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三)——企业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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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三)企业成熟期税收优惠,长汀县地方税务局,发展壮大有成长性的企业,同样具有税收政策优势,国家充分补给“营养”,助力企业枝繁叶茂、独木成林。目前税收优惠政策覆盖科技创新活动的各个环节领域,帮助抢占科技制高点的创新型企业加快追赶的步伐。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不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对处于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地区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等企业所得税优惠,尤其是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自行开发生产

2、的计算机软件产品、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还给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的优惠。具体包括:,三、企业成熟期税收优惠政策,第1项.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主体】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内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条件】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2.高新技术企业要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3

3、.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4.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5.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6.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第1项.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条件】7.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应要求;8.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4、;9.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10.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4.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5.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第1项.新

5、办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享受主体】软件企业【优惠内容】我国境内新办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享受条件】1.享受政策的软件企业需经国家规定的软件企业认定机构按照软件企业认定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并取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2.软件企业是指以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为主营业务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

6、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第1项.新办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享受条件】2.软件企业是指以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为主营业务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

7、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3. 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税或免税的新办企业标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新注册成立的企业;,(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第1项.新办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享受条件】3. 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税或免税的新办企业标准:新办企业的权益性出资人(股东或其他权益投资方)实

8、际出资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的累计出资额占新办企业注册资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5%。其中,新办企业的注册资金为企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实收资本或股本。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新办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人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出资的,经有资质的会计(审计、税务)事务所进行评估的,以评估后的价值作为出资金额;未经评估的,由纳税人提供同类资产或类似资产当日或最近月份的市场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政策依据】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软201364号)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附件:1.“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2.“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文件汇编,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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