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菌数报告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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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菌落计数1 .细菌培育时间为72小时(3天),、分别在24小时及48小时,72小时,点记菌落数,一般以72小时菌落数为准,2:霉菌、酵母菌培育时间为120小时(5天),分别在48小时及72小时点记菌落数,一般以 小时菌落数为准。点计后,计算各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按菌数报告规章报告菌数。3. 一般将平皿置菌落计数器或从平皿的反面直接以肉眼点计,以透射光衬以暗色背景,认真观看。勿漏计细小的琼脂层内和平皿边缘生长的菌落。量意细菌菌落与霉菌菌落和酵母菌菌落以及它们与供试品颗粒、培育基沉淀物、气泡等的区分。【必要时用放大镜或用低倍显微镜直接观看或挑取可疑物涂片镜检。如仍难区分,可延长培育时间47天

2、,细菌菌落常会生长增大而加以区分。】4.供试品如为微生物制剂,应将有效微生物菌落排解,不行点记在细菌、霉菌和酵母菌数内。排解的方法须按该制剂微生物品种而定,并须观看菌落特征及染色形态。)5.供试品稀释液常含有不溶性原料、辅料,(特别是1: 10级别,培育基注皿后亦可能产生沉淀物, 经过培育后有时形成数量很多且难与菌落用肉眼相区分的有形物。为了有利于菌落计数,可在操作时将适宜稀释级的供试液多增加注皿(12个平皿),注皿后不经培育而放置于冰箱勿结冻)中,在计数菌落时作为比照Q或用0.001 %TTC养分琼脂注皿,经培育后可将细菌菌落与其他有形物区分开来。0.001%TTC肉汤琼脂培育基(0.001

3、%2、3、5氯化三苯四氮一琼脂),TTC即为:2、3、5氯化三苯四氮嘤琼脂在每1000ml养分琼脂内参加灭菌的1%TTC溶液1ml混匀后倾注平皿,防止菌落集中。)有些软膏等非水溶性供试品:经养分琼脂注皿后呈乳白色,培育后生长的菌落不易识别和点计,【为防止这种状况,也可用0.001%TTC养分琼脂注皿,经培育后生长的菌落为红色,衬以白色背景上易于点计。】假设平板上有2个或2个以上菌落重叠,肉眼可区分时仍以2个菌落或2个以上菌落计数;假设片状菌落不到平板的一半,而余下的一半中菌落分布又很均匀,即可计算半个平板后乘以2代表全平板菌落数.假设生长集中较大的片状菌落或花斑样菌落,一般不宜作为计数用。假设

4、平板生长有链状菌落,菌落间无明显界限,仅有一条链,可视为一个菌落低稀释级平均菌落数X稀释倍数6.8.3 如有3个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在3030030100)之间时,那么以后2个稀释级计算级间比值报告同6.8.2),(见附表例6.8.3)。6.8.4 如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在300 (100)以上,那么按最高稀释级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 报告;如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在30以下,那么按最低稀释级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见附表 6.8.4)。6.8.5 如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不在30300 (30100之间,那么以最接近30或300 (100)的 稀释级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见附表6.8.5

5、)。6.8.6 8. 6如各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均无菌落生长或最低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小于1时,应报告菌数为 10个/g或ml见附表例。如供试品原液平板均未生长霉菌及酵母菌,报告未检出霉菌及 酵母菌/ml。6.8.7 8. 7当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时,如高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大于或等于低稀释级平均菌 落数时,应以培育基稀释法重测定,按测定结果报告菌数(见附例6.8.7)。附表:细菌数报告规章举例6. 9结果报告原那么原液各稀释级菌落数比值菌落数报告数1:101:1021:1036. 8. 113651642016400160002760295461.637750380002890271602.2

6、2710027000239202351. 72760028000236196422. 11960020220不行计4650513513000510000241912240240不行计3051230500300000.50051022270*6.9. 1菌落数在100以内时,按实有数据报告。6. 9. 2菌落数大于100时,取两位有效数字报告,第三位按数字修约规章处理。8. 检验报告书本品按中国药典2022年版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检验,结果符合或不符合规定。附表:细菌、霉菌、酵母菌形态特征比拟(养分琼脂及玫瑰红钠琼脂平板)细菌霉菌酵母菌菌落大小差异很大,在同一平板 上可消灭针尖大小至大 于10m

7、m菌落一般较大,亦有细 小的菌落。在同一 平板上生长的菌落 大小有时不全都。多数直径为1 2mm,在同,平板 上生长的菌落大 小有时不全都。外观形态多样,小而突起或大而 扁平。多为圆形,有的集 中生长为无定形。培育基外表生长 者多为圆形,内 层生长者为圆 形、铁饼、纺锤 或三角形。色泽白、灰白或无色,亦有 淡褐、淡黄及淡红色, 菌落正反面颜色一样。小菌落灰白,大菌 落形成抱子后颜色 多样。菌落正反面 颜色不同。乳白或粉红色多 见,在同一平板 上色调较单一。透亮度透亮或不透亮小菌落半透亮有明 显折光性,大菌落 不透亮。透亮较差边缘整齐或不整齐,有放射 线状、树枝状、锯齿状、 卷发状。低倍镜下一般

8、 见不到边缘。菌丝体构成,多呈 放射状。整齐、低倍下可 见球状,卵圆状 或假菌丝状,细 胞细密排列。气味一般有臭味往往有霉味多带酒香味与培育基幺土入巳口 口不结合结合较结实,不易 挑起。不结合,易挑起。生长速度一般很快较慢较快细胞形态球或杆状,细小均 高倍镜或油镜下可观看 形态。菌丝体相互交织, 成熟霉菌常有产胞 组织及胞子。多数为圆或卵圆 形,常有芽体相 连排列单个、分散或有肯定的 排列方式。丝状交织单个分散。(十二)菌落计数.细菌培育时间为72小时,分别在24小时及48小时点记菌落数,一般以48小时菌落数为准, 霉菌、酵母菌培育时间为120小时,分别在48小时及72小时点记菌落数,一般以7

9、2小时 菌落数为准。菌落如集中生长成片,此平板不宜计数。点计后,计算各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按菌数报告规章报告菌数。2 . 一般将平皿置菌落计数器或从平皿的反面直接以肉眼点计,以透射光衬以暗色背景,认真观看。勿漏计细小的琼脂层内和平皿边缘生长的菌落。留意细菌菌落与霉菌菌落和酵母菌菌落以及它们与供试品颗粒、培育基沉淀物、气泡等的区分。必要时用放大镜或用低倍显微镜直接观看或挑取可疑物涂片镜检。如仍难区分,可延长培育时间47天,细菌菌落常会生长增大而加以区分。3 .供试品如为微生物制剂,应将有效微生物菌落排解,不行点记在细菌、霉菌和酵母菌数内。 排解的方法须按该制剂微生物品种而定,并须观看菌落特征及染

10、色形态。4,供试品稀释液常含有不溶性原料、辅料,特别是1: 10级别)培育基注皿后亦可能产生沉淀物,经过培育后有时形成数量很多且难与菌落用肉眼相区分的有形物。为了有利于菌落计数,可在操作时将适宜稀释级的供试液多增加注皿(12个平皿),注皿后不经培育而放置于冰箱(勿结冻)中,在计数菌落时作为比照。或用0.001 %TTC养分琼脂注皿,经培育后可将细菌菌落与其他有形物区分开来。0.001%TTC肉汤琼脂培育基(0.001%2、3、5氯化三苯四氮喋琼脂),在每1000ml养分琼脂内参加灭菌的1%TTC溶液1ml混匀后倾注平皿,防止菌落集中。有些软膏等非水溶性供试品:经养分琼脂注皿后呈乳白色,培育后生

11、长的菌落不易识别和点计,【为防止这种状况, 也可用0.001 %TTC养分琼脂注皿,经培育后生长的菌落为红色,衬以白色背景上易于点计。】.假设平板上有2个或2个以上菌落重叠,肉眼可区分时仍以2个菌落或2个以上菌落计数; 假设平板生长有链状菌落,菌落间无明显界限,一条链作为一个菌落计,但假设链上消灭性状与链状菌落不同的可辨菌落时,仍应分别计数, 假设生长集中较大的片状菌落或花斑样菌落,一般不宜作为计数用。附表:细菌、霉菌、酵母菌形态特征比拟养分琼脂及玫瑰红钠琼脂平板.如同一稀释级2个平板菌落数超过1倍以上,不应计数,菌落集中成片不应计数。5 .当2个平板菌落数均在15 (含15)以下时,按菌落计

12、数的Poisson分布菌数的95%可信限计。二个平板最大差值分别在04, 17, 29, 3-10, 4 5-14, 6-15,以上各数分别为菌落平均值1、2、3、4、5、6、7的上限及下限,超出以上限度,视为操作误差,不得作为计数依据。每个稀释级使用3个平板时,平板菌落数均在10个以下的状况:03, 1-5, 27, 39, 410, 512, 613, 714。6 .对有疑议的供试品以YPD培育基作酵母菌计数时,可培育至1周再点计菌落数。(十三)数报告规章3 .细菌数选取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在30300国外近年有选取25250的趋向)之间的稀释级,霉菌、酵母菌数选取稀释级霉菌、酵母菌选取平均

13、菌落数在30100之间的稀释级作为报告菌数计算的依据。如只有1个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在30300 (30100)之间,那么将该稀释级的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4 .如有2个相邻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在303003010。)之间时,那么按比值计算。当比值W2时,那么以2个稀释级的均值报告。当比值2时,那么以低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比值=高稀释级平均菌落数X稀释倍数)/ (低稀释级平均菌落数X稀释倍数3 .如有3个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在30300 (30100)之间时,那么以后 2个稀释级计算级间比值报告。4 .如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在300 (100)以上,那么按最高稀释级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

14、数报告;如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在30以下,一般那么按最低稀释级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5 .如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不在30300 (30100之间:那么以最接近30或300 (100)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6 .如各稀释剂的平板均无菌落生长或仅最低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小于1时:那么报告菌数为小于10个/g或ml。如供试品原液平板均未生长霉菌及酵母菌,那么报告未检出霉菌及酵母菌/ mlo.当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时:如高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大于或等于低稀释级平均菌落数时,应以培育基稀释法重测定,按测定结果报告菌数。培育基稀释法:取低稀释级供试液原液或1: 10供试液)3份,每份各

15、1mL分别注入5个或5个以上平皿中(每皿0.2ml或V0.2ml ),每1个平皿倾注养分琼脂培育基约15ml,混匀,凝固后,倒置培育,计数。5个或5个以上平板点计的菌落数之和,即为每1ml菌落数,共得3组数据。以3份低稀释级供试液菌落数的平均值乘以稀释倍数报告。7 .结果报告菌落数在100以内时,按实有数报告。 菌落数大于100时,取两位有效数字报告,第三位按数值修约规章处理。复试 供试品细菌数、霉菌数及酵母菌数其中任一项一次检验不合格,应重取2倍包装量供试品,依法作单项复试两份,以 三次检验结果的平均值报告。(一条链作为一个菌落计,)但假设链上消灭性状与链状菌落不同的可辨菌落时,仍应分别计数

16、, 假设有不同来源的几条链,那么应将每条链作为一个菌落计附表:细菌、霉菌、酵母菌形态特征比拟(养分琼脂及玫瑰红钠琼脂平板).如同一稀释级2个平板菌落数超过1倍以上,不应计数,菌落集中成片不应计数。6 .当2个平板菌落数均在15 (含15)以下时,按菌落计数的Poisson分布菌数的95%可信限计。二个平板最大差值分别在04, 17, 29, 310, 412, 514, 615,以上各数分别为菌落平均值1、2、3、4、5、6、7的上限及下限,超出以上限度,视为操作误差,不得作为计数依据。每个稀释级使用3个平板时,平板菌落数均在10个以下的状况:03, 1-5, 27, 39, 410, 512

17、, 613, 714。7 .对有疑议的供试品以YPD培育基作酵母菌计数时,可培育至1周再点计菌落数。9:求出同稀释度的两个平板平均菌落总数.一个稀释度使用两个平板应承受两个平板的平均数,【其中一个平板有较大片状菌落生长时,那么不宜承受,】而应以无片装菌落牛长的垩板作为该稀释度的菌落数.(二)菌数报告规章(取两位有效数字)1 .细菌数选取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在30300 (国外近年有选取25250的趋向)之间的稀释级,作为报告菌数计算的依据。霉菌、酵母菌数选取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在30100之间的稀释级,作为报告菌数计算的依据。U)如只有1个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在30300 (30100)之间:那么将该

18、稀释级的菌落数X稀释倍数 报告。(2)当有2个或2个以上稀释级的菌落数符合上述规定:以最高的平均菌落数X稀释倍数 值的值报告。2 .如有2个相邻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在3030030100之间时,那么按比值计算。当比值z 5时或高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低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为特别,必要时重验证。X平=391为原液的平均菌落数 丫平=41为11: 10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N 1 NX =1 Y T。Y 41 X 10八人平Z 二-10;-5X 39 x 1平Z =10.5 5为特别,3 .如有3个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在30300 (30100)之间时,那么以后2个稀释级计算级间比值报告。4 .如各稀释级平均

19、菌落数均在 300 (100)以上,那么按最高稀释级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如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在30以下,一般那么按最低稀释级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如:X% =24 (为1: io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N -丫平=10 为(1: 100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Ny =1。W = 12为1: 1000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 Nw=ioo那么报告菌落数: X为原液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X N24 X 10 = 240.如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不在 30-300 (30100之间:那么以最接近30或300 (100)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5 .如各稀释剂的平板均无菌落生长或最低稀释级的

20、平板有菌落生长,最低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小于1时:那么报告菌数为小于10个/ g或ml。以小于1乘以最低稀释倍数报告菌数。如供试品原液平板均未生长霉菌及酵母菌,那么报告未检出霉菌及酵母菌/ ml。6 .当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时:如高稀释级平均菌落数与低稀释级平均菌落数时,应以培育基稀释法重测定,按测定结果报告菌数。培育基稀释法:取低稀释级供试液原液或1: 10供试液)3份,每份各1ml,分别注入5个或5个以上平皿中(每皿0.2ml0.2ml),每1个平皿倾注养分琼脂培育基约15ml,混匀,凝固后,倒置培育,计数。 5个或5个以上平板点计的菌落数之和,即为每1ml菌落数,共得3组数据0 以3

21、份低稀释级供试液菌落数的平均值乘以稀释倍数报告。7 .结果报告菌落数在100以内时,按实有数报告。 菌落数大于100时,取两位有效数字报告,第三位按数值修约规章处理。复试供试品细菌数、霉菌数及酵母菌数其中任一项一次检验不合格,应重取2倍包装量供试品,依法作单项复试两份,以三次检验结果的平均值报告。(三)留意事项.供试品检验全过程必需符合无菌技术要求:使用灭菌用具时,不能接触可能污染的任何器物,灭菌吸管不得用口吹吸。1 .从供试品稀释至倾注琼脂培育基操作应在1小时内完成,【避开由于时间过长导致菌细胞生殖或死亡】。2 .供试液稀释及注皿应取均匀的供试液,以免造成试验误差。3 .为避开细菌菌落集中生

22、长,宜实行以下方法处理:菌落如集中生长成片,此平板不宜计数。一:菌落总数结果的记录7:菌落数在100以内时,-按其实有数报告大于100时承受两位有效数字,在有效数字后面的数值,以“四舍五入”法计算.为了缩短数字后面的零数也可用10的指数来表示例次稀释液及菌落数两稀释 液之比菌落总数(个/g或个ml)报告方式(个/g或ml)10-110-210-31多不行计164201640016000 或 1.6X1042多不行计295461.63775038000 或 3.8X1043多不行计271602.22710027000 或 2.7X1044多不行计多不行计313313000310000 或 3.0

23、X105527115270270 或 2.7X1026000K10107多不行计305123050031000 或 3.1X1043. 1. 3)、3. 1. 3)、数报告规章宜选取细菌、酵母菌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霉菌平均菌落数在30100之间的稀释 级,作为菌数报告(取两位有效数字)的依据。当仅有1个稀释级的菌落数符合上述规定,以该级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的值报告 菌数。当同时有2个稀释级的菌落数符合上述规定时,视两者比值(比值为高稀释级的菌数乘 以稀释倍数的值除以低稀释级的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的值而定。假设比值不大于2,以两稀释级的 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的均值报告菌数;假设比值大于2

24、但不超过5时,以低稀释级的菌落数乘以稀 释倍数的值报告菌数;当消灭比值大于5,或高稀释级的菌落数大于或等于低稀释级的菌数等特别状 况,应查明缘由再行检查,必要时,应进展方法的重验证。当各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小于30,以最低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的值报告菌 数。如各稀释级的平板无菌落生长,或仅最低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生长,但平均菌落数小于1 小时,以1乘以最低稀释倍数的值报告菌数。菌落数报告举例菌落计数序列各稀释级平板平均菌落数菌落数1: 101: 1001: 1000135203502963729603不行计20035280004254225050001010.1.5.1 一般将平板置菌落

25、计数器上或从平板的反面直接以肉眼点计,以透射光衬以暗色背景,认 真观看。勿漏计细小的琼脂层内和平皿边缘生长的菌落。留意细菌菌落、霉菌菌落和酵母菌菌落之 间,以及菌落与供试品颗粒、培育基沉淀物、气泡、油滴等的区分。必要时用放大镜或用低倍显微 镜直接观看,或挑取可疑物涂片镜检。10.1.5.2 供试品如为微生物制剂,应将有效微生物菌落排解,不行点计在细菌、霉菌和酵母菌数内。 排解的方法需按该制剂微生物品种而定,并须观看菌落特征及染色形态。10.1.5.3 供试品稀释液常含有不溶性原料、辅料,培育基注皿后亦可能产生沉淀物,经过培育后有 时形成数量很多的有形物,且难与菌落相区分。为了有利于菌落计数,可

26、在操作时将适宜稀释级的 供试液多增加注皿(12个平皿。注皿后不经培育而放置于冰箱(勿结冻)中。在计数菌落时作为 比照。或用含TTC养分琼脂注皿,经培育后该培育基生长的菌落为红色,衬于白色背景上易于点计 细菌菌落和区分其他有形物。有些软膏等非水溶性供试品,经养分琼脂注皿后呈乳白色,培育后生 长的菌落不易识别和点计,为防止这种状况,也可用含TTC养分琼脂注皿。TTC的用量应以不抑制 微生物生长为宜,通常使用的浓度为0.001%。10.1.5.4 假设平板上有2个或2个以上菌落重叠,肉眼可区分时仍以2个或2个以上菌落计数;假 设平板生长有链状或片状、云雾状菌落,菌落间无明显界限,一条链、片作为一个菌

27、落计,但假设链、片上消灭性状与链、片状菌落不同的可辨菌落时,仍应分别计数,假设生长集中的较大的片状菌落或 花斑样菌落,其外缘有假设干性状相像的单个菌落,一般不宜作为计数用。10.1.5.5 菌落生长呈集中趋势者,细菌需在24h,霉菌需在48h做初步点计点计霉菌菌落时,轻 轻翻转平板,勿反复翻转,否那么使早期形成的抱子散落在平板的其他部位,又萌生的霉菌菌落,导 致计数误差)。10.1.5.6 在培育3天点计细菌,培育5天点计霉菌时,如菌落微小,不易识别,细菌计数可延长培 育时间至5天;霉菌及酵母菌计数可延长培育时间至7天,再点计菌落数。10.1.5.7 对有异议的供试品以YPD培育基作酵母菌计数

28、时,可培育至1周再点计菌落数。10.1.5.8 含蜂蜜、王浆液体制剂用玫瑰红钠琼脂培育基点计霉菌数,YPD琼脂培育基点计酵母菌数。 两者合并计数。10.1.5.9 在特别状况下,假设养分琼脂培育基上长有霉菌和酵母菌、玫瑰红钠琼脂培育基上长有细菌, 那么应分别点计霉菌和酵母菌、细菌菌落数。然后将养分琼脂培育基上的霉菌和酵母菌数或玫瑰红钠 琼脂培育基上的细菌数,与玫瑰红钠琼脂培育基中的霉菌和酵母菌数或养分琼脂培育基中的细菌数 进展比拟,以菌落数多的培育基中的菌数为计数结果。10.1.6 菌数报告规章10.1.6.1 宜选取细菌、酵母菌平均菌落数小于300cfu霉菌菌落数平均数小于lOOcfu的平板

29、计数作 为菌数报告(取两位有效数字)的依据。10.1.6.2 当仅有1个稀释级的菌落数符合上述规定,以该级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菌数; 当有2个或2个以上稀释剂的菌落数符合上述规定,以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值的值报告。10.1.6.3 如各稀释级的平板均无菌落生长,或仅最低稀释级的平板有菌落生长,但平均茵落数小于 1时,以小于1乘以最低稀释倍数报告菌数。菌数报告规章例如见下表2o表2菌数报告规章例如菌数报告 规章例如各稀释级供试液1ml/皿)平均菌落计数cfu)菌数报告数 fcfu / g, ml, 10cm2)原液1:10 1 11:102一2)1:103 (31648_2_64

30、0_242064864003不行计42064640004_0_ 05 _0_1005_0_0_100600010700016.7菌落计数6. 7.1 一般将平板置菌落计数器上或从平板的反面直接以肉眼点计,以透射光衬以暗色背景, 认真观看。勿漏计细小的琼脂层内和平皿边缘生长的菌落。留意细菌菌落与霉菌菌落和酵母菌菌落 以及它们与供试品颗粒、培育基沉淀物、气泡等的鉴别。必要时用放大镜或用低倍显微镜直接观看 或挑取可疑物涂片镜检。6. 7. 2低估试品如为微生物制剂,应将有效微生物菌落排解,不行点计在细菌、霉菌和酵母菌数 内。排解的方法需按该制剂微生物品种而定,并须观看菌落特征及染色形态。6. 7.

31、3供试品稀释液常含有不溶性原料、辅料,培育基注皿后亦可能产生沉淀物,经过培育后有 时形成数量很多且难与菌落肉眼相鉴别的有形物。为了有利于菌落计数,可在操作时将适宜稀释级 的供试液多增加注皿12个平皿,注皿后不经培育而放置于冰箱勿结冻)中,要计数菌落时作 为比照。或用O.OOKTTC养分琼脂注皿,经培育后可将细菌菌落与其他有形物区分开来。6. 7. 4假设平板上有个或2个以上菌落重叠,肉眼可区分时仍以2个或2个以上菌落计数;假设平 板生长有链状菌落,菌落间无明显界限,一条链作为一个菌落计,但假设链上消灭性状与链状菌落不 同的可辨菌落时,仍应分别计数,假设生长集中的较大的片状菌落或花斑样菌落,一般

32、不宜作为计 数用。6. 7. 5记录各稀释级平板的菌落数,求出各稀释级2或3个平板菌落的平均数。当菌落数在15 以上的同稀释级二平板菌落数相差1倍时,该稀释级菌落数不得作为计数依据;当2个平板菌落数 均在15 1含15)以下时,两个平板菌落数的差值允许范围为04, 17, 29, 3-10, 412, 5 14, 615。超出以上范围即视为操作误差,不得作为计数依据。6. 7. 6在以下状况下、点计菌落时间需提前或延长培育时间:6.7.6. 1菌钞生长呈集中趋势者,细菌点计需在24h,霉菌点计需在48h作初步点计(点计霉菌 菌落时,动作宜轻,勿反复翻转平板或造成震惊,使早期形成的狗子散落在平板

33、的其他部位,又萌 生的霉菌菌落,导致计数误差)。在48卜点计细菌,72h点计霉菌时,菌落微小不易识别,需延长培育时间47天,再 点计菌落数。6. 7. 6. 3对有疑议的供试品以YPD培育基作酵母菌计数时,可培育至1周再点计菌落数。6. 7. 7供试品按养分琼脂平板点计细菌菌落数;固体供试品按玫瑰红钠琼脂平板点计霉菌数,一 般液体供试品按玫瑰红钠琼脂平板点计霉菌及酵母菌总数;含蜂蜜及王浆的合剂按玫瑰红钠琼脂平 板点计霉菌菌落数,按YPD琼脂平板点计酵母菌菌落数,二者合并为霉菌及酵母菌数。6. 8菌数报告规章6. 8.1细菌数选取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稀释级,霉菌、酵母菌数选取平均菌落数在30 100之间的稀释级作为报告菌数的依据。如只有1个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在30300 (30100之间,那么将该稀释级的菌落数乘以稀 释倍数报告(见附表例6.8.1)6. 8.2如有2个相邻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在30-30030100)时,那么按比值计算。当比值W2 时,那么以2个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均值报告。当比值2时,那么以低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 数报告(见附表附6.8.2)。高稀释级平均菌落数X稀释倍数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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