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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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方填筑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 总则根据杜家台分蓄洪安全建设工程监理规划以及经监理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结合土方工程的施工特点,特制订本细则。1.1 编制依据(1)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2) 设计文件;(3) 施工组织设计;(4) 与工程相关的规程规范: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

2、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1-88。1.2 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工程中堤身土方填筑工程的监理工作。与本细则配套使用的监理实施细则: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堤身(岸)护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堤顶路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抛石护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3 监理组织本工程项目的堤身土方填筑工程监理工作由监理处总监全面负责,并配备1名监理工程师和2名监理员负责现场监理工作。其职责分工见下表:监理人员职责分工表序号姓名职务职责备注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监理工程师预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资金流计划;预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

3、、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及质量情况;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协助总监参与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签发一般监理文件;检验工程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预审各类付款证书;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志。监理员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作好现场记录;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实施过程情况;检查和统计计日工情况,核实工程计量结果;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资格,检查督促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试验记录;核实承包

4、人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1.4 发包人提供的条件(1) 首批开工项目施工图纸和文件的供应情况: 发包人在开工前7天内,通过监理机构陆续免费提供给承包人4套正式施工图纸和文件。(2)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的移交情况: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自行委托佛山市测绘部门测量提供基本控制点、基线和水准点的数据,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承包人接到测量基本数据后,应根据工程精度要求校测其基本控制点和基线的测量精度,并复核其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如有异议应在得到数据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机构, 共同进行核实,核实后数据由监理机构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3)施工用地提供情况:用地手续已全部办好。(4)首次预付款

5、付款情况:本工程项目不提供预付款。(5) 施工合同中约定应由发包人提供的道路、供电、供水通讯等条件的完成情况:施工合同约定除堤顶路面作为发包人提供的施工道路外,其余施工条件均由承包人自行提供。2 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2.1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审批程序和申请内容2.1.1 单位工程开工审批程序和申请内容(1)施工技术方案审查。土方填筑工程开工前,监理处应要求承包人根据合同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通知、技术要求、设计变更等)及有关施工规程、规范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结合自身的施工水平拟订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措施计划,并填写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CB01报监理处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进行审

6、核。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工程概况,包括申报开工部位、设计工程量、填筑平、剖面图,以及必要的施工布置与工艺流程图;二是填筑程序及方案,包括填筑作业工序、分段、分层等;三是施工作业工法,包括基面处理、土料运输进仓、碾压、养护,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仪器埋件作业内容;四是审查安全生产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得当、落实。(2)施工进度计划审查。在土方填筑工程开工前,监理处要求承包人根据工程项目的总进度计划编制土方填筑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填写施工进度计划申报表CB02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其主要审查内容为:一是审查土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总进度计划要求,以及在总进度计划中的位置,如果是关键线路,承包

7、人是否有保证措施;二是审查土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合理,包括月填筑工程量、循环作业时间及分月、季填筑强度等是否得当;三是审查资源供给,如劳动力、施工设备安排是否合理等。(3)进场原材料品质审查。土方填筑工程主要原材料是粘土、壤土或砂土。工程开工前,监理处应要求承包人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CB07连同材质证明文件一起报监理工程师审查。一是审查拟用土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二是检查所用土料是否经现场取样检测合格;三是料场材料数量是否满足开工后的施工需要。(4)施工设备配置与技术人员(工种)配备审查。一是审查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满足生产需要;二是从事施

8、工、安全、质检、材料和施工设备操作的特种工人是否持证上岗;三是审查进场设备的数量、型号、功率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完好、是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5)施工测量审查。在测量放样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测量放样措施报告(以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CB01的形式报送),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及施测范围、施工放样技术说明书(包括施测方案、施测要求、计算方法和测量规程)、测量仪器、设备的配备、测量专业人员的配备。同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的测量放线成果(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必要时进行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应要求承包人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6)生产性试验审查工程开工前,监理处应要求承包人

9、按设计要求完成原状土物理力学试验、击实试验和碾压试验,以确定粘粒含量、塑性指数、设计干密度值、最大干密度值、最优含水率、设计压实度等,并向监理处提供一式三份的试验资料,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进行审查。试验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要求且应与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一致。在进行试验前三天,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或试验站(单位)书面通知监理处,以使得必要时监理工程师能从材料取样开始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认证。对上述试验结果,承包人必须使用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CB01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以上审查合格后,由总监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2.1.2 分部工程开工审批程序和申请内容在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监理处均要求承

10、包人在施工准备工作结束后,填写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CB15连同附件一起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施工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技术交底情况;(2)主要施工设备到位情况,比如碾压设备、挖掘设备、运输设备、配用电源设备等;(3)施工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4)材料、构配件质量及检验情况;(5)现场施工人员安排情况;(6)风、水、电等必须的辅助设施准备情况;(7)场地平整、交通、临时设施准备情况;(8)检测及试验情况。监理工程师对以上内容审查合格后,由总监签发分部工程开工通知JL03。2.2土方填筑工程开工审批程序和申请内容第一个土方填筑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获批准后自行开工,后续单元

11、工程凭监理机构签发的上一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明方可开工。监理机构应对承包人报送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进行审核,符合设计要求方可签发,允许进入下一单元工程施工。申请内容: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3 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3.1 质量控制标准与方法3.1.1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及控制标准(1) 填筑土料品质填筑土料应符合下列规定:均质土堤宜选用亚粘土,粘粒含量宜为15%-30%,塑性指数宜为10-20。填筑土料含水率与最优含水率的允许偏差为3%。土料中不得含植物根茎、砖瓦垃圾等杂质。土块直径根据压实机具种类不同控制在5-15CM内。(2)堤基面处理堤基清理的范围包括堤身、平台、堤顶、堤坡、压载的

12、基面,其边界应在设计基面边线外3050cm。(根据施工内容定)根据设计要求,将表层杂草、树根、石头淤泥、腐殖土、泥炭以及杂物清除。基坑开挖较深、渗水严重,或有冒沙、流土等现象出现时,应按设计要求处理。堤基范围内的坑、槽、沟、塘等应严格按堤身填筑要求进行回填处理。严禁扰动基底土壤,严禁欠挖.清基完毕后,应对基底进行平整压实,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堤基表面无显著凸凹,无松土、弹簧土。如开挖后不能及时回填,应预留保护层,待以后回填前将保护层挖除。复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再检验,并要求承包单位必要时重新清理。在清基过程中,如出现软弱基础,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设计要求承包单位进行加固处理;若发现不明地质情况时,应

13、要求承包单位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并与设计、勘探单位联系,共同研究处理。对于堤身加高培厚工程,必须挖“牙口”,且“牙口”的高度尽量与填筑层厚保持一致。每一堤基清理单元工程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自检,并要求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后同意承包单位进行该段面的填筑。堤身土料填筑土料填筑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业主、设计人代表对基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填筑。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每层填筑必须达到设计断面,并对碾压宽度进行抽检。填土按水平分层向上铺土填筑。分段作业面的最小长度,不应小于100m。应分层统一铺土,统一碾压,严禁出现界沟,当相邻作业面之间出现

14、高差时,应用斜面相接,斜面坡度可采用1:31:5,且搭接宽度不少于3.0m。填筑土料必须分层铺料,铺料厚度和土块直径的限制尺寸及碾压遍数应符合下表规定。铺料厚度、土块直径限制尺寸和碾压遍数表压实功能类型压实机具种类铺料厚度(cm)土块限制直径(cm)碾压遍数轻型人工夯、机械夯15-2054-85-10t平碾20-258中型12-15T平碾,斗容2.5m3铲运机,5-8t振动碾25-3010重型斗容大于7m3铲运机,10-16t振动碾、加载气胎碾30-5015铺料厚度检测应按作业面积大小每100-200m2取一个测点,铺填边线应按堤轴线长度每20-50m取一个测点。压实质量检测的环刀容积,对细料

15、土不宜小于100cm3(内径50mm);对砾质土和砂砾 料不宜小于200cm3(内径mm),当含砾量多.坏刀法不能用时,应采用灌砂法或灌水法进行测试。压实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a.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随机取样,取样部位不得挑选,特殊情况须加注明,严禁任意舍弃不合格检测成果.b.应在压实层厚的下部1/3处取样,并记录压实厚度。c.压实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压实质量检测每层取样数:自检时可控制在填筑量100m3150m3取样1个,抽检量可为自检量1/3,但至少应有3个。压实质量检测取样位置应有代表性,且应分布均匀:若需在质量可疑和堤身特定部位抽样检测时,取样数视情况而定,但检测成果不作为碾压

16、质量评定的统计资料。每一填筑层自检、复检后,凡取样不合格的部位应补压或作局部处理,直至合格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质量评定按单元工程进行。单元工程的质量合格率,按该单元内全部干密度值统计得出,样本总数不宜少于20个。有翻筑抽槽施工的堤段,要求承包单位开挖槽底宽不少于1m,将隐患追挖清除彻底,然后薄踩回填,夯硪压实,作为四周的交卡结合,要预填沉落土。如填土出现“弹簧”状、松土层或剪切破坏等现象,应要求承包单位根椐具体情况及时处理,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能铺筑新土。由于暴雨等原因而停工的堤段应要求承包单位加以保护;遭受雨水冲刷后应要求承包单位对堤身进行认真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始准继续填筑 ,并

17、应作记录备查。3.1.2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确定的质量控制点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监理处应建立和完善监理质量监控体系,确定需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质量控制点,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形成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并在监理日志上作好旁站记录。(1) 初步确定该项目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部位是: 隐蔽工程。 土方工程回填交界处。 建筑物边界回填。(2)质量控制点设置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本项目质量控制点。工程质量控制点设置见表3.1.2。表3.1.2质量控制点设置一览表专业工

18、程质量控制点控制方法见证点待检点土方回填土场土质认定复检土料含水量抽检回填土踩层厚度、土块粒径巡视、抽检碾压遍数巡视、抽检压实干密度抽检3.2 工程材料质量控制(1)对于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监理处应监督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检验,并向监理处报送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CB07。工程材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能进场;对进场的不合格材料,应督促承包人及时运离工地或做出相应处理。监理处如对进场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时,可指示承包人进行额外检验和重新检验;必要时,监理处应进行平行检测。监理处发现承包人未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对材料进行检验,应及时指示承包人补做检验,若承包人未按监理处的指示进行补

19、验,监理处可按施工合同约定自行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承包人应为此提供一切方便并承担相应费用。监理处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时,应指示承包人立即整改。额外检验和重新检验,若监理处要求承包人对某项材料的检查和检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监理处可以指示承包人增加额外检验。不论何种原因,若监理处对以往的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可以指示承包人重新检验。3.3 工程质量检测试验3.3.1 审查承包人实验室及试验人员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审查:(1)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试验范围及其有效期;(2) 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书;(3) 试验室的管

20、理制度;(4) 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5) 本工程试验项目及其要求。3.3.2 碾压质量检测3.3.2.1回填土取样的要求取样方法:对细粒土宜用环刀法,环刀容积不宜小于100 cm 3(内径50mm)。对含砾量多环刀不能取样时,应采用灌砂法或灌水法测试。取样部位应有代表性,且应在面上均匀分布。应在压实层厚的下部1/3处取样,若下部1/3的厚度不足环刀高度时,以环刀底面达下层顶面时环刀取满土样为准,并记录压实层厚度。取样数量:检测的施工面不宜过小,机械筑堤不宜小于600m2,人工筑堤或老堤加高培厚时,不宜小于300m2。每层取样数量,自检时可控制在填筑量每100m3-150m3取样1个。抽检量可

21、为自检量的1/3,但至少应有3个。特别狭长的堤防加固作业面,取样时可按每20m-30m一段取样1个。若作业面或局部返工部位按填筑量计算的取样数量不足3个时,也应取样3个。3.3.2.2土样试验及分析含水量试验按SD128-003-84进行。密度试验按SD128-004-84进行。3.4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3.4.1土料场质量控制控制要点 是否在规定的料区范围内开采,是否已将草皮、覆盖层等清除干净。 开采土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排水系统、防雨措施、负温下施工措施是否完善。 土料性质、含水量是否符合规定。控制程序、方法 土料场的范围严格控制在设计单位确定的取土场内。 要求承包单位在取土前必须清除料场

22、表面杂草、树根、垃圾,料场不得含有腐殖土、淤泥、冻块及盐渍土。 土场土质必须是符合设计要求的粘土或壤土,开工前对土场进行鉴定,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土场严禁承包单位取土。 要求承包单位做好土场排水工作,避免出现土场内积水。 取土前,要求承包单位必须对土样进行含水量测试,并将测试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查合格后才能允许取土。 当土料的含水量过高或过低难以调整,但又要用于筑堤时,承包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工程师核实后向业主反映,必要时由设计人修改设计。 根据土料含水量的大小采用平面或立面开挖。土场表土按填筑进度分期清理,弃料堆放在料场50m以外。 在土料开采过程中,如发现土质有重大变化应要求承

23、包单位停止开采,监理工程师核实后向发包人报告。 土料应满足堤身的防渗要求,应尽量选择粘性较强的土料。堤面及堤拱选择砂壤土,以避免水土流失及收缩裂缝等不良现象。冬季施工不能使用夹带碎冰的土料3.4.2测量、放样质量控制控制要点 堤防工程基线相对于邻近基本控制点,平面位置、高程允许误差是否符合规定。 堤防断面放样、立模、填筑轮廓测点相对设计的限值误差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堤身放样时,是否根据设计要求预留了堤基、堤身的沉降量。控制程序、方法 施工平面控制测量:平面控制测量系统应尽量布设成闭合导线,通视条件不好、难以形成闭合环的,可布设成复测支导线。导线测量的精度应不低于测量规范中二级导线的精度;导线点

24、应设在通视良好、地基稳固、易于保存的地方,最好是埋设砼桩,并有点位中心标志和科学编号;导线点间距以200-300M为宜。当施工单位不拥有测距仪或全站仪时,导线间距不应大于100M。 施工高程控制测量:施工高程控制点,应按四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以直接水准测量方法测定;水准测量线路应布设成闭合环,或进行往返观测;水准点位应设在地基牢固和易于保存的地方。能利用导线点同时作为水准点的,应尽量利用导线点,以方便使用。 施工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测量成果,必须报监理审查,经监理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 施工放样测量:工程施工放样测量工作必须以监理批准的导线点、水准点为基准;施工单位任何测量数据都必须通过校核条件进

25、行自我校核;堤防工程基线相对于邻近基本控制点,平面位置允许误差30-50MM,高程允许误差30MM;堤防段面放样、立模、填筑轮廓,宜根据不同堤型相隔一定距离设立样架,其测点相对设计的限值误差,平面为50MM,高程为30MM,堤轴线点为30MM。高程负值不得连续出现,并不得超过总测点数的30%。3.4.3堤基清理质量控制控制要点 堤基清理的范围。 堤基表面杂物清理情况。 堤基范围内的坑、塘、沟的回填处理。 基底平整碾压。控制程序、方法 堤基清理的范围包括堤身、平台、堤顶、堤坡、铺盖的基面,其边界应在设计基面边线外30-50CM。 根据设计要求,将表层杂草、树根、石头、淤泥、腐殖土以及杂物清除。

26、基坑开挖较深,渗水严重,或有冒沙、流土等现象出现时,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堤基范围内的坑、塘、沟、槽等应严格按堤身填筑要求进行回填。 在清基过程中,如出现软弱基础,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设计要求承包人进行加固处理。 清基完成后,应对基底进行平整压实。如开挖后不能及时回填,应预留保护层,以后回填时再将保护层挖除。复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再检验,并要求承包人必要时重新清理。3.4.4堤身填筑质量控制控制要点 填筑部位的土料质量。 每层压实土体表面刨毛、洒水湿润情况。 铺土厚度和碾压参数。 碾压机具规格、重量。 随时检查碾压情况,以判断含水量、碾重是否适当。 有无层间光面、剪力破坏、弹簧土、漏压或欠压土层、裂缝等

27、。 填筑土体与堤基、刚性建筑物等的结合;纵横向接缝的处理与结合。 堤坡控制情况。 碾压密实度。控制程序、方法 分层铺填上堤土料,铺料厚度和土块直径的限制尺寸应符合碾压报告的要求,铺料边线应符合规范要求。上堤土料中的杂质应予以清除。 填土应从最低部位开始,按水平分层向上铺土填筑,严禁顺斜坡填筑。分段作业面的最小长度,不应小于100M。 铺料作业面应配备人员和平土机械参与平整作业,严禁出现界沟。当相邻作业面之间出现高差时,应用斜面相接,斜面坡度可采用1:3-1:5,且搭接宽度不少于3.0M 已铺土料表面在压实前被晒干时,应洒水湿润。 在压实过程中,碾压机械行走方向应平行于堤轴线。用履带式拖拉机碾压

28、,前进车速不得超过三档,每履带套压1/21/3,相邻作业面的碾迹必须搭接。搭接碾压宽度,平行堤轴线方向不应小于0.5m,垂直堤轴线方向不应小于3m。机械碾压不到的部位应采用人工或机械夯实,夯击应连环套打,双向套压,夯迹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3夯径。3.5 工程质量评定程序3.5.1 工序工程质量评定程序(1)在基础面工序完成后,监理处应督促承包人及时填写工序工程质量评定表,监理工程师应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允许承包人进行堤身填筑工序的施工。(2)对于堤身基础清理工程,监理处应组织有关参建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允许承包人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3)在堤身碾压工序完成后,监理工程师

29、应对碾压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评定碾压工序的施工质量。3.5.2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程序(1)在每个单元工程施工完成,且各工序工程经监理工程师评定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填写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CB18,连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报送监理处审查,监理工程师根据各工序质量评定情况及时复核单元工程质量等级。(2)只有当单元工程质量经监理工程师评定合格或优良后,才能允许承包人进入下个单元工程施工。3.5.3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程序(1)分部工程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及时收集本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检测资料,并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报监理处审查。(2)监理工程师应组织

30、对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检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并结合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情况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3)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完成后,监理处应督促承包人填写验收申请报告CB33和分部工程核备表,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后,将分部工程核备表报质量监督单位,同时以监理报告的形式向业主报告。(4)在分部工程验收申请得到业主同意后,总监组织监理人员填写分部工程验收签证表,并以监理通知JL06的形式通知有关参建单位,组织分部工程验收。3.5.4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程序(1)单位工程施工完成且所有分部工程经验收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填写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报监理处审查。(2)监

31、理工程师根据分部工程验收情况及时复核单位工程质量等级。(3)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完成后,监理处应及时填写单位工程核备表报质量监督单位,并参与质量监督单位组织的外观质量评定工程,参与业主组织的单位工程验收。3.6 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处理程序(1)对于一般性的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填写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措施报审表CB19报送监理处审查,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承包人应在24小时之内修复、修补完毕。修复、修补过程中均需有详细的记录。(2)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要求承包人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承包人应及时查明原因、范围、数量,并填报事故报告单CB20,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并及

32、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处收到此表后进行签收,一方面立即派人到场进行调查,并使用批复表JL05、监理通知JL06、暂停施工通知JL17或工程现场书面指示JL09进行回复;另一方面,监理处应及时以监理报告的形式向业主进行报告。(3)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设计文件、质量验收规程要求等组织施工。对发生的违规作业行为,监理工程师有权发出违规警告、返工指令,直到指令停工整顿。(4)验证产生怀疑的施工质量当怀疑检验土样与施工质量不一致、对土样的检验结果有怀疑、供检验用的土样数量不足时,可要求承包人按有关规程、规范重新进行检验,监理人员也可进行抽检。4 进度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33、4.1 进度目标控制体系该项工程的开工时间为2004年8月1日,完工时间为2005年1月27日。4.2 进度计划的表达方法本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表达方法宜采用横道图、柱状图、网络图、S曲线等方法。4.3 施工进度计划的申报及审批(1)在土方工程开工前,监理处应要求承包人根据工程项目的总进度计划编制土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填写施工进度计划申报表CB02(一式四份)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总进度计划,结合承包人实际施工水平对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其主要审查内容为:一是审查土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总进度计划要求,以及在总进度计划中的位置,如果是关键线路,承包人是否有保证

34、措施;二是审查土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合理,包括月填筑工程量、循环作业时间及分月、季填筑强度等是否得当;三是审查资源供给,如劳动力、施工设备安排是否合理等。(3)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后,总监应及时根据监理工程师审查情况以批复表JL05进行批复。如果总监发现承包人报送的进度计划不能满足总进度计划要求,或进度保证措施不能满足进度要求等情况时,应要求承包人对进度计划进行修正后重报;如果进度计划通过总监的审批,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前根据总进度计划的要求编制月、旬进度计划连同施工进度计划申报表CB02(一式四份)报监理工程师审查。4.4 施工进度的过程控制(1)监理处应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确保

35、施工资源的投入,并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实施。(2)监理处应做好实际工程进度记录以及承包人每日的施工设备、人员、原材料的进场记录,并审核承包人的同期记录。(3)监理处应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全过程,包括施工准备、施工条件和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实际施工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关键路线的进度实施重点跟踪检查。(4)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将当日的进度情况标识在进度控制图(表)上,每月25前应对当月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分析。(5)监理处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协调有关参建各方之间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议,及时发现、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干扰因素,促进施工项目的顺利进展。(6)监理处在检查中发

36、现实际工程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发生了实质性偏离时,应及时向承包人签发监理通知JL06或工程现场书面指示JL09,要求承包人采取赶工措施或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并向监理处报送施工进度计划调整申报表CB24(一式四份)。(7)监理处应根据工程变更情况,公正、公平处理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期变化事宜。当工程变更影响施工进度计划时,监理处应指示承包人编制变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4.5 停工与复工(1)承包人要求暂停施工时,应填写暂停施工申请报告CB21(一式三份)报送监理处审查。监理处收到此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进行调查,并对此报告进行审查。如果监理处不同意暂停施工,则使用批复表或监理通知进行回复;如果监理处同意承

37、包人提出的暂停施工,应使用监理报告向业主进行报告,如果业主同意监理处意见,则使用暂停施工通知回复承包人。(2)如果业主要求暂停施工,监理处应直接使用暂停施工通知通知承包人。(3)如果监理处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应使用监理报告向业主报告,征求业主同意后,向承包人签发暂停施工通知。(4)下达暂停施工通知后,监理处应指示承包人妥善照管工程,并督促有关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影响因素,为尽早复工创造条件。(5)在具备复工条件后,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处报送复工申请表(一式三份),监理处经审查符合复工条件时应及时签发复工通知,明确复工范围,并督促承包人执行。(6)监理处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停工引起的

38、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4.6 工期索赔(1)由于工程量变更、设计改变、新增工程项目、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迟发指示、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业主的因素等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监理处可以接受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申请报告。(2)监理处应根据施工合同和施工进度计划及工程实际进度记录,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索赔申请报告,并提出索赔处理意见以监理报告的形式报发包人。(3)监理处审查索赔申请报告后,对于只涉及工期延长的索赔,监理处在征求业主同意后应使用批复表予以回复;对于涉及费用索赔的按费用索赔程序执行。5 投资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5.1 投资目标控制体系对于总价承包合同,投资控制的要点是:在开工前依据设计文

39、件和施工合同文件核实设计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由于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程量;尽量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严格按施工合同规定签付工程支付款,确保工程投资不突破合同价款。对于单价承包合同,投资控制的要点是:在开工前依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核查施工范围;当承包人申请支付时,监理工程师必须现场测算实际完成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和记载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尽量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工程概算内。5.2 计量与支付5.2.1 工程计量5.2.1.1原始地面测量及合同工程量复核(1) 在土方工程开工前,监理处应以监理通知的形式将发包人提供的原始基准点向承包人进行现场移交。

40、(2) 监理处应要求承包人做好基准点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应及时根据监理处提供的基准点作好测量放样的准备工作和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并填写施工放样报验单CB11,连同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测量仪器的检定证书等附件资料报送监理处审查。(3) 监理工程师对以上资料审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处报送联合测量通知单,并积极作好原始地面线和合同工程量复核的准备工作。(4) 监理处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派员并邀请发包人代表一起参加承包人的原始地面线的测量工作。(5) 在测量工作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编制测量成果,包括原始地面测量断面图、工程量计算表等,连同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CB13一起报监理处审查。(6)

41、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测量方案和成果时应注意:一是对承包人测量仪器、测量方法和程序以及工程量计算方法等有异议时应及时向承包人指出,并要求承包人进行纠正或重新测量,必要时监理处应组织复测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测量;二是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原始地面线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复核的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有较大差别时,监理处应及时以监理报告的形式向发包人报告,并建议发包人要求设计代表到现场进行确认,并补充设计。只有当原始地面线测量和工程量复核工作得到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才能同意承包人正式开工。5.2.1.2中间计量(1)中间计量包括:一是按合同约定完成的合同工程量,如清基工程量、土方开挖工程量、土方填筑工程量(或吹

42、填工程量);二是计日工工程量,如临时房屋拆迁工程量、挖树蔸工程量、坟墓移填工程量等;三是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工程量,主要是指经发包人同意、变更手续完善的工程量。月申请支付前,承包人应作好工程中间计量的准备工作和相应的计量所需要的资料,并连同联合测量通知单一起报送监理处,监理处应派员参加现场实地工程量测量。承包人应根据测量成果向监理处填报工程计量报验单CB29和计日工工程量签证单CB30,监理工程师对此进行审查并确认,作为付款依据。监理处有权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工程量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计量等情况进行修正或更改,承包人亦有权提出类似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类似修正或更改,应在下次计量

43、中进行修正或更改。5.2.2工程价款月支付5.2.2.1付款申请和审查(1)只有工程计量报验单CB29被认可,监理处方可受理承包人提交的付款申请。(2)承包人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填报工程价款月支付申请书CB31及附表。(3)监理处在接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后,应在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付款申请应满足以下要求:付款申请表填写符合规定,证明材料齐全;申请付款项目、范围、内容、方式符合施工合同约定;质量检验签证齐备;工程计量有效、准确;付款单价及合价无误。(4)因承包人申请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造成付款证书签证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未经监理处签字确认,发包人不应支付任何工程款项。5.2.2.2

44、进度款支付(1)进度款支付一般每月一次。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处应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价款月支付申请书CB31及附表,同意后签发工程价款月付款证书JL21。(2)进度款付款申请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本月已完成并经监理处签认的工程项目应付金额:经监理处签认的当月计日工的应付金额;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价格调整金额:承包人应有权得到的其他金额;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扣回金额:保留金扣留金额:合同双方争议解决后的相关支付金额。(3)进度款支付属工程施工合同的中间支付,监理处可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对中间支付的金额进行修正和调整,并签发付款证书。5.2.2.3工程变更支付监理处应依照施工合同约定或工程变更指示

45、JL13所确定的工程款支付程序、办法及工程变更项目施工进展情况,在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同时进行工程变更支付。5.2.2.4 计日工支付(1)监理处可指示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完成一些未包括在施工合同中的特殊的、零星的、漏项的或紧急的工作内容。在指示下达后,监理处应检查和督促承包人按指示的要求实施,完成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处报送计日工工程量签证单,监理工程师确认其计日工工作量后签发有关付款证明。(2)监理处在下达指示前应取得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可将计日工支付随进度款支付一同申请。5.2.3 费用索赔的控制(1)提出索赔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业主违约、合同缺陷、不利自然因素和客观障碍、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要求、

46、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变更等因素时,承包人一方面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处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声明索赔权利;另一方面,应遵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2)报送索赔材料监理处收到索赔意向通知应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记录以批复表的形式向承包人回复。同时,承包人应在索赔意向通知发出后的28天内向监理处报送索赔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如果索赔事项的影响继续存在,承包人应每隔28天向监理处报送相关材料。(3)协商解决监理处收到索赔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查,并在索赔事件调查和索赔报告审核的基础上,填写费用索赔审核表后与业主、承包人协商解决索赔事宜。在协商成功后,监理处应及时形成费用索赔签认单,经业主、承包人、总监签字后实施。(4)提交仲裁或诉讼在索赔事件协商无效的情况,在一方提起仲裁或诉讼时,监理处应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及时向仲裁机构提供索赔资料及客观记录。5.2.4完工结算5.2.4.1完工后的测量工程完工后,监理处应督促承包人对完工后土方工程进行整形、测量,向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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