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事项.doc

上传人:飞****2 文档编号:51828539 上传时间:2022-10-20 格式:DOC 页数:33 大小:31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审批服务事项.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行政审批服务事项.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行政审批服务事项.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doc(3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事项类别行政许可设定依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市人大公告第33号第三十条、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权限的通知 渝建发(2008)20号文申请条件一、中型(含中型)以下民用建筑工程(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划分,即(一)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含2万平方米)、建筑高度50米以下(含50米)。1一般公共建筑;2.建筑高度24米以下的技术复杂或有地区性意义的项目;3.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以及地下建筑工程、简单的设备用房及其它配套用房工程;4.仓储建筑工程;5.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6.

2、 跨度小于30米、吊车吨位小于30吨的单层厂房或仓库;跨度小于12米、6层以下的多层厂房或仓库;7.相当于三星级饭店及以下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二)住宅、宿舍:20层以下(含20层)一般标准的居住建筑工程;(三)居住小区、工厂生活区:规划设计30万平方米以下(含30万平方米)的项目;(四)地下工程: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含1万平方米),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五级以下(含五级);二、小型市政公用工程(按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划分);三、市级重点建设工程除外。四、主要使用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含使用国债资金以及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建设工程除外。申报材料1.重庆市建

3、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申报表;2.投资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3.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4.规划方案设计审查意见及附图;5.消防方案设计审查意见及附图;6.节能计算书及节能文本(仅民用建筑、公用建筑才有此项,市政项目、工业建筑无此项要求)7.初步设计文本文件及电子文件(初设说明书、概算、效果图、初设图纸全套和含以上内容及节能模型的光盘)1套;8.工程勘察报告及其质量审查合格意见;9.勘察、设计合同;*10.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情况备案书(政府投资项目);*11.边坡支护方案设计可行性评估报告;*12.1000户以下社区开发项目应提供社区用房建设成本价,1000户以上应提供项目业主与

4、民政局签订的协议;*13.同意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变更的文件。注:1.编号为*的材料根据项目情况提供;2.未注明提供原件的请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地,并提供原件备查。办理流程(一)申请与受理1申请人按公示的要求,持上述申报材料到区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申请。2窗口负责对申报材料核对,齐全后接件,填写行政审批大厅“送达通知书”。3我委在2个工作日内出面做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要求补正的决定。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不受理复函;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需要补正材料复函。申请人未收到不予受理或补正复函的,即视为

5、正式受理。(二)审查与决定。1.我委在正式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或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评审的准备工作(专家评审不计入行政办理时限);2. 我委在2个工作日内对审查合格的,发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对审查不合格的,出具不合格书面通知书,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初步设计后,重新报初步设计审批;并通知申请人到区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领取审批意见。审批承诺时限7(复杂项目专家评审不计入行政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接件及办理地点接件: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规划技术科项目名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方式核准事项类别行政许可设定依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国家发展和改革

6、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号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申请条件设计费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材料1. 建设工程立项批复;2满足招标要求的地勘设计文件(原件);3拟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若被邀请的外地企业中标,企业须提供入渝登记的备案证明);注:凡未注明原件的,均提供复印件,但原件需经招标办经办人员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已核。业主单位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地。办理流程(一)申请与受理1申请人按公示的要求,持上述申报材料到区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申请。2窗口负责对申报材料核对,齐全后接件,填写行政审批大厅“送达通知书”。3我委在2个工作日内出面做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要求补

7、正的决定。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方式核准不受理复函;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方式核准需要补正材料复函。申请人未收到不予受理或补正复函的,即视为正式受理。(二)审查与决定。A公开招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经建委认可后的报建内容和招标公告(时限5天)同时提供资格预审文件。B邀请招标 1. 招标人填写重庆市建设工程邀请招标备案表,并注明邀请招标理由;2若项目应该公开招标,招标人改变招标方式申请邀请招标须报区政府审批。C直接发包 1. 招标人填写重庆市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并注明直接发包理由;2. 若项

8、目应该招标发包,招标人改变招标方式申请直接发包须报区政府审批。审批承诺时限(工作日)1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接件及办理地点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项目名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情况备案事项类别告知性备案设定依据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申请条件设计费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材料1. 建设工程立项批复;2满足招标要求的地勘设计文件(原件);3拟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若被邀请的外地企业中标,企业须提供入渝登记的备案证明);以上资料凡未注明原件的,均提供复印件,但原件需经招标办经办人员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已核。业主单位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地。办理流程(一)申请与受理

9、1申请人按公示的要求,持上述申报材料到区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申请。2窗口负责对申报材料核对,齐全后接件,填写行政审批大厅“送达通知书”。3我委在2个工作日内出面做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要求补正的决定。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情况备案不受理复函;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情况备案需要补正材料复函。申请人未收到不予受理或补正复函的,即视为正式受理。(二)审查与决定。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邀请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时限2天);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3在开标的当天上午,由招标人

10、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在市建委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小组;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时限20天),组织开标、评标、定标;5确定中标单位。审批承诺时限(工作日)20(招标)1(备案)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接件及办理地点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事项类别告知性备案设定依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申请条件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在江北区审批的项目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登记表(原件);2审查合格书附:送审表、审查记录表、反馈意见表、终审意见表及附图(附图为全套施工图电子文件)(原件);3勘察设计审查合同及审查

11、收费发票(复印件)。办理流程(一)申请与受理1申请人按公示的要求,持上述申报材料到区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申请,2窗口负责对申报材料核对,齐全后接件。(二)审查与决定1我委当即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审批承诺时限(工作日)1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接件及办理地点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招标方式核准事项类别行政许可设定依据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第二条(国办发【2000】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申请条件一、市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占主导地位且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二、其他投资性质的建设项目,且建筑规模在

12、下列范围的:1房屋建筑工程:层数30层以下,单跨跨度24米以下,单体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 建筑群体工程:建筑群体内不含有单体超过第1条规模标准的房屋建筑工程且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群体工程(含住宅小区);3市政公用工程:不跨区的或不含有车行隧道的或不含单跨跨度20米及以上桥梁的城市道路工程,日供水或处理能力在5万吨以下的给水排水、日处理能力在500吨以下的垃圾处理项目。申报材料1重庆市建设工程报建(发包方式核准)及施工招标组织形式备案表(原件2份);2建设工程立项批文或备案手续;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满足施工要求的资金证明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项目资本

13、金证明)(原件);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或备案书(原件);6.公开或邀请招标代理单位资质证书及招标代理合同;7招标文件(或资审文件)等。包括7.1公开招标:应提供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资格后审)7.2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区政府同意的批准文件邀请招标单位或承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7.3直接发包:提供施工合同。8区财政资金占主导地位的项目应提供施工图预算审查报告;注:未注明提供原件的请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地,并提供原件备查。办理流程(一)申请与受理1申请人按公示的要求,持上述申报材料到区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申请。2窗

14、口负责对申报材料核对,齐全后接件,填写行政审批大厅“送达通知书”。3我委在2个工作日内出面做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要求补正的决定。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工程招标方式核准不受理复函;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工程招标方式核准需要补正材料复函。申请人未收到不予受理或补正复函的,即视为正式受理。(二)审查与决定。A公开招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经建委认可后的报建内容和招标公告(时限5天)同时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资格后审);B邀请招标 1.招标人填写重庆市建设工程邀请招标备案表,并注明邀请招标理由;2.若项目应该公开招标,招标人改变招

15、标方式申请邀请招标须报区政府审批;C直接发包 1.招标人填写重庆市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并注明直接发包理由;2.若项目应该招标发包,招标人改变招标方式申请直接发包须报区政府审批。审批承诺时限1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接件及办理地点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备案、施工合同备案事项类别告知性备案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申请条件(一)市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占主导地位且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二)其他投资性质的建设项目,且建筑规模在下列范围:1房屋建筑工程:层数30层以下,单跨跨度24米以下,单体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 建筑群体工程:建筑群

16、体内不含有单体超过第1条规模标准的房屋建筑工程且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群体工程(含住宅小区);3市政公用工程:不跨区的或不含有车行隧道的或不含单跨跨度20米及以上桥梁的城市道路工程,日供水或处理能力在5万吨以下的给水排水、日处理能力在500吨以下的垃圾处理项目。申报材料一、建设工程招标情况备案:1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及答疑资料(原件);2资格预审情况报告和招标情况报告(原件);3招标文件备案表(原件);4.招标结果公示表(原件);4招投标情况确认书及中标通知书(原件);5中标人投标文件及中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1建设工

17、程施工合同(原件);2合同备案表(原件)。注:未注明提供原件的请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地,并提供原件备查。办理流程(一)申请与受理1申请人按公示的要求,持上述申报材料到区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申请。2窗口负责对申报材料核对,齐全后接件,填写行政审批大厅“送达通知书”。3我委在2个工作日内出面做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要求补正的决定。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备案、合同备案不受理复函;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备案、合同备案需要补正材料复函。申请人未收到不予受理或补正复函的,即视为正式受理。(二)审查与决定。A

18、.建设工程招标情况备案:1.公开招标: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邀请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时限3天,适用于资格预审式);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3在开标的当天上午,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在市建委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小组;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时限20天),在市建筑交易市场组织开标、评标、定标;5定标公示3日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招投标情况确认书及中标通知书;6招标人将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报建委备案。B邀请招标:邀请招标经批准后,按上述公开招标程序进行招标(不再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予审)。C直接发

19、包:1. 直接发包经批准后,报建资料由区建委认可后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建;2招标人向承包人发出招投标情况确认书及中标通知书;3招标人将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D合同备案。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工程造价的0.75和2.05缴纳综合服务费后,我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合同备案。审批承诺时限(工作日)招标:20;发包:5;备案收费依据及标准按中标价的2.8收费接件及办理地点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项目名称建设工程安全报监事项类别非行政许可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20、建办200589号)申请条件市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占主导地位且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投资性质的建设项目,且建筑规模在下列范围的项目:1房屋建筑工程:层数30层以下,单跨跨度24米以下,单体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 建筑群体工程:建筑群体内不含有单体超过第1条规模标准的房屋建筑工程且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群体工程(含住宅小区);3市政公用工程:不跨区的或不含有车行隧道的或不含单跨跨度20米及以上桥梁的城市道路工程,日供水或处理能力在5万吨以下的给水排水、日处理能力在500吨以下垃圾处理项目。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书(2份);2.安全生产文

21、明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技术措施(须经审批同意);3.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须经审批同意份);4.施工前涉及地下(地上)管线和毗邻建筑物安全保护性施工技术措施(须经审批同意);5.施工企业专职安全员资格证书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6.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备案表;7.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该工程项目经理签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8.施工单位为职工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含保险发票和合同,并提供原件备查);9.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须经审批同意);10.开工条件审查意见书注:1.平基土石方工程还需涉及爆破作业的应出具公安机关审批同意的爆破方案。2.

22、未注明提供原件的请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地,并提供原件备查。办理流程(一)申请与受理。1申请人先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确认书到江北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站办理开工条件审查意见书,再按公示的要求,持上述申报材料到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申请。2窗口负责对申报材料核对,齐全后接件,填写行政审批大厅“送达通知书”。3我委在2个工作日内出面做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要求补正的决定。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不受理复函;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需要补正材料复函。申请人未收到不予受理或补正复函的,即视为正式受理。(二

23、)审查与决定。1. 我委在正式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资料的审查和完成网上安全报监录入,作出审查意见,并通知申请人到区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领取报监书。审批承诺时限(工作日)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接件及办理地点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项目名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新办初审事项类别行政许可设定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28号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渝建发2004206号)、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建质2

24、00618号)申请条件区属施工企业申报材料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表格式样在网易(aqxkz邮箱,密码:)下载后用A4型纸打印(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原件);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金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

25、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管理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10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1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管理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

26、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注:1.所有申报资料原件扫描刻录入光盘,同时提供原件查验。2.未注明提供原件的请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地,并提供原件备查。办理流程(一)申请与受理。1申请人按公示的要求,持上述申请材料到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申请。2窗口负责对申请材料核对,齐全后接件,并填写行政审批大厅“送达通知书”。3我委在2个工作日内出面做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要求补正的决定。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不受理复函;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需要补正材料复函。

27、申请人未收到不予受理或补正复函的,即视为正式受理。 (二)审查与决定。1. 我委在正式受理后1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资料的审查和现场踏勘;2.我委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初审意见并通知申请人到区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领取初审意见。承诺审批时限(工作日)15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接件及办理地点接件: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区安管站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质量报监事项类别非行政许可设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申请条件投资性质为市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占主导地位且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和其他投资性质的建设项目,且建筑规模在下列范围的项目:1房屋建筑工程:层数30层以下,单跨跨度24米以下,单体工程建

28、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 建筑群体工程:建筑群体内不含有单体超过第1条规模标准的房屋建筑工程且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群体工程(含住宅小区);3市政公用工程:不跨区的或不含有车行隧道的或不含单跨跨度20米及以上桥梁的城市道路工程,日供水或处理能力在5万吨以下的给水排水、日处理能力在500吨以下的垃圾处理项目。申报材料1.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原件5份);2.勘查文件审查合格书3.初步设计批复4.经审图机构审查后的完整的工程设计图纸(含总平面图及光盘)、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及回复(涉及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场地灾害危险评估报告、设计支护方案评估意见

29、);5.预拌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6.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和工程项目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责任书;7.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和工程项目注册建筑师、结构师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责任书8.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书;9.监理合同,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工程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质量责任书;10.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现场代表质量责任书;11.建设工程建筑材料抽样送检见证人授权书和检测见证人抽样送检资格证。注:1、未注明提供原件的请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地,并提供原件备查。 2、两个或两个以上建设单位联合建设项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提供联建备案证,非房

30、地产开发项目提供确定项目责任主体的证明资料。办理流程(一)申请与受理。1申请人按公示的要求,持上述申报材料到区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申请。2窗口负责对申报材料核对,齐全后接件,填写行政审批大厅“送达通知书”。3我委在2个工作日内出面做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要求补正的决定。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报监不受理复函;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报监需要补正材料复函。申请人未收到不予受理或补正复函的,即视为正式受理。 (二)审查与决定。我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资料的审查;2网上质量报监录入,做出审查意见,并通知申请人到区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领取

31、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审批承诺时限(工作日)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接件及办理地点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事项类别行政许可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2.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七条;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91号申请条件投资性质为市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占主导地位且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和其他投资性质的建设项目,且建筑规模在下列范围的项目:1房屋建筑工程:层数30层以下,单跨跨度24米以下,单体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 建筑群体工程:建筑群体内不含有单体超过第1条规模标准的房屋建筑工程且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群体工程(

32、含住宅小区);3市政公用工程:不跨区的或不含有车行隧道的或不含单跨跨度20米及以上桥梁的城市道路工程,日供水或处理能力在5万吨以下的给水排水、日处理能力在500吨以下的垃圾处理项目申报材料一、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2.房屋拆迁许可证(城市用地)/建设用地批准书(农村用地)3.银行出具存款余额/银行提供的资金到位证明;4.办理配套费手续证明书及缴费通知书(减免缓的情况说明)、缴费收据、综合服务费收据;5.建设、施工单位各按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的2%缴纳工资保障金的到帐收据;6.施工单位与注册地街(镇)政府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施工单位与我委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

33、育责任书注:未注明提供原件的请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地,并提供原件备查二、平基土石方工程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2.房屋拆迁许可证(城市用地)/建设用地批准书(农村用地;3.银行出具存款余额/银行提供的资金到位证明;4.办理配套费手续证明书及缴费通知书(减免缓的情况说明)、综合服务费收据;5.建设、施工单位各按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的2%缴纳工资保障金的到帐收据;6.施工单位与注册地街(镇)政府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施工单位与我委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注:未注明提供原件的请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地,并提供原件备查三、装饰装修工程1

3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2.银行出具存款余额/银行提供的资金到位证明3.办理配套费手续证明书及缴费通知书(减免缓的情况说明)、综合服务费收据;4. 建设、施工单位各按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的2%缴纳工资保障金的到帐收据;5. 施工单位与注册地街(镇)政府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施工单位与我委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注:未注明提供原件的请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地,并提供原件备查。办理流程(一)申请与受理1申请人按公示的要求,持上述申报材料到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申请。2窗口负责对申报材料核对,齐全后接件,并填写行政审批大厅“送达通知书”。3我委在2个工作日内出面做出受

35、理、不予受理或要求补正的决定。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不受理复函;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需要补正材料复函。申请人未收到不予受理或补正复函的,即视为正式受理。(二)审查与决定1我委正式受理施工许可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查、现场踏勘和网上资料录入,由申报企业携带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确认书、办理配套费手续证明书及收据、综合服务费收据到市建委领取施工许可证。3在施工许可证上加盖区建委审批章后发放至申请人。审批承诺时限(工作日)5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接件及办理地点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项目名称建筑能效测评事项类别非行政许可非行政

36、许可设定依据1、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2、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能效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08)19号)申请条件投资性质为市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占主导地位且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和其他投资性质的建设项目,且建筑规模在下列范围的项目:1房屋建筑工程:层数30层以下,单跨跨度24米以下,单体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 建筑群体工程:建筑群体内不含有单体超过第1条规模标准的房屋建筑工程且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群体工程(含住宅小区);3市政公用工程:不跨区的或不含有车行隧道的或不含单跨跨度20米及以上桥梁的城市道路工程,日供水或处理能力在5万吨以下的给

37、水排水、日处理能力在500吨以下的垃圾处理项目。申报材料1.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申请表(4份,原件);2.初步设计审批意见;3.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专业设计图及节能设计模型,节能计算报告书,空调热负荷及逐项、逐时冷负荷计算书、施工图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及设计单位的回复资料、施工图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变更文件(包括变更图说、建筑节能设计模型、节能计算报告书和相应的审查文件);3.重庆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4.涉及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竣工图、施工变更、施工质量检查记录、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5.与建筑节能相关的设备、材料、产品(部品)合格证、进

38、场复验报告,和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节能性能检测报告;6.已由法定检测机构进行了工程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的,应提供检测报告;7.采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情况报告及按照有关规定应进行评审、鉴定及核准、备案和技术性能认定的有关文件。注:未注明提供原件的请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地,并提供原件备查。办理流程(一)申请与受理。1申请人按公示的要求,持上述申报材料到区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申请。2窗口负责对申报材料核对,齐全后接件,并填写行政审批大厅“送达通知书”。3我委在2个工作日内出面做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要求补正的决定。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工程建

39、筑能效测评不受理复函;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工程建筑能效测评需要补正材料复函。申请人未收到不予受理或补正复函的,即视为正式受理。 (二)审查与决定。我委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资料的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做出审查意见,并通知申请人到区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领取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综合评价表审批承诺时限(工作日)10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接件及办理地点接件: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区质监站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事项类别行政许可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第78号令切实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200110

40、3号)、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市政府38号令)申请条件1单体建筑工程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2高层建筑20层以下。3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规模2千万元以下。4开发小区建设规划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5.工业厂房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或结构跨度24米以下。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申请暨受理通知书(原件)2城建档案案卷目录(原件)办理流程(一)申请与受理1申请人按公示的要求,持上述申报材料到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申请。2窗口负责对申报材料核对,齐全后接件,并填写行政审批大厅“送达通知书”。3我委在2个工作日内出面做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要求补正的决定。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工

41、程档案专项验收不受理复函;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需要补正材料复函。申请人未收到不予受理或补正复函的,即视为正式受理。(二)审查与决定。 我委在正式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工程档案验收。作出审查意见,由通知申请人到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领取验收意见书。注:验收合格的档案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移交建设档案馆。审批承诺时限(工作日)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接件及办理地点接件: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区城建档案馆项目名称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和退还事项类别非行政审批项目设定依据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的通知渝劳社发20047

42、6号关于贯彻落实劳动部的实施意见江劳社发200521号申请条件缴纳:区管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或提前介入时缴纳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后公示七日后退返申报材料一、缴纳: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确认书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二、退返: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2.江北区建设领域工资支付情况自查及审核表(原件);3.江北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款申请书(原件)4.XX项目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公示;5.支付工资卡凭证或工资发放清单或施工单位和劳务公司共同出具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承诺书需原件);6.施工单位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使用了劳务企业的需提供);7.民工保障金缴纳收据和利息收据(原件)注:未注明

43、提供原件的请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地,并提供原件备查。办理流程一、缴纳:(一)申请与受理1申请人按公示的要求,持上述申报材料到区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申请。2窗口负责对申报材料核对,齐全后接件,并填写行政审批大厅“送达通知书”。(二)审查与决定1我委当即开据收费通知书并向申请人提供保障金开户行账号,由申请人自行缴纳;2、资金到位后由我委向申请人出具收据;二、退还:(一)申请与受理1申请人按公示的要求,持上述申报材料到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申请。2窗口负责对申报材料核对,齐全后接件,填写行政审批大厅“送达通知书”。3我委在2个工作日内出面做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要求补正的决定

44、。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不受理复函;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向申请人核发重庆市江北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需要补正材料复函。申请人未收到不予受理或补正复函的,即视为正式受理。 (二)审查与决定 我委在正式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项目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公示加盖公章,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3、公示期满,区劳动局签署意见后,申请单位携带江北区建设领域工资支付情况自查及审核表、及原缴款收据、利息收据到区建委建管科办理退款。我委在2个工作日办结退款手续。审批承诺时限(工作日)缴纳:1;退还:5(不含公示时间)收费依据及标准依据江劳社发200521号,项目建设、施工单位按合同金额的2%缴纳保障金接件及办理地点接件: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缴纳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退还由建管科办理项目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子项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初审)事项类别行政许可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第四条、第七条;3.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建200182号);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问题和2003年资质年检工作安排的通知(渝建发2003136号)申请条件符合建筑业资质升级、增项要求的区属企业。申报材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教案示例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