国现行的主要税种,四、税法,(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1)商品税 (2)所得税 (3)财产税,(三)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四节 旅游社质量保证金制度,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四节 旅游社质量保证金制度,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由旅行社交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保证金只能用于旅游质量问题赔偿,专款专用,不能挪做它用。旅行社交纳的保证金为现金,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不能作为保证金。保证金的所有权属于旅

16、行社,但其占有、使用、处分权能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使。,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含义及金额,(二)旅行社缴纳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一)含义,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四节 旅游社质量保证金制度,二、适用与不适用质量保证金的条件,表3适用与不适用质量保证金的条件,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四节 旅游社质量保证金制度,二、适用与不适用质量保证金的条件,案例24:赵先生在2002年春节携妻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张家界四日游”,书面合同约定,旅游活动全程住宿标准为双人标准间。旅游活动第二天,张家界突降百年不遇大雪,赵先生住的天子山山上宾馆水管冻裂,无水洗漱和冲卫生间,臭味熏人。张先生向旅行社索赔,旅行社因无水供应是

17、突降大雪的不可抗力所致,旅行社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四节 旅游社质量保证金制度,二、适用与不适用质量保证金的条件,案例25:2002年“十一”期间,于先生随旅游团在长城游玩时,不慎踏空石阶,造成手臂粉碎性骨折,导游立即用车送于先生去医院治疗,花医疗费300元,于先生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因为于先生摔伤是意外事件,非旅行社和导游过错,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四节 旅游社质量保证金制度,(一)旅行社自身违规违约的赔偿标准,三、质量保证金的赔偿标准,(二)旅行社因旅游相关部门违规违约而 承担的赔偿标准,(三)旅行社因导游违约违规而承担的赔偿标准,旅游法规

18、与实务第二章第五节 旅游社责任保险,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五节 旅游社责任保险,(一)保险与旅行社责任保险,一、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含义与投保范围,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通过旅行社责任保险使旅行社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减轻旅行社负担,增强旅游者获得赔偿的力量,维护旅游者权益。,1、旅游者人身伤亡赔偿责任; 2、旅游者因治疗支出的交通、医药费赔偿任; 3、旅游者死亡处理和遗体返遣费用赔偿责任; 4、对旅游者必要的施救费用赔偿责任;

19、 5、旅游者行李物品的丢失、损坏或被盗所引起 的赔偿责任; 6、由于旅行社责任争议引起的诉讼费用;,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五节 旅游社责任保险,(二)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投保范围,一、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含义与投保范围,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五节 旅游社责任保险,(一)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性质与期限,二、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性质、期限、保险金额,(二)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五节 旅游社责任保险,(一)旅行社投保,三、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投保和索赔,1.旅行社投保必须向中国境内经营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投保 2.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合同 3.旅行社办理投保手续 4.旅行社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或

20、给付保险金 5.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费,不得在销售价格中单独列项,(二)索赔程序,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六节 旅游社的法律责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六节 旅游社的法律责任,一、旅行社的行政责任,(一)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没收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处以15至30天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人民币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游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许可证的行为。,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六节 旅游社的法律责任,一、旅行社的行政责任,(二)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多不能超过3万元

21、;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行为。,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六节 旅游社的法律责任,(三)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人民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行为。,一、旅行社的行政责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二章第六节 旅游社的法律责任,(一)旅行社的违约责任,二、旅行社的民事责任,(二)旅行社的侵权责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一节 导游人员的含义与分类,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条规定: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

22、章第一节 导游人员的含义与分类,(一)导游人员的含义,一、导游人员的含义与分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一节 导游人员的含义与分类,(二)导游人员的分类,一、导游人员的含义与分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一节 导游人员的含义与分类,(一)导游证的含义、领取条件与程序,二、导游证与临时导游证,1.导游证的含义 导游证即正式导游证,它是指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导游证。,2.领取导游证的条件,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一节 导游人员的含义与分类,(一)导游证的含义、领取条件与程序,二、导游证与临时导游证,3

23、.申请、颁发导游证的程序,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一节 导游人员的含义与分类,(一)导游证的含义、领取条件与程序,二、导游证与临时导游证,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一节 导游人员的含义与分类,(二)临时导游证的含义、条件、程序,(三)正式导游证与临时导游证的区别,二、导游证与临时导游证,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二节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与等级考核制度,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二节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与等级考核制度,一、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二节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与等级考核制度,二、导游人员资格证与导游证的联系与区别,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二节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与等级考核制度,三、导游

24、人员等级及评定标准,(一)导游人员的等级,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二节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与等级考核制度,(二)导游人员职业等级标准,三、导游人员等级及评定标准,1.初级导游员等级标准 2.中级导游员等级标准 3.高级导游员等级标准 4.特级导游员等级标准,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三节 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三节 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一)导游人员享有人格受尊重权和人身安全不受 侵犯权,一、导游人员的权利,案例31:2000年5月,某旅行社组织了黄山5日游团队,安排本社导游李某作全程陪同。李某组织能力较强、旅游知识较为丰富,她在带团乘火车前往黄山途中,介绍安徽的风土人情、风景

25、名胜,为大家唱歌,活跃气氛,但游客张某觉得不够刺激,要求李某讲“黄色”笑话,并说所有的导游都应该会讲。从未讲过这类笑话的李某非常为难,婉言拒绝,并提议大家参与互动游戏,游客张某等人拒绝参加,指责导游不能满足游客的需求,产生怨气。到达黄山,入驻宾馆后,张某声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怀疑是导游李某拿错了,要检查她的包并搜身,李某拒绝其无理要求,但张某不肯罢休,要求李某为其提供手机,供他在整个旅途中使用,并且声称投诉李某所在旅行社。张某的行为不仅无理,更是侵犯李某人格权的违法行为。,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三节 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二)导游人员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一定条件的调整 或变更接待计划权,一、导游

26、人员的权利,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三节 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二、导游人员的义务,案例3-2:赵某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合格,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被某旅行社聘用,他在一次带团过程中,导游讲解服务质量差,该团旅游者对他的导游讲解服务极其不满,旅游结束后,旅游者向质检所投诉,要求旅行社退还导游服务费用。该旅行社以旅游者投诉给旅行社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赵某承担赔偿责任,并不支付赵某带团报酬。赵某对此十分不满,提出此次带团是受旅行社委派,旅行社应对投诉承担责任并按约定支付其带团费用。,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三节 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案例3-3:某企业的经理同15名员工,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长江大小三峡,神

27、农架七日游”,活动开始后的第三天晚上,旅游团住宿的宾馆因临时租用给某“代表团”,游客们在宾馆大堂内纷纷指责全陪导游张某,使他很难堪。由于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和宾馆共同努力,以化整为零的办法解决了住宿问题,但是,最后一名游客入住宾馆时,已是深夜12点钟。根据游程安排,第四天是乘游船游览西陵峡、巫峡和瞿塘峡,这是游程中最为精彩的一个项目。当游客登上游船时,导游员就捏着一把汗,因为江面上已经升起了薄雾。游船行进中雾越来越浓,至中段时三峡两岸的景色已经看不清了。这时,一夜没睡好的游客开始“骚乱”起来,把一切不满发泄到导游身上,先是对着导游说些不文明的话,到后来,某游客竟然动起手来,要从导游身上掏出钱,赔偿

28、“损失”,其他游客也在一旁高声叫嚷并声称“有多少钱拿多少钱,不够拿导游证作抵押”此时,导游赶紧将导游证放到腰包内,情绪激动的游客拿不到钱和证,就来回推搡导游,导游站立不稳,摔倒在甲板上,造成面部擦伤。事后,导游张某向旅行社请示“不能继续随团活动”,旅行社同意张某请求。张某按旅行社的指示,妥善安排该团并向该团旅游者说明后,返回住地。,二、导游人员的义务,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三节 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案例3-4:北京游客任某一家在春节期间参加旅行社组团到云南丽江、泸沽湖旅游。1月24日,在泸沽湖游览期间,导游带团到摩挲人家“家访”。家访的内容是听一位当地的女孩讲解摩挲人的生活习惯,然后就到摩挲

29、人家里的佛堂进行拜佛抽签。导游说游客今天遇见的是从西藏布达拉宫来的僧侣摩挲人,是很幸运的。游客进入大师解签房间后,该大师称游客的家庭要有血光之灾,孩子要有灾难,但是可以化解,方法是由大师为其家庭念经七七四十九天,再烧一炷香,就可以化解灾难。但是念经佛堂的灯油钱要有游客支付,每天30元,共计1470元。并再三嘱咐不能告诉别人,否则将遭报应。游客将信将疑、犹豫不决时,又再一次被告诫灾难即将发生,要赶快交钱。于是游客交了1500元钱。后来该游客在与其他团友交流中,发现都遇有相同的情况,知道被骗了。返程后,该游客向质检部门投诉该导游的欺骗行为,并要求赔偿损失。,二、导游人员的义务,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

30、第四节 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和年审管理制度,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四节 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和年审管理制度,(一)计分管理部门及其职责,一、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四节 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和年审管理制度,(二)计分办法,一、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四节 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和年审管理制度,一、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二)计分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四节 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和年审管理制度,(三)计分管理的其他规定,一、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四节 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和年审管理制度,(一)年审管理部门及其职责,二、导

31、游人员的年审管理制度,(二)年审的方式、内容、等级,(三)年审管理的其他规定,第五节 导游人员的法律责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五节 导游人员的法律责任,导游人员的法律责任是导游人员对其实施违反旅游法律法规行为,或违反旅游合同约定行为造成的损害所必须承担的赔偿、补偿、接受惩罚的不利后果。由于导游人员违反的法律不同,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第五节 导游人员的法律责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五节 导游人员的法律责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五节 导游人员的法律责任,案例35:某年10月,县某旅行社接待了来自北京的由8位老人组成的“夕阳红”旅游团队,该旅行社委派陈某为该团导

32、游。在参观游览的过程中,陈某对游客反复说,大家到古城西安来一次不容易,既然来了就应多看几个景点,以免留下遗憾。在征得少数游客的同意后,陈某增加了小雁塔和碑林两个计划外景点,向每位游客加收了80元费用。为了能挤出时间参观这两个景点,陈导游缩短原计划内景点的参观时间,使游客疲惫不堪。许多游客感到计划内的景点参观太匆忙,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对陈导游额外增加景点的行为非常不满。旅游结束后,该团游客集体签名向旅游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第五节 导游人员的法律责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五节 导游人员的法律责任,案例36:2002年5月,河南开封某旅行社接待一个赴西藏的英国旅游团,安排任某作全程导游。5月21

33、日,旅游团在游览布达拉宫时,外国游客对雄伟的宫殿和高超的建筑艺术赞叹不已,对中国的繁荣昌盛感慨万千,可导游任某却信口开河说:“中国管这么大地方有什么用,像西藏这么贫穷落后的地方趁早让它独立或划归他国,没准儿能更好。”在随后的几天游览中,他依然我行我素,发表了许多不负责任的错误言论。后来被中国内地游客投诉到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第五节 导游人员的法律责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五节 导游人员的法律责任,案例37:日语专业大学生刘某毕业后,报名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未合格。他想利用闲暇时间从事导游工作,于是与某国际旅行社联系,希望能给他带团导游的机会。2001年7月,正值旅游旺季,该旅行社导游不足

34、,便聘请刘某充任导游员。刘某在带团过程中,凭借自己流利的日语水平及丰富的旅游知识,赢得了游客的好评。但当旅游行政部门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刘某是无证导游,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罚。刘某对此不服,认为自己是受旅行社聘用,并非擅自进行导游活动。刘某的辩解是否成立?,第五节 导游人员的法律责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 饭店管理法规,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一节 饭店的含义与星级评定,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一节 饭店的含义与星级评定,(一)饭店的产生及发展,一、饭店的产生与饭店的含义,饭店可以定义为:为公众提供食宿设施和其他综合服务的商业性机构与建筑设施。,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一节 饭店的含义与星级评定,(二)饭店

35、的含义,一、饭店的产生与饭店的含义,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一节 饭店的含义与星级评定,(一)饭店的等级,二、饭店的星级与评定标准、程序,一星级饭店二星级饭店三星级饭店四星级饭店五星级饭店,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一节 饭店的含义与星级评定,(二)饭店星级的评定范围,二、饭店的星级与评定标准、程序,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一节 饭店的含义与星级评定,(三)星级饭店评定的依据与划分标准,二、饭店的星级与评定标准、程序,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一节 饭店的含义与星级评定,(四)星级评定的机构及其分工,(五)饭店星级的评定,(六)饭店星级检查,二、饭店的星级与评定标准、程序,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一节 饭店

36、的含义与星级评定,(一)对经复核达不到星级标准的星级饭店的具体 处理方法,三、饭店星级复核及处理制度,(二)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对星级饭店做出处理的权 限,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二节 饭店经营的法律,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二节 饭店经营的法律,(一)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一、住宿的治安管理,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二节 饭店经营的法律,(二)公安机关的管理职责,一、住宿的治安管理,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二节 饭店经营的法律,二、法律责任,案例41:某饭店是一个集餐饮、娱乐、住宿于一体的酒店,由于承包人江某经营不善,饭店处于亏损状态。1996年下半年开始,该饭店在地下一层开设了一个名为“开心天

37、地”的赌场,开始经营赌博生意,生意渐渐地兴隆起来。江某在经营赌场期间,该酒店的601房间长期无偿地供给该市公安局局长于某占用。江某曾多次向于某等十几名党政机关干部行贿,金额高达200多万元,江某便在这张关系网的保护下,违法经营赌博生意长达4年之久,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00年12月,经省专案组查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江某犯有赌博、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于某等十几名受贿的党政机关干部也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三节 饭店食品卫生法律,食品是指各种可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旅游法规

38、与实务第四章第三节 饭店食品卫生法律,(一)食品的含义,一、食品的含义及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三节 饭店食品卫生法律,(二)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一、食品的含义及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三节 饭店食品卫生法律,(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二、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管理,(二)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管理,1.食品生产经营的法定许可证制度 2.食品标识管理,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三节 饭店食品卫生法律,(一)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及主要职责,三、食品卫生的管理及监督机构

39、,(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及其职责,1.食品卫生管理部门 2.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食品卫生监督机构 2.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三节 饭店食品卫生法律,(一)食物中毒的含义及其特征,四、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食物中毒是指细菌性、化学性、真菌性和有毒动植物等引发的爆发性中毒。,旅游法规与实务第三章第三节 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案例42:2003年11月5日中午,A市某酒店中餐厅接待了一个来自东北的旅游团用餐。客人用餐后不久,一些人就开始出现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导游员将此情况立即反映给该酒店经理王某,王经理担心此事传扬出去影响生意,遂找来附近一家无证诊所的医生,为客

40、人治病。但客人病情不见好转。后在导游员的要求下才将这些游客送往临近的大医院,经医院诊断为食物中毒。该市卫生监督机构接到该医院报告,称有22名游客在食用东亚酒店的鸡蛋馅饺子后5人中毒,2人休克。该市旅游主管部门会同卫生防疫站立即前往该酒店,封存了部分食物,并将鸡蛋馅饺子带回化验。结果发现饺子皮中含亚硝酸钠为25.1克千克,饺子馅中含亚硝酸钠为78.5克千克。经调查,该店厨师误将亚硝酸钠当作食盐放入饺子馅中造成游客食物中毒。市卫生局依法刑该酒店进行了处罚。,四、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一)食物中毒的含义及其特征,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三节 饭店食品卫生法律,(二)食物中毒的处理,1.履行报告义务 2

41、.采取控制措施,四、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四节 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消费者自娱自乐的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场所。如歌厅、舞厅、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开展文明健康的娱乐活动。,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四节 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一、娱乐场所的含义,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四节 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一)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业管理,二、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二)娱乐场所禁止经营的活动,(三)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管理,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四节 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一)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三、娱乐场所的治

42、安管理,(二)从业人员的规定,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四节 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三)严厉禁止的活动规定,案例43:某市电影公司工人陈某伙同无业人员董某和崔某开办了一家歌厅,并以此为掩护播放淫秽录像,共同组织他人卖淫,获取暴利。陈某对此进行了策划,商定由陈、董负责招集卖淫人员,由崔某寻找嫖娼人员。自2002年4月至10月间,陈某等人数次组织于某、洪某等8名妇女卖淫,获得卖淫款人民币8600元。2002年11月,当陈某又找来于某、洪某并让她们向某公司两名经理卖淫时,洪某说自己可能染上了性病,陈某表示无所谓,仍积极怂恿于某、洪某与他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将陈某等人抓获后,经检查洪某患有

43、严重淋病,而于某已染上了艾滋病,造成数名嫖娼者被感染。,三、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四节 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四)对相关设施的规定,三、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四节 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四、法律责任,1.违反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规定的处罚 2.违反娱乐场所治安管理规定的处罚,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五节 饭店的权利与义务,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五节 饭店的权利与义务,(一)饭店与旅客之间权利义务的产生,一、饭店与旅客之间权利义务的产生与终止,(二)饭店与旅客之间权利和义务的终止,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五节 饭店的权利与义务,二、饭店与旅客的权利和义务,旅游法规与

44、实务第四章第五节 饭店的权利与义务,(一)饭店与非旅客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三、饭店与其他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二)饭店与旅行社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三)饭店与行政管理部门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四)饭店与商品供应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六节 饭店的法律责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六节 饭店的法律责任,一、因违反合同而产生的责任,(一)饭店违约责任的产生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 (三)饭店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六节 饭店的法律责任,(一)饭店的侵权行为,二、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责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六节 饭店的法律责任,案例44:1999年11月,浙江省海

45、宁市海盐县六里乡28岁农民郑某来到海宁市硖石镇招待所,郑某在办理住宿手续并交纳住宿费40元之后,住进该招待所203号客房。下午1时,招待所又安排了另一名旅客王某与郑某同室住宿。王某系一名屡屡劫财作案的惯犯,此番专门来海宁寻找作案目标。王某在办理住宿登记时,招待所的服务员让其出示身份证,王谎称身份证丢了,服务员也没有深究,就为王某办理住宿登记手续。次日凌晨,王某趁郑某熟睡之际,用铁锤猛击郑的头部致其死亡,并抢走了郑某的身份证和钱物逃离现场。后来,王某又在海南省海口市以同样手段作案时被抓获。2000年1月至3月,被害人郑某的妻子、儿子及母亲,先后将该招待所业主高等人告上法庭。原告称:郑某办理登记并

46、付款后入住被告的招待所,即与被告之间形成消费合同关系,被告作为经营者有义务保障郑某的人身安全。但该招待所在办理旅客住宿登记时没有查验王某的身份证件并如实登记,给郑某制造了一个不安全的消费环境,致使惨案发生。据此,要求被告赔偿用于安置郑某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郑某之子的抚养费和郑某之母的赡养费等,合计96415.35元。海宁市人民法院和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经过、二审审理认为:该招待所(被告)作为特殊服务性行业,应当向住店旅客提供安全的住宿环境。被害人郑某与入住的招待所形成了以住宿、服务为内容的合同关系,被告有义务采取切实的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二)侵权责任的产生,二、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责任,旅游法规与实务第四章第六节 饭店的法律责任,(三)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饭店因自己的过错致使旅客或其他主体财产或人身权利遭受损害则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饭店承担一般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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